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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商证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6-1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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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6月29日下午14:00

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十一楼会议室

主持人:董事长吴承根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三、介绍现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四、推举现场计票人、监票人

   五、审议议案

   六、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投票表决

   八、会场休息(统计现场、网络投票结果)

   九、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布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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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

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

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

士入场。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

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登记,

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

简明扼要,发言时应当先介绍姓名或股东单位,每位发言时间不超过3

分钟。由于本次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

公司不能保证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

言。股东可将有关意见填写在登记表上,由大会会务组进行汇总。主持

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集中回答股东提问。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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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

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五、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

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对

表决票中表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之一来进行表决:“同意”、“反对”

或“弃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辩认的表决票

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本次董事选举过程中,采取累积投票制。股东在选举独立董事时,

可投票数等于该股东所持有股份数额乘以应选独立董事人数,股东可

以将其总可投票集中投给一个或几个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独

立董事当选。

    六、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采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本次会议由现场推举的计票、监票人进行现场议案表决的计票

与监票工作。

    八、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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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目录


序号                          文件                                  页码

 1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6

 2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8

 3     2020 年年度报告                                                25

 4     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26

 5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7

       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6                                                                    38
       机构的议案

 7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42

 8     关于 2021 年度金融投资规模控制上限的议案                       55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
 9                                                                    57
       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注册资本增加并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74
       章程》的议案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延长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
11                                                                    75
       限的议案

12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8

13     听取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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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主要工作

    1、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取得发行批文

    为提升公司业务规模、资本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优化公司股权结

构和治理结构,公司于 2020 年上半年启动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0 亿股

A 股股票项目。2020 年 5 月 18 日,董事会三届十二次会议对非公开

发行条件、发行方案、发行预案、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等事项进行

审议。2020 年 11 月底,公司非公开发行取得发行批文。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支持重点业务发展。本次

非公开发行项目为 2020 年以来所有已过会项目融资金额超过 100 亿

元的 8 个定增项目之一,也是所有浙江省上市公司中募集资金最高的

定增项目。

    2、推动资本补充,持续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董事会将 35 亿元“浙商转债”转股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制

定了相应的预案,并讨论形成了相关工作安排,着力推动可转债转股

工作。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7 月 31 日触发“浙商转债”赎回条件,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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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及时做出行使赎回权的相关决议。赎回期间,“浙商转债”累计

34.7 亿元转换为公司股票,占“浙商转债”发行总额的 99.21%;累

计转股数量为 2.81 亿股,占“浙商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数的 8.42%。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6.14 亿股,当期净资产达到 182 亿

元,净资本达到 185 亿元。“浙商转债”顺利转股增加了公司资本实

力,提高了公司抗风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

    3、推动公司整体战略布局

    2020 年,公司从战略发展出发,完成了对国开证券所属 9 家证券

营业部资产及相关权益的收购工作,进一步完善网点布局,增强经纪

业务竞争力;公司专门成立上海自营分公司,承担债券自营投资、证

券自营投资、金融衍生品投资和金融产品投资等功能,通过分公司的

集中管理,完善投资决策体系,优化投资策略,全面提高大类资产配

置的执行效率,整体提升投资收益能力。截至目前,公司分支机构总

数达 121 家,业务遍及 22 个省市,公司全国性、新业务和突围性战

略布局清晰有效。

    4、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2020 年,董事会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经营管理需要,适时调整公

司组织架构,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分支机构规划的议案》、《关

于独立设置法律事务部的议案》,并授权经营管理层设立上海自营分

公司,做到公司结构与公司发展战略合理匹配。

    5、加强合规管理、完善风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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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公司合规管理水平在实践中走向成熟化、规范化和专业

化。公司重点在反洗钱、适当性管理工作和严查“四违”等重点工作

领域形成了一套高效和全面的合规管理方法。公司分类监管评级连续

四年保持 A 类 A 级,全资子公司浙商期货连续四年保持 A 类 AA 级。

    2020 年,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实现各业务线全覆盖、各资产统一

归口管理全覆盖、各子公司全覆盖,建立健全黑白名单制度,丰富各

类风险管理工具和拓宽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有效实现了对信用风

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重点风险的防控。

    6、实施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在致力于实现自身成长和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以负责任的态

度,积极落实现金分红政策,以实际行动回馈股东,切实维护股东利

益。2020 年 5 月 8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 33.33 亿股为基

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90 元,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

3 亿元。报告期内,该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7、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董事会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2020 年公司完善了信息披露审核

流程。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公告、文件 166 份,向投资者及时、准

确、完整地传递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信息,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透明

度,方便投资者做出合理选择。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获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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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的认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 2019-2020 年度信息

披露工作评价中,公司被评为最高级别 A 级。

    8、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维护好投资者关系是公司实现规范发展、合规经营的重要工作抓

手之一。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以高度负责的精

神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包括协调来访接待,

保持与监管机构、投资者、中介机构的联系和沟通等。2020 年度,公

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向公司股东详细说明会议内容,介绍公司发

展现状,回答股东关注的问题,并积极主动听取和收集股东对公司经

营管理及未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做好上交所网站 E 互动平台约 60

余项投资者咨询问题答复工作;全年接待重要投资者洽谈 30 余次,

组织并实施路演近 50 次;认真做好日常投资者咨询工作,详细回答

投资者电话咨询 350 余次。公司坚持不断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

专业性和规范性,提升工作质量。

    9、规范董事会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各类会议共 10 次,审议通过议案

50 个;推动了公司的规范运营和业务发展。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会议议题                      议案执行情况
             第三届董
 2020 年 1
             事会第九   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                         已落实
 月 29 日
               次会议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已公告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已公告
             第三届董
 2020 年 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
             事会第十                                                  已公告
 月 17 日               报告
               次会议
                        2019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已公告
                        2019 年年度报告                                已公告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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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预计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          按议案要求落
                       议案                                              实
                       关于修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
                                                                       已修订
                       程》的议案
                       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已公告
                                                                   按议案要求落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实
                       关于 2019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已公告
                       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            按议案要求落
                       性授权的议案                                      实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已公告
                       2019 年度合规报告                               已报送
                       2019 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已报送
                       2019 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已报送
                       关于浙商证券 2019 年净资本等风险控
                                                                     符合要求
                       制指标情况的报告
                       2020 年浙商证券风险偏好、风险容忍
                                                                     符合要求
                       度及重大风险限额指标
                       关于 2020 年度金融投资规模控制上限          按议案要求落
                       的议案                                            实
                       关于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按议案要求落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实
                                                                   按议案要求落
                       关于 2020 年分支机构规划的议案
                                                                         实
                       信息技术工作报告                                已报送
                       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          按议案要求落
                       的议案                                            实
            第三届董
2020 年 4
            事会第十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已公告
月 27 日
            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           按议案要求落
                       件的议案                                          实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按议案要求落
                       议案                                              实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           按议案要求落
            第三届董
2020 年 5              议案                                              实
            事会第十
月 18 日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按议案要求落
            二次会议
                       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实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按议案要求落
                       的议案                                            实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           按议案要求落
                       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实

                                    1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按议案要求落
                       (2020-2022)的议案                               实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            按议案要求落
                       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                 实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延长解决同业竞            按议案要求落
                       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实
            第三届董
2020 年 6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考核方案            按议案要求落
            事会第十
 月4日                 的议案                                            实
            三次会议
                       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          按议案要求落
                       股东大会的议案                                    实
            第三届董
2020 年 7              关于公司提前赎回“浙商转债”的议            按议案要求落
            事会第十
月 31 日               案                                                实
            四次会议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已公告
                                                                   按议案要求落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实
            第三届董                                               按议案要求落
2020 年 8              关于独立设置法律事务部的议案
            事会第十                                                     实
月 24 日
            五次会议   关于 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已公告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按议案要求落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实
                       关于修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
                                                                       已修订
                       程》的议案
            第三届董
2020 年 9              关于提名蒋照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事会第十                                                   已提名
月 11 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六次会议
                       关于召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按议案要求落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实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已公告
                       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已选举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            按议案要求落
2020 年     第三届董
                       案                                                实
10 月 27    事会第十
                       关于核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          按议案要求落
   日       七次会议
                       薪酬的议案                                        实
                       关于申请增加金融衍生品业务金融投            按议案要求落
                       资规模的议案                                      实
2020 年     第三届董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按议案要求落
12 月 24    事会第十
                       薪酬和考核方案(2020 年)                         实
   日       八次会议

