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银行: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2020-03-03
证券代码:601997 证券简称:贵阳银行 公告编号:2020-015
优先股代码:360031 优先股简称:贵银优 1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1 月 19 日,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贸”)、
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贵阳市国资公司”)、贵阳
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投资控股”)、贵阳市工商
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工商产投”)、贵州乌江能源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乌江能源”)、贵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城发集团”)、百年保险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年资管”)、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资管”)(以上 8 家发行对象统称为“认购方”)
分别签署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
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
2020 年 3 月 2 日,本公司与认购方分别签署了《关于贵阳银行
- 1 -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二、认购对象基本情况
(一)厦门国贸
厦门国贸成立于 1996 年 12 月 24 日,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合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1,627.2516
万元1,注册地址为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 4688 号国贸中心 28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为许晓曦。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厦门国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贵阳市国资公司
贵阳市国资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1 月 20 日,是一家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律合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2,215
万元,注册地址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 81 号大西南富力
中心 A1 栋 11 楼,法定代表人为王勇。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贵阳市国资公司持股比例超过 5%,根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贵阳市国资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股份认购构成关联
交易。
(三)贵阳投资控股
贵阳投资控股成立于 2001 年 10 月 24 日,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律合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62,423.4
万元,注册地址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北京西路 38 号 1 单元 21-28
1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厦门国贸因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前述股本变化事宜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
记。
- 2 -
楼,法定代表人为曾军。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董事曾军同时担任贵阳投资控股董
事长兼总经理,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贵阳投资控股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
股份认购构成关联交易。
(四)贵阳工商产投
贵阳工商产投成立于 2009 年 5 月 15 日,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律合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6,375.0288
万元,注册地址为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
技产业园创业大厦 401 室,法定代表人为吴永康。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贵阳工商产投、贵阳投资控股及本公司持
股 5%以上股东贵阳市国资公司均受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为一致行动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贵阳工商产投为公司的关
联方,本次股份认购构成关联交易。
(五)贵州乌江能源
贵州乌江能源成立于 1994 年 4 月 30 日,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律合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84,000 万
元,注册地址为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湖磊路,法定代表人为何瑛。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贵州乌江能源持股比例超过 5%,根据《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贵州乌江能源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股份认购构成关联交易。
(六)贵阳城发集团
贵阳城发集团成立于 2008 年 6 月 25 日,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
- 3 -
和国法律合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5,587.2902
万元,注册地址为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路 30 号,法定代表人为
李自康。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贵阳城发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百年资管
百年资管成立于 2016 年 8 月 1 日,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合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窑路 38-2-5 号 5 层,法
定代表人为庄粤珉。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百年资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太平洋资管
太平洋资管成立于 2006 年 6 月 9 日,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合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39 楼,法
定代表人为于业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太平洋资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补充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2020 年 3 月 2 日,本公司与认购方分别签署了《补充协议》。
(二)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调整为本公司调整本次发行方案
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出现以下情况的,本公司
有权由董事会重新确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1、本公司股东大会
- 4 -
决议已过有效期;2、本次发行方案发生变化;3、其他对本次发行定
价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调整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
价基准日,下同)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与本次发行前本
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
的较高者(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
(三)限售期
认购方承诺并同意,根据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厦门国贸、贵阳
城发集团、百年资管及太平洋资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 A 股股份限售期
调整为自该等股份取得之日起 18 个月,其他认购对象认购的本次发
行的 A 股股份限售期不变。相关监管机构对于认购方所认购股份的限
售期和转让另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认购方所认购股份因本公司
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股份锁定安排。认购方承诺在上述限售期内不得上市交易或以任何其
他方式转让该等限售股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其他
《补充协议》经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
方公章后成立,与《股份认购协议》同时生效,同时终止。《补充协
议》为《股份认购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股份认购协议》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股份认购协议》与《补充协议》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
为准;《补充协议》未进行约定的内容,适用《股份认购协议》的相
关约定。
- 5 -
四、备查文件
(一)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三次临
时会议决议;
(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
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四)《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五)《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贵阳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六)《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关
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七)《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贵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八)《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 6 -
(九)《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 日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