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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阳银行: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19-03-26  

						证券代码:601997     证券简称:贵阳银行    公告编号:2019-011

优先股代码:360031                        优先股简称:贵银优 1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意给予中欧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同业授信 5 亿元,授信到期日为本议案通过之日起满一
年,同业授信用途:同业业务。
    公司同意给予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业授信 5 亿元,授信到期
日为本议案通过之日起满一年,同业授信用途:同业业务。
    公司同意给予贵阳贵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同业授信 19.5 亿
元,授信到期日为本议案通过之日起满一年,同业授信用途:同业业
务。
 公司与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生的关
联交易同时构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口
径(以下简称“证监口径”)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银保监会”)口径(以下简称“银保监口径”)重大关联交易,
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七条规
定的可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的情形;公
司与贵阳贵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交易仅构成银保监口径
重大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公告,无须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回避表决事宜:
    关联董事戴国强先生对公司给予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业授
信 5 亿元的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朱慈蕴女士对公司给予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业授
信 5 亿元的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杨琪先生对公司给予贵阳贵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同业授信 19.5 亿元的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授信业务,对公司
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与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本行申请同业授信 5 亿元,授信到期日
为本议案通过之日起满一年,同业授信用途:同业业务。
    (二)与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本行申请同业授信 5 亿元,授信到期日
为本议案通过之日起满一年,同业授信用途:同业业务。
    (三)与贵阳贵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
    贵阳贵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向本行申请同业授信额度 19.5
亿元,授信到期日为本议案通过之日起满一年,同业授信用途:同业
业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注册资本 2.2 亿,注册
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333 号五层,经营范围
为:基金管理业务、包括依中国法律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的设立和管理、
基金管理和与此相关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截
至 2018 年底,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19.57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10.32
亿元;2018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3.92 亿元,利润总额 3.17 亿元,
净利润 2.36 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戴国强先生同时担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银保监口径和证监口径的关联交易。
    (二)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注册资本 1.89 亿,注册
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 10D,经
营范围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
务。截至 2018 年底,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12.55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11.35 亿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3.92 亿元,利润总额 1.03 亿元,
净利润 0.81 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朱慈蕴女士同时担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银保监口径和证监口径的关联交易。
    (三)贵阳贵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贵阳贵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20亿元
人民币,注册地址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金源财富中心B栋6
楼,经营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
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
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
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截至2018年底,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191.61亿元,所有者权益为22.27亿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2.53
亿元,利润总额1.81亿元,净利润1.54亿元。
    该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董事杨琪先生担任该公司
董事长,与其进行的交易仅构成银保监口径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
政策及公司同类业务定价管理制度,授信条件不优于公司其他授信业
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授信业务,对公司
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
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需履行如
下程序:因本公司独立董事戴国强先生、朱慈蕴女士分别担任中欧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且不存在其他构成
关联方的情形,公司与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
行审议和披露”的规定,公司向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盛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提供的关联授信额度均已达到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1%
以上,均构成银保监会定义的重大关联交易,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
时公告;公司与贵阳贵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仅构
成银保监口径关联交易,且授信额度19.5亿元已达到公司上季度资本
净额1%以上,构成银保监口径重大关联交易,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
时公告。上述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并提交关联交易控
制委员会审批后,报董事会进行了最终审批。公司将按照对客户授信
一般商业条款与关联方签署具体协议。
    上述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均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
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意见:公司分别向中欧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阳贵银金融租赁有限
责任公司提供同业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与关联方实际业务需
求相匹配,有利于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属于公司正常授信业务,依照
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
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已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