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鹏: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权质押的公告2018-12-29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 2018-084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一、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情况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控股股东张德华先
生关于其进行股权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张德华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52,0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6.25%)质押给山东振兴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并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
股东名 质押股数 质押 质押 本次质押占其
质权人 用途
称 (股) 开始日期 到期日期 所持股份比例
山东振兴产
2018 年 2020 年 业发展股权
偿还
张德华 52,000,000 12 月 28 12 月 27 投资基金合 48.24%
债务
日 日 伙企业(有限
合伙)
截至本公告日,张德华先生持有公司 107,803,0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69%;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10,000 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92.76%,占公
司总股本的 31.26%。
二、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情况说明
张德华先生将所持股票中的 10,000 万股质押给山东振兴产业发展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为了满足资金需求,执行《战略合作协议》的部
分条款所需(公司已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8-077)。根据双方签订的《股票质押合同》,不设置股票价格
警戒线和平仓线。因此,控股股东张德华先生所持公司股票不会出现平仓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张德华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
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将根据控股股东质押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8 日
报备文件:
质押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