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贵阳银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18-11-27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贵阳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本行第四届
董事会 2018 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后,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
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罗佳玲女士为本行行长、提名罗佳玲女士为本行董
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罗佳玲女士具备担任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条件,罗佳玲女
士为本行行长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罗佳玲女士为本行行长。
    罗佳玲女士具备担任本行董事的资格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本行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罗佳玲女士为本
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请股东大
会选举罗佳玲女士为本行董事。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
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本行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戴国强、朱慈蕴、罗宏、杨雄、刘运宏
                                          2018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