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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京证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26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19-008 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在公司总部以现
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5 名,实际出席董事 15 名(其中,李小林董
事委托孙隽董事、孙文俊独立董事委托赵曙明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
权),符合《公司法》、《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步国旬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拟设立另类投资
子公司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要求对本次章程修
订内容的文字表述进行调整、办理本次章程修订涉及的监管部门审批、备案及工
商变更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章程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修订内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证券监
管部门核准后生效。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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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确定,并由董事会
秘书根据规定发出会议通知和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6 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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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原因
                                      第十四条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经公司登
第十四条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经公
                                      记机关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证券经纪;
司登记机关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证
                                      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
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
                                      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
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
                                      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资产管理;证券
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
                                      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
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
                                      业务;代销金融产品。                     根据《证券公司
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
                                          公司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可在国     另类投资子公司
品。
                                      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可设立控股或全资子     管理规范》的规
     公司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可在
                                      公司开展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     定,修订公司业
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可设立控股或全
                                      等业务;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     务范围,明确公
资子公司开展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
                                      中国证券业协会等相关规定,公司可设立     司可设立另类投
产管理等业务;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
                                      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从事私募投资基金业     资子公司。
证监会等相关规定,公司可设立私募投
                                      务,可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从事《证券公
资基金子公司从事私募投资基金业务。
                                      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所列品种以外
     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必须经有权证
                                      的金融产品、股权等另类投资业务。
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依照法定程序修
                                          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必须经有权证券监
改公司章程并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
                                      督管理机构批准,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公司
更登记。
                                      章程并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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