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股票代码:601997) 2020年2月6日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文件目录 会议议程…………………………………………………………………I 会议须知…………………………………………………………………II 议案 1 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 案…………………………………………………………………1 议案 2 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7 议案 3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12 议案 4 贵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89 议案 5 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报告的议案……………………………………………94 议案 6 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的议案………………………………………………102 议案 7 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 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110 议案 8 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措施的议案……………………………………………112 议案 9 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事项的议案……………………………………………………124 议案 10 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20-2022 年)的 议案……………………………………………………………137 议案 11 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 年)的 议案……………………………………………………………145 议案 1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本次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149 议案 13 关于选举王勇先生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152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0 年 2 月 6 日 上午 9:30 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 B 区金融商务 区东区 1-6 栋贵阳银行总行 401 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召 集 人:本行董事会 一、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二、审议议案 三、提问交流 四、宣布出席会议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五、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六、对议案投票表决 七、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八、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I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会议秩序和议事效 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本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其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 应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 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表决权、发言权、 质询权等权利。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权登记日(即 2020 年 1 月 23 日)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份的 50%的股东, 其投票表决权将被限制;股权登记日(即 2020 年 1 月 23 日)在本行 授信逾期的股东,其投票表决权将被限制。 五、股东需要发言或提问的,需先经会议主持人许可。股东发言 或提问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股东)及持有股份数额。股东发 言或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每一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 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2 分钟。 II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六、本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 答股东的问题。股东发言、提问时间和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 回答问题时间为不超过 20 分钟。 七、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方法:每项议案逐项表决,其中议案二中的各项将分项逐一 表决,请股东在表决票上逐项填写表决意见。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 表决时,应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中选择其一划“√”,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弃权”。网络投票方法: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 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 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现场投票结果将 与网络投票结果合计形成最终表决结果,并予以公告。 八、本次股东大会第 1-9 项议案和第 12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须经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 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第 1-9、 11-13 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第 1-6、8、9、12 项议案关联 股东应回避表决。 九、本行董事会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本行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 东大会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III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一 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 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 (修订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经过认真 的自查论证,认为公司已经符合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条件。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有关规定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6 日 - 1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有关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 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 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第十三条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 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项目需要量; - 2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 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 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四)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 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五)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 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 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 (二)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 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第三十八条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的百分之九十; (二)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三十六个月内不 得转让; (三)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四)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 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 3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第三十九条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 票: (一)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 消除; (三)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四)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 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五)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六)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 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 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 除外; (七)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 年修订)的 有关规定 第七条 《管理办法》所称“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 基准日。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上市公司 应按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管理办法》所称“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量。 - 4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第八条《管理办法》所称“发行对象不超过 10 名”,是指认购 并获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不 超过 10 名。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 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第九条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具体发行对象及其定价原 则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确定,并经股东大会 批准;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 者; (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第十条发行对象属于本细则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 应当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本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 价格和发行对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得转让。 四、《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 要求(修订版)》的有关规定 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创业板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对上市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规模和用 途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请问,审核中对规范和引导上市公司理性融资 是如何把握的? 答:为规范和引导上市公司聚焦主业、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 - 5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规模、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将募集资金变相用于财务性投资, 再融资审核按以下要求把握: 一是上市公司应综合考虑现有货币资金、资产负债结构、经营规 模及变动趋势、未来流动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规模。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董事会确定发行 对象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 30%;对于具有轻资产、 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 应充分论证其合理性。 二是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 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20%。 三是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 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 18 个月。前次 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 可不受上述限制,但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 6 个月。前次募集资金 包括首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优 先股和创业板小额快速融资,不适用本条规定。 四是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 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 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 6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二 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改善公司资本结构、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满足业务持续发展 对资本的需求,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将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取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 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 A 股股票。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 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普通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 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按“进一法”保留两位 小数)。 - 7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 总量。若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 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 如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 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息、除权的情形,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 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 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 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有新的规定,届时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四、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含 45 亿元),扣 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5 亿股(含本数)。若公司 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及发行对象的认购 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 - 8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 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及发行价格等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六、发行对象及认购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共计 8 名,分别为:厦门国贸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贸”)、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 (以下简称“贵阳市国资公司”)、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贵阳投资控股”)、贵阳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贵阳工商产投”)、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州乌江能源”)、贵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阳城发集团”)、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 年资管”)、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资管”)。 根据发行对象与公司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上述发行对象拟 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标准 1 厦门国贸 不超过 1.60 亿股且不超过 18.00 亿元 2 贵阳市国资公司 8.29 亿元 3 贵阳投资控股 1.66 亿元 4 贵阳工商产投 1.18 亿元 5 贵州乌江能源 0.50 亿元 6 贵阳城发集团 3.00 亿元 7 百年资管 9.60 亿元 8 太平洋资管 3.00 亿元 其中,厦门国贸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1.60 亿股且认购金额不超 过 18.00 亿元,认购金额为认购股份数量乘以发行价格,认购金额精 确到人民币分。 贵阳市国资公司认购金额为 8.29 亿元,贵阳投资控股认购金额 为 1.66 亿元、贵阳工商产投认购金额为 1.18 亿元;贵州乌江能源认 - 9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购金额为 0.50 亿元;贵阳城发集团认购金额为 3.00 亿元;百年资管 认购金额为 9.60 亿元;太平洋资管认购金额为 3.00 亿元。认购股份 数量为认购金额除以发行价格,认购股份数量计算至个位数,小数点 后位数舍掉,不足 1 股的部分对应的金额从认购价款总额中相应调减。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持有公司股份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 若因法律法规修订、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本次非公开发 行批准或核准情况、市场变化等原因导致最终发行价格、发行对象认 购金额或认购股份数量与约定有差异的,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发行对象的认购金额及认购股份数量进 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贵阳市国资公司、贵阳投资控股、贵阳工商产投及贵 州乌江能源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取得该等股份之日起五 年内不得转让;厦门国贸、贵阳城发集团、百年资管、太平洋资管认 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相 关监管机关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要 求的,从其规定。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照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有新 的规定,届时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 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 10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八、上市地点 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九、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 普通股股东共同享有。 十、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逐项审 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贵州监管局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前述机构 最终批准或核准的方案为准。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请逐项审议。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6 日 - 11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三 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编制了《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以下简称“《预案》”)。 该《预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编制,主要 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包括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背景、目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和数量等情况;二是发行对象的 基本情况;三是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四是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内容摘要;五是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 的讨论与分析,包括发行后公司在业务、财务、盈利、股东结构等方 面的变动情况,以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风险情况;六是公司利润分配 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七是公司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6 日 - 12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BANK OF GUIYANG CO., LTD. (股票代码:601997)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二○年一月 发行人声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 因本次发行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说明,任何与之相悖的 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 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构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 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 完成尚待取得股东大会和有关审批机构的批准或核准。 - 14 -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 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度 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 项审议通过。另外,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发行方案尚需贵州银保监局、 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批准或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前述监管机构最 终批准或核准的方案为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5 亿股(含本数),募 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含 45 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 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若公司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事项的,发行对象的认购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 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上 限、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及发行价格等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 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普通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 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按“进一法”保留两位 小数)。其中,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 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 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 - 15 - 的价格计算。 如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 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息、除权的情形,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 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 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有新的规定,届时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4、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共计 8 名,根据发行对象与公司签 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发行对象拟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标准 1 厦门国贸 不超过 1.60 亿股且不超过 18.00 亿元 2 贵阳市国资公司 8.29 亿元 3 贵阳投资控股 1.66 亿元 4 贵阳工商产投 1.18 亿元 5 贵州乌江能源 0.50 亿元 6 贵阳城发集团 3.00 亿元 7 百年资管 9.60 亿元 8 太平洋资管 3.00 亿元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持有公司股份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 若因法律法规修订、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本次非公开发 行批准或核准情况、市场变化等原因导致最终发行价格、发行对象认 购金额或认购股份数量与约定有差异的,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发行对象的认购金额及认购股份数量进行 - 16 - 相应调整。 5、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贵阳市国资公司、贵阳投资控股、贵阳工商产投及贵州乌江能源认购 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取得该等股份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厦 门国贸、贵阳城发集团、百年资管、太平洋资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监管机关对于发行 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照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有新 的规定,届时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 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6、公司本次向贵阳市国资公司、贵阳投资控股、贵阳工商产投、 贵州乌江能源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需履行 相应的审批程序。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 立董事亦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股东大 会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时,贵阳市国资公司、贵阳投资控股、贵阳 工商产投、贵州乌江能源等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7、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 普通股股东共同享有。 8、公司积极落实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 现金分红政策,并根据有关规定拟订了《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回报规划(2020-2022 年)》,明确了公司未来三年的利润分配规划及 其制定、执行和调整的决策和监督机制等内容。本行的利润分配政策 - 17 - 及利润分配情况详见“第六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9、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和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支持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在资金到 位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的普通股总股本将会增加。如果募集资金未能保持目前的资本经 营效率或资金运用效益,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 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将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此外,由于本次非公开 发行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发行价格可能低于发行时归属于母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如低于,则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归属 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将有所摊薄。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 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 影响测算,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 盈利预测。虽然本行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措施, 但所制定的填补措施不等于对本行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 赔偿责任。 10、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和《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监管部门可能会对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调整。如本次发行前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政策法规被修订并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的 内部决策程序按照调整后的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 - 18 - 的相关条款进行调整、完善并及时披露。 - 19 - 释义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行、发行人、 指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贵阳银行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每股票面价值为人民币壹 A股/普通股/股票 指 元整的贵阳银行人民币普通股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厦门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 国贸、贵阳市国资公司、贵阳投资控股、贵阳工商产 指 发行 投、贵州乌江能源、贵阳城发集团、百年资管和太平 洋资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行为 本预案 指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 定价基准日 指 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公司与厦门国贸、贵阳市国资公司、贵阳投资控股、 贵阳工商产投、贵州乌江能源、贵阳城发集团、百年 《股份认购协议》 指 资管和太平洋资管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 厦门国贸 指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阳产控集团 指 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贵阳市国资公司 指 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 贵阳投资控股 指 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贵阳工商产投 指 贵阳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乌江能源 指 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贵阳城发集团 指 贵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百年资管 指 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太平洋资管 指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融人寿 指 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20 - 太平洋人寿 指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保监会 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贵州银保监局 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阳市国资委 指 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章程、《公司章程》 指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千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千元、万元、亿元 本预案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除特别 说明外,本预案中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均为合并报表口径。本预案中涉及公司股份 相关描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 21 -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1、满足资本监管要求 2012 年 6 月中国银监会正式出台《资本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2 年第 1 号)并于 2013 年开始正式实施。根据《资 本管理办法》要求,我国非系统重要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10.5%、 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8.5%、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7.5%, 商业银行于 2018 年末前全面达标。截至 2019 年 9 月末,A 股上市城商 行平均资本充足率 13.75%、平均一级资本充足率 10.61%、平均核心一 级资本充足率 9.47%。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5.00 亿股并在上交所上市, 募集资金净额为 41.08 亿元。自上市以来,公司加强经营管理通过利 润留存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一直未通过发行普通股进行股权融资。截 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8.89%。 根据公司《2017-2019 年资本管理规划》的要求,2019 年末公司 目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9.00%。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低于目标 值,也低于上市城商行的平均水平。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提升资本充足水平,持续满足监管 要求,以增强应对复杂国际环境和国内宏观经济变化的风险抵御能力, 实现稳健经营的目标。 2、支持公司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公司近年来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资产总 额达到 5,527.18 亿元。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未来 3-5 年公司资产 规模仍将保持稳健增长。资产规模增长和业务的发展需要充足的资本 - 22 - 作为支撑。近年来,公司依靠自身积累、资产负债管理和外部融资等 多种渠道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对公司业务拓展和规模扩张提供资本 支持。但由于业务持续发展、信贷规模不断扩张,公司的资本消耗持 续增加。因此,公司有必要在自身留存收益积累的基础上,通过外源 融资适时、合理补充资本。本次非公开发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后,将 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水平,为公司未来健康持续发 展奠定基础,对提升公司竞争力水平和保持稳定盈利水平具有重要意 义。 3、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宗旨,也 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目前我国处于“十三五”规划的重要时 期,经济结构调整步伐进一步加快,为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预计 仍会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国民经济的平稳发展仍 需要银行良好的信贷支持。作为一家上市银行,为更好地执行党中央、 国务院政策,尤其是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金融 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满足实体经济发展需求,更有效 地推动小微金融、普惠金融等重点领域的战略实施和业务发展,公司 有必要及时补充银行资本以保证适度的信贷投放。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贵阳银行成立于 1997 年 4 月 9 日,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 份制商业银行。2016 年 8 月 16 日,贵阳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 市,是我国中西部首家 A 股上市城商行。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贵阳银行下辖 9 个省内分行、1 个省外分行, 机构网点实现贵州省 88 个县域全覆盖,发起设立贵阳贵银金融租赁有 - 23 - 限责任公司和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初步形成立足贵州、 辐射西南的服务网络。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2019 全球银行 1000 强排名”中,贵阳银行排名为 237 位。 2、业务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近年来,公司持续推动各项业务发展转型,公司业务、零售业务、 普惠金融服务、投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同业业务、绿色金融业务 均实现良好发展。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5,527.18 亿元,客户存款余额 3,277.52 亿元,客户贷款总额 1,995.23 亿元;资本充足率 13.06%, 一级资本充足率 10.24%,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8.89%;不良贷款率 1.48%, 拨备覆盖率 267.01%。2019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8.20 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06 亿元。 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贵阳银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552,718,354 503,326,324 464,106,363 372,253,194 负债合计 513,748,019 467,483,050 438,476,345 350,253,486 所有者权益合计 38,970,335 35,843,274 25,630,018 21,999,7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37,739,009 34,829,517 24,712,394 21,137,231 者权益合计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10,820,091 12,645,284 12,477,022 10,159,448 利息净收入 8,830,007 11,066,188 10,861,148 8,400,599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 799,178 1,218,967 1,413,686 1,419,957 入 营业利润 4,794,021 5,531,096 5,124,692 4,197,460 利润总额 4,799,743 5,545,393 5,126,690 4,252,379 净利润 4,421,818 5,228,677 4,587,510 3,688,733 - 24 -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4,306,419 5,137,277 4,530,676 3,654,319 者的净利润 注:除特别注明外,本预案中所述贵阳银行财务数据均为合并口径。 3、股本状况及股东结构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贵阳银行普通股总股本为 3,218,028,660 股。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前十大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如下: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贵阳银行前十大普通股股东情况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号 1 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 463,536,466 14.40% 2 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98,919,585 6.18% 遵义市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管理有限 3 133,170,091 4.14% 责任公司 4 贵州神奇投资有限公司 100,118,819 3.11% 5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96,556,213 3.00% 6 贵阳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2,707,293 2.88% 7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3,276,000 2.28% 8 新余汇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0,000,000 2.18% 9 贵阳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6,219,495 2.06% 10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 57,463,673 1.79% 合计 1,351,967,635 42.01% 注:截至本预案公告日,贵阳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贵阳银行前十大普通股股东中,贵阳市国资公司、贵阳投资控 股和贵阳工商产投同受贵阳产控集团控制。 (三)本次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共计 8 名,分别为:厦门国贸、贵阳 市国资公司、贵阳投资控股、贵阳工商产投、贵州乌江能源、贵阳城 发集团、百年资管和太平洋资管。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贵阳市国资公司、贵阳投资控股、贵阳工商 产投同为贵阳产控集团控制的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别为 - 25 - 14.56%、2.88%和 2.06%,贵阳产控集团合计间接持有公司 19.9983%的 股份,公司董事曾军为贵阳投资控股董事长、总经理。贵州乌江能源 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6.24%,公司董事喻世蓉为贵州乌江能源金融事 业部副部长。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截至本预案公告日,贵阳市国资公司、贵 阳投资控股、贵阳工商产投、贵州乌江能源系本行关联法人;厦门国 贸、贵阳城发集团、百年资管和太平洋资管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发行对象的具体情况参见“第二节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将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取得中国证监 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 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 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普通股 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 数)。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 量。若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 - 26 - 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如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 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息、除权的情形,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 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 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有新的规定,届时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4、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含 45 亿元),扣除 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5 亿股(含本数)。若公司审 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及发行对象的认购股 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 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上 限、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及发行价格等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6、发行对象及认购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共计 8 名,分别为:厦门国贸、贵阳 市国资公司、贵阳投资控股、贵阳工商产投、贵州乌江能源、贵阳城 - 27 - 发集团、百年资管、太平洋资管。 根据发行对象与公司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上述发行对象拟认 购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标准 1 厦门国贸 不超过 1.60 亿股且不超过 18.00 亿元 2 贵阳市国资公司 8.29 亿元 3 贵阳投资控股 1.66 亿元 4 贵阳工商产投 1.18 亿元 5 贵州乌江能源 0.50 亿元 6 贵阳城发集团 3.00 亿元 7 百年资管 9.60 亿元 8 太平洋资管 3.00 亿元 其中,厦门国贸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1.60 亿股且认购金额不超过 18.00 亿元,认购金额为认购股份数量乘以发行价格,认购金额精确到 人民币分。贵阳市国资公司认购金额为 8.29 亿元,贵阳投资控股认购 金额为 1.66 亿元、贵阳工商产投认购金额为 1.18 亿元;贵州乌江能 源认购金额为 0.50 亿元;贵阳城发集团认购金额为 3.00 亿元;百年 资管认购金额为 9.60 亿元;太平洋资管认购金额为 3.00 亿元。认购 股份数量为认购金额除以发行价格,认购股份数量计算至个位数,小 数点后位数舍掉,不足 1 股的部分对应的金额从认购价款总额中相应 调减。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持有公司股份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 若因法律法规修订、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本次非公开发 行批准或核准情况、市场变化等原因导致最终发行价格、发行对象认 购金额或认购股份数量与约定有差异的,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发行对象的认购金额及认购股份数量进行 相应调整。 - 28 - 7、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贵阳市国资公司、贵阳投资控股、贵阳工商产投及贵 州乌江能源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取得该等股份之日起五年 内不得转让;厦门国贸、贵阳城发集团、百年资管、太平洋资管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监 管机关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要求的, 从其规定。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照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有新 的规定,届时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 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8、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 9、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普 通股股东共同享有。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贵阳市国资公司、贵阳投资控股、贵阳工商产投、 - 29 - 贵州乌江能源系本行关联法人,其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 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在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 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在本行 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在本次发行前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 后亦不会出现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涉及 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七)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呈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贵州银 保监局批准、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核准后方可实施,且以前述监管 机构最终批准或核准的方案为准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厦门国贸 1、基本情况 名称: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6 年 12 月 24 日 注册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 4688 号国贸中心 28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 许晓曦 注册资本: 181,627.2516 万元人民币 1 1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厦门国贸因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前述股本变化事宜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30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1550054395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 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 学品);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 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批 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工艺 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 品);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 的项目);珠宝首饰零售;房地产开发经营; 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其他未列明运 输代理业务(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事项);机 械设备仓储服务;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 审批的项目);黄金现货销售;白银现货销售; 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 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 经营期限: 1996 年 12 月 24 日至 2046 年 12 月 23 日 2、发行对象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厦门国贸控股股东为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 国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31 -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00%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兴证证券资管-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兴证资管阿尔法科睿 1 号单一资 厦门国贸控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产管理计划 0.39% 0.47% 33.89%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主营业务情况 厦门国贸始创于 1980 年,为世界 500 强企业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1996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为国有控股上 市公司。目前厦门国贸已形成供应链管理、房地产经营和金融服务三 大核心业务,同时积极围绕发展战略在新产业发展方面进行探索。 4、最近 1 年简要财务会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7,597,472.15 所有者权益 2,597,650.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350,666.71 项目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20,659,787.95 净利润 246,697.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19,198.64 注:以上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诉讼和仲裁情况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厦门国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 者主要负责人)最近 5 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 - 32 - 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6、同业竞争与关联关系 (1)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完成后,厦门国贸不会形成对公司的控制权,公司仍将 按照内部治理准则的要求保持经营管理的独立性。本次发行前后,厦 门国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的业务均不存 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同业竞争。 (2)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完成后,如厦门国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 发生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商 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公司章程》以及《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7、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 易情况 公司从事面向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的商业银行业务。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厦门国贸在公司的授信总额、贷款余额及存款余 额均为 0;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厦门国贸的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在公司的授信总额、贷款余额及存款余额均为 0。 除商业银行一般业务往来外,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最近 24 个月内 厦门国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金额高于 3,000 万元(含)且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1%(含) 以上的重大交易。 8、发行对象关于本次认购资金来源的说明 厦门国贸用于本次认购的全部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自有资金; - 33 - 不存在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的情形,亦不存在以 理财资金、投资基金或其他金融产品等形式入股的情形;不存在任何 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不存在对外募集、利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 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 受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代持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贵阳 银行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贵阳银行及其关联方 提供的财务资助、借款、担保或者补偿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贵阳银 行进行资产置换或其他方式获取资金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自 于银行理财产品或资金池的情形。 (二)贵阳市国资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 成立日期: 1998 年 11 月 20 日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 81 号大西南富 力中心 A1 栋 11 楼 法定代表人: 王勇 注册资本: 152,215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100709660997R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 资)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 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 - 34 - 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经济建设项目投资、 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社会公益项目投资、国 有资产及国有股权经营。 经营期限: 长期 2、发行对象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贵阳市国资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贵阳投资控股, 实际控制人为贵阳市国资委,贵阳市国资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所示: 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00% 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9.96% 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 3、主营业务情况 贵阳市国资公司作为贵阳投资控股资产运营业务板块的重要组织 载体,以全面发挥国有资本优势,积极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做强增量 国有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与收益率,最终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提质增效的目标,规划部署及从事资本投资和资产运营两大业务板块。 4、最近 1 年简要财务会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466,437.09 所有者权益 163,624.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75,489.84 项目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5,694.12 - 35 - 净利润 819.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7,189.01 注:以上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诉讼和仲裁情况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贵阳市国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最近 5 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 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者仲裁。 6、同业竞争与关联关系 (1)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完成后,贵阳市国资公司不会形成对公司的控制权,公 司仍将按照内部治理准则的要求保持经营管理的独立性。本次发行前 后,贵阳市国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 的业务均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同业竞争。 (2)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完成后,如贵阳市国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公司章程》以及《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7、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 易情况 公司从事面向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的商业银行业务。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贵阳市国资公司在公司的授信总额及贷款余额均 为 0,存款余额为 39.37 万元;截至 2019 年 9 月末,贵阳市国资公司 的控股股东贵阳投资控股在公司的授信总额为 17,000 万元,贷款余额 - 36 - 为 12,600 万元,存款余额为 60,996.57 万元。上述交易均为贵阳市国 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之间正常的一般业务往来,该等交易均为 按照市场化原则以公允价格进行的公平交易。 除商业银行一般业务往来外,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最近 24 个月内 贵阳市国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金额高 于 3,000 万元(含)且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 产 1%(含)以上的重大交易。 8、发行对象关于本次认购资金来源的说明 贵阳市国资公司用于本次认购的全部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自有 资金;不存在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的情形,亦不 存在以理财资金、投资基金或其他金融产品等形式入股的情形;不存 在任何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不存在对外募集、利用杠杆或其他 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 人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代持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 于贵阳银行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贵阳银行及其 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借款、担保或者补偿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 贵阳银行进行资产置换或其他方式获取资金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 接来自于银行理财产品或资金池的情形。 (三)贵阳投资控股 1、基本情况 名称: 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1 年 10 月 24 日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北京西路 38 号 1 单元 21-28 楼 - 37 - 法定代表人: 曾军 注册资本: 862,423.4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100730958720R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 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 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金融服务;投融 资和资本动作;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实业投资与 运营;项目投资与股权投资;产业发展、运营与 并购整合;企业和资产管理与托管;资产的运营、 收购与处置;发起设立并管理高级各类政策性基 金;金融咨询、财务顾问、社会经济咨询;其他 商务服务业;承包建设工程项目;土地一级开发; 房地产开发;拆迁安置;物业管理;建筑材料及 装璜材料经营;城市广告、停车场、交通、通讯 等项目的经营及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涉及许可 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经营期限: 2006 年 9 月 28 日至无固定期限 2、发行对象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贵阳投资控股的控股股东为贵阳产控集团, 实际控制人为贵阳市国资委,贵阳投资控股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 示: - 38 - 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00% 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9.96% 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主营业务情况 贵阳投资控股主营业务包括金融、产业投资、资产运营和城市开 发等,其中金融业务包含担保、小贷、要素交易等业务,产业投资业 务以房地产置业、物资贸易、新型建材、园林绿化等业务为核心,资 产运营板块整合了原贵阳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国 资公司及其他有效经营性资产,城市开发业务主要是承担贵阳市市政 基础设施及公建配套项目的建设,现正由单一项目建设模式向城市区 域开发模式转变,逐步完成向城市运营商的角色转换。目前,贵阳投 资控股整体经营状况稳定,各业务板块发展良好。 4、最近 1 年简要财务会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7,809,541.24 所有者权益 5,762,313.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751,698.33 项目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64,852.71 净利润 11,262.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1,348.67 注:以上数据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诉讼和仲裁情况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贵阳投资控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 39 - 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最近 5 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 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仲裁。 6、同业竞争与关联关系 (1)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完成后,贵阳投资控股不会形成对公司的控制权,公司 仍将按照内部治理准则的要求保持经营管理的独立性。本次发行前后, 贵阳投资控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的业务 均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同业竞争。 (2)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完成后,如贵阳投资控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公司章程》以及《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7、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 易情况 公司从事面向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的商业银行业务。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贵阳投资控股在公司的授信总额为 17,000 万元, 贷款余额为 12,600 万元,存款余额为 60,996.57 万元;截至 2019 年 9 月末,贵阳投资控股的控股股东贵阳产控集团在公司的授信总额、贷 款余额及存款余额均为 0。上述交易均为贵阳投资控股与公司之间正常 的一般业务往来,该等交易均为按照市场化原则以公允价格进行的公 平交易。 除商业银行一般业务往来外,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最近 24 个月内 - 40 - 贵阳投资控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金额高于 3,000 万元(含)且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1%(含)以上的重大交易。 8、发行对象关于本次认购资金来源的说明 贵阳投资控股用于本次认购的全部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自有资 金;不存在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的情形,亦不存 在以理财资金、投资基金或其他金融产品等形式入股的情形;不存在 任何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不存在对外募集、利用杠杆或其他结 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 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代持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 贵阳银行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贵阳银行及其关 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借款、担保或者补偿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贵 阳银行进行资产置换或其他方式获取资金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 来自于银行理财产品或资金池的情形。 (四)贵阳工商产投 1、基本情况 名称: 贵阳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9 年 5 月 15 日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 科技产业园创业大厦 401 室 法定代表人: 吴永康 注册资本: 116,375.0288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1006884093482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41 -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 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 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产业投融资、发起 设立基金、资本运营、资产经营及股权管理,企 业兼并重组,资产管理,土地一级开发,工业地 产开发,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国内国际商贸服 务,咨询服务等。 经营期限: 2009 年 5 月 15 日至 2059 年 5 月 14 日 2、发行对象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贵阳工商产投的控股股东为贵阳产控集团, 实际控制人为贵阳市国资委,贵阳工商产投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 示: 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00% 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贵阳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主营业务情况 贵阳工商产投主要业务包括对所持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围绕主 业开展资本运营;突出产业发展引导职能,以市场化运作方式,重点 投向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 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实施传统产业改 - 42 - 造升级,重点培育现代商贸服务业和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具有 核心竞争力的高成长型企业;实施投资园区建设、存量土地开发等; 发起设立并管理市级政策性引导基金、产业并购基金、产业投资基金 等。 4、最近 1 年简要财务会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690,167.49 所有者权益 835,585.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45,138.94 项目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808,842.33 净利润 7,983.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263.19 注:以上数据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诉讼和仲裁情况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贵阳工商产投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最近 5 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 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仲裁。 6、同业竞争与关联关系 (1)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完成后,贵阳工商产投不会形成对公司的控制权,公司 仍将按照内部治理准则的要求保持经营管理的独立性。本次发行前后, 贵阳工商产投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的业务 均不存在同业竞争。 (2)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完成后,如贵阳工商产投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 - 43 -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公司章程》以及《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7、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 易情况 公司从事面向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的商业银行业务。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贵阳工商产投在公司的授信总额及贷款余额均为 0,存款余额为 100.42 万元;截至 2019 年 9 月末,贵阳工商产投的控 股股东贵阳产控集团在公司的授信总额、贷款余额及存款余额均为 0。 上述交易均为贵阳工商产投与公司之间正常的一般业务往来,该等交 易均为按照市场化原则以公允价格进行的公平交易。 除商业银行一般业务往来外,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最近 24 个月内 贵阳工商产投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金额高于 3,000 万元(含)且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1%(含)以上的重大交易。 8、发行对象关于本次认购资金来源的说明 贵阳工商产投用于本次认购的全部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自有资 金;不存在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的情形,亦不存 在以理财资金、投资基金或其他金融产品等形式入股的情形;不存在 任何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不存在对外募集、利用杠杆或其他结 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 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代持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 贵阳银行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贵阳银行及其关 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借款、担保或者补偿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贵 - 44 - 阳银行进行资产置换或其他方式获取资金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 来自于银行理财产品或资金池的情形。 (五)贵州乌江能源 1、基本情况 名称: 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4 年 4 月 30 日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湖磊路 法定代表人: 何瑛 注册资本: 984,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900214419958H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 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 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投资、融资、委托 贷款、资本运营、资产经营及股权管理,设立和 发行基金,企业兼并重组,资产托管,土地收储, 担保,财务顾问,招投标,房地产,房屋租赁, 物业管理,煤炭经营,电力生产,钢材、建材、 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外)的经营、国内外贸 易、餐饮业、酒类销售,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禁止 经营范围以外的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开展“三 来一补”进料加工业务;经营易货贸易和转口贸 - 45 - 易业务及法律未禁止的其他业务;页岩气及其他 非常规、常规油气资源领域投资及勘察、开发和 管网、分布式能源、化工生产项目建设。(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08 年 6 月 10 日至 2038 年 6 月 9 日 2、发行对象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贵州乌江能源的控股股东为贵州乌江能源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贵州省国资委”),贵州乌江能源的股权控制关系 如下图所示: 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79.01% 贵州乌江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3、主营业务情况 贵州乌江能源是贵州省国资委监管的国有投资、资本运营类企业, 业务范围涉及投资、融资、委托贷款、资本营运、资产经营及股权管 理、设立和发行基金、企业兼并重组、资产托管、土地收储、担保、 国内外贸易及法律未禁止的其他业务。投资领域涵盖电力、金融、贸 易、机械设备等。 4、最近 1 年简要财务会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46 - 总资产 3,252,497.90 所有者权益 1,543,473.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454,172.08 项目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393,689.68 净利润 25,084.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34,953.52 注:以上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诉讼和仲裁情况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贵州乌江能源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最近 5 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 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仲裁。 6、同业竞争与关联关系 (1)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完成后,贵州乌江能源不会形成对公司的控制权,公司 仍将按照内部治理准则的要求保持经营管理的独立性。本次发行前后, 贵州乌江能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的业务 均不存在同业竞争。 (2)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完成后,如贵州乌江能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公司章程》以及《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 47 - 7、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 易情况 公司从事面向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的商业银行业务。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贵州乌江能源在公司的授信总额为 10,000 万元, 贷款余额为 0,存款余额为 10,039.68 万元;截至 2019 年 9 月末,贵 州乌江能源的控股股东贵州乌江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的授信 总额、贷款余额均为 0,存款余额为 5,764.11 万元。上述交易均为贵 州乌江能源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之间正常的一般业务往来,该等交易 均为按照市场化原则以公允价格进行的公平交易。 除商业银行一般业务往来外,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最近 24 个月内 贵州乌江能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金额高于 3,000 万元(含)且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1%(含)以上的重大交易。 8、发行对象关于本次认购资金来源的说明 贵州乌江能源用于本次认购的全部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自有资 金;不存在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的情形,亦不存 在以理财资金、投资基金或其他金融产品等形式入股的情形;不存在 任何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不存在对外募集、利用杠杆或其他结 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 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代持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 贵阳银行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贵阳银行及其关 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借款、担保或者补偿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贵 阳银行进行资产置换或其他方式获取资金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 来自于银行理财产品或资金池的情形。 (六)贵阳城发集团 - 48 - 1、基本情况 名称: 贵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8 年 6 月 25 日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路 30 号 法定代表人: 李自康 注册资本: 305,587.2902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100675419870U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 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 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 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经营期限: 2008 年 6 月 25 日至 2058 年 6 月 24 日 2、发行对象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贵阳城发集团的控股股东为贵州高速公路集 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贵州省国资委,贵阳城发集团的股权控制 关系如下图所示: 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00%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55.09% 贵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9 - 3、主营业务情况 贵阳城发集团业务范围包括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 设、新型环保建材、生态文化陵园、油气能源经营、技术咨询服务、 资产管理运营等。贵阳城发集团以环城高速运营管理及项目开发建设 为“动力引擎”,以绿色建材、生态园林、油气能源、资产经营为“四 轮驱动”,先后承接了贵州省多个大型项目的管理建设任务。 4、最近 1 年简要财务会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879,325.05 所有者权益 1,450,953.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443,847.55 项目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123,656.44 净利润 18,696.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8,376.49 注:以上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诉讼和仲裁情况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贵阳城发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最近 5 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 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仲裁。 6、同业竞争与关联关系 (1)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完成后,贵阳城发集团不会形成对公司的控制权,公司 仍将按照内部治理准则的要求保持经营管理的独立性。本次发行前后, 贵阳城发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的业务 均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同业竞争。 - 50 - (2)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完成后,如贵阳城发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以及《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7、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 易情况 公司从事面向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的商业银行业务。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贵阳城发集团在公司的授信总额为 330,800 万元, 贷款余额为 126,500 万元,存款余额为 86,904.54 万元;截至 2019 年 9 月末,贵阳城发集团的控股股东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的 授信总额为 80,000 万元,贷款余额为 5,000 万元,存款余额为 1,966.78 万元。上述交易均为贵阳城发集团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之间正常的一 般业务往来,该等交易均为按照市场化原则以公允价格进行的公平交 易。 除商业银行一般业务往来外,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最近 24 个月内 贵阳城发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金额高于 3,000 万元(含)且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1%(含)以上的重大交易。 8、发行对象关于本次认购资金来源的说明 贵阳城发集团用于本次认购的全部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自有资 金;不存在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的情形,亦不存 在以理财资金、投资基金或其他金融产品等形式入股的情形;不存在 任何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不存在对外募集、利用杠杆或其他结 - 51 - 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 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代持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 贵阳银行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贵阳银行及其关 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借款、担保或者补偿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贵 阳银行进行资产置换或其他方式获取资金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 来自于银行理财产品或资金池的情形。 (七)百年资管 1、基本情况 名称: 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6 年 8 月 1 日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窑路 38-2-5 号5层 法定代表人: 庄粤珉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200MA0QF55F0L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 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 管理产品业务;开展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 询业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 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依 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6 年 8 月 1 日至长期 - 52 - 2、发行对象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百年资管的控股股东为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百年资管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江 大 新 大 大 科 中 其 大 西 连 光 连 连 瑞 国 他 连 恒 万 控 融 城 集 华 股 一 茂 达 股 达 市 团 建 东 方 房 集 集 投 建 有 投 地 地 团 团 资 设 限 资 产 产 股 有 有 集 公 控 有 开 份 限 限 团 司 股 限 发 有 公 责 有 有 公 有 限 司 任 限 限 司 限 公 公 公 公 公 司 司 司 司 司 10.26% 11.55% 10.26% 10.26% 10.26% 10.26% 10.26% 16.63% 10.26%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0.00% 10.00% 10.00% 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主营业务情况 百年资管于 2016 年 11 月 16 日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正 式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百年资管经营范围包括:受托管理 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 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等。 4、最近 1 年简要财务会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0,522.77 所有者权益 14,365.89 - 53 - 项目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16,299.06 净利润 3,141.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3,141.75 注:以上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诉讼和仲裁情况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百年资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 者主要负责人)最近 5 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 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6、同业竞争与关联关系 (1)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完成后,百年资管不会形成对公司的控制权,公司仍将 按照内部治理准则的要求保持经营管理的独立性。本次发行前后,百 年资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的业务均不存 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同业竞争。 (2)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完成后,如百年资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 发生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商 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公司章程》以及《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7、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 易情况 公司从事面向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的商业银行业务。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百年资管在公司的授信总额、同业业务余额及存 款余额均为 0;截至 2019 年 9 月末,百年资管的控股股东百年人寿保 - 54 - 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的授信总额、同业业务余额均为 0,存款余额为 50,000 万元。上述交易均为百年资管的控股股东与公司之间正常的一 般业务往来,该等交易均为按照市场化原则以公允价格进行的公平交 易。 除商业银行一般业务往来外,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最近 24 个月内 百年资管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金额高于 3,000 万元(含) 且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1%(含)以上的重 大交易。 8、发行对象关于本次认购资金来源的说明 百年资管以受托管理的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普通保险资 金参与本次认购,其用于本次认购的全部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中融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 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的情形,亦不存在以理财资 金、投资基金或其他金融产品等形式入股的情形;不存在任何分级收 益等结构化安排,亦不存在对外募集、利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 进行融资的情形;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受托持 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代持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贵阳银行及 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贵阳银行及其关联方提供的 财务资助、借款、担保或者补偿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贵阳银行进行 资产置换或其他方式获取资金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自于银行 理财产品或资金池的情形。 (八)太平洋资管 1、基本情况 名称: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55 - 成立日期: 2006 年 6 月 9 日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39 楼 法定代表人: 于业明 注册资本: 2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789549569U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委托资金管理 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06 年 6 月 9 日至 不约定期限 2、发行对象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太平洋资管的控股股东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太平洋资管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图所示: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8.29% 98.50%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6.00% 4.00% 80.00%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56 - 3、主营业务情况 太平洋资管于 2006 年 6 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 注册资本人民币 21 亿元。太平洋资管具备中国银保监会要求的股票投 资能力、无担保债券投资能力、股权投资能力、不动产投资能力、基 础设施投资计划产品创新能力、不动产投资计划产品创新能力和衍生 品运用等多项能力。 4、最近 1 年简要财务会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455,485.50 所有者权益 359,752.