   10、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1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为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为抗击疫情贡献力量,2020 年初,公

司率浙商期货、浙商资管、浙商资本等子公司向“浙江大学教育基金

会”捐赠 800 万元,其中 500 万元用于支持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

夫医院,300 万元用于支持浙江省中医院采购防控疫情所需医疗用品

和救治所需医疗设备,奖励疫情防控区一线的医护人员,支持新型冠

状病毒肺炎疾病的科学研究,促进传染病学科的研究与发展。

    11、认真召集股东大会,全面落实会议决议

    2020 年,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通过议案共 21 项。董事会

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顺利完成了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日常

关联交易的预计、2019 年度利润分配、修改公司章程、境内外债务融

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等股东大会决议的工作。

    二、2020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6.37 亿元,同比增长 87.94%;净利润

16.27 亿元,同比增长 68.17%。公司全年营收和净利润在 137 家证券

经营机构中位列第 27 位,符合预期。截至年末,公司总资产 910.90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35.14%;净资产 193.49 亿元,较年初增加

30.2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78%。

    三、2020 年度董事会履职情况

    1、总体履职评价

    2020 年,公司董事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和义务。董事按照

规定出席董事会会议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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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能够认真阅读公司提供

的各类文件、报告,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

    2、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姓名         事会次数
    吴承根         10             10               0                  3
    蒋照辉          2              2               0                  0
    骆鉴湖         10             10               0                  1
    王青山         10             10               0                  2
    陈溪俊         10             10               0                  0
    许长松         10             10               0                  2
    沈田丰         10             10               0                  0
    王宝桐         10             10               0                  0
    熊建益         10             10               0                  0
  马国庆(离
                    8              8               0                  0
      任)

    报告期内,未有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形。

    四、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思路

    2021 年,是建党 100 周年和“十四五”开局之年,面对具有较强不

确定的经济金融形势,公司董事会将更加坚定地以战略的确定性应对

环境的不确定性,担当实干,追求卓越,向建党 100 周年致敬,为

“十四五”启航开道。具体将从下述五个方面展开工作:

    (一)加强战略规划

    1、强化顶层设计

    集中力量,力争于一季度研究形成公司“十四五”总体规划,并在

6 月底前正式出台详细的“十四五”发展规划,统领下一个 5 年的大发

展和大突破。围绕总体战略,督促各条线、各子分公司及重点职能板

                                   1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块在 9 月底前形成相应的子规划。确立战略目标,制定行动计划,实

现挂图作战和有序发展。

    2、完善战略体系

    借鉴行业先进企业的战略管理经验,强化“参谋总部”、建立“企划

体系”,确保公司的战略执行力。推进各业务、各子公司企划职能建

设进度,与公司战略和企划形成一个有机体系,确保公司各项规划的

有效落地,并及时反馈战略执行情况,定期做好战略调整。建立战略

人才交流机制,加大战略宣导培训,确保战略规划和战略执行的高效

对接。

    (二)统筹战略布局

    1、加强资产配置整体布局

    进一步发挥大类资产配置委员会作用,优化研究、分析、配置等

核心职能。制定大类资产配置委员议事规则,提升委员会议事决策效

率。建立委员会专家库,为整体的资产布局提供专业支持。

    2、切实提升区域发展布局

    继续提升对省内空白地区的覆盖力度,实现省内“满堂红”。围绕

北、上、深三地交易所对应区域,加快长三角、大湾区和京津冀区域

布局,加快省外网点振兴,突破全国重点区域的业务发展瓶颈。

    3、有序推进金融生态布局

    聚焦 1-2 家大型国有银行和 1-2 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入构建战

略合作体系,推动“投行+商行”新商业模式战略落地。加强战略合作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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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的分类分级管理,筛选 5-10 家战略伙伴或重点渠道,建立深度战

略联盟关系,产生实效。

    (三)聚焦重点工程

    1、资本运作工程

    全力实现定增在年内落地。通过定增,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扩

大发展空间。进一步筹划资本运作工作,争取年内完成内部审批程

序。总结并购经验,成立工作组,专项研究同业并购工作,扩大资本

规模、优化资本结构。

    2、财富管理工程

    按年度“头号工程”的标准,推进财富管理业务改革,推进财富管

理业务跨越式发展。在总结“高端客群”阶段性经验的基础上,持续扩

大规模,形成行业影响力。明确中端和大众客群的财富服务体系,加

快培养起相应的服务能力。战略性促进资管业务发展,提升产品优

势,构建财富业务和资管业务协同发展的新模式。

    3、战略客户工程

    明确公司战略级客户的标准,制定战略客户业务政策和服务体

系,探索深度服务公司战略客户的商业模式。优化战略服务合作管理

体系,提升战略合作整体水平。加快战略客户队伍建设,建立战略客

户服务的协同和考核机制。

    (四)夯实合规风控

    坚持合法合规底线不动摇,完善合规管理的前、中、后全流程控

制机制,提升操作风险控制能力,围绕制度、组织、人才、系统、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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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机制六个方面,着力构建新时代具有浙商证券特色的合规管理体

系。进一步健全与公司发展战略和总体经营目标相匹配的风险管理体

系,形成“全面”“主动”“事前”的风险管理文化理念,实现风险管理从

“控制”到“赋能”的转变。对公司经营中存在的各类风险,实现准确识

别、审慎评估、动态监控、主动预防和及时应对处置,有效控制风险

损失率,促进业务稳健发展。

    (五)推动内部改革

    1、制定改革方案

    围绕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并结合最新形势,在第一季度制定

2021 年的改革发展行动计划,指引公司全年的改革发展工作。

    2、优化完善治理体系

    进一步推动促进党建廉建和中心工作的紧密结合,确保政治方向

坚定、服务实体经济有效。

    3、激活专业板块潜力

    积极探索研究员工持股办法和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激活专业

板块的发展潜力。

    4、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创新

    加强市场调研,以最大的活力激发发展潜力,进一步实行市场

化、差异化、精细化的薪酬激励,优化考核办法,强化激励约束。

    5、推进“八能”工程

    加强干部队伍梯队建设,进一步突出“实干、实绩”导向,选拔重

用一批政治过硬、业绩突出、敢于担当的干部,动真碰硬地淘汰一些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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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不力、能力不足、状态不佳的干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平

者让、庸者下”的选人用人环境。积极引进紧缺人才,大力培育使用

优秀年轻干部。

    6、积极推进工作作风转变

    以查问题、严责任、强担当为指引,进一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

主义作风,优化督办督察机制,严格实施失职渎职追究,促进工作效

率和工作质量提升。

    7、促进政治生态更加清明

    紧扣“清廉浙商”建设步伐,强化政治监督,进一步推进公司内部

决策阳光化,落实廉洁从业各项要求,提升透明度,形成廉洁干事的

创业文化氛围。

    以上是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各位董事审议。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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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

    2020 年,浙商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

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定期对公司日常经营和财务

状况进行审查,并组织进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审计,对公司决策程

序、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了

全面、认真的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0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及监事出席情况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8 次会议,相关情况如下: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2019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预计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 2019 年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

一般性授权的议案》《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19 年度

合规报告》《2019 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公司 2019 年度风险管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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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关于浙商证券 2019 年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情况的报告》《2020

年浙商证券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及重大风险限额指标》《关于 2020

年度金融投资规模控制上限的议案》《关于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0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审议通过《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制

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

事宜的议案》。

    4、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延长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

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考核方案的议案》。

    5、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提前赎回“浙商转债”的议案》。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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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审议通过《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关于 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审议通过《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8、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审议通过《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

方案(2020 年)》《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全部监事会会议,具体如下:
 姓    名   本年应参加监事会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次数        缺席次数
 王育兵              8                   8              0                0
 龚尚钟              8                   8              0                0

 李向阳              8                   8              0                0

      (二)监事参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 年,监事会成员出席了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列席了公司

召开的现场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论证会议材料,发表了相关意见和

建议,积极履行监事职责,对会议的程序、内容进行监督;同时监事根

据工作需要列席了部分总裁办公会等。通过上述工作,监事会对公司重

大经营决策、发展战略实施、业务发展状况、规章制度的制订等得以及

时了解,对公司董事、高管履行职责的情况实施了监督。

      二、监事会的独立意见




                                    2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

监督检查了公司依法运作情况、重大决策和重大经营活动情况及公司

的财务状况,并在此基础之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

规定运作,公司决策程序合法,不断健全内控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期间工作认真负责,决策科学合理,程序规范合

