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97 证券简称:贵阳银行 公告编号:2019-037 优先股代码:360031 优先股简称:贵银优 1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7 月 25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 77 号贵阳 银行大厦 5 楼 1 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 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44,279,78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8.6659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 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陈宗权先生于 2019 年 7 月 8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辞去董事长、董事职务,该辞任自 2019 年 7 月 8 日起生效。公司过半数以上董事推举邓勇先生主持会 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0 人,出席 5 人,董事张涛涛先生、曾军先生、洪 鸣先生、朱慈蕴女士、刘运宏先生因公务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2 人,监事代娟女士、陈立明先生、朱 山先生因公务未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董静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张正海先生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243,763,107 99.9584 91,200 0.0073 425,480 0.0343 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夏玉琳女士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242,149,737 99.8288 1,730,050 0.1390 400,000 0.0322 3、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喻世蓉女士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242,312,497 99.8418 1,562,190 0.1255 405,100 0.0327 4、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224,980,775 98.4489 18,359,441 1.4755 939,571 0.0756 5、议案名称:关于延长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决 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227,981,213 98.6901 15,898,574 1.2777 400,000 0.0322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选举张正 海先生为贵阳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的议 案 581,568,156 99.9112 91,200 0.0156 425,480 0.0732 2 关于选举夏玉 琳女士为贵阳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的议 案 579,954,786 99.6340 1,730,050 0.2972 400,000 0.0688 3 关于选举喻世 蓉女士为贵阳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的议 案 580,117,546 99.6620 1,562,190 0.2683 405,100 0.0697 4 关于变更公司 住所并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 562,785,824 96.6845 18,359,441 3.1540 939,571 0.1615 5 关于延长贵阳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绿色 金融债券决议 有效期及授权 有效期的议案 565,786,262 97.1999 15,898,574 2.7313 400,000 0.0688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 4、5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丽子、郭亮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 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