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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阳银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20-06-24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以及《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作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分别与华能贵诚信托
有限公司、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的关联交易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分别与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开展相关业务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与公司实际需求相匹配,属于公
司正常业务往来,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国银行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已依
法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独立董事:戴国强、朱慈蕴、罗 宏、杨 雄、刘运宏
                                             2020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