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浙商证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9-09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2-06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8 日在浙商证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现场出席 4 人,董事陈溪俊、许长松,独立董事
沈思、金雪军、熊建益以通讯形式出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规定。
    本次董事会由吴承根先生主持,经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董事会会议豁免提前通知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的义务,并同意于 2022 年 9 月 8
日召开本次会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吴承根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长、蒋照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副董事
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吴承根董事、蒋照辉董事、王青山董事、阮丽雅董事、金雪军独立
董事任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吴承根董事任主席(召集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熊建益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合伙人)、沈思独立董事、蒋照辉董事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熊

                                   1
建益独立董事任主席(召集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的议
案》
    同意选举金雪军独立董事、蒋照辉董事、许长松董事任第四届董事会合规与
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金雪军独立董事任主席(召集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的
议案》
    同意选举沈思独立董事、金雪军独立董事、陈溪俊董事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
与薪酬委员会委员,沈思独立董事任主席(召集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青山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聘任王青山先生为总裁。经审阅相关材料,独立
董事认为受聘人员具备相应职务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聘任王青山先生担任公司总
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高玮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兼首席风险官;程景东先生、吴思铭先生为
公司副总裁;盛建龙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许向军先生为公司合规总监;张晖先
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1、董事会聘任高玮女士为公司副总裁、首席风险官;程景东先生、吴思铭
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盛建龙先生为财务总监;许向军先生为公司合规总监;张晖


                                     2
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2、公司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上述人员均具备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履职能力,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上述人员担任公司相关职务。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9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