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鹏:山东华鹏关于收到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补偿款的公告2022-06-17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 2022-033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一、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2019 年 4 月 25 日,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山
东天元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信息”、“标的公司”)的相关股
东签署了《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拟以 24,750 万元现金向易彩梅、赵华刚、赵华
超、潍坊鲁信厚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华彩智投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东营市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杨素清、杨洪超、张学智、高云广、
于晓东、郝建鹏、张红霞等 13 名交易对手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天元信息 55%的
股权。2019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27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9-014)。
二、业绩承诺未完成原因及情况
1、2021 年,受新冠疫情蔓延、各地管控政策的影响,以及地信测绘业务特
性,外部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相较 2019 年作出业绩承诺时的环境发生了较大变
化,2021 年部分已完工项目未取得控制权转移凭证,导致 2021 年确认收入和净
利润不及预期;
2、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由完工百分比法更改
为时点确认法即依据控制权转移确认收入,2021 年部分项目存在完工控制权转
移凭证获取滞后,导致无法及时确认收入。
上述因素综合导致天元信息业绩承诺未顺利完成。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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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30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完成情
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4)。
三、业绩补偿程序
根据业绩承诺方与公司签订的《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方应当在标的公司《专
项审核报告》出具后的 30 个交易日内(2022 年 6 月 16 日前),依据协议的约定
确定需要补偿现金金额,并将补偿的现金金额汇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经计算
并经双方确认,业绩承诺方需要向公司补偿共计 1,510.97 万元。
四、业绩补偿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业绩承诺方向公司支付的业绩补偿款 1,510.97 万
元,业绩承诺方相关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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