法,未发现存在违法违纪、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未发现任何损害股东

权益的问题。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二)财务管理情况

    经过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

司 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 106.36 亿元,净利润 16.27 亿元,财务状

况良好。2020 年度财务报告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公司定期财务报告格式和内容符合证监会和上交所要求,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

合法合规。

    (三)合规风控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 年度合

规报告、2020 年度风险偏好与控制指标,检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主席督促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小组,对公

司 2020 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进行了评估。

                              2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证监会、上交所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

建立健全各项合规、风控及其它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机构和人

员较为完备,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公司 2019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

际情况,未发现 2020 年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存在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和风

险隐患。

    (四)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0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定价参考

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依据客观,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情况

    监事会认真对监督信息披露工作,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证监会、

上交所的规定和要求做好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并认真执行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2020 年,

公司未新增对外担保事项。

    (七)内幕交易

    经检查,监事会没有发现内幕交易行为,没有发现损害部分股东的

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八)2020 年度报告编制与审议

                              2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

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

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2021 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在 2021 年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加强监督力度,进一

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维护和保护

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发展。

    (一)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依法对

董事和高管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进一步规范公司经营活动。公司

监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继续监督董事

会和经营层执行落实股东大会决议,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完

善公司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提高监督检查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

    (二)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全体监事的履职水平,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经营发挥更大的作用。公司监事会将开展

业务培训学习,积极组织监事会成员学习证券行业业务知识及相关法

律法规,同时,组织监事会成员对公司分公司、营业部、子公司及其他



                              2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公司的调研考察工作,深入了解业内其他证券公司和本公司各项

业务开展情况,为公司健康、稳健、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三)加强风险管理检查,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听取合规风控部门、

业务部门关于合规、风控方面的报告,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公司整改。监

督公司各级管理者、全体员工进一步提升职业道德,严格防范道德风险,

发现问题,立即要求公司整改和处理。

    以上是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2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商证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三)




                       2020 年年度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

    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遵照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年报格式指引,

编制了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2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商证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四)




      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公司以往的业务活动中,每年都会与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比
如:公司代理关联方买卖证券,关联方购买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
发行的债券、资管计划、收益凭证等金融工具,关联方聘请公司提供
财务顾问、债券承销服务,公司销售关联方的金融产品、接受关联方
提供的物业服务等。
    为了进一步做好关联交易管理与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根据《公司
法》、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
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对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在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后,经营管理中
发生的预计范围内的关联交易,不需要再次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对实际发生额进行确认即可。

    一、2020年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1、与控股股东浙江上三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2020 年实际发生
    关联方名称          交易事项             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单
                                                                  位:万元)
                     向关联方提供债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
                     券承销、交易和     提供证券承销服务                   25.94
    有限公司
                           认购


                                   2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向关联方提供投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
                     资银行股权业务     提供证券承销服务                  243.40
      限公司
                           服务
                     向关联方提供投
浙江高速信息工程技
                     资银行股权业务     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28.30
    术有限公司
                           服务
                     向关联方提供投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
                     资银行股权业务     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22.64
      限公司
                           服务
                     向关联方提供投
                     资银行股权业务     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37.74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
                           服务
      限公司
                     向关联方采购商
                                           防疫物资采购                      0.20
                             品
                     向关联方提供投
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
                     资银行股权业务     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8.49
      公司
                           服务
                     子公司向关联方
                                        收取期货交易手续
                     提供期货等衍生                                        19.42
                                                费
                     品套期保值服务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
                     子公司向关联方
      限公司                                 现货销售                  3,156.40
                       提供现货销售
                     子公司向关联方
                                             存货采购                  2,312.57
                         采购存货
浙商中拓集团(浙
                     子公司向关联方
江)弘远能源化工有                           存货采购                     146.90
                         采购存货
      限公司
浙商中拓集团(重     子公司向关联方
                                             存货采购                  1,527.20
  庆)有限公司           采购存货
                     子公司向关联方
                                        收取期货交易手续
                     提供期货等衍生                                          0.02
宁波中拓供应链管理                              费
                     品套期保值服务
    有限公司
                     子公司向关联方
                                             存货采购                  4,219.04
                         采购存货
                     公司及子公司代
香港浙经有限公司     理关联方买卖、      收取交易手续费                    18.41
                     出借、质押证券
浙江浙商物业服务有
                        物业费用        支付物业水电费等                  451.29
      限公司
                     关联方购买公司     浙商证券控股子公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   及子公司发行或     司浙商资管发行、             226,898.75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的金融产品     管理的资产管理计               (份额)
                                                划

                                   2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关联方购买公司      浙商证券控股子公
浙江浙商金控有限公   及子公司发行或      司浙商资管发行、              10,000.00
        司           管理的金融产品      管理的资产管理计               (份额)
                                                 划
   注:三级子公司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期实
业”)与关联方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商中拓集团(浙江)
弘远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浙商中拓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宁波中拓
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 4 家公司本期发生的存货采购业务系开展基差
贸易业务。浙期实业与关联方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发生的
现货销售业务系开展基差贸易业务。
   本期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与宁波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展
场外衍生品业务,合计实现投资收益-7,649.81 万元。所对应的风险
已通过期货实现完全对冲。
   本期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场
外衍生品业务,合计实现投资收益 108.38 万元。

    2、与其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2020 年实际
                                                                      发生交易金
     关联方名称        交易类型                交易内容
                                                                      额(单位:
                                                                        万元)
                     提供代销金融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    产品、代理买
                                          提供基金席位收入                  44.70
   公司管理的基金    卖证券及出租
                     交易席位服务
                     关联方支付子
 绍兴上虞产业并购
                     公司发行或管
 引导基金合伙企业                            收取的管理费                   94.34
                     理的金融产品
   (有限合伙)
                       的管理费用
                     关联方支付子
 浦江聚金丰安投资
                     公司发行或管
 管理合伙企业(有                            收取的管理费                   24.64
                     理的金融产品
     限合伙)
                       的管理费用
 浙江交投太平交通
                     关联方支付子
 基础设施股权投资                            收取的管理费                     3.08
                     公司发行或管
 基金(有限合伙)
                                    2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理的金融产品
                        的管理费用

     3、与关联自然人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类型             份额(万元)
公司董事、监事及关键管理人
                               浙商证券控股子公司浙商资
员及其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管发行、管理的资产管理计                     542.19
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
                                           划
法人的董监高

     二、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1、控股股东浙江上三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序号      关联交易事项               交易内容              预计交易上限及说明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专业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
                          化的承销保荐、财务顾             交易量无法预计,因
       向关联方提供投资银
 1                        问、投资咨询等投资银             此按照市场价格定
         行股权业务服务
                          行服务,并收取承销保             价,以实际发生数计
                          荐、财务顾问等费用               算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债券
                                                           交易量无法预计,因
       向关联方提供债券承 承销、交易和认购服
 2                                                         此按照市场价格定
         销、交易和认购   务,收取承销费、服务
                                                           价,以实际发生数计
                          费
                                                           算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投资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
       向关联方提供投资咨
 3                        咨询服务,并收取服务             预计,以实际发生数
               询服务
                          费用                             计算
       公司及子公司代理关 公司及子公司代理关联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
 4     联方买卖、出借、质 方买卖、出借、质押证             预计,以实际发生数
               押证券     券,收取佣金                     计算
       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
 5     期货等衍生品套期保 提供期货等衍生品套期             预计,以实际发生数
               值服务     保值服务,收取佣金               计算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
       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
 6                        提供场外期权服务,收             预计,以实际发生数
           场外期权服务
                          取佣金                           计算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
       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 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现
 7                                                         预计,以实际发生数
             现货销售     货销售
                                                           计算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
 8
         方采购商品、存货 采购商品、存货                   预计,以实际发生数

