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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阳银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2020-05-19  

						 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
                                                                                        环球金融中心办公锁东後 18 层    邸编100020

  KING&W①D                                                                             18th Floo「 East Tower, World Financial Center
                                                                                                  ,




  MALLESONS
                                                                                        1 Dongsanhuan Zhonglu,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0, P.A. China

                                                                                        T +86 1O 5878 5588
                                                                                        F +86 10 5878 5566
                                                                                        www.kwm.com




                                                         北京市企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全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委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2016 年1t 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 , 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台湾地区)现行有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现行有效 的《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召
           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并就本次股东
           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几书, 本所律师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 , 包括:

                      1.      《公司章程》;

                     2.      2020 年 4 月          公 司刊登于 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28 日,
               ( http://www.sse.eom.cn/)、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eom.cn/)的《贵
             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贵阳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皮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贵阳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

                     3.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4.       出席现场会议的 公司股东、王1J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朴;

                     5.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才是柔情况的统计结果;
鑫ti镰师事’所国际Ull4J!I所.更事筒, . 请访问www.kw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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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Member firm of lhe附ng & Wood Mallesons netw rk. See www.kwm.com for m re informati n
Asia Pacific I Europe I Norlh America I Middle East
    6.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相关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
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
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不存在隐瞒记载、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提
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
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
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
国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
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
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发
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召开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2
   1.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30 在贵州省贵阳
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 B 区金融商务区东区 1-6 栋贵阳银行总行 401
会议室。

    3.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
议案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公告
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
股东的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现场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91,457,8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92%。

    现场出席及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共计 68 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1,206,628,9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959%。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
证,本所律师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3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
     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现
     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3.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投票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行使了表决权。

         (二)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
     通过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                    议有表决             议有表决
   议案名称          同意        权股份总          反对      权股份总    弃权     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                       (%)                (%)
1.《关于贵阳银
 行股份有限公
 司第四届董事 1,205,637,933      99.9178         874,292     0.0724     116,700   0.0098
会 2019 年度工
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贵阳银
 行股份有限公
 司第四届监事 1,205,563,953      99.9117         643,872     0.0533     421,100   0.0350
会 2019 年度工
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贵阳银
 行股份有限公    1,148,265,598   95.1631        58,239,727   4.8266     123,600   0.0103
司 2019 年度财

                                            4
务决算暨 2020
年度财务预算
方案的议案》
4.《关于贵阳银
 行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度利   1,205,626,321   99.9169        659,104     0.0546   343,500     0.0285
 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
5.《关于贵阳银
 行股份有限公
司续聘 2020 年   1,203,393,074   99.7318       2,433,551    0.2016   802,300     0.0666
 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6. 《关于修订<
 贵阳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
                 1,141,024,649   94.5630       62,027,422   5.1405   3,576,854   0.2965
 大会对董事会
授权方案>部分
 条款的议案》
7. 《关于审议<
 贵阳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2019
                 1,205,700,533   99.9230        576,792     0.0478   351,600     0.0292
 年度关联交易
专项报告>的议
     案》
8.《关于贵阳银
 行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日        —           —             —          —        —         —
 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的议案》
8.01 贵阳市投
资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及其关
联公司预计授
                 570,008,679     99.8415        553,992     0.0970   350,400     0.0615
  信余额 72 亿
元,预计理财投
  资额度 25 亿
元,预计兑付理

