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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天精工:独立董事关于与新增关联方2020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独立意见2020-08-20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与新增关联方 2020 年度
         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海天精工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
本次与新增关联方 2020 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公司本次预计与新增关联方 2020 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是基于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
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
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
事作了回避表决,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与新增关联方 2020 年度
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独立董事:万伟军、冯绍刚、徐建昌
                                                        2020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