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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阳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601997     证券简称:贵阳银行     公告编号:2023-014

优先股代码:360031                         优先股简称:贵银优 1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
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总行
401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3 名,亲自出席
董事 12 名。因工作原因,戴国强独立董事和朱慈蕴独立董事以视频
连线方式出席,田露董事委托戴国强独立董事表决。会议由张正海董
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贵阳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
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1-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经营工
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
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社
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
算暨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确保资本充足
率满足监管法规的前提下,每一年度实现的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
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可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 2022
年度会计报表,母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57.93 亿元,加上账
面未分配利润 219.59 亿元(上年结余未分配利润 222.24 亿元,因发
放优先股现金股利减少未分配利润 2.65 亿元)后,本次可供分配利


                             -2-
润为 277.52 亿元。在上述条件下,公司拟分配方案如下:
    1.按当年净利润 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79 亿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
20 号)有关规定,按照年末风险资产余额的 1.5%差额计提一般风险准
备 3.3 亿元;

    3.以普通股总股本 3,656,198,076 股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
普通股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3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股利 1,096,859,422.80 元(含税)。

    上述分配方案分配的现金股利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
净利润 58.42 亿元的 18.78%,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与 2021 年度持平。
公司本年度现金股利分配方案主要基于如下考虑:一是顺应资本监管
趋严的趋势要求,进一步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二是公司正在加快推进
转型发展,适当留存利润以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
续补充,有利于加快战略转型,推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三是有利于
持续提升价值创造能力,为投资者提供更好更合理的长期回报。
    分配预算执行后,结余未分配利润 257.46 亿元主要用于补充核
心一级资本,以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推进公司战略转
型,助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
续补充以支持银行业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同


                              -3-
时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3 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管理要求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拟续聘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

计机构,年度费用为 400 万元。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
计机构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将
《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在重大方面建立了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贯彻执行。公
司的内部控制在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
2022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4-
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

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2025

年发展战略规划执行评估报告(截至 2022 年末)>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分项表决情况如下:
    12.01 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预计授信余额
95.89 亿元
    涉及该项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罗艺、周业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02 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预计授信额度
91 亿元
    涉及该项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田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03 仁怀酱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预计授信额度 13.25 亿元
    涉及该项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唐小松回避表决。


                             -5-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04 关联自然人预计授信额度 0.5 亿元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3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
交易的条件进行,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

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
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公司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二次会议
上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关联事项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
求。同意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大股东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主要股东履职履约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全面风险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


                             -6-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并表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绩效考核情况报告的议案》
    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盛军、邓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
2023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盛军、邓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张正海、盛军、邓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清算方案的制定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


                                -7-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清算方案。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范围的高级
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清算方案》请见附件 1。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员职级和薪

酬体系改革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村镇银

行加入银联网络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村镇银行加入银联
网络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49 号)和中国银联《银联卡业
务运作规章》相关规定, 村镇银行加入银联网络须由其大股东进行担
保,以从属成员的身份加入。根据上述要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联股份
有限公司出具担保函,为参股的息烽发展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和贵
阳花溪建设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加入银联网络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担保事项是按照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村镇银行加入银联网络工
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49 号)及中国银联要求,为支持参股
村镇银行正常开展业务而向中国银联提供的担保,符合法律、法规、
规章及《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严格按照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
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披露义务。同意将《关于贵阳银行


                             -8-
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村镇银行加入银联网络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二级资本
债券的议案》

    公司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 50 亿元(含 50 亿元)
人民币的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债券。债券期限不少于 5 年期,采用固
定利率方式,参照市场利率情况确定。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二

级资本。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根据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在发行规模内,决定启动
二级资本债券发行,制定具体发行方案,办理债券发行的全部事宜,
该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发行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资本债券存续
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付息、赎回、
减记等所有相关事宜,但若公司全部或部分取消付息,仍应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张清芬女士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张清芬女士(简历见附件 2)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张清芬女士的任职需待股东大会选
举其为公司董事,且监管部门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后生效。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提名董事的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张清芬女士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提名
张清芬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名董事候选
人的提名以单项提案的形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柳永明先生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柳永明先生(简历见附件 2)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柳永明先生的任职需待上海证
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股东大会选举其为公司董事,且监管部门核准其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后生效。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提名董事的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柳永明先生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
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
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提名柳永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以单项提案的形式


                             -10-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朱乾宇女士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朱乾宇女士(简历见附件 2)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朱乾宇女士的任职需待上海证
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股东大会选举其为公司董事,且监管部门核准其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后生效。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提名董事的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朱乾宇女士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
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
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提名朱乾宇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以单项提案的形式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唐雪松先生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唐雪松先生(简历见附件 2)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唐雪松先生的任职需待上海证
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股东大会选举其为公司董事,且监管部门核准其


                             -1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后生效。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提名董事的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唐雪松先生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

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

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提名唐雪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以单项提案的形式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沈朝晖先生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沈朝晖先生(简历见附件 2)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沈朝晖先生的任职需待上海证

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股东大会选举其为公司董事,且监管部门核准其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后生效。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提名董事的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沈朝晖先生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12-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

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

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提名沈朝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以单项提案的形式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委任张清芬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委任柳永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

