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作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在董事会召开之前,认真审阅和了解相关 情况,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2021年度高管薪酬核定的议案 公司制定了以绩效考核为中心的、较为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薪酬考核根据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财务目标,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考核结果与公司实际经营结果相吻 合,有利于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高公司的整体经营管 理水平,符合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我们一致通过《关 于2021年度高管薪酬核定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思、金雪军、熊建益 2022年10月27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