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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京证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18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作
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有关文
件并了解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对候选人有关情况的了解,同意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聘任夏宏建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江念南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首席信息官,聘任邱楠先生、徐萍女士、蒋晓刚先生、张兴旭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聘任刘宁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校坚先生为公司合规总监,聘任赵贵成先生
为公司首席风险官,聘任徐晓云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具备履行公司相
关职务所必须的经营管理能力;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以及聘任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公司与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宁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宁证期货”)现有股东,本次共同放弃对宁证期货的同比例增资权构成关
联交易。宁证期货本次增资及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审议及决策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赵曙明、李心丹、张宏、李明辉、董晓林
                                                       2020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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