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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华鹏:山东华鹏关于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7-27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 2021-039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

公司”)
    本次拟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公司子公司华鹏玻璃(菏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菏泽华鹏”)、安庆华鹏长江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华鹏”)、
江苏石岛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石岛”)、甘肃石岛玻璃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甘肃石岛”)及山东天元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信息”)

拟为公司与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岛支行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到 2022
年 6 月 21 日签订的全部《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银行承兑协议》下的债务提供不超过 17,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子公司对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子公司菏泽华鹏、安庆华鹏、江苏石岛、甘肃石岛及天元信息拟分别与威海
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岛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与威海市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岛支行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到 2022 年 6 月 21 日签订的全

部《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承兑协议》(以
下简称“主合同”)下的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7,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


                                    1/3
见,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29 日
    注册资本:319,948,070 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许金新
    住所:山东省荣成市石岛龙云路 468 号
    经营范围:日用玻璃制品生产销售及自营进出口权批准证书核准范围内的进

出口业务;开展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菏泽华鹏、安庆华鹏、江苏石岛、甘肃石岛为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天元信息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69,032.27                      359,164.26

  负债总额                           223,883.43                      214,381.53

  资产净额                           145,148.84                      144,782.74

    项目           2021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20,159.35                       99,402.36
归属于上市公司
                                         -173.51                       4,905.00
 股东的净利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1 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7,000 万元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公司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
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担


                                     2/3
风险较小并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资产和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对外担保总额为 0
元;本次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担保 17,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
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3.41%,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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