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2022-04-29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业务报告统一编码报备系统
业务报备统一编码: 110002432022492007412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会计政策
报告名称:
变更的专项说明
报告文号: 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 61357734_B05 号
被审(验)单位名称: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业务类型: 专项审计
报告日期: 2022 年 04 月 28 日
报备日期: 2022 年 04 月 27 日
陈胜(310000052141),
签字人员:
陈丽菁(31000085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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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页次
一、 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1-2
附件: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说明 3–5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说明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
“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
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
行新租赁准则。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于2021年1月1日
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一)准则要求
新租赁准则采用与现行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类似的单一模型,要求承租人对除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
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本集团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进行会
计处理,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
租赁,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1)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本集团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
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按照与租赁负债
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2)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
值测试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本集团对首次执行日之前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或将于12个月
内完成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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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说明(续)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续)
(二)影响
对于2020年财务报表中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本
集团按2021年1月1日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与2021年1
月1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的差异调整过程如下:
2020年12月31经营性租赁最低租赁付款额 371,797
减:采用简化处理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52,231)
其中:短期租赁或剩余租赁期少于12个月的租赁 (51,445)
剩余租赁期超过12个月的低价值资产租赁 (786)
减:2021年1月1日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影响 (28,173)
2021年1月1日租赁负债 291,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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