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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阳银行:关于申请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公告2020-07-21  

						证券代码:601997     证券简称:贵阳银行      公告编号:2020-049
优先股代码:360031                          优先股简称:贵银优 1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
                     并重新申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银行”、“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申请
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一次
临时会议及 2020 年 2 月 1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布并实施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本次非公开
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及 2020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相关议

                             - 1 -
案。
    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3 月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了《中

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0565);于 2020 年
4 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
馈意见通知书》(200565 号)。由于本次反馈意见部分问题回复需

要进行充分论证和补充完善,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至 2020 年
7 月 23 日前提交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主要原因及审议

程序

    2020 年 3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对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的战略投资者提出一系列具体要求。经公

司及中介机构充分论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确定的认购

对象对于本公司而言不满足上述监管要求关于战略投资者的相关要

求。为了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公司决定先向中国证监

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申请文件,并将在修改和调整方案后

尽快向中国证监会重新递交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材料。

    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六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撤回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决定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同时,申请文件撤回后,公司不再需对《中

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所涉问题进行回复。
如重新申报后中国证监会再次出具相关反馈意见的,公司届时将根据
中国证监会要求进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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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

并重新申报,是在综合考虑最新监管要求、资本市场环境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提出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
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结合监管政策、资本市场情况、公司战略规划及发展需求
等,修改调整非公开发行方案并尽快重新申报。

    四、相关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六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撤回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同意公司撤回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相关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该撤回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度第四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撤回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同意公司撤回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相关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
并重新申报事项,是综合考虑最新监管要求、资本市场环境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提出的,经过了审慎分析并与监管部门、中介机构等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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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沟通论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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