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06,746.20 项目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91,402.59 净利润 26,901.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6,575.13 注:以上数据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诉讼和仲裁情况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太平洋资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或者主要负责人)最近 5 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 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 6、同业竞争与关联关系 (1)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完成后,太平洋资管不会形成对公司的控制权,公司仍 将按照内部治理准则的要求保持经营管理的独立性。本次发行前后, 太平洋资管及其控股股东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的业务均不存在同业竞 争或者潜在同业竞争。 - 57 - (2)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完成后,如太平洋资管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发生关联交 易,将严格遵守《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商 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以及《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 易情况 公司从事面向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的商业银行业务。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太平洋资管在公司的授信总额为 251,900 万元, 同业业务余额为 0,存款余额为 1,525,000 万元;截至 2019 年 9 月末, 太平洋资管的控股股东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 的授信总额、同业业务余额及存款余额均为 0。上述交易均为太平洋资 管与公司之间正常的一般业务往来,该等交易均为按照市场化原则以 公允价格进行的公平交易。 除商业银行一般业务往来外,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最近 24 个月内 太平洋资管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金额高于 3,000 万元(含) 且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1%(含)以上的重 大交易。 8、发行对象关于本次认购资金来源的说明 太平洋资管以受托管理的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保 险资金参与本次认购,其用于本次认购的全部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中 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 有资金入股的情形,亦不存在以理财资金、投资基金或其他金融产品 等形式入股的情形;不存在任何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不存在对 外募集、利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不存在接受 - 58 - 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代持情形;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贵阳银行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 间接接受贵阳银行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借款、担保或者补偿 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贵阳银行进行资产置换或其他方式获取资金的 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自于银行理财产品或资金池的情形。 - 59 -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5 亿股(含本 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含 45 亿元)。经相关监管 部门批准或核准后,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 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提高公司资本充足率。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 开发行有助于公司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为公 司未来的业务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本保障,提升公司持续 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产生的影响主 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股权结构和控制权的影响 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发行上限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 3,218,028,660 股增至 3,718,028,660 股。本 次发行前后,公司单一持股 5%以上股东均为贵阳市国资公司和贵州 乌江能源,公司股权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更。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均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亦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改变。 2、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有效补充公司的核心一级资 本,提高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水 平,从而增强公司的风险抵御能力,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以及资产规模的稳步增长。 - 60 - 3、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近年来,公司保持良好的盈利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将有助于扩 大公司资本规模,提升资本质量,为公司各项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打下 坚实基础,促进公司实现规模和利润稳步增长,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竞 争力,提升整体盈利水平。 (三)必要性分析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有效补充公司的核心一级资本,对保持公司未 来业务稳步发展、提高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 发展均具有重大意义。 1、提升资本充足水平,满足资本监管要求 根据巴塞尔协议 III 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相 关要求,公司在经营管理中面临着较为严格的资本监管。未来,公司 业务的持续发展和资产规模的不断提升将进一步加大资本消耗。因此, 公司除自身收益留存积累之外,仍需要考虑通过股权融资的方式对资 本进行补充,以保障资本充足水平。 根据《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17-2019 年)》 的要求,2019 年末公司目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 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9.00%、10.20%和 12.60%。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口径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8.89%,一级资本充足率 为 10.24%,资本充足率为 13.06%,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低于目标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能有效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提升资本充足水平, 持续满足监管要求。 2、支持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近年来,公司依靠自身积累、资产负债管理和外部融资等多种渠 道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对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本支持。但随 - 61 - 着公司业务快速发展、信贷规模不断增长,公司的资本消耗持续增加。 本次非公开发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将提升公司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 率,为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对公司未来战略规划推进具 有重要意义。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本情况,公司有必要通过进一步充实资本、提 高资本充足率水平,以增强应对复杂国际环境和国内宏观经济变化的 风险抵御能力,实现稳健经营的目标,更好地保护广大投资者和客户 的利益。 3、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发展对银行信贷投放的需求 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宗旨,也 是防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目前我国处于“十三五”规划的重要时期, 经济结构调整步伐进一步加快,为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预计仍会 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国民经济的平稳发展仍需要 银行良好的信贷支持。 作为一家上市银行,为更好地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公司有 必要及时补充银行资本以保证适度的信贷投放,以进一步深入贯彻落 实党的十九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满足实 体经济发展需求,更有效地推动小微金融、普惠金融等重点领域的战 略实施和业务发展。 (四)可行性分析 2019 年以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多次会议提出重点支 持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补 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使得公司持续满足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提升 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将继续秉承“服务市民、服务中小、服务地方”的办行宗旨, - 62 - 抓住贵州省经济发展机遇,积极拓展业务,落实既定战略目标,确保 在资产规模稳健增长的同时维持良好的资产收益率水平,从而进一步 提高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公司将通过实施以下举措,保障募集资金 的合理、有效运用: 1、大力发展公司金融业务 公司围绕贵州省“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主 动融入地方经济建设,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传统优势产业、新兴 产业等领域,加强对民营企业、普惠金融客户等重点客群的金融支持。 探索实体经济服务新模式,引导信贷资源向实体经济倾斜,构建多层 次、全覆盖、多领域的实体经济服务体系。着力推进大公司金融体系 改革,持续优化营销模式,不断创新金融产品,聚集重点客户需求, 有效提升服务质量,扎实推进业务转型,实现公司金融业务稳步发展。 2、着力推进零售金融业务转型 公司抓住居民消费结构升级、金融科技深化以及大数据广泛运用 的发展机遇,围绕“以客户为中心”积极推动大零售改革和创新,重 塑零售业务流程,增强业务板块之间的协同作用,大零售转型迈出实 质步伐。公司将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针对个人客户、小微客户、 高净值客户客群,深化客户细分,强化精准营销,基于客户需求提供 差异化服务。通过场景化获客、生活化交互、产品化竞争、智能化服 务,改善客户体验,不断提升零售金融服务能力和资产配置能力。 3、持续发展金融同业业务 公司强化资产负债管理,采取灵活的投资策略,加强定价管理, 不断提升资产配置能力,稳步提高资产收益;加强流动性管理,合理 运用同业拆借、债券回购以及同业存单等多项货币市场工具,多元化 拓宽同业负债来源,降低同业负债成本。公司将持续拓展同业合作渠 - 63 - 道,进一步深化与银行、证券、基金、保险、信托公司等各方的合作, 通过逐步完善同业金融业务流程体系,形成融投资、交易、同业于一 体的业务架构,推进金融同业合作业务向“高层次、宽范围、新领域” 的方向发展。 4、着力推动投行业务转型 投行业务是公司战略转型的重要环节,通过资产证券化、结构化 融资业务等创新业务模式,可以实现多元化资金流通渠道、盘活传统 银行业务、促进经营模式转型的目标。公司已获得交易商协会颁发的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B 类主承销商资格,建立健全 B 类主承销业 务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与多家 A 类主承销商达成具体项目合作意向。 公司将着力打造审慎稳健的轻型化投行产品体系,通过大力发展直接 融资、全面拓展资产证券化等业务,推动投行结构转型发展。 5、抢抓机遇推动金融科技发展 公司抓住贵州省建立“全国首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重大战略机 遇,提升信息科技水平,不断加强自身信息系统建设,提升风险控制 管理水平,依托新技术,进行流程再造和产品创新,提升金融服务能 力,实现精细化管理。 6、创新业务模式发展普惠金融 公司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不断优化完善普惠金融产品,普惠金 融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公司持续优化“数谷 e 贷”大数据系列产品, 通过强化“银税互动”,深耕“税源 e 贷”、“诚 e 贷”等业务。同时, 公司加强与省担保、省农担等担保体系创新业务合作,完善政银担风 险分担机制,优化推广“爽农诚意贷”“爽农订单贷”业务,有效提 升农村金融服务能力。未来,公司将通过完善组织架构、运营模式、 服务体系和信用体系,积极探索普惠金融服务模式创新,优化信贷资 - 64 - 源配置,通过加强大数据对普惠金融业务的支撑,提升风险管控水平, 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7、稳步推进综合化经营 下一步,公司将按照监管导向和要求,稳步推进综合化经营发展, 积极探索设立其他非银金融机构。 综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资本规划和战略发展方 向,将为公司业务稳健持续发展提供资本支持,有利于更好的服务实 体经济发展,并为股东创造可持续的投资回报。同时,公司采取有效 措施推进业务发展和战略转型的落实,为募集资金的合理运用提供了 良好的基础。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及可行 性。 四、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内容摘要 (一)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2020 年 1 月 19 日,本公司与厦门国贸、贵阳市国资公司、贵阳 投资控股、贵阳工商产投、贵州乌江能源、贵阳城发集团、百年资管 及太平洋资管(以上 8 家发行对象统称为“认购方”)签署了《股份 认购协议》。 (二)股份认购 1、发行金额和认购方的认购价款 本公司将根据《股份认购协议》以及本公司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 相关事项的董事会作出的,并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决议以及贵州 银保监局、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批准或核准文件实施本次非公开 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项下所发行的 A 股总金额应等于发行金额。认 - 65 - 购方为其认购股份需支付的全部认购价款(以下简称“认购价款”) 应为认购方的认购股份数量与每股认购价格的乘积,认购方的认购价 款应精确到人民币分。 2、每股认购价格和认购股份数量 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 准日,下同)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与本次发行前本公司 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 高者(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及最终发行价格由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或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相关要求 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的计 算公式为(下列参数应使用上交所正式公布的数据):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本公司普通 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 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 若本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 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 66 - 在《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获得满足的前提下,厦门国 贸将依据《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认购不超过 1.60 亿股本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认购价款不超过人民币 18.00 亿元,认购金额为认购 股份数量乘以发行价格,认购金额应精确到人民币分。贵阳市国资公 司、贵阳投资控股、贵阳工商产投、贵州乌江能源、贵阳城发集团将 依据《股份认购协议》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认购价款分别 为人民币 8.29 亿元、1.66 亿元、1.18 亿元、0.50 亿元、3.00 亿元; 百年资管拟以受托管理的中融人寿的资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 9.60 亿元;太平洋资管拟以受托管理的太平洋人寿的资金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3.00 亿元。认购股份数量为认购金额除以 发行价格,认购股份数量计算至个位数,小数点后位数舍掉,不足 1 股的部分对应的金额从认购价款总额中相应调减。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持有公司股份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本次发行完成后贵阳市国资公司、贵阳投资 控股、贵阳工商产投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单独或合计持有贵阳银 行普通股股份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二十(含本数)。 若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在本公司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 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 认购方的认购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三)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和生效时间 《股份认购协议》经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 盖双方公章后成立,在下列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本公司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2、贵州银保监局批准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 67 - (四)认购方式 按照《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获得满足的前提下,认购 方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且本公司同意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本公司 A 股股票。 (五)支付方式 本公司及本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聘用的主承销商应在《股份认 购协议》约定的所有先决条件获得满足后,在合理尽快的时间内向认 购方发出书面缴款通知(下称“缴款通知”)。 认购方同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且收到本公司发出的缴款通知之 日起,根据缴款通知内规定的认购价款金额、缴款期限,将认购价款 足额缴付至主承销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 在《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获得满足且认购方按照 缴款通知足额支付认购价款后,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 登记公司相关规定和程序,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份并履行登记程序 以完成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将依据中国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尽快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注册资本变更等核准、变更登记 程序。 (六)限售期 根据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贵阳市国资公司、贵阳投资控股、贵 阳工商产投、贵州乌江能源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份限售期 为自该等股份取得之日起 5 年;厦门国贸、贵阳城发集团、百年资管 及太平洋资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该等股 份取得之日起 36 个月,如发行完成后,前述认购方成为本公司的主 要股东,则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份的限售期为自该等股 份取得之日起五年。相关监管机构对于认购方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和 - 68 - 转让另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认购方所认购股份因本公司分配股 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 定安排。认购方承诺在上述限售期内不得上市交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 转让该等限售股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认购方将按照本公司的安排就股份限售出具专项承诺并办理相 关股份限售手续。上述限售期限届满后,认购方的该等限售股份将依 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转让和交易。 (七)违约责任条款 如果本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由于其过错导致本协议未履 行或不能履行且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违约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任。如果本协议双方均违约,双方应各自承担其违约引起的相应部分 责任。 如本公司因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等发生重大 变化或者本次非公开发行未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或核准等非因本公 司自身原因而导致的不能向认购方发行本协议规定的认购方认购的 部分或全部股票的,不构成本公司违约。 - 69 -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 业务收入结构的情况 1、根据厦门国贸与公司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如厦门国贸 本次发行后持有的贵阳银行股份数占贵阳银行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 本的比例不低于 3%,则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厦门国贸可根据贵阳银行 《公司章程》规定向贵阳银行董事会提名 1 名符合董事资格要求的董 事候选人。该名董事候选人在任职前需履行贵阳银行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程序并经相关监管机构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除此之外,本次 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高管人员结构和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 生重大变化。 2、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将发生 变化,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对《贵阳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3、按照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股东名册的数据及发行对象 拟认购标准,以及截至 2019 年 9 月末本行未经审计的归属于本行普 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0.18 元/股作为发行价格进行测算,本次发 行前后,公司单一持股 5%以上股东均为贵阳市国资公司和贵州乌江 能源,公司股权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更;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均无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 更。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 况 - 70 - 1、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使公司的资本充足水平得到有效提升,进一步 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和风险抵御的能力,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打下坚 实基础。 2、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有助于提升公司资本规模,为公司各项业务持 续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本支持,有助于公司继续推动战略转型,进一步 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将努力实现业务规模和利润 稳步增长,为股东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 3、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将以现金认购,募集资金到位将提升当 期的筹资活动现金流。另外,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 司核心一级资本,随着募集资金支持本行各项业务发展所产生的效益 逐步显现,将对未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产生积极影响。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本次发行也不会导致 出现控股股东。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等发 生变化的情况。 (四)本次发行后,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均不存在控股股东,同时也不存在资金、资 产被主要股东单位及其关联单位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主要股东单位 - 71 - 及其关联单位提供经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担保业务以外的担保的情 形。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负债业务是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业务,公司坚持稳健经营,负债 结构符合监管要求。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大量增加负债 (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 情况。 (六)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时,除本预案提供的 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1、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未获得批准或核准的风险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因此存 在无法获得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另外,本次非公开发行方 案尚需取得贵州银保监局、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批准或核准。能否 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监管机构批准或核准的时 间存在不确定性。 2、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作为一家上市企业,股票价格除受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 影响外,同时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经济金融政策、资本市场情况以 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因此,公司的股票价格存在不 确定性,可能因上述风险因素而出现波动。 3、即期回报摊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以 支持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推动战略转型的落地实施。若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募集资金未得到充分使用,公司净利润增速未能达到或超过资 - 72 - 本或资产的增长速度,则公司的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总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有所下降。 4、发行对象的违约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与公司充分协商后,同意认购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股票,并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在协议中约定了相应的违 约责任。尽管如此,本次非公开发行时若出现公司股价大幅波动或发 行对象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可能存在发行对象违约的风险。 5、区域集中度风险 公司作为一家城市商业银行,主要客户集中在贵州省内,超过 90%的收入来源于贵州省,受地方经济环境情况影响较大。若未来区 域经济出现增速放缓或下滑,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将受到不利 影响。 6、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客户或交易对象可能无法或者不愿意履行对公司 按约定负有的义务的风险。公司承担信用风险的资产主要包括贷款、 承兑、拆放同业、买入返售资产、存放同业款项、银行账户债券投资、 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等各项业务。若客户或交易对象违约,则可能 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失。 7、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包括因无法履行还款责任,或者因无法及时和/或以 合理的价格为公司资产组合变现提供资金所带来的风险。虽然公司已 经积极采取多种措施防范流动性风险,但由于银行业本身的特殊性, 资产与负债期限不匹配、市场利率波动等因素,若无法以合理成本及 时获得充足资金,仍可能使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出现流动性缺口。 - 73 - 8、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等) 变动而引起金融工具的价值变化,进而对公司的未来收益或未来现金 流量造成潜在损失的风险。公司承担的主要市场风险类别为利率风险 和汇率风险,利率、汇率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公司所持债权、外汇等资 产的价值及收益。 9、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失灵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或外部 事件导致损失的风险。公司对各项管理操作制定了内部控制及风险管 理措施,但相关制度措施可能因自身及外界环境的变化、当事者对某 项事务的认知程度不够、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等原因失去或减小效力, 从而形成操作风险。 10、合规风险 合规风险是指未遵循法律、法规和准则,以及未遵守本公司制度、 流程规定等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 的风险。公司严格落实内控合规管理,但仍可能因自身经营管理情况 出现合规相关风险。 11、信息科技风险 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银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 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风险。公司 积极提升信息科技水平,持续强化信息科技风险防控,但若由于外界 环境或技术发生变化,公司可能面临潜在的信息安全问题。 12、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由于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 关方对本公司作出负面评价的风险。公司持续加强内控合规管理,但 - 74 - 若行业风险暴露、外界舆论环境变化,公司可能面临突发的声誉或舆 情问题。 13、环境和政策风险 银行业的竞争正日趋激烈,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深化,以 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新业态快速发展,银行业竞争形势出现许多不确 定因素,公司面临来自多领域的冲击和竞争。 