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银行:关于稳定股价措施实施进展的公告2019-10-19
证券代码:601997 证券简称:贵阳银行 公告编号:2019-056
优先股代码:360031 优先股简称:贵银优 1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股价措施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9年9月12日至2019年10月17日,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
司(以下简称“贵阳市国资”)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062,6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16%。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乌江能
源”)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
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15,6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遵义市国
有资产投融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遵义市国资”)
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
持公司股份1,450,0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
本次增持后,贵阳市国资持有公司股份468,599,066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14.56%;贵州乌江能源持有公司股份199,674,126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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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公司总股本的6.20%;遵义市国资持有公司股份133,889,05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4.16%。
2019年8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发布了《贵阳银行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9)。
自2019年8月2日起6个月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贵阳市国资累计增
持公司股份数不少于10,118,300股,贵州乌江能源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数不少于4,336,400股,遵义市国资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数不少于
2,891,000股;公司在任且2018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以不少于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税后)50%的自
有资金,累计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172.28万元。该方案已经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分别接到通知,贵阳市国资、贵州乌江能源和遵义市
国资于2019年9月12日至2019年10月1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贵阳市国资、贵州乌江能源、遵义市国资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贵阳市国资持有公司股份463,536,466
股,持股比例为14.40%;贵州乌江能源持有公司股份198,658,485股,
持股比例为6.17%;遵义市国资持有公司股份132,438,991股,持股比
例为4.12%(遵义市国资在公司上市前持股5%以上)。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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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日披露的《贵阳银
行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
三、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贵阳市国资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06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贵
州乌江能源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
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15,6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遵义市
国资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
计增持公司股份1,450,0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本次增持后,
贵阳市国资持有公司股份468,599,0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6%;
贵州乌江能源持有公司股份199,674,1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0%;
遵义市国资持有公司股份133,889,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6%。
四、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贵阳市国资、贵州乌江能源、遵义市国资承诺,增持完成后的
6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公司股份。同时,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理委员会《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商业银行主要股东自
取得股权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权”的规定,贵阳市国资、
贵州乌江能源作为公司主要股东,承诺本次增持的股份自取得股份之
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将持续关注《贵阳银行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中各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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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主体在方案实施期间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4.公司将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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