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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华鹏:山东华鹏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玻璃业务相关资产与部分负债的公告2022-12-31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 2022-077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玻璃业务相关资产与部分负债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华鹏”)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
司划转玻璃业务相关资产与部分负债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截至基准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与玻璃业务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及部分负债按账面净值划转至全资子
公司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鹏石岛玻璃”),并授权公司
管理层办理本次资产及负债划转的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本次划转概述
    为进一步明晰战略布局,完善公司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明确上市公司主体
定位,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公司拟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通过资产、
负债划转的方式,将公司拥有的与玻璃业务生产经营相关的相关资产及部分负债
按账面净值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华鹏石岛玻璃。本次划转将按照“人随业务、资产
走”的原则,将业务相关的人员转移至华鹏石岛玻璃。
    本次划转事项是在公司与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不涉及关联交
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划
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划转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划转相关方的基本情况
    1、划出方
    公司名称: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7060840744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1/4
    法定代表人:胡磊
    注册资本:31,994.8070 万元
    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29 日
    住所: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石岛龙云路 468 号
    营业期限:2001 年 12 月 29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日用玻璃制品生产销售及自营进出口权批准证书核准范围内的进
出口业务;开展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划入方(拟设立子公司)
    名称: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注册后的
名称为准)
    注册地址:山东省荣成市石岛龙云路 468 号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经营范围:日用玻璃制品生产销售及自营进出口权批准证书核准范围内的进
出口业务;开展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最终的经营范围以工商批准为准)
    (二)划出方与划入方的关系
    划入方华鹏石岛玻璃系划出方山东华鹏的全资子公司。
    三、划转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资产、负债划转情况
    公司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拟将与玻璃业务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
资产及部分负债按账面净值划转给华鹏石岛玻璃。划转基准日至实际划转日期间
发生的资产及负债变动,也包括在划转标的范围之内。最终划转的资产与负债以
划转实施结果为准。
    (二)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有关情况
    本次划转的资产不包含山东华鹏对下属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三)公司拟向华鹏石岛玻璃划转的专利、专有技术及业务资质等有关情况
    公司拟将玻璃业务相关的现有已授权的专利及正在申请的专利全部划转至
华鹏石岛玻璃。公司拟将现有玻璃业务相关的专有技术、业务资质等全部划转至
华鹏石岛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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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划转涉及的员工安置
    本次划转根据“人随业务、资产走”的原则,员工的劳动关系将相应由华鹏
石岛玻璃接收,公司及华鹏石岛玻璃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必
要的程序后,为相关的员工办理相关的转移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和交纳社会保险。
    (五)划转涉及的税务安排
    本次划转拟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具体以税务部门的认定为准。
    (六)划转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及协议主体变更安排
    对于公司已签订的涉及业务的协议、合同等,将办理协议、合同主体变更手
续,合同、协议的权利义务对应转移至华鹏石岛玻璃;专属于公司或按规定不得
转移的协议、合同不在转移范围内,仍由公司继续履行。
    四、本次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划转事项完成后,华鹏石岛玻璃将作为公司玻璃业务生产经营平台,进
而形成母公司山东华鹏作为控股平台,本次划转系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的调整,有
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及各子公司管理职能和业务职能,有利于完善公司组织架构
和管理体系,使公司战略布局更加清晰,有利于提升整体管理效率,促进公司持
续稳健发展。
    本次划转事项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划转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划转拟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尚需税务部门的认定;划转涉及的债务转移
需取得债权人同意;协议主体的变更尚需取得协议对方的同意和配合;部分资产
过户尚需取得抵押权人同意;本次划转涉及的人员劳动关系变更尚需取得员工本
人同意;前述事项均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本次划转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市场环境、安全环保、
税收优惠政策等因素仍可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充分关注市场环境及相关
政策的变化,发挥整体优势,采取一系列措施规避和控制可能面临的风险,以不
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
    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划转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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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将与玻璃业务相关资产及部分负债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华鹏石岛玻
璃,未改变玻璃业务相关资产的实质经营活动,有利于进一步理顺公司管理架构,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该事项属于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资产划转,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独立董
事同意公司将玻璃业务相关的资产及部分负债划转给全资子公司华鹏石岛玻璃。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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