                                     2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计算
                          关联方购买公司发行的
                          股权、债券(含次级
                          债、公司债、收益凭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
     关联方购买公司及子   证)等金融产品,或认
                                                      交易量无法预计,因
     公司发行或管理的金   购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9                                                     此按照市场价格定
     融产品、管理关联方   发行和管理的金融产品
                                                      价,以实际发生数计
         的金融资产       (含资管产品),或管
                                                      算
                          理关联方的金融资产,
                          并按协议支付相应的认
                          购费、管理费等
                          关联方委托公司管理其        根据关联方实际资金
     关联方委托公司及子
10                        委外资金,公司收取管        管理需求确定,以实
         公司管理资金
                          理费和业绩报酬              际发生数计算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关联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
                          方发行的股权、债券等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关                               交易量无法预计,因
                          金融产品,或认购由关
11   联方发行或管理的金                               此按照市场价格定
                          联方管理的金融产品,
           融产品                                     价,以实际发生数计
                          并支付相应的认购费、
                                                      算
                          管理费等费用
                          关联方代理销售公司发
                          行的股权、债券(含次
                          级债、公司债、收益凭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
     关联方代理销售公司   证)等金融产品,或认        交易量无法预计,因
12   及子公司发行或管理   购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此按照市场价格定
         的金融产品       发行和管理的金融产品        价,以实际发生数计
                          (含资管产品),并按        算
                          协议支付相应的认购
                          费、管理费等
                          关联方通过全国银行间
                                                      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
     关联方与公司及子公   同业拆借系统与公司发
13                                                    费用,以公司实际需
     司发生资金拆借业务   生资金拆借业务,并收
                                                      求为准
                          取或支付相应利息
                          关联方通过全国银行间
                          债券交易系统或交易所        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
     关联方与公司及子公
14                        市场与公司发生资金回        费用,以公司实际需
     司发生资金回购业务
                          购业务,并收取或支付        求为准
                          相应利息
                                                      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
     关联方租赁公司的房 公司按市场价格收取租
15                                                    费用,以公司实际需
             屋         金
                                                      求为准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广告          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广
16                      服务,浙商证券按照合          费用,以公司实际需
           告服务
                        同支付服务费                  求为准
                                3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物业        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
 17          物业费用         服务,公司按照合同支        费用,以公司实际需
                              付服务费                    求为准
                                                          按照市场化原则向其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财务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财                                支付费用,因业务规
 18                        顾问服务,公司按照合
            务顾问服务                                    模不确定,以实际发
                           同支付服务费
                                                          生数计算
                                                          担保规模将以公司实
                              关联方向公司及其子公        际需求为准,担保费
 19       接受关联方担保
                              司提供担保服务              率将参照市场价格确
                                                          定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因共同投资规模、投
                           企业、购买资产、投资           资方式、收益率等难
 20           共同投资
                           建设、认购金融产品等           以预计,以实际发生
                           交易                           数计算
                           公司通过直投业务,投           因实际业务开展难以
 21     公司直接投资关联方 资关联方股权,并支付           预计,以实际发生数
                           股权认购款                     计算

      2、其它关联企业

序号         交易事项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交易上限及说明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专
                              业化的承销保荐、财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交
         向关联方提供投资银   务顾问、投资咨询等        易量无法预计,因此按
 1
           行股权业务服务     投资银行服务,并收        照市场价格定价,以实
                              取承销保荐、财务顾        际发生数计算
                              问等费用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债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交
         向关联方提供债券承   券承销、交易和认购        易量无法预计,因此按
 2
           销、交易和认购     服务,收取承销费、        照市场价格定价,以实
                              服务费                    际发生数计算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投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
         向关联方提供投资咨
 3                            资咨询服务,并收取        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
               询服务
                              服务费用                  算
         公司及子公司代理关   公司及子公司代理关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
 4       联方买卖、出借、质   联方买卖、出借、质        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
               押证券         押证券,收取佣金          算
                              关联方购买公司发行
                              的股权、债券(含次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交
        关联方购买公司及子
                              级债、公司债、收益        易量无法预计,因此按
 5      公司发行或管理的金
                              凭证)等金融产品,        照市场价格定价,以实
        融产品
                              或认购由公司及控股        际发生数计算
                              子公司发行和管理的
                                    3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金融产品(含资管产
                              品),并按协议支付
                              相应的认购费、管理
                              费等
                              为关联方提供代销金
        提供代销金融产品、                              具体交易发生时间、
                              融产品、代理买卖证
  6     代理买卖证券及出租                              规模难以准确预计,
                              券服务及出租交易席
        交易席位服务                                    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位
                              公司购买关联方发行
                              的股权、债券等金融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交
         公司购买关联方发行   产品,或认购由关联        易量无法预计,因此按
  7
           或管理的金融产品   方管理的金融产品,        照市场价格定价,以实
                              并支付相应的认购          际发生数计算
                              费、管理费等费用
                              公司通过直投业务,        因实际业务开展难以
  8      公司直接投资关联方   投资关联方股权,并        预计,以实际发生数
                              支付股权认购款            计算

      3、关联自然人
      (1)公司董事、监事及关键管理人员及其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员,公司直接、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监高。2021 年,上述
关联自然人可能购买、退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行管理的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基金,发行管理方按合同约定收取参与费、退出费、管理费、
业绩提成等费用。由于业务发生时间、金额无法准确预计,这部分收入
额无法预计,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关键管理人员及其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员,公司直接、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监高。2021 年,上述
关联自然人可能通过公司子公司代理买卖境外证券,可能为关联方发
行的境外证券,公司子公司收取佣金。由于业务发生时间、金额无法准
确预计,这部分收入额无法预计,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三、关联方介绍
      (一)控股股东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3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三高速”)注册地址在
杭州,成立于 1998 年 1 月,注册资本人民币 53.8 亿元人民币,经营
范围:高等级公路的投资、建设、收费、养护、管理,高速公路配套项
目的开发经营及服务。
    上三高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2020 年末持有本公司 58.79%的股份。
    2、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沪杭甬”)注
册地址在杭州,成立于 1997 年 3 月,注册资本 43.43 亿元人民币,经
营范围:公路管理与养护;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餐饮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股权投资;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洗车服务;停车场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
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浙江沪杭甬持有上三高速
73.625%的股份。
    3、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省交通集团”)注
册地址在杭州,成立于 2001 年 12 月,注册资本 316 亿元人民币,经
营范围:以下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汽车修理,住宿,卷烟、雪茄
烟、音像制品、书刊的零售,定型包装食品的销售,中式餐供应。交通
基础设施投资、经营、维护及收费,交通工程物资经营,交通运输及物
流服务,实业投资,培训服务,交通工程的施工,高速公路的养护、管
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旅游项目的投资开发,车辆清洗,车辆
救援服务,建筑材料、花木、文化用品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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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交通集团持有浙江沪杭甬 66.99%的股份,为浙商证券的实
际控制人,是浙江省人民政府授权经营的省属国有企业。浙江省交通集
团控制的、除浙商证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均为浙商证券关联
方。
    (二)其它关联企业
    1、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在杭州,成立于 2010 年 10 月,注
册资本 3 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从事基金管理业务(范围详见《基金
管理资格证书》)。公司持有浙商基金 25%的股份。
    2、绍兴上虞产业并购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绍兴上虞产业并购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在绍兴,
成立于 2015 年 9 月,注册资本 20.001 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股权
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债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
期货外)。公司子公司浙商资本持有绍兴上虞产业并购引导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0.005%的股份。浙商资本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3、浦江聚金丰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浦江聚金丰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在浦江,成
立于 2017 年 4 月,注册资本 1.4 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投资管理、
资产管理(以上项目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
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实业投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
子公司浙商资本持有浦江聚金丰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71%的股份。浙商资本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4、浙江交投太平交通基础设施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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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交投太平交通基础设施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注册地址在
杭州,成立于 2017 年 4 月,注册资本 1,000.01 亿元人民币,经营范
围:服务: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股权投资管理 (未经金融等
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
服务),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
围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公司子公司浙商资本持有浙江交投太平交通基础设施股权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0.0002%的股份,浙江省交通集团持有浙江交投太平交
通基础设施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9.9998%的股份。浙商资本为执
行事务合伙人。
    5、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金投”)注册地址
在台州,成立于 2014 年 7 月,注册资本 60 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金
融股权投资、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资产管理业务、实业投资、创
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兼营其他一切合法业务,其中属于依法
应当经批准的项目,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董事
许长松任台州金投金融事业部总经理。
    6、太平科技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太平科技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在嘉兴,成立于 2018 年 1 月,
注册资本 5 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与科技企业相关的企业/家庭财产
保险及工程保险,责任保险,船舶/货运保险,短期健康/意外伤害保险,
特殊风险保险,信用保证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分出业务;国家法律、
法现允许的保验资金运用业务;保险信息服务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
的其他业务(凭有效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3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浙江沪杭甬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郑辉任太平科技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此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公司控
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为公司关联方。
   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该等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
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均为公司的关联。
   (三)关联自然人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以及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自然人为本公司的
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
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子女配偶的父母。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
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
第三方定价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利于公
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2、上述关联交易,公司会参考市场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业务比重较小,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
业务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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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正常开展需要,签订相关协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关联股东回避关联事项的表决,其中,上三高速回避“控股股东浙
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事项的表决。台州金投回避“与
其他关联企业的交易”事项的表决。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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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五)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20 年度实
现净利润人民币 1,272,391,872.08 元(母公司报表),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分别
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的一般风险准备金和 10%的交易风险
准备金共计人民币 381,717,561.63 元后,2020 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人 民 币 890,674,310.45 元 。 加 上 以 前 年 度 未 分 配 利 润 人 民 币
2,855,186,848.23 元,2020 年度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3,745,861,158.68 元。
    因公司推进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
销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
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
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如果公司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则
在完成利润分配前,公司不能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从股东利益和公司
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暂不进行 2020 年度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计划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尽快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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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六)