商业银行的发展与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密切相关,公司的资产质量、 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在很大程度上受中国经济发展状况、 银行业监管政策、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进程的影响。公司存 在未能适应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的风险。 - 75 - 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一)《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为规范公司的经营运作,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 等权利,《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有如下规定: “第二百一十九条 (一)本行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本行的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本行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本行的长 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本行的可持续发展。 3.本行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本行对普通股股东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本行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可 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 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本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本行资本充足率低于国家监 管机关要求的最低标准的,该年度一般不得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在 确保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法规的前提下,本行每一年度实现的盈利在 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风险准备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 可以进行现金分红。本行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 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每年具体现金分红比例由本行 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本行经营 情况拟定,由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 76 - 3.本行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若本行营业收入增长快速,并且董 事会认为本行股票价格与本行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前述现 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本行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 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 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本行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 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本行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 最低应达到 40%;3)本行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到 20%;本行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 前项规定处理。 (三)本行对优先股股东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如下: 1.本行发行的优先股可采取固定股息率或浮动股息率,固定股息 率水平及浮动股息率计算方法依据优先股发行文件的约定执行。除法 律法规或本行股东大会另有决议外,本行已发行且存续的优先股采用 分阶段调整的票面股息率,在一个计息周期内以约定的票面股息率支 付股息。 2.本行应当以现金方式向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本行在向优先股 股东完全支付每年约定的股息前,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派股息。 3.本行在有可分配利润的情况下,应对优先股股东分派股息,但 根据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本行有权取消优先股股息支付且 不构成违约。本行决定取消优先股股息支付的,应在付息日前至少十 个工作日通知投资者。 - 77 - 4.本行发行的优先股采取非累积股息支付方式,即在特定年度未 向优先股股东派发的股息或未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不累积到下 一年度,且不构成违约事件。 5.本行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票面股息率获得分配后,不再同普 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四)本行对普通股股东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1.本行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现金 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 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 案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本行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 行监督。本行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 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如本行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不提出现金分红方案,或本行拟现 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或最近三年以 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 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 票方式进行表决。 (五)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原因说明:本行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该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该报告期内盈利但本行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 - 78 - 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并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 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本行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 意见。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 或者本行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自身 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本行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本行调 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 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 式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应充分考虑中 小股东的意见。 (七)本行股东存在违规占用本行资金情形的,本行应当扣减该 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八)本行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 行情况,并说明是否符合本行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 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 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最近三年分配方案实施情况及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 (1)普通股利润分配 ①2016 年度普通股利润分配 - 79 - 2017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7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 2,298,591,900 股为 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2.6 元人民币(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9,763 万元(含税)。 ②2017 年度普通股利润分配 2018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8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 2,298,591,900 股为 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3.3 元人民币(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5,854 万元(含税)。 ③2018 年度普通股利润分配 2019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9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普通股总股本 2,298,591,900 股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4 元 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91,944 万元(含税);以资本 公积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919,436,760 股。 (2)优先股股息分配 - 80 - 2018 年 12 月,公司发行优先股 50 亿元,票面股息率 5.30%,简 称“贵银优 1”,代码 360031。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贵 银优 1”股息发放方案,2019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向截至 2019 年 11 月 2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贵银优 1 股东发放优先股股息,按照“贵银 优 1”票面股息率 5.30%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 5.30 元(含 税),合计人民币 26,500 万元(含税)。 (3)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 公司近三年未分配利润均结转到下一年度,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对 商业银行的资本监管要求,留作补充资本,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稳健发 展。 2、公司近三年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近三年的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 现金分红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 分红年度 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含税) 东的净利润 比例 2018 919,437 5,137,277 17.89% 2017 758,535 4,530,676 16.75% 2016 597,634 3,654,319 16.37%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 51.24% 近三年年均实现净利润的比例 2016-2018 年度,贵阳银行累计向普通股股东现金分红 227,561 万元,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净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 51.24%,各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均高于当年度实现的可 分配利润的 10%,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 81 - 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健全利润分配制度,为股东提供持 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制定了《贵 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 年)》。 2020-2022 年度,在确保公司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 每一年度实现的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风 险准备金、支付优先股股东股息、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 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可向普通股股东分配现金股利,且以现金方 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的 10%。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 30%;每年具体现金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若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 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前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 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 82 - 七、公司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 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 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 回报构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 相关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 1、主要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银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公司经营环境等 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 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 2019 年前三季度业绩数据年化并 扣除 2019 年优先股股息后测算。 (3)公司于 2020 年 9 月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该时间仅为假设 估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本次发行实际完成的时间为准。 (4)假设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按照上限发行 5.00 亿股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 45.00 亿元,且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非公开 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 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除本次非公开发行外,暂不考虑任何其他因素(包括利润 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优先股强制转股等)引起的普通股股本变 动。 - 83 - (6)暂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业务经营及资金 使用收益的影响。 (7)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 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2、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分别对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同比增长 5%、10%和 15%三种情形下,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 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情形一:利润同比增长 5% 2020 年度/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度/2019 项目 不考虑本次非 考虑本次非 年 12 月 31 日 公开发行 公开发行 普通股总股本(千股) 3,218,029 3,218,029 3,718,029 加权平均普通股总股本(千股) 3,218,029 3,218,029 3,343,02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千元) 5,741,892 6,028,987 6,028,987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千 5,476,892 5,763,987 5,763,987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5,720,955 6,007,002 6,007,002 的净利润(千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5,455,955 5,742,002 5,742,002 股东的净利润(千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70 1.79 1.7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70 1.79 1.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1.70 1.78 1.72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 1.70 1.78 1.72 (元/股) 情形二:利润同比增长 10% 2020 年度/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度/2019 项目 不考虑本次非 考虑本次非 年 12 月 31 日 公开发行 公开发行 普通股总股本(千股) 3,218,029 3,218,029 3,718,029 加权平均普通股总股本(千股) 3,218,029 3,218,029 3,343,02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千元) 5,741,892 6,316,081 6,316,081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千 5,476,892 6,051,081 6,051,081 - 84 -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5,720,955 6,293,050 6,293,050 的净利润(千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5,455,955 6,028,050 6,028,050 股东的净利润(千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70 1.88 1.8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70 1.88 1.8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1.70 1.87 1.80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 1.70 1.87 1.80 (元/股) 情形三:利润同比增长 15% 2020 年度/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度/2019 项目 不考虑本次非 考虑本次非 年 12 月 31 日 公开发行 公开发行 普通股总股本(千股) 3,218,029 3,218,029 3,718,029 加权平均普通股总股本(千股) 3,218,029 3,218,029 3,343,02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千元) 5,741,892 6,603,176 6,603,176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千 5,476,892 6,338,176 6,338,176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5,720,955 6,579,098 6,579,098 的净利润(千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5,455,955 6,314,098 6,314,098 股东的净利润(千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70 1.97 1.9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70 1.97 1.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1.70 1.96 1.89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 1.70 1.96 1.89 (元/股) 3、关于本次测算的说明 以上假设及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 算,不代表公司对 2020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 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相关费用后全部用于支 持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在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公司 - 85 - 核心一级资本。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普通股总股本将会增加。如 果募集资金未能保持目前的资本经营效率或资金运用效益,公司归属 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将出现一定 程度的下降。此外,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最 终发行价格可能低于发行时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如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将摊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 净资产。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 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三)公司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有效使用,促进公司业务健康、良好 发展,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增强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经营效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 风险,为中长期的股东价值回报提供保障,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 1、加强资本管理,提高资本使用效率 公司认真做好中长期资本规划年度评估,并根据宏观环境、监管 要求、市场形势、业务发展等情况的变化,及时对资本规划进行动态 调整,确保资本水平与未来业务发展、风险管理水平和外部经营环境 相适应。此外,公司将加大资产结构调整力度,提高资本配置效率。 公司调整和优化表内外资产结构,优先发展综合收益较高、资本占用 较少的业务;保持贷款平稳增长,改善投资结构,严格控制高资本占 用的投资规模,同时通过资产证券化、资产转让等方式,走一条强化 综合化服务、注重轻型化发展的创新型、内涵式发展路径。 - 86 - 2、推进全面风险管理,提高内部控制能力 公司遵循稳健性、系统性、分散与集中相统一的原则,推行全面 风险管理战略,按照“总体规划与统筹安排、牵头负责与分工协作、 从简单到复杂、先急后缓、分步实施与稳步推进、符合办法与注重实 效”的指导方针推进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实施,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 系,丰富风险管理手段,实现风险调整后收益的最大化,形成风险防 控和效益提升两方面协调发展的风险管理战略规划总体目标。同时, 公司将继续优化以完善的银行治理结构和先进的内部控制文化为基 础,以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严密的控制措施为核心的内部控制体系。 着力构建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使经营管 理行为不断规范,经营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3、稳步推进多元化、综合化经营发展 利率市场化步伐加快导致商业银行面临更大的经营压力,而国内 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在给商业银行传统业务带来冲击和挑战的同时 为商业银行发展开辟了新的空间,银行和非银行机构的合作不断加强, 通过多元化、综合化经营实现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 4、依托地方经济发展,夯实业务基础 依托地方经济发展,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公司将坚持以市场为导 向、以客户为中心、以产品为重点、以服务为支撑、以效益为目标。 同时,公司将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充分利用资源优势继续巩固并发展 公司金融业务,进一步提高零售金融业务的竞争力,大力发展中间业 务,稳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5、保持稳定的普通股股东回报政策 公司一直非常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制定了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政策。在《贵阳银行股份有 - 87 - 限公司章程》中进一步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制 订了《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 年)》。公 司将继续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 价值。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的承诺 为充分贯彻国务院、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关于首发 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 就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一)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同时督促公司对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严格执行公司相关费用 使用和报销的相关规定; (三)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无关 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 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0 日 - 88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四 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要求,现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提请本次会议审议,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6 日 - 89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编制基础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而编制。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到账时间以及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1645号)核准,本行已于2016年8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000股,每股面 值人民 币1.00元,每 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8.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45,000,000.00元。截至2016年8月10日止,本行在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 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6810121080001100)已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4,120,499,000.00 元 ( 已 扣 除 部 分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24,501,000.00元,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2,526,359.19元),在扣除该 等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07,972,640.81元。该发行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已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 ﹝2016﹞8-82号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前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6810121080001100)余额为人民 币0元。 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贵州银监局关于贵阳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黔银监复﹝2017﹞124号) 批准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8﹞1349号)的核准,本行于2018年11月通过上交所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优先股5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5,000,000,000.00元。截至2018年11月23日止,本行在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营业部开设的优先股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6810121080001966)已收到本次非 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人民币4,995,500,000.00元(已扣除部分发行费用人民 币4,500,000.00元,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030,000.00元),在扣除该等 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92,47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各项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 426,226.42元,共计人民币4,992,896,226.42元。前述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已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 明(2018)验字第61357734_B0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前述非公开 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6810121080001966)余额为人民币0元。 - 90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续)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到账时间以及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续) 本报告所指前次募集资金包括上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非公开发 行优先股募集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行前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全部发行费用后已经全部用于充实本行资本金, 并与本行其他资金一并投入运营,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时披 露及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由于银行业务的特殊性,本行前次募集资金扣除全部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充 实本行资本金,其实现效益无法独立核算。本行募集资金用于充实资本金后,资 本充足水平获得提高。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行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已披露信息的 比较 本行已将上述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行2016年8月以来已经公 布的相关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 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六、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行已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时承诺的募集 资金用途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行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 行了披露义务。