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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华鹏: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2018-06-22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 2018-043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6 月 19

日、2018 年 6 月 20 日、2018 年 6 月 21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
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得知,截止本公告日,

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6 月 19 日、2018 年 6 月 20 日、2018 年 6 月 21 日连续
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具体情况如
下: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调整或变化,
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得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与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事宜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后续进展公
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
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
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它可
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4、经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
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和《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