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汇所”)作为公司在聘年报审计

机构,审计服务评价良好,未发现内外规规定的不得继续作为我司年报

审计机构的情况。根据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招投标制

度的规定,公司已履行续聘相关的招投标采购程序。现建议聘任中汇所

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92 年,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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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席合伙人:余强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网络: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             余强          合伙人数量            69 人
                    从业人员                                  1389 人
 从业人员类别及     合伙人                                    69 人
 数量(截至 2020    注册会计师                                665 人
 年 12 月 31 日)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169 人
                    会计师

    3、业务规模

    中汇所经审计最近一年(2019 年度)的业务收入为 68,665 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52,00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9,263 万元,净资产

金额 10,649 万元。上年度共承办 78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主要行业:

(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

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

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化学原料

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资产均值约 64.87 亿元,年报收费总额共计 7,581

万元。上年度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购买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4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

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近三年(2018-2020 年)中汇所累计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2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

分。近三年 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3 名从业人员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

分。

    二、项目信息

    1、项目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任成

    项目合伙人:任成,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00 年 6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会计师:陆玲莹

    拟签字会计师:陆玲莹,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 9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许菊萍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许菊萍, 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 5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

超过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任成、拟签字会计师陆玲莹及质量控制复核人许

菊萍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 77.10 万元,以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为计算基
础,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同比无显著变化。
    请各位股东审议。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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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七)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

发行字[2007]500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详见附件。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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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1]0832号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公司)管理层编

制的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浙商证券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

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浙商证券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浙商证券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监发行字

[2007]500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保证其编制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浙商证券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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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浙商证券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

规定,如实反映了浙商证券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任成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陆玲莹



                                          报告日期:2021年3月16日




                                     4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者“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报告所称前次募集资金包括2017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募集资金和2019年3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一) 2017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9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
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
民币8.45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16,667,230.00元,坐扣券商承销佣
金及保荐费用47,883,342.91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768,783,887.09元,已由主承
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及基
本户(审计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1,982,333.34元汇入公司基本户)。另扣减招股
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
相 关 的 新 增 外 部 费 用 11,982,333.34 元 后 ,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2,756,801,553.7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17年6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21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 2019年3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6号文核准,由主承销
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可转换
公司债券3,5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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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350,000.00 万 元 , 坐 扣 券 商 承 销 佣 金 及 保 荐 费 用 人 民 币
9,433,962.26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490,566,037.74元,由主承销
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扣减预付的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及发
行手续费用2,587,373.25元(不含税)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87,978,664.4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19年3月18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55号)。
        2、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存储余额   备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专用账户
                        356980100101052110            850,000,000.00    766,661,749.26
 杭州分行                                                                                (活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专用账户
                        19042101040022770             637,978,664.49    166,485,996.77
 公司杭州玉泉支行                                                                        (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专用账户
                        33050161622709000999        1,000,000,000.00      4,648,235.09
 公司杭州吴山支行                                                                        (活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专用账户
 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405248501231                1,000,000,000.00        772,506.39
                                                                                         (活期)
 支行

 合     计              -                           3,487,978,664.49    938,568,487.5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7 年 6 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
        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2,756,801,553.75 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增
加公司资本金,扩展相关业务。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2019 年 3 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3,487,978,664.49 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用于:
        1、加大对资产管理业务的投入。

                                               4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根据市场和公司资本金情况适当调整自营业务规模及结构。
    3、补充子公司资本金,扩大浙商资本等子公司业务规模。
    4、进一步开展创新业务,加大对融资融券等证券信用交易业务的投入规模。
    5、优化证券营业网点建设;扩大投资银行业务规模,提升投资银行业务的
承销能力;扩充研究团队,提升卖方研究实力;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提升后台综
合服务能力。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已投入资金 2,605,428,254.62 元。《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3。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无变更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总额无差异。


    四、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2017 年 6 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因募集资金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故无法单独核算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承诺收益情况。


    (二)2019 年 3 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4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4。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因募集资金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故无法单独核算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承诺收益情况。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部分存放在募集资金银行
账户中,本公司不存在临时将闲置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一)2017 年 6 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


    (二)2019 年 3 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938,568,487.51
元(其中包含银行存款利息等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56,018,077.64 元),
存放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为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其中:加大对资产管理业务的投入预计使用 15,000 万元;补充子公司资本金,
扩大浙商资本等子公司业务规模预计使用 73,400 万元,本公司后续将根据实际
需求将募集资金投入使用。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
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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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
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 1:2017 年 6 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附件 2:2017 年 6 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附件 3:2019 年 3 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附件 4:2019 年 3 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6 日




                                  5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 1: 2017 年 6 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 1]                                                                275,680.1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 2]                           276,664.0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76,664.0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17 年                                                276,664.06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   项目达到预

   序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                      额与募集后   定可使用状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号                                                   投资金额       资金额           额           金额        资金额                    承诺投资金     态日期

                                                                                                                                            额的差额
        增加公司资本金,扩        增加公司资本金,扩
   1                                                   275,680.16     275,680.16    276,664.06   275,680.16    275,680.16    276,664.06        983.90     不适用
        展相关业务                展相关业务
   合
        -                         -                    275,680.16     275,680.16    276,664.06   275,680.16    275,680.16    276,664.06        983.90       -
   计

[注 1]: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已扣除发行费用。

[注 2]: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的存款利息。




                                                                                   5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 2:2017 年 6 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实现     是否达到
                                                           承诺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产能利用率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效益          预计效益

   1     增加公司资本金,扩展相关业务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5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 3:2019 年 3 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 1]                                                                348,797.8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 2]                               260,542.8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60,542.83

                                                                                                   2020 年                                                     51,194.0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19 年                                                    209,348.81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      项目达到预

  序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                          额与募集后      定可使用状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号                                                  投资金额        资金额             额            金额         资金额                    承诺投资金        态日期

                                                                                                                                               额的差额
                                                       不超过
       加大对资产管理业务        加大对资产管理业务                                                   不超过
  1                                                   50,000 万       50,000.00        35,000.00                   50,000.00      35,000.00   -15,000.00        不适用
       的投入                    的投入                                                            50,000 万元
                                                         元
       根据市场和公司资本        根据市场和公司资本    不超过
                                                                                                      不超过
  2    金情况适当调整自营        金情况适当调整自营   100,000 万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     不适用
                                                                                                   100,000 万元
       业务规模及结构            业务规模及结构          元




                                                                                  5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补充子公司资本金,     补充子公司资本金,      不超过
                                                                                                    不超过
   3    扩大浙商资本等子公     扩大浙商资本等子公     85,000 万     85,000.00         11,600.00                  85,000.00    11,600.00     -73,400.00    不适用
                                                                                                  85,000 万元
        司业务规模             司业务规模                   元
        进一步开展创新业       进一步开展创新业
                                                       不超过
        务,加大对融资融券     务,加大对融资融券                                                   不超过
   4                                                  100,000 万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    不适用
        等证券信用交易业务     等证券信用交易业务                                                 100,000 万元
                                                            元
        的投入规模             的投入规模
        优化证券营业网点建     优化证券营业网点建
        设;扩大投资银行业     设;扩大投资银行业
        务规模,提升投资银     务规模,提升投资银
                                                       不超过
        行业务的承销能力;     行业务的承销能力;                                                   不超过
   5                                                  15,000 万     13,797.87         13,942.83                  13,797.87    13,942.83    144.96[注 3]   不适用
        扩充研究团队,提升     扩充研究团队,提升                                                 15,000 万元
                                                            元
        卖方研究实力;加强     卖方研究实力;加强
        信息系统建设,提升     信息系统建设,提升
        后台综合服务能力       后台综合服务能力
   合
        -                      -                            -       348,797.87    260,542.83           -         348,797.87   260,542.83    -88,255.04       -
   计