本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要求编制。 本行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表1:2016年8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18年11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0 日 - 91 - 附表 1:2016 年 8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金额:4,107,972,640.81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4,107,972,640.8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无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比例:无 2016 年: 4,107,972,640.81 2017 年: - 2018 年: - 2019 年: -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 截止日 承诺 实际 序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额与募集后 项目完 投资 投资 实际投资金额 号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承诺投资金 工程度 项目 项目 额的差额 补充资 补充资 1 4,107,972,640.81 4,107,972,640.81 4,107,972,640.81 4,107,972,640.81 4,107,972,640.81 4,107,972,640.81 - 100% 本金 本金 - 92 - 附表 2:2018 年 11 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单位:人民币元 2 募集资金金额:4,992,896,226.42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4,992,896,226.4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无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比例:无 2018 年: 4,992,896,226.42 2019 年: -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截止 实际投资金 日项 承诺 实际 序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额与募集后 目完 投资 投资 实际投资金额 号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承诺投资金 工程 项目 项目 额的差额 度 补充其 补充其 1 他一级 他一级 4,992,896,226.42 4,992,896,226.42 4,992,896,226.42 4,992,896,226.42 4,992,896,226.42 4,992,896,226.42 - 100% 资本 资本 2 募集资金金额系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各项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金 额。 - 93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五 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 司编制了《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报告》,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报告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6 日 - 94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件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厦门国贸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贵阳市国 资公司”)、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乌江能源”)、 贵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计 8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 申请发行证券,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就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报告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5 亿股(含本 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含 45 亿元)。经相关监管 部门批准或核准后,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 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提高公司资本充足率。 - 95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 发行有助于公司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为公司 未来的业务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本保障,提升公司持续盈 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产生的影响主要 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股权结构和控制权的影响 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发行上限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将从 3,218,028,660 股增至 3,718,028,660 股。本次 发行前后,公司单一持股 5%以上股东均为贵阳市国资公司和贵州乌江 能源,公司股权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更。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均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亦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改变。 (二)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有效补充公司的核心一级资 本,提高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水 平,从而增强公司的风险抵御能力,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以及资产规模的稳步增长。 (三)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近年来,公司保持良好的盈利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将有助于扩 大公司资本规模,提升资本质量,为公司各项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打下 坚实基础,促进公司实现规模和利润稳步增长,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竞 - 96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争力,提升整体盈利水平。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有效补充公司的核心一级资本,对保持公司未 来业务稳步发展、提高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 发展均具有重大意义。 (一)必要性分析 1.提升资本充足水平,满足资本监管要求 根据巴塞尔协议 III 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 要求,公司在经营管理中面临着较为严格的资本监管。未来,公司业 务的持续发展和资产规模的不断提升将进一步加大资本消耗。因此, 公司除自身收益留存积累之外,仍需要考虑通过股权融资的方式对资 本进行补充,以保障资本充足水平。 根据《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17-2019 年)》的 要求,2019 年末公司目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 本充足率分别为 9.00%、10.20%和 12.60%。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 公司合并口径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8.89%,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10.24%,资本充足率为 13.06%,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低于目标值。本 次非公开发行能有效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提升资本充足水平,持 续满足监管要求。 2.支持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近年来,公司依靠自身积累、资产负债管理和外部融资等多种渠 道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对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本支持。但随 着公司业务快速发展、信贷规模不断增长,公司的资本消耗持续增加。 - 97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非公开发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将提升公司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 率,为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对公司未来战略规划推进具 有重要意义。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本情况,公司有必要通过进一步充实资本、提 高资本充足率水平,以增强应对复杂国际环境和国内宏观经济变化的 风险抵御能力,实现稳健经营的目标,更好地保护广大投资者和客户 的利益。 3.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发展对银行信贷投放的需求 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宗旨,也 是防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目前我国处于“十三五”规划的重要时期, 经济结构调整步伐进一步加快,为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预计仍会 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国民经济的平稳发展仍需要 银行良好的信贷支持。 作为一家上市银行,为更好地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公司有 必要及时补充银行资本以保证适度的信贷投放,以进一步深入贯彻落 实党的十九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满足实 体经济发展需求,更有效地推动小微金融、普惠金融等重点领域的战 略实施和业务发展。 (二)可行性分析 2019 年以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多次会议提出重点支持 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 公司核心一级资本,使得公司持续满足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提升公 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将继续秉承“服务市民、服务中小、服务地方”的办行宗旨, - 98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抓住贵州省经济发展机遇,积极拓展业务,落实既定战略目标,确保 在资产规模稳健增长的同时维持良好的资产收益率水平,从而进一步 提高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公司将通过实施以下举措,保障募集资金 的合理、有效运用: 1.大力发展公司金融业务 公司围绕贵州省“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主 动融入地方经济建设,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传统优势产业、新兴 产业等领域,加强对民营企业、普惠金融客户等重点客群的金融支持。 探索实体经济服务新模式,引导信贷资源向实体经济倾斜,构建多层 次、全覆盖、多领域的实体经济服务体系。着力推进大公司金融体系 改革,持续优化营销模式,不断创新金融产品,聚集重点客户需求, 有效提升服务质量,扎实推进业务转型,实现公司金融业务稳步发展。 2.着力推进零售金融业务发展 公司抓住居民消费结构升级、金融科技深化以及大数据广泛运用 的发展机遇,围绕“以客户为中心”积极推动大零售改革和创新,重 塑零售业务流程,增强业务板块之间的协同作用,大零售转型迈出实 质步伐。公司将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针对个人客户、小微客户、 高净值客户客群,深化客户细分,强化精准营销,基于客户需求提供 差异化服务。通过场景化获客、生活化交互、产品化竞争、智能化服 务,改善客户体验,不断提升零售金融服务能力和资产配置能力。 3.持续发展金融同业业务 公司强化资产负债管理,采取灵活的投资策略,加强定价管理, 不断提升资产配置能力,稳步提高资产收益;加强流动性管理,合理 运用同业拆借、债券回购以及同业存单等多项货币市场工具,多元化 - 99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拓宽同业负债来源,降低同业负债成本。公司将持续拓展同业合作渠 道,进一步深化与银行、证券、基金、保险、信托公司等各方的合作, 通过逐步完善同业金融业务流程体系,形成融投资、交易、同业于一 体的业务架构,推进金融同业合作业务向“高层次、宽范围、新领域” 的方向发展。 4.着力推动投行业务转型 投行业务是公司战略转型的重要环节,通过资产证券化、结构化 融资业务等创新业务模式,可以实现多元化资金流通渠道、盘活传统 银行业务、促进经营模式转型的目标。公司已获得交易商协会颁发的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B 类主承销商资格,建立健全 B 类主承销业 务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与多家 A 类主承销商达成具体项目合作意向。 公司将着力打造审慎稳健的轻型化投行产品体系,通过大力发展直接 融资、全面拓展资产证券化等业务,推动投行结构转型发展。 5.抢抓机遇推动金融科技发展 公司抓住贵州省建立“全国首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重大战略 机遇,提升信息科技水平,不断加强自身信息系统建设,提升风险控 制管理水平,依托新技术进行流程再造和产品创新,提升金融服务能力, 实现精细化管理。 6.创新业务模式发展普惠金融 公司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不断优化完善普惠金融产品,普惠金 融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公司持续优化“数谷 e 贷”大数据系列产品, 通过强化“银税互动”,深耕“税源 e 贷”“诚 e 贷”等业务。同时, 公司加强与省担保、省农担等担保体系创新业务合作,完善政银担风 险分担机制,优化推广“爽农诚意贷”“爽农订单贷”业务,有效提升 - 100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农村金融服务能力。未来,公司将通过完善组织架构、运营模式、服 务体系和信用体系,积极探索普惠金融服务模式创新,优化信贷资源 配置,通过加强大数据对普惠金融业务的支撑,提升风险管控水平, 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7.稳步推进综合化经营 下一步,公司将按照监管导向和要求,稳步推进综合化经营发展, 积极探索设立其他非银金融机构。 综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资本规划和战略发展方 向,将为公司业务稳健持续发展提供资本支持,有利于更好的服务实 体经济发展,并为股东创造可持续的投资回报。同时,公司采取有效 措施推进业务发展和战略转型的落实,为募集资金的合理运用提供了 良好的基础。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及可行 性。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6 日 - 101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六 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对象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贸”)、贵阳市国 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贵阳市国资公司”)、贵阳市投资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投资控股”)、贵阳市工商产业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工商产投”)、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乌江能源”)、贵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城发集团”)、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百年资管”)、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太平洋资管”)拟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9 日分别与厦门国贸、贵阳市国资公司、贵阳投资控股、贵阳工商产投、 贵州乌江能源、贵阳城发集团、百年资管、太平洋资管签署《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认购对象基本情况 (一)厦门国贸 厦门国贸成立于 1996 年 12 月 24 日,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合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1,627.2516 万元 , - 102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注册地址为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 4688 号国贸中心 2801 单元,法定代 表人为许晓曦。 截至目前,厦门国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贵阳市国资公司 贵阳市国资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1 月 20 日,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律合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2,215 万 元,注册地址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 81 号大西南富力中心 A1 栋 11 楼,法定代表人为王勇。 截至目前,贵阳市国资公司持股比例超过 5%,根据《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贵阳 市国资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股份认购构成关联交易。 (三)贵阳投资控股 贵阳投资控股成立于 2001 年 10 月 24 日,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律合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62,423.4 万 元,注册地址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北京西路 38 号 1 单元 21-28 楼, 法定代表人为曾军。 截至目前,本公司董事曾军同时担任贵阳投资控股董事长兼总经 理,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贵阳投资控股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股份认购构成 关联交易。 (四)贵阳工商产投 贵阳工商产投成立于 2009 年 5 月 15 日,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律合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6,375.0288 万元,注册地址为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 - 103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技产业园创业大厦 401 室,法定代表人为吴永康。 截至目前,贵阳工商产投、贵阳投资控股及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贵阳市国资公司均受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为 一致行动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贵阳工商产投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股份 认购构成关联交易。 (五)贵州乌江能源 贵州乌江能源成立于 1994 年 4 月 30 日,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律合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84,000 万元, 注册地址为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湖磊路,法定代表人为何瑛。 截至目前,贵州乌江能源持股比例超过 5%,根据《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贵州乌 江能源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股份认购构成关联交易。 (六)贵阳城发集团 贵阳城发集团成立于 2008 年 6 月 25 日,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律合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5,587.2902 万元,注册地址为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路 30 号,法定代表人为李 自康。 截至目前,贵阳城发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百年资管 百年资管成立于 2016 年 8 月 1 日,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律合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注 册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窑路 38-2-5 号 5 层,法定代 表人为庄粤珉。 - 104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截至目前,百年资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太平洋资管 太平洋资管成立于 2006 年 6 月 9 日,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合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0,000 万元,注 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39 楼,法定代 表人为于业明。 截至目前,太平洋资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2020 年 1 月 19 日,本公司与厦门国贸、贵阳市国资公司、贵阳投 资控股、贵阳工商产投、贵州乌江能源、贵阳城发集团、百年资管及 太平洋资管(以上 8 家发行对象统称为“认购方”)分别签署了《股 份认购协议》。 (二)股份认购 1.发行金额和认购方的认购价款 本公司将根据《股份认购协议》以及本公司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 相关事项的董事会作出的,并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决议以及中国 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以下简称“贵州银保监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核 准文件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项下所发行的 A 股总金 额应等于发行金额。认购方为其认购股份需支付的全部认购价款(以 下简称“认购价款”)应为认购方的认购股份数量与每股认购价格的 乘积,认购方的认购价款应精确到人民币分。 2.每股认购价格和认购股份数量 - 105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 日,下同)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与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最近 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 (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及最终发行价格由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或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相关要求协商 确定。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 公式为(下列参数应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正 式公布的数据):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均 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 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本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 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在《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获得满足的前提下,厦门国 贸将依据《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认购不超过 1.60 亿股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认购价款不超过人民币 18.00 亿元,认购金额为认购股 份数量乘以发行价格,认购金额应精确到人民币分。贵阳市国资公司、 - 106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贵阳投资控股、贵阳工商产投、贵州乌江能源、贵阳城发集团将依据 《股份认购协议》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认购价款分别为人 民币 8.29 亿元、1.66 亿元、1.18 亿元、0.50 亿元、3.00 亿元;百年 资管拟以受托管理的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资金认购本次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 9.60 亿元;太平洋资管拟以受托管理的中国太平洋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资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3.00 亿元。 认购股份数量为认购金额除以发行价格,认购股份数量计算至个位数, 小数点后位数舍掉,不足 1 股的部分对应的金额从认购价款总额中相 应调减。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持有公司股份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本次发行完成后贵阳市国资公司、贵阳投资控 股、贵阳工商产投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单独或合计持有贵阳银行 普通股股份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二十(含本数)。 若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在本公司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 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认 购方的认购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三)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 《股份认购协议》经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 盖双方公章后成立,在下列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本公司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2.贵州银保监局批准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四)认购方式 按照《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获得满足的前提下,认购 - 107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方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且本公司同意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本公司 A 股股票。 (五)支付方式 本公司及本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聘用的主承销商应在《股份认 购协议》约定的所有先决条件获得满足后,在合理尽快的时间内向认 购方发出书面缴款通知(下称“缴款通知”)。 认购方同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且收到本公司发出的缴款通知之日 起,根据缴款通知内规定的认购价款金额、缴款期限,将认购价款足 额缴付至主承销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 在《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获得满足且认购方按照 缴款通知足额支付认购价款后,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 登记公司相关规定和程序,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份并履行登记程序 以完成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将依据中国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尽快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注册资本变更等核准、变更登记 程序。 (六)限售期 根据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贵阳市国资公司、贵阳投资控股、贵 阳工商产投、贵州乌江能源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份限售期 为自该等股份取得之日起 5 年;厦门国贸、贵阳城发集团、百年资管、 太平洋资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份限售期为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相关监管机构对于认购方所认购 股份的限售期和转让另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认购方所认购股份 因本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 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认购方承诺在上述限售期内不得上市交易或 - 108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任何其他方式转让该等限售股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认购方将按照本公司的安排就股份限售出具专项承诺并办理相关 股份限售手续。上述限售期限届满后,认购方的该等限售股份将依据 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转让和交易。 (七)违约责任 如果本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由于其过错导致本协议未履行 或不能履行且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违约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本协议双方均违约,双方应各自承担其违约引起的相应部分责任。 如本公司因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等发生重大 变化或者本次非公开发行未获得监管机构的核准等非因本公司自身原 因而导致的不能向认购方发行本协议规定的认购方认购的部分或全部 股票的,不构成本公司违约。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6 日 - 109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七 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的实际情况, 公司拟对《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且履行完毕 监管机构相关程序后生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 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根据监 管机构的意见及本次发行结果,对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内容做出适 当且必要的调整。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6 日 - 110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件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依据或说明 第六条 本行注册 第六条 本行注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资本为人民币【根据经相 非 公 开 发 行 A 1 3,218,028,660 元。 关监管机构审核批准的 股 股 票 导 致 的 发行方案和发行结果确 注册资本变更 定】3,218,028,660 元。 第二十二条 本行 第二十二条 本行 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非公开发行 A 3,218,028,660 股,优 【根据经相关监管机构 2 先股 50,000,000 股。 审核批准的发行方案和 股 股 票 导 致 的 发 行 结 果 确 定 】 股本结构变更 3,218,028,660 股,优先 股 50,000,000 股。 - 111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八 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 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 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 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公司编制了《贵阳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具体内容请见 附件。