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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阳银行: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19-10-17  

						证券代码:601997     证券简称:贵阳银行     公告编号:2019-055

优先股代码:360031                         优先股简称:贵银优 1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 2 亿元理财
资金投资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发行的 2019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
据,主承销商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期限 5 年,债项及主体
评级均为 AA+,主承销商初定利率区间为 4.3%-5.3%,最终利率以市
场投标定价为准。
 公司与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构成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口径(以下简称“证监口径”)
关联交易,应当予以披露,不构成证监口径重大关联交易。同时构成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口径(以下
简称“银保监口径”)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公告。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回避表决事宜:

                              -1-
    无。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投资业务,对公司

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通过 2 亿元理财资金投资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发

行的 2019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主承销商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期限 5 年,债项及主体评级均为 AA+,主承销商初定利率区间
为 4.3%-5.3%,最终利率以市场投标定价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由原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更名,注册资本为98.40亿元,法定代表人何瑛,经营范围:
投资、融资、委托贷款、资本运营及股权管理,设立和发行基金,企
业兼并重组,资产托管,土地收储,担保,财务顾问,招投标,房地
产,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煤炭经营,电力生产,钢材、建材、化工
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外)的经营、国内外贸易、餐饮业、酒类销售,
自营和代理国家禁止经营范围以外的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开展
“三来一补”进料加工业务;经营易货贸易和转口贸易业务及法律未
禁止的其他业务;页岩气及其他非常规、常规油气资源领域投资及勘
察、开发和管网、分布式能源、化工生产项目建设等。截至2019年6
月末,该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9,865.85万股,占总股本6.17%。截至2019
年3月末,资产总额为256.02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14.64亿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39.37亿元,利润总额2.66亿元,净利润2.51亿元。
    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公司
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银保监口径关联交易和证监口径关联交易。

                             -2-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指定簿记系统对市
场公开发行,由市场化定价机制决定最终利率价格,符合中国人民银
行利率政策及公司同类业务定价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投资业务,对公司

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
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以及《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述
关联交易需履行如下程序:公司拟通过2亿元理财资金投资贵州乌江
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发行的中期票据,该笔关联交易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以上,应当予以披露,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不构成证监口径重大关联交易。交易发
生后,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交易余额将占公司资本净额
5%以上,该笔关联交易构成银保监口径重大关联交易,须提交董事会
审议并及时公告。上述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并提交关联交易控
制委员会审批后,报董事会进行了最终审批。公司将按照一般商业条

款与关联方签署具体协议。
    上述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均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
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拟通过

                            -3-
2 亿元理财资金投资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所发行中期票据的交
易事项与公司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属于公司正常业务,依照市场公

允价格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
利益输送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已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二)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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