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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华鹏:山东华鹏关于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 2022-022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
公司”)
    本次拟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公司子公司华鹏玻璃(菏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菏泽华鹏”)、安庆华鹏长江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华鹏”)、
江苏石岛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石岛”)、甘肃石岛玻璃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甘肃石岛”)及山东天元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信息”)
拟为公司与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岛支行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到 2023
年 6 月 22 日签订的全部《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银行承兑协议》下的债务提供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子公司对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子公司菏泽华鹏、安庆华鹏、江苏石岛、甘肃石岛及天元信息拟分别与威海
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岛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与威海市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岛支行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到 2023 年 6 月 22 日签订的全
部《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承兑协议》(以
下简称“主合同”)下的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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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29 日
    注册资本:319,948,070 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胡磊
    住所:山东省荣成市石岛龙云路 468 号
    经营范围:日用玻璃制品生产销售及自营进出口权批准证书核准范围内的进
出口业务;开展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菏泽华鹏、安庆华鹏、江苏石岛、甘肃石岛为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天元信息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39,598.63                     359,164.26

   负债总额                           231,542.36                     214,381.53

   资产净额                           108,056.27                     144,782.74

     项目            2021 年 12 月(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85,657.78                      99,402.36

归属于上市公司
                                      -36,472.94                       4,905.00
 股东的净利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1 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公司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
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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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较小并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资产和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本次子公司拟为公司
提供担保 20,000 万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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