[注 1] 募集资金总额系已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注 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的存款利息。

[注 3] 实际使用金额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未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5,000 万元。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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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2019 年 3 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实现     是否达到
                                                                     承诺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产能利用率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效益          预计效益

   1     加大对资产管理业务的投入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根据市场和公司资本金情况适当调整自营业务
   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规模及结构
         补充子公司资本金,扩大浙商资本等子公司业
   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务规模
         进一步开展创新业务,加大对融资融券等证券
   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信用交易业务的投入规模
         优化证券营业网点建设;扩大投资银行业务规
         模,提升投资银行业务的承销能力;扩充研究
   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团队,提升卖方研究实力;加强信息系统建
         设,提升后台综合服务能力




                                                                         5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商证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八)




    关于 2020 年度金融投资规模控制上限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受公司委托,现向股东大会报告 2021 年度公司金融投资规模控
制上限方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2021 年拟安排
各类金融资产投资规模最大上限为 805 亿元,投入本金 315 亿元,差
额部分为自营分公司 FICC 及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业务杠杆。具体报告
如下:
    一、市场判断
    2021 年,随着疫苗的逐步投入使用,由疫情带来的不确定性在
消退,经济运营秩序将逐步恢复,世界经济重回轨道。中国对外开放
持续深入,资本市场日趋国际化,人民币升值带来的国际资本的流入,
也给市场带来增量资金。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调明年宏观政策要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可
持续性,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要保持对经济
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政策上“不急转弯”。预计 2021 年十年期国
债收益率相对稳定,震荡幅度可控。
    经过 2019-2020 年两年结构性牛市,A 股市场整体估值上移,
2021 年权益类资产绝对投资收益会有所下降,但全面注册制改革红
利持续深化,将继续支撑市场震荡上行;资管新规对居民财富管理心




                              5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态带来深刻的影响,推动居民开始拥抱权益类资产,给市场带来新的
活力。

    二、规模控制方案
    根据上述市场判断,综合公司财力和风险偏好情况,建议 2021 年

公司(含子公司)金融投资资金上限为 315 亿元,其中,本级资金占

比为 87%,子公司资金占比为 13%,在本级资金安排中,76%投资于固

收和类固收业务。为更好地把握市场机会,建议规模上限扩大至 805

亿元,资金与规模之间的差额 490 亿元为自营分公司的业务杠杆,受

杠杆影响,投资于自营分公司固收和类固收业务的规模占比为 86.9%。

    三、提请审议批准事项
    (一)批准公司 2021 年度金融投资上限规模。

    (二)授权公司投资规模上限±15%范围内的调整事项由董事会
决策。
    (三)授权经营层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本议案股东大会批准之

日起至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具体运作按实际批准的预算执行。
    请各位股东审议。




                              5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商证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九)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
                          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监

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

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编制了《浙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

补措施(修订稿)》,具体详见附件。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




                                              5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修订稿)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

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

大 资 产 重组 摊薄即 期 回 报有 关事项 的 指 导意 见》( 证 监 会公 告

[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对即期回

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

关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3,614,044,514 股,本次

发行股数不超过 10 亿股(含 10 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 亿

元(含 100 亿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

用于补充资本金、营运资金及偿还债务,发展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的

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

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


                                              5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假设 2021 年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

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实施完成,该预

测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时间以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股数为 10 亿股,募集资金为 100 亿元,未考虑

发行费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

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公司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为 158,148.77 万元。假设公司 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 2020 年增长分三种情况预测:(1)下降 10%;

(2)无变化;(3)增长 10%。该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

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

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

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具体如下:




                                              6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亿股)                                       36.14         36.14         46.14
 加权平均总股本(亿股)                               34.35         36.14         41.14
 假设一: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 2020 年下
 降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5.81         14.23         14.23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亿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46       0.39          0.35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稀释每股收益(元                               0.46       0.39          0.35
 /股)
 假设二: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 2020 年无
 变化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5.81         15.81         15.81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亿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46       0.44          0.38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稀释每股收益(元                               0.46       0.44          0.38
 /股)
 假设三: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 2020 年增
 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5.81         17.40         17.40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亿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46       0.48          0.42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稀释每股收益(元                               0.46       0.48          0.42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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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

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编制,同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根据以上假设测算,在不考虑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前提下,本次

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公司 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较发行前将有

所下降。

      二、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增

加。如果募集资金未能保持目前的资本经营效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将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

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本次发行的必要性

      1、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市场竞争力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改革不断深化,证券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一方

面,伴随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程度进一步提升,合资证券公司、境外大

型投资银行和资产管理机构加速渗透国内市场,进一步加剧了国内证

券业务竞争。另一方面,受互联网金融高速发展、证券行业准入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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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券商借助互联网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行业分化加

剧。同时,资本实力领先的券商在资本中介业务、主动投资管理、风

险定价能力、机构客户布局上竞争优势突出,证券行业收入、利润集

中度明显提升,呈现出强者恒强的态势。

      证券公司的发展与资本规模高度相关,充足的净资本是证券公司

拓展业务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的关键。证券公司扩大传统业务优势、

开展创新业务均需要雄厚的资本规模作为基础。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口径下净资产和净资本分别为 193.49 亿元和 184.74

亿元,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披露的统计数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证券行业排名前十的证券公司平均净资产和平均净资本分别为

925.31 亿元和 725.25 亿元,目前公司与行业领先证券公司相比,仍

存在不小的差距。为应对日趋激励的竞争,公司将抓住政策窗口,通

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充实资本金,进一步提升竞争力。

      2、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支持战略目标的实现

      过去,证券公司盈利来源主要为单一的通道收费模式,在资本市

场系列新政陆续出台及提倡行业创新的背景下,各项资本中介业务和

创新业务已经成为证券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随着国内多层次

资本市场的建立,科创板的推出也要求保荐机构应当参与战略配售,

客观上对证券公司的资本实力提出了新的要求。证券公司业务模式将

从过去的以通道佣金业务为主过渡到收费型中介业务、资本中介类业

务和自有资金投资业务等并重的综合业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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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背景下,2018 年初,公司提出了“启动二次创业,再创十年

辉煌”的战略要求,着眼再十年,通过“创局、创能、创效”,突破

固有限制,增加前进动能,实现提升公司地位、丰富公司内涵、增强

公司形象的战略目标。公司将通过对标行业标杆、稳步前移优势业务、

快速追赶短板业务、深化内部管理变革、持续提升金融科技水平、有

效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不断推进公司突破迈向一流券商的各类竞争壁

垒,实现稳步进入一流梯队的目标。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可相

应加大各项业务的投入,不断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优化业务结构,

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实现。

      3、全面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实现稳定健康发展

      风险管理是证券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风险控制能力不仅

关系到证券公司盈利能力,更直接影响到证券公司的生存与发展。证

券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证券公司自身的资本规模与其抵御风险的

能力息息相关。近年来,中国证监会陆续修订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

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进一步

完善了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证券公司风控指标体系,对证券公

司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标准。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证券公司的资本规模只有保持与业务发展

规模相匹配,才能更好地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

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利于公司提升全面风险管

理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实现稳定健康发展。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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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发行的可行性

      1、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建立了较为完善有

效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具备较强的风险防控能力。公司资产质量优

良,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

      2、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2014 年 5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

创新发展的意见》,明确了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主要任务和

具体措施,明确提出支持证券经营机构拓宽融资渠道,支持证券经营

机构进行股权和债权融资。2016 年 6 月和 2020 年 1 月,中国证监会

先后发布《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风险控制

指标计算标准规定》,完善了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证券公司风

控指标体系,提升对证券公司资本配置的导向作用,推动证券行业持

续稳健发展。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是顺应监管层鼓励证券公司

进一步补充资本、推动证券行业做大做强的重要举措,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导向。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在人员、技术、

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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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

充公司资本金、营运资金及偿还债务,发展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的市

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金额

    1                        投资与交易业务         不超过45亿元

    2                         资本中介业务          不超过40亿元

    3                            偿还债务           不超过10亿元

    4            经纪业务、研究业务及信息系统建设    不超过5亿元

                              合计                  不超过100亿元

        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相适应。

        (一)人员储备

        公司管理团队稳定,且高级管理人员具有金融行业从业时间长、

管理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等特点,能够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公

