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鹏:独立董事关于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3-03-23
独立董事关于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
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审阅及访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召开的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本次聘任的总经理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总经理人员的提名、聘任履行了法定程序。
3、所聘任总经理具有多年的企业管理和相关工作经历,接受的专业教育及
学识符合公司治理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可以胜任所聘任工作。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黄帅为公司总经理。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本次聘任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人员的提名、聘任履行了法定程序。
3、所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具有多年的企业管理或相关工作经历,接
受的专业教育及学识符合公司治理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可以胜任所聘任工作。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李永建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本次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提名、聘任履行了法定程序。
3、所聘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具有多年的企业管理或相关工作经历,接
受的专业教育及学识符合公司治理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可以胜任所聘任工作。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赵颖娴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罗新华、魏学军、陶冶
2023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