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山东华鹏: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2018-08-31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 2018-055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8 司冻
260 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冻结的具体情况
    冻结机关: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冻结人:张德华
    冻结股份数量:18,000,000 股
    冻结起始日:2018 年 8 月 28 日
    冻结终止日:2021 年 8 月 27 日
    截止本公告日,张德华持有公司股份 107,803,0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69%。本次司法冻结后,张德华被冻结股份合计为 18,000,000 股,占其持股
总数的 16.70%,占公司总股本的 5.63%。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与久实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久实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业务)》(国租[2017]
租业 00006)向其融资。根据该合同,公司需要向久实公司支付融资租赁的租金
119,221,600 元。就此,公司提供保证金 1,20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张德华为公
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止 2018 年 8 月 30 日,公司尚需向久实公司支付的本息
合计 7,575 万,扣除保证金 1,200 万元,实际尚需支付剩余 6,375 万元。久实公
司日前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公司提前还款,张德华等承担连
带责任。同时,久实公司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张德华
等银行存款 6,500 万元或查封其同行价值的财产,并提供了担保。青岛中级人民
法院于 2018 年 8 月 21 日作出《民事裁定书》[(2018)鲁 02 民初 1448 号],裁
定冻结张德华等银行存款 6,500 万元或查封其同行价值的财产。
    根据(2018)鲁 02 民初 1448 号《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
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对张德华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800 万股及孳息(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进行司法冻结,冻
结期限从 2018 年 8 月 28 日至 2021 年 8 月 27 日止。
    三、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分析及风险提示
    目前股东张德华正积极与有关方面协商处理股份冻结事宜,争取尽快解除对
张德华股份的冻结,预计对公司的控制权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