司各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均在相关领域有着丰富的从业经历与管理

经验,对公司文化高度认同,保证了公司决策的强大执行力。近年来,

公司持续强化人才队伍保障,加快建设具有“前瞻性、计划性、系统

性、科学性”的人才保障体系,根据战略发展重点,持续引进和培育

投资银行、研究、投资等重点业务线及合规风控等关键岗位人才;同

时,不断加强人才队伍管理,丰富员工的业务知识结构,提升人才专

业水平和综合素质。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及员工队伍是公司最重要的资

源之一,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和塑造核心竞争力提供了坚实基础。

        (二)技术储备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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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技术是公司发展的战略资源,关系到公司的战略部署、业务

发展和品牌形象。公司重视信息技术的规划、建设和发展,通过不断

完善技术建设,对系统进行持续升级改造,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公司

将积极推进建设由“大数据”为核心,“客户智能理财、员工展业服

务和员工事务处理”三大功能为驱动力的信息系统服务平台,形成客

户投资便捷、员工展业规范和业务流程高效的科技应用闭环,实现传

统渠道通路的互联网化,为客户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未来,公

司将持续夯实技术基础,加快在大数据应用、云计算、网络安全等方

面的创新突破。

      (三)市场储备

      公司经过十余年发展和积累,已逐渐成长为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

力和竞争力的上市券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在全国范

围内设立了 121 家分支机构,拥有良好的客户基础;并深度覆盖全国

经济较为发达的浙江省及长三角地区,为公司开展投融资业务提供了

良好的发展平台。近年来,受益于国家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大战略的政

策优势,以及公司在长三角地区厚植多年的资源禀赋,公司综合金融

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未来,公司将继续深耕浙

江、立足沿海经济发达省市、辐射全国、面向全球进行业务布局。

      五、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为充

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注重中长期股东价值回报,公司将采取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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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增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具体情况如

下: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

及改进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

      公司依托全牌照经营的优势,持续提升全方位综合化金融服务能

力。在传统经纪业务佣金率不断下滑的背景下,公司一方面积极寻求

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转型,另一方面大力布局投资银行、资产管理、

期权期货、证券投资等业务,构建全方位综合化金融服务能力,打造

具有名片效应的特色业务,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1)经纪业务

      公司证券经纪业务依托浙江发达的资本市场,通过合理布局营业

网点、全面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实现收入结构

的持续优化和业务的稳定发展。公司近年来积极扩大经纪业务规模和

覆盖范围,具备经纪业务资质的分支机构数量从 2009 年初的 20 家增

加至截至 2020 年末的 113 家。公司经纪业务目前已基本形成“立足

浙江,深耕长三角,拓展长江沿线,择机环渤海和珠三角”的战略布

局。

      (2)资本中介业务

      公司不断强化融资融券客户服务,整体风险可控。股票质押业务

以“优质公司、熟悉客户,擅长领域”为展业导向,坚持服务实体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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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和上市公司大股东,有序调整存量项目结构,履约保障比例和业务

收入均显著提升,股票质押回购业务整体规模与风险基本可控。未来

公司将对标行业一流系统,进一步简化操作体系,同时克服业务同质

化瓶颈,全面发挥券商优势,运用投行、投资、财富管理等综合手段,

优化客户结构,切实服务实体经济。

      (3)财富管理业务

      面对行业的竞争压力,公司转变经营理念,逐渐改变经纪业务单

一地为客户提供通道服务的盈利模式,通过深化投资顾问等财富管理

服务,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公司公募基金业务进一步做大,私募

基金业务坚持打造“一部一品”差异化的品牌营销,部分分支机构实

现了多年来“零”的突破,为财富管理转型起到较好的铺垫和促进作

用。

      (4)投资银行业务

      近年来,公司通过合理的战略定位和高效的资源利用,实现投资

银行业务的综合发展。公司坚持打造“专业高效”投行品牌,坚持投

行股权、债权业务双轮驱动,市场地位不断提升。在 IPO 审核趋严的

形势下,公司继续保持“百分百”过会率。股权融资方面,公司以中

小企业客户为业务目标,通过下设的部门及分支机构充分挖掘客户资

源,实现股权融资业务的稳步发展。债券融资方面,公司积极开拓公

司债和企业债等债券承销项目资源,债券投行的创新力、影响力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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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坚持走创新发展之路,紧紧抓住浙江省实施

“凤凰行动”计划契机,大力发展投资银行业务,市场地位不断提升。

      (5)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秉承“三大回归”理念,持续完善产业布局,稳中有进。公

司以专业的研究能力和不断创新的产品,推动资管业务不断发展。公

司资产管理业务注重投研结合,积极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坚持走特色

化、差异化的道路,围绕“理念创新、产品创新及平台式资产管理业

务的创建”开展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在市场上广受好评,连续多年获

评中国财富管理机构君鼎奖。

      (6)期货业务

      公司通过子公司浙商期货开展期货业务,公司期货业务继续保持

业内较强的竞争力,连续 7 年保持净利润超亿元以上,综合排名行业

第 6 位。公司的期货业务经过前期培育,品牌影响不断显现,截至

2020 年末,期末客户权益超 125 亿元,特色研发的“保险+期货”业

务模式在橡胶、大豆、玉米等新品种上进一步扩展。截至 2020 年末,

浙商期货设有 24 家期货营业部和北京、上海、深圳、山东 4 家分公

司,拥有较为成熟的营销网络。

      (7)投资业务

      公司坚持稳健的投资原则,投资能力持续提升。公司专门成立上

海自营分公司,承担债券自营投资、证券自营投资、金融衍生品投资

和金融产品投资等功能。通过分公司的集中管理,完善投资决策体系,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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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投资策略,全面提高大类资产配置的执行效率,整体提升投资收

益能力。

      (8)研究业务

      公司通过引进外部人才优化研究团队力量,稳步提升卖方研究综

合实力和品牌影响力。公司研究所已建立以宏观经济、投资策略、行

业与公司研究为主的研究团队,形成以浙江区域经济、战略性新兴产

业、中小市值成长股为特色的研究体系,进一步加大对公募基金客户

的服务覆盖,探索形成研究对财富管理、投资、投行等主要业务的发

展模式协同,实现协同发展。

      2、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市

场风险、信用风险、信息技术风险、操作风险及声誉风险。公司已建

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落实各项风险管理措施,并通过多种技术手段

对上述风险进行计量,通过甄别、分类、分析等措施对各类风险进行

区分、防范和管理。

      针对以上各种风险,公司将持续建设、完善与自身业务发展动态

平衡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坚持稳健经营的发展理念,落实有效风险

管控措施,确保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范围内,保障公司业务发

展的长期可持续。

      (二)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

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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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

风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大力推进主营业务发展,

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同时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打造全方位综合化金融服务能力,提升综合竞争力

      未来公司将继续提升全方位综合化金融服务能力。目前公司已正

式落地以零售和机构两条主线、境内和境外两类主体的业务方式改革,

并引入外部优秀研究力量,进一步明确研究所建设方案。另外,公司

下设自营业务分公司成功落地,国际业务也已取得基础性支撑。公司

将通过全方位综合化的金融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综合竞争能力,为长

期战略发展提供广阔空间。

      2、继续高效贯彻落实浙江省“凤凰行动”计划

      2020 年,浙江省继续实施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的“凤凰行动”计

划,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额实现倍增,力争上市公司和重点拟上

市企业总数达到 1,000 家。公司在“凤凰行动”计划中先发优势明显,

专业特色突出,发展经历优异,将继续在“凤凰行动”及一系列省委

省政府的战略部署中担当重要使命。公司在浙江独特的区位和市场优

势中,将利用深厚的市场背景、渠道资源和竞争优势,坚持服务实体

经济,在市场中打磨产品,提升服务水平,塑造浙商品牌,重点打造

创新型金融业务品牌特色。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7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努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从而增强公司的经营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推动各项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及业务规模,力争实现较好

收益,尽量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4、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

并强化决策程序,设计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加强内部控制,控制资

金成本,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公司坚持“全员合规、合规从经

营层做起、合规人人有责、合规创造价值、合规是企业生存发展底线”

的合规理念,在实施覆盖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合规管理体系的基

础上,突出各业务条线合规管理部门及专职合规专员的一线监督作用,

有效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公司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5、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更好地保障全体股东获得合理回报,提高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

