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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天精工: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17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1-017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财
   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
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
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财政部的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 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
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20 年度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 变更日期
    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四)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五) 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三、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四、 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