委员、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委任朱乾宇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委员;委任唐雪松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

员、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委任沈朝晖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委

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

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张清芬女士的董事任职需待股东大会选举其为公司董事,且监管

部门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后生效。柳永明先生、朱乾宇女士、唐雪松

先生和沈朝晖先生的任职需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股东大会

选举其为公司独立董事,且监管部门核准其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后生效。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3-
    同意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五)在公司总行 401 会议室召开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14-
附件 1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范围
           的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清算方案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姓名              职务          2021 年度应付税前薪酬       2018 年度-2020 年度任期激励收入

 张正海            董事长                  76.28                              20.04
  盛军              行长                   38.14                                -
 孟海滨            监事长                  61.02                              4.09
 梁宗敏            副行长                  60.44                              16.11
 李松芸            副行长                  61.02                              4.11
 晏红武            总稽核                  60.50                              15.75
  邓勇          首席风险官                 60.83                              15.92
  杨琪           原监事长                  44.50                              18.33
  张伟           原副行长                  35.60                              15.92
注:1.2021年度的薪酬按上述结果进行兑现。
    2.本表中“2018 年度-2020 年度任期激励收入”为市国资委和市财政局对公司企业负责人 2018 年度
-2020 年度任期激励收入的考核兑现结果,按薪改政策实行延期支付。
    3.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为时任职务。2021 年 6 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
二次临时会议聘任盛军先生担任公司行长。自 2021 年 8 月起,杨琪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长、张伟先生不
再担任公司副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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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张清芬女士,汉族,籍贯湖北随州,出生于 1988 年 7 月,中共
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会计师。现任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主持经理层工作),贵阳产控产城发展投
资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经理层工作)。曾任中国通信建设第
三工程局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内部审计,保利贵州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中心财务经理助理,贵阳云城置业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副经
理,贵阳产控公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员工,贵阳产控产业园区投资运
营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投融资部部长。


    柳永明先生,汉族,出生于 1972 年 6 月,中共党员,金融学博
士。现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上海财经大

学金融学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美国 TexasA&M 大学经济系访问
学 者 、 荷 兰阿 姆斯 特 丹 大 学 CREED 访 问 学 者。 在《 Journal of
Macroeconomics》《世界经济》《经济学动态》等国内外知名学术刊物
上发表论文多篇,主持多项省部级课题,撰写与翻译《通货紧缩理论》
《货币经济学前沿:论争与反思》《金融理论与公司政策》《金融机构
信用管理》等著作。参加“《货币银行学》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践”

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信用管理专业教学体系创建与探索”获
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并多次获得市级与校级奖励。


    朱乾宇女士,汉族,出生于 1975 年 6 月,中共党员,经济学博
士、金融学博士后。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教授、


                                -16-
硕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农村经济与金融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国
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双碳研究院和中国人民大学中国

乡村振兴研究院研究员,世界银行、国家乡村振兴局项目培训和评估
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评审专家,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曾任澳大利亚格林菲斯大学商学院金融与会计系访问学
者,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农村发展系副系主任,北京大
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

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北京市社会科学基
金、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等课题 10 余项,参与国家社科基
金重大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3 项,出版专著 1 部。在《中
国金融》《国际金融研究》《投资研究》、《经济学动态》《经济理论与
经济管理》《中国工业经济》《中国农村经济》《银行家》等国内期刊
和《Socio-Economic Planning Sciences》《International Food and
Agribusiness Management Review》《The Journal of Grey System》
等 SSCI、SCI 国内外期刊发表论文 50 多篇,科研成果荣获国家民委
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 1 项,二、三等奖各 1 项,荣获国家统计局
优秀成果三等奖 1 项。参与著作《金融市场全球化下的中国金融监管
体系改革》荣获北京市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和教
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


    唐雪松先生,汉族,出生于 1976 年 4 月,中共党员,会计学博
士,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现
任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学院副院长,中国学位与研


                              -17-
究生教育学会审计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政府审计研究
中心副主任,中国总会计师协会财务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重

庆英才-名家名师评审专家,四川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专家,四
川省资产评估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新丝路”会计论坛理事会理事。
曾任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主持或主研国家自然科学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项目、
211 工程项目等十余项课题。在国内外顶级或重要期刊发表研究成果
数十项。获得中国会计学会优秀论文奖、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

果奖、全国优秀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奖等。


    沈朝晖先生,瑶族,出生于 1981 年 11 月,研究生学历,法学博
士学位。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西金达莱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美国密歇根大学格劳秀斯研究学者,清
华文科首批仲英青年学者(2016 年),清华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中
国商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民盟中央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副秘书
长,《清华金融法律评论》主编,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已
被吸收合并)独立董事。曾借调全国人大法工委公司法修改工作专班
工作。在《中外法学》《中国社会科学》《法学》《清华法学》《法学家》
《当代法学》《政法论坛》《环球法律评论》等法学核心刊物发表学术
论文 30 余篇,出版专著《证券法的权力分配》1 部,译著《遗嘱、
信托与继承法的社会史》《衡平法与信托的重大争论》2 部。独立完
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获得博士后特别资
助和面上资助、第九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2021 年)。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