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2021-10-30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贵阳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作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分别与贵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贵州华工工具
注塑有限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基于独
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分别与贵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贵州华工工具注
塑有限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的关联交易均与公司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
属于公司正常业务,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
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
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部分关联方开展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戴国强、朱慈蕴、罗宏、杨雄、刘运宏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