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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商证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2023-03-3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及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
正的原则,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及对外担
保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
了核查并审阅,独立董事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
益,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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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能够满足
上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条件。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三)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独立董事对
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
所产生,属于正常业务往来,能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但不会因此
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2、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价格,公
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时,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规
定,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
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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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
况,同意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继续投保公司董监高责任保险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可能因经营决策、
信息披露等原因而面临经营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为其继续投保董监
高责任保险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责任人员
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发展。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董事会审议的
《关于同意继续投保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七)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策程序符合规定,发放标准符合公司薪
酬制度规定;公司2022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真实、准确。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
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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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及以前发生但延续到报告
期内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
致的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除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
外,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报告期内无新增对外担保情况发生;
    3、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事
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的要求。
    4、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对外担保
制度,明确对外担保对象、范围和审批权限,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充分保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思、金雪军、熊建益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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