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措施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6日 - 112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件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厦门国贸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贵阳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 限公司、贵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百年保险资产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计 8 名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 亿股(含本数)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 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 构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 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 (一)假设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银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 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 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 2019 年前三季度业绩数据年化并扣 除 2019 年优先股股息后测算。 - 113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公司于 2020 年 9 月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该时间仅为假设估 计,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 准后本次发行实际完成的时间为准。 4.假设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按照上限发行 5 亿股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5 亿元,且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非公 开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 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除本次非公开发行外,暂不考虑任何其他因素(包括利润分 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优先股强制转股等)引起的普通股股本变动。 6.暂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业务经营及资金使 用收益的影响。 7.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分别对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同比增长 5%、10%和 15%三种情形下,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 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情形一:利润同比增长 5% 2020 年度/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度/2019 项目 不考虑本次非 考虑本次非 年 12 月 31 日 公开发行 公开发行 普通股总股本(千股) 3,218,029 3,218,029 3,718,029 加权平均普通股总股本(千股) 3,218,029 3,218,029 3,343,02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千元) 5,741,892 6,028,987 6,028,987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千 5,476,892 5,763,987 5,763,987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5,720,955 6,007,002 6,007,002 - 114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 年度/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度/2019 项目 不考虑本次非 考虑本次非 年 12 月 31 日 公开发行 公开发行 的净利润(千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5,455,955 5,742,002 5,742,002 股东的净利润(千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70 1.79 1.7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70 1.79 1.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1.70 1.78 1.72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 1.70 1.78 1.72 (元/股) 情形二:利润同比增长 10% 2020 年度/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度/2019 项目 不考虑本次非 考虑本次非 年 12 月 31 日 公开发行 公开发行 普通股总股本(千股) 3,218,029 3,218,029 3,718,029 加权平均普通股总股本(千股) 3,218,029 3,218,029 3,343,02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千元) 5,741,892 6,316,081 6,316,081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千 5,476,892 6,051,081 6,051,081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5,720,955 6,293,050 6,293,050 的净利润(千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5,455,955 6,028,050 6,028,050 股东的净利润(千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70 1.88 1.8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70 1.88 1.8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1.70 1.87 1.80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 1.70 1.87 1.80 (元/股) 情形三:利润同比增长 15% 2020 年度/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度/2019 项目 不考虑本次非 考虑本次非 年 12 月 31 日 公开发行 公开发行 普通股总股本(千股) 3,218,029 3,218,029 3,718,029 加权平均普通股总股本(千股) 3,218,029 3,218,029 3,343,02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千元) 5,741,892 6,603,176 6,603,176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千 5,476,892 6,338,176 6,338,176 - 115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5,720,955 6,579,098 6,579,098 的净利润(千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5,455,955 6,314,098 6,314,098 股东的净利润(千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70 1.97 1.9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70 1.97 1.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1.70 1.96 1.89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 1.70 1.96 1.89 (元/股) (三)关于本次测算的说明 以上假设及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 算,不代表公司对 2020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 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相关费用后全部用于支 持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在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公司 核心一级资本。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普通股总股本将会增加。如果 募集资金未能保持目前的资本经营效率或资金运用效益,公司归属于 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将出现一定程 度的下降。此外,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最终 发行价格可能低于发行时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如 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将摊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 资产。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 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 116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提升资本充足水平,持续满足监管要求 根据巴塞尔协议 III 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相 关要求,公司在经营管理中面临着较为严格的资本监管。未来,公司 业务的持续发展和资产规模的不断提升将进一步加大资本消耗。因此, 公司除自身收益留存积累之外,仍需要考虑通过股权融资的方式对资 本进行补充,以保障资本充足水平。 根据《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17-2019 年)》 的要求,2019 年末公司目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 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9.00%、10.20%和 12.60%。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口径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8.89%,一级资本充足率 为 10.24%,资本充足率为 13.06%,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低于目标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能有效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提升资本充足水平, 持续满足日益严格的监管要求。 (二)支持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近年来,公司依靠自身积累、资产负债管理和外部融资等多种渠 道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对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本支持。随着 公司业务快速发展、信贷规模不断增长,公司的资本消耗持续增加,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承压。本次非公开发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将提 升公司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对公司未来战略规划推进具有重要意义。 尽管公司目前的资本充足率对一般性风险具有一定的抵御能力, 但作为中小型银行,公司有必要通过进一步充实资本、提高资本充足 率水平,以增强应对复杂国际环境和国内宏观经济快速变化的风险抵 - 117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御能力,实现稳健经营的目标,更好地保护广大投资者和客户的利益。 (三)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发展对银行信贷投放的需求 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宗旨,也 是防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目前我国处于“十三五”规划的重要时期, 经济结构调整步伐进一步加快,为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预计仍会 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国民经济的平稳发展仍需要 银行良好的信贷支持。 作为一家上市银行,为更好地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公司有 必要及时补充银行资本以保证适度的信贷投放,以进一步深入贯彻落 实党的十九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满足实 体经济发展需求,更有效地推动小微金融、普惠金融等重点领域的战 略实施和业务发展。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 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本次发行相关费用后将全部用 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在持续满足资本监管要求及为实体经济发 展提供信贷支持的同时,以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为指导,支持各 项业务的持续、稳健发展,增强公司的业务发展动力和风险抵御能力, 提升自身竞争优势和盈利水平,为公司股东创造合理、稳定的投资回 报。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人员方面,公司管理层长期从事金融和银行业务,具备丰富的专 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形成了稳定、专业的经营团队。另外,公司重视 - 118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人才储备,通过建立完善的员工培训体制、机制,为员工成长搭建平 台等方式培养了大量专业能力强及综合素质突出的员工队伍。 技术方面,公司不断深化科技创新,加强科技对业务的支撑,助 推业务转型发展。尤其是在大数据应用方面,公司持续开展大数据系 统建设,通过搭建基础数据平台,构建业务应用集市,形成数据存储、 数据加工、数据应用的全流程数据应用体系。 市场方面,作为立足本地的城市商业银行,公司始终坚持与地方 经济共同发展,围绕地方发展战略,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强化机遇 意识,积极拓展业务,通过抢抓金融精准扶贫、大数据金融、绿色金 融等方面的发展机遇,加大对贵州省“双千工程”、“十三大产业”以 及贵阳市“一品一业、百业富贵”等重点领域的金融资源投放力度, 推动业务实现良好发展。 五、公司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 及改进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 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高质量发 展主线,深入开展夯基础、提质效、推改革、促转型各项工作,统筹 推进规模、质量、效益、速度协调发展。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 资产总额 5,527.18 亿元,贷款总额 1,995.23 亿元,较 2018 年末分 别增长 9.81%和 17.16%;2019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8.20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06 亿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了 18.58%和 15.34%。 公司金融业务方面,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大公司 - 119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金融改革为抓手,紧扣“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 致力于服务地方发展、培育实体经济,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 零售金融业务方面,不断丰富零售类产品体系,借助特色储蓄产 品组合营销,助力储蓄存款稳步增长。同时,以拓展业务市场、拓展 消费金融生态圈、构建智能化渠道服务、夯实风险管控为路径,持续 提升信用卡业务效能。 投资银行业务方面,巩固提升业务基础建设,围绕标准化市场, 大力推动直接融资业务和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加强直接融资产品服 务研究创新,扎实提升实体企业服务水平,继续稳步推进投资银行业 务轻型化转型发展。 同业业务方面,推进同业合作,积极拓展业务渠道,创建良好的 同业合作平台,深化与银行、证券、基金、保险、信托公司等各类交 易对手的合作,并结合自身优势,持续推动形成金融全行业、各领域、 多品种合力,为实体企业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资产管理业务方面,以“调结构、促转型、打牢业务发展基础” 为核心,通过优化产品和资产结构、拓宽理财业务市场覆盖面等多种 措施推动资产管理业务发展。 普惠金融业务方面,不断优化完善普惠金融产品,全面提升普惠 金融服务能力。绿色金融业务方面,以“绿色生态特色银行”战略为 引领,围绕区域特色绿色产业,加快推进绿色金融业务发展。 2.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业务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 场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和声誉风险等。公司通 过建设与业务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树立“审 - 120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慎合规、全程管控、恪守底线”的风险管理理念,丰富风险管理技术 与手段,持续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地识别、 评估(计量)、监测及合理应对各类风险,同时降低突发性事件的冲 击,确保各项业务安全稳健运行,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严 守“不发生单体风险,不引发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实现风 险调整后收益最大化,努力提升股东回报。 (二)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业 绩的具体措施 1.加强资本管理,提高资本使用效率 公司认真做好中长期资本规划年度评估,并根据宏观环境、监管 要求、市场形势、业务发展等情况的变化,及时对资本规划进行动态 调整,确保资本水平与未来业务发展、风险管理水平和外部经营环境 相适应。此外,公司将加大资产结构调整力度,提高资本配置效率。 公司调整和优化表内外资产结构,优先发展综合收益较高、资本占用 较少的业务;保持贷款平稳增长,改善投资结构,严格控制高资本占 用的投资规模,同时通过资产证券化、资产转让等方式,走一条强化 综合化服务、注重轻型化发展的创新型、内涵式发展路径。 2.推进全面风险管理,提高内部控制能力 公司遵循稳健性、系统性、分散与集中相统一的原则,推行全面 风险管理战略,按照“总体规划与统筹安排、牵头负责与分工协作、 从简单到复杂、先急后缓、分步实施与稳步推进、符合办法与注重实 效”的指导方针推进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实施,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 系,丰富风险管理手段,实现风险调整后收益的最大化,形成风险防 控和效益提升两方面协调发展的风险管理战略规划总体目标。同时, - 121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将继续优化以完善的银行治理结构和先进的内部控制文化为基 础,以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严密的控制措施为核心的内部控制体系。 着力构建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使经营管 理行为不断规范,经营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3.稳步推进多元化、综合化经营发展 利率市场化步伐加快导致商业银行面临更大的经营压力,而国内 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在给商业银行传统业务带来冲击和挑战的同时 为商业银行发展开辟了新的空间,银行和非银行机构的合作不断加强, 通过多元化、综合化经营实现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 4.依托地方经济发展,夯实业务基础 依托地方经济发展,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公司将坚持以市场为导 向、以客户为中心、以产品为重点、以服务为支撑、以效益为目标。 同时,公司将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充分利用资源优势继续巩固并发展 公司金融业务,进一步提高零售金融业务的竞争力,大力发展中间业 务,稳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5.保持稳定的普通股股东回报政策 公司一直非常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制定了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政策。在《贵阳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中进一步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制 订了《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 年)》。公司 将继续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 值。 (三)关于填补回报措施的说明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 - 122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 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的承诺 为充分贯彻国务院、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关于首发 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 就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一)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同时督促公司对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严格执行公司费用使用 和报销的相关规定; (三)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无关 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 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123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九 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贵阳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发行对象中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贵阳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乌江能源投资有限 公司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以上发行对象拟认购本次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事项构成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公司拟向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为不 超过5亿股(含本数),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 元)。 其中,贵阳市国资公司认购金额为8.29亿元;贵阳投资控股认购 金额为1.66亿元;贵阳工商产投认购金额为1.18亿元;贵州乌江能源 认购金额为0.50亿元。认购股份数量为认购金额除以发行价格,认购 股份数量计算至个位数,小数点后位数舍掉,不足1股的部分对应的 金额从认购价款总额中相应调减。 2020年1月19日,公司分别与贵阳市国资公司、贵阳投资控股、 - 124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贵阳工商产投以及贵州乌江能源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 2.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贵 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贵阳市国资公 司、贵阳投资控股、贵阳工商产投、贵州乌江能源均为公司关联法人, 其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0年1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股 东将在审议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的表决情况和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均在第四届董事 会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投赞成票,同时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的独立意见。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批准 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贵州银保监局、中国证 监会的批准或核准方可实施。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贵阳市国资公司 1.基本情况 - 125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名称: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 成立时间:1998年11月20日 注册资本:152,215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1号大西南富力中心 A1栋11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0709660997R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 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 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经济建设项目投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投资、社会公益项目投资、国有资产及国有股权经营。 经营期限:长期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贵阳市国资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贵阳市国资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关联方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 贵阳市国资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贵阳投资控股,持股比例为 100.00%,实际控制人为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贵阳市国资委”)。截至公告披露之日,贵阳市国资公司与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126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00% 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9.96% 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 4.关联方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贵阳市国资公司作为贵阳投资控股资产运营业务板块的重要组 织载体,以全面发挥国有资本优势,积极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做强增 量国有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与收益率,最终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提质增效的目标,规划部署及从事资本投资和资产运营两大业务板块。 5.关联方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466,437.09 所有者权益 163,624.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股东权益 175,489.84 项目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5,694.12 净利润 819.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7,189.01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贵阳投资控股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年10月24日 - 127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注册资本:862,423.4万元 法定代表人:曾军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北京西路38号1单元21-28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0730958720R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 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 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金融服务;投融资和资本动作;企业 自有资金投资;实业投资与运营;项目投资与股权投资;产业发展、 运营与并购整合;企业和资产管理与托管;资产的运营、收购与处置; 发起设立并管理高级各类政策性基金;金融咨询、财务顾问、社会经 济咨询;其他商务服务业;承包建设工程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房地 产开发;拆迁安置;物业管理;建筑材料及装璜材料经营;城市广告、 停车场、交通、通讯等项目的经营及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涉及许可 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经营期限:2006年9月28日至无固定期限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本公司董事曾军同时担任贵阳投资控股董事长兼任总 经理,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贵阳投资控股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关联方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 贵阳投资控股的控股股东为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 股比例为 99.96%,实际控制人为贵阳市国资委。截至目前,贵阳投 - 128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资控股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00% 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9.96% 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关联方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贵阳投资控股主营业务包括金融、产业投资、资产运营和城市开 发等,其中金融业务包含担保、小贷、要素交易等业务,产业投资业 务以房地产置业、物资贸易、新型建材、园林绿化等业务为核心,资 产运营板块整合了原贵阳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国 资公司及其他有效经营性资产,城市开发业务主要是承担贵阳市市政 基础设施及公建配套项目的建设,正由单一项目建设模式向城市区域 开发模式转变,逐步完成向城市运营商的角色转换。目前,贵阳投资 控股整体经营状况稳定,各业务板块发展良好。 5.关联方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7,809,541.24 所有者权益 5,762,313.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股东权益 5,751,698.33 项目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64,852.71 净利润 11,262.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1,348.67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贵阳工商产投 - 129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贵阳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5月15日 注册资本:116,375.0288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永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技 产业园创业大厦40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06884093482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 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 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产业投融资、发起设立基金、资本运营、 资产经营及股权管理,企业兼并重组,资产管理,土地一级开发,工 业地产开发,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国内国际商贸服务,咨询服务等。 经营期限:2009年5月15日至2059年5月14日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贵阳市国资公司、贵阳投资控股、贵阳工商产投同受 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均为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贵阳 银行19.9983%股份。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贵阳工商产投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关联方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 贵阳工商产投的控股股东为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 - 130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比例为 100.00%,实际控制人为贵阳市国资委。