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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商证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2021-07-09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1-04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加强公司风险管控,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保障公司以及全体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浙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同意为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
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投保情况概述
    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人民币 1 亿元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
    5.保险期限:12 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会,并
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
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
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

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
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审议的《关于同意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可能因经营决策、信息披露

等原因而面临经营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为其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符合《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
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发展。相关审议程序合法,
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董事
会审议的《关于同意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三、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
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使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独立有效地行使管理和监督职责,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