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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商证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21-07-31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1-04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发布的《涉
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披露了公司诉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新产业集团”)、江珍慧与陈德松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的《民事裁定书》。现将本案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7年4月起,中新产业集团有限与公司开展了三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质押标的为ST中新(股票代码“603996”)共计质押41,152,497股,融资本金合
计为1.8亿元。中新产业集团股东江珍慧与陈德松为上述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2019年5月,中新产业集团违约,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浙江省高院指定
案件由台州市椒江区法院审理。2020年2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后因
中新产业集团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中新产业集团进入破
产程序。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将公司享有质权的29,152,497股股票
进行以股抵债并裁定该等股份直接过户至第三方受让人。受让人已向管理人完成
股票转让款项支付,待管理人向公司分配股票处置款项。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已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详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12)。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
上述案件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采取各
项措施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
息。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