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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京证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9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南京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和必要了解,
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公司基于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对 2021 年度及至召开 2021 年年度
股东大会期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相关交易系因公司日常
业务经营发生,并以市场公允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相关交易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二、公司拟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的执业资
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上市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
条件和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
    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两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赵曙明、李心丹、张宏、李明辉、董晓林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