截至目前,贵阳工 商产投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00% 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贵阳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关联方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贵阳工商产投主要业务包括对所持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围绕主 业开展资本运营;突出产业发展引导职能,以市场化运作方式,重点 投向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 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实施传统产业改 造升级,重点培育现代商贸服务业和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具有 核心竞争力的高成长型企业;实施投资园区建设、存量土地开发等; 发起设立并管理市级政策性引导基金、产业并购基金、产业投资基金 等。 5.关联方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690,167.49 所有者权益 835,585.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股东权益 545,138.94 项目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808,842.33 净利润 7,983.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263.19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 131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四)贵州乌江能源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4年4月30日 注册资本:984,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何瑛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湖磊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900214419958H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 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 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投资、融资、委托贷款、资本运营、 资产经营及股权管理,设立和发行基金,企业兼并重组,资产托管, 土地收储,担保,财务顾问,招投标,房地产, 房屋租赁,物业管 理,煤炭经营,电力生产,钢材、建材、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外) 的经营、国内外贸易、餐饮业、酒类销售,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禁止经 营范围以外的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开展“三来一补”进料加工业 务;经营易货贸易和转口贸易业务及法律未禁止的其他业务;页岩气 及其他非常规、常规油气资源领域投资及勘察、开发和管网、分布式 能源、化工生产项目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08年6月10日至2038年6月9日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 132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截至目前,贵州乌江能源持股比例超过5%。根据《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贵州 乌江能源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关联方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 贵州乌江能源的控股股东为贵州乌江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 股比例为 100.00%,实际控制人为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截至目前,贵州乌江能源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 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79.01% 贵州乌江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4.关联方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贵州乌江能源是贵州省国资委监管的国有投资、资本运营类企业, 业务范围涉及投资、融资、委托贷款、资本营运、资产经营及股权管 理、设立和发行基金、企业兼并重组、资产托管、土地收储、担保、 国内外贸易及法律未禁止的其他业务。投资领域涵盖电力、金融、贸 易、机械设备等。 5.关联方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252,497.90 所有者权益 1,543,473.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股东权益 1,454,172.08 项目 2018 年度 - 133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营业收入 393,689.68 净利润 25,084.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34,953.52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A股股票。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 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 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按“进一法”保留 两位小数)。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 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 整后的价格计算。 如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 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息、除权的情形,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 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 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 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 - 134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有新的规定,届时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二)定价公允性 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请参见本公司披露的《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 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公司本次发行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提高资本充 足率水平,以符合中国银保监会的资本监管要求,同时增强公司风险 抵御能力,以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和挑战,并支持公司各 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实现长期良好 的投资回报。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 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 本充足率水平将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在有效增强公司风险抵御能力 的同时,也为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转型提供了更大的空间,有利于公 司实现持续稳健发展。 - 135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 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公司 独立董事戴国强、朱慈蕴、罗宏、杨雄、刘运宏已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6 日 - 136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十 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本管理规划(2020-2022 年)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确保公司的资本充足率维持在较好水平,持续符合《商业银行 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的监管要求,合理利用资本市场的多 种工具实现资本的有效补充,夯实公司各项业务稳健发展所必需的资 本基础,公司结合自身的业务经营情况制定了 2020-2022 年资本管理 规划。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20-2022 年)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6 日 - 137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件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 (2020 年-2022 年) 2016 年 8 月,本行成功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并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挂牌上市。为进一步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完善资本补充和约束机 制,加强资本管理、强化资本约束,确保资本充足率保持在适当水平, 保障本行业务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和本行未来 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本行制定《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 划(2020-2022 年)》。 一、资本规划主要原则 (一)符合资本监管要求 2012 年 6 月中国银监会正式出台《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 行)》(以下简称“《资本管理办法》”)并于 2013 年开始正式实施。 根据《资本管理办法》要求,我国非系统重要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 低于 10.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8.5%、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 得低于 7.5%,商业银行于 2018 年末前全面达标。 通过制定资本管理规划、预留合理的资本缓冲区间,加强本行资 本管理,以确保本行资本充足水平保持在上市城商行平均水平以上, 维持较强的抗风险能力,确保各项指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达到监管 评级 2B 类标杆行要求和宏观审慎评估(MPA)B 档行要求。 (二)支持本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通过制定并实施资本管理规划,保持充足的资本水平,与本行业 - 138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务发展战略、风险管理水平和外部经营环境相适应,支持本行业务持 续、健康发展,发展速度维持在上市城商行的中等水平,助推本行按 照“一体四轮两翼”的多元化格局稳步推进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审慎估计重大影响因素 坚持审慎经营的总体原则,按照“宽打窄用、留有余地”的总体 思路,充分考虑利率市场化对盈利能力的影响及经济周期波动可能导 致的信用违约风险,审慎估计利润增长、资产质量及资本市场的波动 性。 (四)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本质量 通过制定并实施资本管理规划,合理安排风险资产增长速度,强 化资本节约意识,促进向“轻资产”结构的转型。同时,充分考虑各 种资本来源的长期可持续性,增强内部资本积累能力,不断完善资本 结构,提高并保持资本质量。 二、资本规划考虑因素 (一)中国经济发展正处于转型攻关期 当前世界经济增长持续放缓,仍处在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 期,世界大变局加速演变的特征更趋明显,全球动荡源和风险点显著 增多,中国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依旧复杂和存在不确定性。 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 攻关期,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三期叠加”影响 持续深化,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但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 势没有改变。我国政府正在通过简政放权、提升国资国企改革综合成 效、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发展新兴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一 - 139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系列改革措施也将给银行业发展带来机遇,与此同时在中国经济发展 新常态下银行业也将面临新的挑战和变革。在此背景下,商业银行资 产负债将面临更强的约束,对资本充足和资本质量的要求将不断提高, 商业银行需要确保稳定的资本充足水平,才能确保业务的健康持续快 速发展。 (二)商业银行面临新挑战 近年来,利率市场化改革基本完成;存款保险制度正式推出,中 小银行面临新的调整。《资本管理办法》强化了商业银行的资本约束 机制,央行实施“宏观审慎评估(MPA)”,监管机构继续加强对商 业银行的宏观审慎监管,未来商业银行规模扩大将受到约束。互联网 金融的快速发展对传统商业银行经营模式造成冲击,商业银行业务竞 争或进一步激烈。未来银行资产规模扩张出现放缓趋势;净息差水平 预计将呈现下降趋势,多种因素导致银行业整体盈利水平,特别是传 统存贷款业务盈利水平的下降。 商业银行面临的上述挑战在对银行传统业务带来冲击的同时,也 将为银行新兴业务的发展带来难得的机遇和广阔的空间。未来商业银 行应加大战略转型力度、加强资本管理规划,逐渐由传统的粗放外延 式扩张转向精细内涵式增长,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业务结构、打造核 心竞争力。 同时,随着银行传统业务受到冲击,银行传统存贷款业务盈利水 平下降,加快加大综合化布局成为为客户创造价值、升级综合性服务 能力、提升经营业绩的前提和重要手段。近年来,国内银行同业加速 在非银金融领域布局,金融综合化已成大势所趋。综合化经营会进一 - 140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步加大对银行资本的消耗,产生资本需求,为及时把握未来的市场机 遇,有必要提前做好资本储备。 三、资本管理目标 综合考虑满足监管要求与业务发展战略、风险管理水平和外部经 营环境相适应并保持合理资本缓冲区间,本行资本规划的目标为 2020 年-2022 年末,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 均分别不低于 9.0%、10.2%和 12.6%。2020-2022 年期间,若出现宏 观经济显著下行、资本监管标准提高等情况,预留约 1-2 个百分点缓 冲可有效保持本行资本充足率水平相对稳健,同时可以满足监管最低 要求。 四、资本补充机制 通过制定并实施资本管理规划,形成以本行内部利润留存为主, 外部融资为辅的资本补充机制,增强本行的资本补充能力、完善资本 结构、提高资本质量。2020-2022 年,本行将继续坚持利润留存在资 本补充中的基础地位,综合考虑本行总体资本水平、股东回报和本行 业务发展需求,增强内部资本积累能力,合理确定分红水平,在保证 股东利益的前提下,通过内部利润留存持续补充本行资本;同时,为 确保实现 2020-2022 年资本规划目标,本行将根据监管规定和资本市 场情况,积极探索和创新各种外源性融资渠道,适时发行普通股、优 先股、可转债、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以及发行二级债券等股权债权资 本工具,通过外源性融资补充本行的资本,形成多元化的资本补充机 制,优化本行的资本结构。 当资本充足率接近或实际低于预期目标时,本行将优先考虑通过 - 141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优化资产结构,加强加权风险资产管理、提高盈利能力、适时调节风 险资产增长节奏等措施提高资本充足率。 当资本充足率水平接近或预期即将低于预先设定的管理目标,需 要进行外部资本补充时,本行将择机通过合适的外部融资渠道补充资 本。 五、资本补充规划 2020-2022 年,为确保资本水平达到管理目标要求,首先,本行 将通过加强经营管理,提高本行盈利能力,合理确定年度分红水平, 从而提高内部资本积累能力。其次,本行将综合考虑各融资工具的融 资成本和效率,灵活选择资本补充方式和时机,利用多种方式通过外 部渠道有效补充资本。 (一)内部资本积累 本行盈利能力稳步提高,合理进行利润留存,利润积累将作为核 心资本的一项重要补充来源。 (二)外源性融资补充 根据监管规定和资本市场情况,一是通过 A 股普通股增发、可转 债等方式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二是通过发行优先股、无固定期限资本 债券等符合《资本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一级资本工具补充其他一级 资本,提高其他一级资本在总资本中的占比,提升资本的损失吸收能 力;三是在监管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发行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等方式补 充二级资本,形成多元化的资本补充机制,在进一步提高资本充足水 平的同时降低资本补充的融资成本,完善融资结构;四是在监管政策 允许的范围内,根据资本管理状况和资本的可获得性等情况,适当调 - 142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整资本补充的具体目标和计划,合理选择其他融资方式补充资本,积 极参与创新资本工具发行试点,及时补充资本,从而形成多元化的资 本补充渠道和动态化的资本补充机制,增强本行补充资本的前瞻性、 灵活性和主动性。 六、资本管理策略 本行将通过制定并实施资本管理规划,建立健全资本占用和风险 资产之间的平衡制约机制,逐步形成以经济资本管理为核心的资本管 理体系,提高资本筹集效率,完善资本结构,强化资本占用考核,转 变传统业务模式和盈利增长方式,探索资本消耗少、经济效益高、可 持续增长的绿色发展道路,确保资本占补平衡、留有余地。 (一)加强资本规划管理,确保资本充足稳定 认真做好中长期资本规划年度评估,并根据宏观环境、监管要求、 市场形势、业务发展等情况的变化,及时对资本规划进行动态调整, 确保资本水平与未来业务发展、风险管理水平和外部经营环境相适应, 确保规划有效性。 (二)加大资产结构调整力度,提高资本配置效率 调整和优化表内外资产结构,优先发展综合收益较高、资本占用 较少的业务;保持贷款平稳增长,改善投资结构,严格控制高资本占 用的投资规模,同时通过资产证券化、资产转让等方式,走一条强化 综合化服务、注重轻型化发展的创新型、内涵式发展路径。 (三)加强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流程,提高资本管理水平 建立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确保充分识别、计量、监测和报告 主要风险状况,确保资本水平与面临的主要风险及风险管理水平相适 - 143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应,确保资本规划与经营状况、风险变化和长期发展战略相匹配。 (四)加强压力测试,完善资本应急预案 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压力测试体系,确保具备充足的资本水平应 对不利的市场条件变化。针对资本充足率压力测试结果,本行将制定 专门的资本应急预案以明确重度压力情景下资本补充政策安排和应 对措施,包括紧急筹资成本分析和可行性分析、限制资本占用程度高 的业务发展、采用风险缓释措施等。 (五)加强资本预算和考核,增强资本约束意识 借鉴国际先进银行的经济资本管理技术,根据本行发展战略与总 体风险偏好,不断完善本行的经济资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优 化经济资本在各业务线的合理配置,并通过经济资本配置引导业务部 门合理调整业务结构与客户结构,以经济资本约束风险资本增长,实 现资本水平和风险水平的合理匹配,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制定年度资 本预算,明确年度资本规模、资产结构以及资本充足率要求,确保年 度预算与中长期规划相衔接,促进中长期规划的实施,引导各级机构 树立资本约束意识,使资本成本概念和资本管理理念融入到经营管理 的各个环节。 - 144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十一 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 年)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健全利润分配制度,为股东提供持 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及《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充分考 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公司编制了《贵阳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 年)》,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 年)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6 日 - 145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件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 (2020-2022 年) 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健全利润分配制度,为股东提供持 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原则 1.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根据各股东持有公司股 份的比例进行分配; 2.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股利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在兼顾持续盈利、符合监管要求及维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 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二、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基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银行业经营环境、公 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 境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将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的资本金、 业务发展、盈利规模、所处发展阶段、投资资金需求和现金流量状况 - 146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等情况,平衡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二者之间的关系,制 定股东回报规划。 三、股东回报计划(2020-2022 年) 2020-2022 年度,在确保公司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 每一年度实现的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风 险准备金、支付优先股股东股息、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 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可向普通股股东分配现金股利,且以现金方 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的 10%。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 30%;每年具体现金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若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 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前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 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 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一)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方式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二)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方式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三)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方式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 147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四)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 照前述第(三)项规定处理。 四、规划制定、执行和调整的决策及监督机制 (一)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 及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划,充分听取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 境变化并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 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三)公司因前述特殊情况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的利 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 论证报告,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公司未按本规划制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在年度报告中 详细披露具体原因、留存收益的资金用途,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明确 意见。 五、本规划的生效机制 本规划所述股东回报为普通股股东回报,优先股股东回报将根据 《公司章程》及公司优先股发行方案的有关内容具体执行。本规划未 尽事宜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 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 实施。 - 148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十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 授权人士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有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范围内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普 通股股票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包括其后续修订、补充),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市场条件,在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调整、修改、 补充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因法律法规及监管要 求的修订及变化、监管部门要求、除权除息等事项、与认购方共同协 商或其他原因等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总规模内对本次发行股份 的定价基准日、发行对象、认购方式、发行价格、定价原则、发行数 量、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限售期、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或者与发 行方案有关的其他内容进行调整;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 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决定或调整本次发行时机 和实施进度; 二、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包括其后续修订、补充)、有关 政府机构、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意见和建议 - 149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制作、签署、补充、修改、报 送、递交、完成、发出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办理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各 项申报事宜,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信息 披露事宜; 三、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涉及的与相关认购方的股东资格 审核批准或备案有关的事宜; 四、修改、补充、签署、执行、终止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 切合同、协议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股份认购协议、承销及保 荐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和制度等);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登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股份限售等有关的事宜; 六、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监管机构的意见及本次 发行结果适时申请注册资本变更和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 办理与注册资本变更和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有关的监管机构 核准、报告程序、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 关事宜; 七、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承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监管要求制作报送文件等,并决定向其支付报酬等 相关事宜; 八、设立及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并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使用进行具体安排; 九、在遵守届时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法律法规和有 关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政策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 - 150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 决且不允许授权的事项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证券监管机构 的要求(包括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和市场情况对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等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 宜; 十、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 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 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 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 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一、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 定并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6 日 - 151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十三 关于选举王勇先生为贵阳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因到龄退休,蒋贤芳女士辞去本行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相关规 则以及《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贵阳市国有资产 投资管理公司提名王勇先生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 提名王勇先生为本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 致。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王勇先生为本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王勇先生的任职资格尚需报监管 部门进行核准。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王勇先生简历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6 日 - 152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件 王勇先生,汉族,籍贯四川,出生于 1972 年 8 月,中共党员, 硕士学位,助理政工师。现任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兼任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党委书记、 执行董事。曾任贵阳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贵阳市建设 资产经营公司副经理、支部书记,贵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副主任,贵 阳市金阳建设投资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贵阳金阳大酒 店总经理,贵阳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贵阳市 金阳建设投资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贵阳市资产投资经 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党委委员、副 总经理。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王勇先生不持有本行股份,与 本行不存在影响其正当履职的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 1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