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发电:大唐发电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8-23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2022 年 8 月 30 日北京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会议议程 ..................................................... 1
1.关于与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合作协议》的议案 .... 2
2.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6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2 年 8 月 30 日 上午 9 时 30 分
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 9 号公司本部 1616 会议室
见证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会议议程:
第一项 董事会秘书介绍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出席情况
第二项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听取议案
普通决议案:
1.关于与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合作协议》的议案
2.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第三项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讨论发言
第四项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第五项 董事会秘书宣布现场会议投票统计结果
第六项 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决议
第七项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第八项 与会董事签署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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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
关于与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业务合作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拓宽融资渠道,丰富融资来源,降低融资成本,2022 年 6 月 16
日,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发电”或“公司”)与大唐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大唐租赁公司”)签订了《金融业务合作协议》。
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大唐租赁公司基本情况
大唐租赁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28 日注册成立,并于同年 12 月 18 日
正式开业,目前注册资本为 25 亿元(人民币,下同),经营范围包括融
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
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等。其股权结构
为: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大唐资本控股公司”)持有 40%
股权,大唐国际持有 20%股权,中国大唐海外(香港)有限公司(“海
外香港公司”)持有 20%股权,大唐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新能
源香港公司”)持有 20%股权。大唐资本控股公司、海外香港公司、新
能源香港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大唐集团”)
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二、金融业务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服务内容和定价政策
金融业务合作协议签署后,大唐租赁公司将为大唐国际及所属单位
提供融资租赁、应收账款保理等金融业务支持及经济咨询服务。主要包
括如下内容:
1.在符合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融资租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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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原则,大唐租赁公司为本公司及子公司在火电、水电、风电、光伏、
循环经济、源网荷储等综合能源服务等领域投资建设的重点项目提供(自
协议生效之日起)每 12 个月总金额不超过 70 亿元人民币的融资租赁、
应收账款保理等金融业务支持;
年度上限的确定主要考虑公司未来的财务计划及金融市场状况等因
素。
2.大唐租赁公司利用自身的金融专业优势,为本公司提供投融资顾
问、财务顾问、融资租赁咨询、应收账款保理产品设计和交易安排等经
济咨询服务。
3.大唐租赁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的需求,综合考虑国家相关政策法规
规定、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和不同租赁、保理产品结构特点,给予本公司
最优惠的租赁费率,综合租赁费率将等于或优于国内其他金融租赁公司,
在确保本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同时,帮助公司降低财务费用,优化
财务结构。
与大唐租赁公司进行业务合作前,公司将向独立于公司及其关联人
士的国内主要租赁公司获取相关交易及利率等条款,并根据中国人民银
行发布的定期贷款基准利率进行比较,使得公司获得最优惠交易条款,
以确保相关交易的综合租赁费率等于或优于国内其他提供相同服务的金
融租赁公司,并力争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
4.在本公司的业务发展和规划范围内,大唐租赁公司协助本公司选
择适当的承租人和项目,设计并提供量身定做的租赁、保理业务方案。
(二)协议生效及期限
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
效期 36 个月,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止。
三、签订金融业务合作协议的意义
签署《金融业务合作协议》,有利于公司获得较同业市场利率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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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融资支持及相关融资服务,进一步降低资金成本;进一步增强公司及
所属单位与其他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时的议价能力;同时,大唐
租赁公司对公司及所属单位的运营情况有较深入的了解,有助于提供较
其他融资租赁公司更为方便、高效、快捷的融资租赁、保理产品设计服
务。
四、建议
考虑到公司及所属单位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建议:
1.同意公司与大唐租赁公司签署《金融业务合作协议》,有效期 36
个月,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止。
2.同意于协议有效期内大唐租赁公司向公司及所属单位提供(自协
议生效之日起)每 12 个月总金额不超过 70 亿元的融资租赁、应收账款
保理等金融业务支持。
公司及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聘请合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向独立股
东出具建议意见,经对相关因素进行讨论及评估后,认为签署《金融业
务合作协议》属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相关交易
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并建议公司独立股东对本议
案投赞成票。
截至目前,大唐集团及其联系人合共持有大唐发电约 53.09%的已发
行股份,且大唐租赁公司是大唐集团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按照上市地上
市规则的规定,大唐租赁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人士,故公司与大唐租赁
公司签订《金融业务合作协议》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大唐集
团及其联系人需就该议案放弃表决权。
本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应学军、苏民、刘
建龙已就该事项回避表决。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8 日、2022 年 6 月 17 日、2022
年 7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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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的相关公告。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审议。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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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2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津贴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或“公司”)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和第十一届监事会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开始履职。现提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监
事津贴标准方案如下:
一、对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每人每年一次性支付津贴人民币 10 万
元(税后),税前约人民币 13.68 万元。
二、在本公司(含本公司下属企业)担任职务的董事、监事,按照
其在本公司的任职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或监事津贴;
不在本公司(含本公司下属企业)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从其所任
职单位领取薪酬,不再从本公司领取董事或监事津贴。
三、上述董事、监事津贴标准在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届监事会
任期内有效,即自 2022 年 6 月 29 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28 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审议。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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