度和可操作性,公司拟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

公司未来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

规划(2020-2022)》等,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

股东的利润分配。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作出的承诺


                                              7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对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

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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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商证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十)




      关于注册资本增加并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5 号)核准,浙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工作,
 共计发行 A 股 264,124,281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的股份已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托 管 手 续 。 公 司 的 股 份 总 数 由 3,614,044,514 股 增 加 至
 3,878,168,795 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3,614,044,514 元增加至
 3,878,168,795 元。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结果,现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
 注册资本和公司股份总数的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现行公司章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修改理由及依据
        第六条                            第六条
                                                                     根据公司非公开
 1.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发行结果
        3,614,044,514 元。                3,878,168,795 元。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             根据公司非公开
 2.
        3,614,044,514 股,全部为          3,878,168,795 股,全部为   发行结果
        人民币普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

        请各位股东审议。
                                               7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商证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十一)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延长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

                                             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商证券”)于

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

省交通集团”)《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延长解决同业竞

争承诺履行期限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承诺背景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浙江

省国资委”)于 2018 年 4 月 4 日出具的《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将省商

业集团公司整体划入省交通集团公司的通知》(浙国资产权〔2018〕

11 号),浙江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省商业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至浙商证券实际控制人浙江省

交通集团。2018 年 6 月上述无偿划转完成后,省商业集团成为浙江

省交通集团控制的子企业。受上述股权划转事项的影响,省商业集团

下属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期货”)经营的业务

与公司下属浙商期货有限公司经营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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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交通集团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履行于浙商证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解决
上述同业竞争情形,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出具《浙江省交通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关于解决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同业竞争事项的承诺
函》,承诺如下:
      “1、本企业承诺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之前将持有的新世纪期货
股权通过内部重组或第三方处置(含国资划转)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
题。
      2、本企业将继续履行本企业于浙商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时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2020 年 5 月,因当时涉及到新世纪期货的相关国有资产整合方
案尚未最终确定,且后续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浙江省交通集团
出具《关于浙江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延长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
期限的函》,将解决同业竞争履行期限延长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二、承诺履行情况及延期履行原因
      为更好地盘活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效能,加快推动形成与全
省发展战略更加匹配的国有经济布局,以及积极推进浙江国资存量资
产的优化整合工作,浙江省交通集团拟将下属浙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和浙商糖酒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新世纪期货 65.74%的股权无偿
划转至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资产优化整合方案已
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获浙江省国资委批复同意。
      鉴于新世纪期货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获中国证监会接收材料,变
更股权尚待中国证监会核准,且后续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尚
需一定的时间周期,浙江省交通集团于 2021 年 6 月底前解决同业竞
争问题存在一定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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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延长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期限及今后的承诺内容

      由于上述原因的存在,浙江省交通集团前述所涉解决同业竞争

承诺尚未履行完毕。鉴于目前已接近前述承诺的期限,预计无法按

期履行承诺,为继续推动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有效解决同业

竞争问题,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浙江省交通集团作为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参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规定,

申请延长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履行期限,作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1、本企业承诺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之前完成所持有的新世纪

期货股权的划转工作,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2、本企业将继续履行本企业于浙商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时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请各位股东审议。关联股东上三高速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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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十二)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王宝桐先生任期届满离任,为了保证公司董事

会工作的正常进行,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提名金雪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

大会选举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将在股东大会

选举通过后正式接替王宝桐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

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金雪军先生现

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金雪军先生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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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金雪军先生简历:

      金雪军先生,1958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

究生学历,1982 年 1 月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专业,1984 年 12 月取得

南开大学经济专业硕士学位。1993 年评为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

家,2018 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浙江省特级专家称号。1984 年 12 月至

今,于浙江大学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导、系主任、副院

长;现任浙江大学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长、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金雪军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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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汇报材料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独立董事年

度述职报告格式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证监会《证券公司治理准则》、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作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

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有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分别是沈田

丰、王宝桐、熊建益。各位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沈田丰先生,1965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曾任杭州市法律学校教师,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2001 年

1 月至今,任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合伙人、现兼任上海富瀚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市

律师协会会长。

      王宝桐先生,1958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曾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司副处长、中国证监会期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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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长、政策研究室处长、重庆市证监局副局长,浙江证监局局长(2011

年辞去公职),现任浙江九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浙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熊建益,1970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

士。注册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

民建会员。曾任厦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天健光华会计师事务

所合伙人、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 年起任中国证监会第

四、五届重组委委员,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

人,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政

系专业硕士校外导师;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均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1、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都不在浙商证

券或其控股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均不在股东单

位任职。

      2、三位独立董事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

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

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其所在的公司、事务

所,没有同浙商证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经济往来。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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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下设的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战略发展委员会、合规与

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各独立董事具体

任职情况如下:

      沈田丰,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席,审计委员会委员;

      王宝桐,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主席,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与

薪酬委员会委员;

      熊建益,审计委员会委员主席。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0 次会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 3

次。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次)
                                                                     参加股东
                  报告期内
 独立董事                                                            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次)
                  事会次数
 沈田丰               10             10               0        0        0
 王宝桐               10             10               0        0        0
 熊建益               10             10               0        0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各召开 1 次会议。

各位独立董事对所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题进行了充分审阅,

对相关议题均未提出异议。

      (三)其他履职情况

      1、公司 2019 年度报告等文件的编制、审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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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根据监管规定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要求,在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等文件的编制与审议过程中,在公司《2019 年

度审计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提前审阅了

报告,发表了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意见。

      2、主动调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通过查阅公司有关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其他董事进行交流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

执行情况。同时,关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

掌握公司动态,能够对有关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从而有效保

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能够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保证独

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及时向独立董事提供相关材料

和信息,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所必需的

工作条件。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均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

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预计的 2020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属于正常业务往来,


                                              8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能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但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2、公

司预计的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价格,公平、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

《关于预计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审议程序合法,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没有新增对外担保,也没有资金被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5,000,000 张,发

行总额为人民币 35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4.88 亿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到位。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9.39 亿元。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及时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激励考核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我们对公司 2019 年度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考核方案进行了审查,一致认为:高级管理人

员考核程序、考核内容符合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考核结果客观、

公正、合理,对该薪酬激励考核方案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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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蒋照辉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经核

查,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蒋照辉先生的提名、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查,被提名人的教育

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董事的条件和履职能

力,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定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了以绩

效考核为中心的、较为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薪酬考核根据

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财务目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

水平制定,考核结果与公司实际经营结果相吻合,有利于激励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高公司的整体经营管理水平,符合投资者的

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我们一致通过《关于核定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 2019 年度薪酬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浙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方案(2020 年)》,独立董事认为:我

们对公司 2020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方案进行了审查,一致认

为: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程序、考核内容符合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

对该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方案无异议。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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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了 2019 年度业绩快报、2020 年半年度业绩

快报。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0 年 3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聘任会计师事

务所事宜进行了审议,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独立董事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上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法

定条件。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有利

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于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

定和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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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对公司财务数据、经营

情况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公司于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相关议案,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的资格和各项条件。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切实可行,募集资金的使

用有利于充实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有利于公司增强竞争力,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2、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及定价原则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方

式客观、公允,不会损害社会公众股东权益。3、本次发行的募集资

金用途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符合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精神,

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4、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增加。

如果募集资金未能保持目前的资本经营效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基

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将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为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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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制订了填补未来回报的相应措施以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股东

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5、公司审议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董事

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按照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推进相关工作;同意将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并经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注重保护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通过问询、现场了解等方式,督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

行情况。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均在公司定期报告中予以充分披露,2020

年度,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上市后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共披露各种

文件 166 份,每项材料,独立董事均承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十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继续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有关工作安

排的关注,认真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促使内部控制与风险

管理成为公司决策的必要环节。2020 年 3 月 17 日,独立董事参加所


                                              8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在专门委员会,预审了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2019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2019 年度合规报告》,认为公司内控机制有效、运作

情况良好,能够有效保障公司的健康发展,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保

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

评价的情形。

      (十三)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召集、召开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

则》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议事、决策程序依法合规。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2021 年,公司应严格按照上市证券公司的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

公司治理,规范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关系。

      四、总体评价

      2020 年,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对公司及全体股

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

关文件,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 年,公司独立董事将严格按照证监会、交易所对上市证券公

司的监管要求,勤勉尽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在各自专业领域内的特长,推动公司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