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7-06-27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贵阳银行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
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股东和债 司(以下简称“本行”)股东和债权人的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本行的组织和 合法权益,规范本行的组织和行为,充分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发挥中国共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称“《商业银行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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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 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
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优先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试点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开展 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关于商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
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 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关于商
导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
程。 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十二条 根据《党章》和《公司法》
相关规定,本行设立中国共产党组织,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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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保
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支持其开展工作。
新增第四章 党组织(党委)(包括第三十三条至第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三条 本行根据《党章》规定,
3 无 设立中国共产党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员会(以下简称“本行党委”)和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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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共产党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
委员会(以下简称“本行纪委”)。
本行党委设书记 1 名,党委副书记和
其他党委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
设置。本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原则上由一
人担任。符合条件的本行党委成员通过法
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
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成员中符合
条件的党员依照有关规定程序进入本行
党委。
本行设纪委书记 1 名,纪委副书记和
其他纪委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
设置。
第三十四条 本行党委行使下列职
权: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
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
(二)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在本行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4. 无 重大战略决策,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
工作部署;
(三)支持本行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
构,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
级管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研究部署本行党的建设工作,
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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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五)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管人才
原则,建立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
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
(六)研究讨论本行改革发展、重大
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重
大事项,并提出意见建议;
(七)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
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
众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领
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
责任;
(八)研究其他应由本行党委决定的
事项。
第三十五条 本行党委研究讨论是董
事会、高级管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
5 无 序。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经党委集体研究讨
论后,由本行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作出决
定。
第一百二十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 第一百三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列职权: 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大会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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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本行的经营计划和投 (三)决定本行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资方案; 案;
(四)制订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 (四)制订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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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本行的利润分配方案 (五)制订本行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和弥补亏损方案; 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 (六)制订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册资本的方案; 本的方案;
(七)制订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 (七)制订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
及上市的方案; 市的方案;
(八)拟订本行重大收购、回购 (八)拟订本行重大收购、回购本行
本行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
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式的方案;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决定本行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本行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
关联交易等事项; 项;
(十)决定本行内部管理机构的 (十)决定本行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设置; 置;
(十一)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 (十一)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或解
或解聘本行行长和董事会秘书;根据 聘本行行长和董事会秘书;根据行长提名
行长提名聘任或解聘副行长、首席财 聘任或解聘副行长、首席财务官及相关法
务官及相关法律、法规或本章程规定 律、法规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董事会聘任
应当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的其他高 或者解聘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 报酬和奖惩事项;
项; (十二)制定本行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定本行的基本管理制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订方案;
度; (十四)制定回购本行股票方案;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订方案; (十五)制定本行信息披露制度,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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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十四)制定回购本行股票方案; 理本行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制定本行信息披露制度, (十六)向股东大会提请聘任或更换
管理本行信息披露事项; 为本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向股东大会提请聘任或 (十七)听取本行行长的工作汇报并
更换为本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检查行长的工作;
(十七)听取本行行长的工作汇 (十八)负责审议超出董事会给高级
报并检查行长的工作; 管理层设定的开支限额的任何重大资本
(十八)负责审议超出董事会给 开支、合同和承诺;
高级管理层设定的开支限额的任何重 (十九)制定出售或转移本行全部或
大资本开支、合同和承诺; 绝大部分业务或资产的方案;
(十九)制定出售或转移本行全 (二十)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本
部或绝大部分业务或资产的方案; 章程的约定决定发行优先股事项;
(二十)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二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
按本章程的约定决定发行优先股事 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它职
项; 权。
(二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 董事会对上述事项作出决定,属于本
章或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 行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范围的,应当事
的其它职权。 先听取本行党委的意见。
第一百六十九条 行长对董事会 第一百七十三条 行长对董事会负
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行的经营管理工作, (一)主持本行的经营管理工作,组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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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工作; 作;
(二)代表高级管理层向董事会 (二)代表高级管理层向董事会提交
提交本行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经董 本行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经董事会批准
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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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三)拟订本行内部管理机构设 (三)拟订本行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
置方案; 案;
(四)拟订本行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拟订本行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本行的具体规章; (五)制定本行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其他
其他高级管理层成员(董事会秘书除 高级管理层成员(董事会秘书除外);
外); (七)聘任或者解聘本行各职能部门
(七)聘任或者解聘本行各职能 及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决定其工资、福利、
部门及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决定其工 奖惩,但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的除
资、福利、奖惩,但应由董事会聘任 外;
或者解聘的除外; (八)授权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各职
(八)授权高级管理人员、内部 能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从事经营管理
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从事经 活动;
营管理活动; (九)决定除由股东大会、董事会任
(九)决定除由股东大会、董事 免的人员以外的本行职工的工资、福利、
会任免的人员以外的本行职工的工 奖惩方案;
资、福利、奖惩方案; (十)依法决定本行职工的聘用和解
(十)依法决定本行职工的聘用 聘;
和解聘; (十一)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十一)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 (十二)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议; 及本章程的规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
(十二)依据法律、行政法规、 权。
规章及本章程的规定或董事会授予的 行长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
其他职权。 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
行长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 开除)本行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
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 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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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解聘(或开除)本行职工等涉及职工 见。
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 行长列席董事会会议。
会和职代会的意见。 行长在行使上述职权时,属于本行党
行长列席董事会会议。 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范围的,应当事先听
取本行党委的意见。
第二百六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
第二百五十九条 本章程经本行
按照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党组
股东大会通过并报经银行业监督管理
8 织有关规定执行。本章程经本行股东大会
机构批准后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通过并报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
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注: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的序号亦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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