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2022-12-20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以及《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贵阳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授予贵阳贵银金融租赁
有限责任公司同业授信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基于独立客
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公司拟授予贵阳贵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同业授信 60.9
亿元的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属于公司正常同业
业务,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会
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同意将《关于对贵阳贵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的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戴国强、朱慈蕴、杨雄、刘运宏、罗荣华
2022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