                                           5
财收益 1400 万
      元
8.02 贵州乌江
能源投资有限
公司及其关联
公司预计授信
额度 22 亿元,    1,004,891,527   99.9100       554,412   0.0551   350,400   0.0349
预计理财投资
额度 7 亿元,预
计兑付理财收
  益 500 万元
8.03 贵州神奇
 投资有限公司
 及其关联公司
 预计授信额度
8.5 亿元,预计    1,205,721,113   99.9247       554,412   0.0459   353,400   0.0294
理财投资额度 2
亿元,预计兑付
理财收益 10 万
      元
8.04 贵州燃气
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关联
公司预计授信
额度 0.3 亿元, 1,205,724,113     99.9250       554,412   0.0459   350,400   0.0291
预计理财投资
额度 11 亿元,
预计兑付理财
收益 100 万元
8.05 贵州钢绳
(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预计授      1,205,724,113   99.9250       554,412   0.0459   350,400   0.0291
信额度 0.85 亿
      元
8.06 前海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
                  1,205,722,413   99.9248       556,112   0.0460   350,400   0.0292
公司预计授信
额度 5 亿元,预

                                            6
计质押式回购
余额 10 亿元,
预计债券买卖
余额 20 亿元
8.07 关联自然
人预计授信额     1,205,724,113   99.9250        554,412   0.0459     350,400   0.0291
 度 3.55 亿元
9.《关于选举张
 瑞新先生为贵
 阳银行股份有    1,205,703,021   99.9232        576,792   0.0478     349,112   0.0290
 限公司监事的
    议案》
10. 《关于贵阳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和
 高级管理层及 1,205,631,121      99.9173        875,492   0.0725     122,312   0.0102
其成员 2019 年
 度履职评价情
况报告的议案》
11. 《关于贵阳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和
                 1,205,631,121   99.9173        577,992   0.0479     419,812   0.0348
监事 2019 年度
 履职评价情况
 报告的议案》


         第 8 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回避表决 8.01 项关
     联交易的关联股东有: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
     公司、贵阳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并回避表决 8.02 项关联交易的关联股东有: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涉及重大事项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占持股                  占持股                占持股
                                 5%以下股                 5%以下               5%以下
   议案名称           同意       东表决权         反对    股东表决     弃权    股东表决
                                  的比例                  权的比例             权的比例
                                  (%)                    (%)                (%)

                                            7
4.《关于贵阳银
 行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度利    536,194,669   99.8133       659,104     0.1226   343,500   0.0641
 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
5.《关于贵阳银
 行股份有限公
司续聘 2020 年    533,961,422   99.3976       2,433,551   0.4530   802,300   0.1494
 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8.《关于贵阳银
 行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日        —          —             —         —       —        —
 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的议案》
8.01 贵阳市投
资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及其关
联公司预计授
  信余额 72 亿    369,176,093   99.7556       553,992     0.1496   350,400   0.0948
元,预计理财投
  资额度 25 亿
元,预计兑付理
财收益 1400 万
8.02 贵州乌江
能源投资有限
公司及其关联
公司预计授信
额度 22 亿元,    536,292,461   99.8315       554,412     0.1032   350,400   0.0653
预计理财投资
额度 7 亿元,预
计兑付理财收
  益 500 万元
8.03 贵州神奇
 投资有限公司
 及其关联公司     536,289,461   99.8310       554,412     0.1032   353,400   0.0658
 预计授信额度
8.5 亿元,预计

                                          8
理财投资额度 2
亿元,预计兑付
理财收益 10 万
      元
8.04 贵州燃气
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关联
公司预计授信
额度 0.3 亿元,   536,292,461   99.8315       554,412   0.1032   350,400   0.0653
预计理财投资
额度 11 亿元,
预计兑付理财
收益 100 万元
8.05 贵州钢绳
(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预计授      536,292,461   99.8315       554,412   0.1032   350,400   0.0653
信额度 0.85 亿
      元
8.06 前海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预计授信
额度 5 亿元,预
                  536,290,761   99.8312       556,112   0.1035   350,400   0.0653
计质押式回购
余额 10 亿元,
预计债券买卖
  余额 20 亿元
8.07 关联自然
人预计授信额      536,292,461   99.8315       554,412   0.1032   350,400   0.0653
 度 3.55 亿元
9.《关于选举张
 瑞新先生为贵
 阳银行股份有     536,271,369   99.8276       576,792   0.1073   349,112   0.0651
 限公司监事的
    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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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
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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