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以及《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贵阳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授予华能贵诚信托有限 公司同业授信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 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授予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同业授信的关联交易与公司实 际业务需求相匹配,属于公司正常同业业务,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 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对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戴国强、朱慈蕴、罗宏、杨雄、刘运宏 2022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