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031 公司简称:安德利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安德利 603031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王成 电话 0551-62631368 办公地址 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C座38层 电子信箱 445490166@qq.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796,312,876.75 1,737,282,625.29 3.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14,898,341.43 603,477,670.44 1.89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上年同期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73,574,039.57 -2,807,830.94 2,720.32 金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 930,712,853.96 914,247,890.63 1.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1,420,670.99 11,372,107.42 0.427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0,494,393.55 9,468,563.64 10.83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87 1.85 增加0.02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0 0.10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0 0.10 股)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9,279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 股东名称 条件的股份 质 例(%) 数量 数量 数量 陈学高 境内自 51.37 57,539,996 56,138,040 质押 44,500,000 然人 佛山森阳银瑞投资中心(有 境内非 7.50 8,400,000 0 无 0 限合伙) 国有法 人 姚明 境内自 2.05 2,300,000 0 无 0 然人 姚忠发 境内自 1.76 1,965,600 0 无 0 然人 颜芹 境内自 0.69 768,520 0 无 0 然人 江逸 境内自 0.57 639,560 0 无 0 然人 周同江 境内自 0.39 435,400 0 质押 152,000 然人 方大春 境内自 0.39 433,500 0 无 0 然人 朱春花 境内自 0.38 430,920 0 无 0 然人 汪玉慧 境内自 0.36 405,120 0 无 0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佛山森阳银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 公司原始大股东,未知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 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围绕做大做强零售主业,立足安徽区域县乡级市场为主,坚持自营为主 的销售模式,立足皖江地区,加快主业拓展项目的建设,加速连锁经营布局,打造购物中心及社 区商业多种业态,持续保持区域规模领先优势;不断创新营销管理,细化控制流程,提高门店的 整体效益;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在逆势中寻求突破,稳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3,071.2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1,142.07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0.43 %。 报告期,公司主要开展以下方面工作: 1、坚持做大做强主营业务,进一步提升主业经营能力: 公司在坚持主营业务不动摇和市场定位不动摇的战略下,加强和完善自营为主的经营方针, 规范联营合作条件,贯彻消费品连锁转型升级战略。公司超市和百货业态持续优化供应链,加强 基地直采、联合采购、厂家直采,强化价格优势,提升品牌直营份额;同时针对区域市场贯彻“一 店一策、因店施策”的转型思路,推进品牌调整与置换,提升经营质量; 2、加速网点布局,扩大销售规模: 公司坚持深耕三四线市场,按照超市优先发展方针,积极拓展新网点,完善区域内网点布局, 强化在当地市场的领先地位。强化区域协同发展,统一商品采购管理,统采分销,推进一线品牌 资源共享;积极推进区域均衡发展,强化帮扶对接责任,充分发挥自身资源、团队优势,协助被 帮扶企业引进品牌、跟踪货品等,努力提升总体销售业绩。 3、优化品牌结构调整、加大自有品牌商品的销售: 根据商场顾客的年龄段、货品销售的价格段,客单价及各商场现有品类的各项销售数据同期 比情况来确定品牌结构,品牌分类,补充自有品牌品类。公司开发了服装、床品、鞋帽、黄金首 饰、白酒、粮油等自有品牌,已经运营多年,在当地消费者中口碑良好,公司积极整合供应厂家, 集中开发所需自有品牌货品,提高采购货品准确度,建立货品产销率绩效考核,降低货品进价, 提高毛利。同时重视消费者运营,建立健全 VIP 服务体系,深挖消费需求、精准匹配用户、维护 存量老客与提高复购率和提升忠诚度、开拓潜在新客与提高粘度,提升销售,满足用户需求。 4、强化内部管理体系和组织架构重构,规范岗位管理,实施定岗定编和绩效考核。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岗位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公司人力 资源管理中心经过近 3 个月的访谈和调研,制定了定岗定编方案:按照功能定位整合后勤保证部 门,精简后勤部门设置,成立行政管理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和信息部。各商品部门设置不变, 按照现行商品品类设置部门,今后可根据商品品类的变化,随时进行优化和调整。坚持因事设岗, 不因人设岗。精简管理层级和管理人员,实施扁平化管理。裁剪冗员,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 作风。加大应历届大学生毕业生的招聘储备,将有一定学历和知识水平的应历届大学生毕业生作 为各线岗位的后备干部,加强公司未来发展的人才储备。 为科学、规范地考核评价公司高管的经营业绩,保证公司整体战略目标实现,调动经营者的 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整体业绩表现,制定了高管绩效考核方案。客观公正原则:依据统一 的考核办法,实事求是地考核评价被考核对象的工作绩效,避免非客观因素影响。绩效导向原则: 清晰地将业绩表现与激励机制相结合。突出重点原则:依据公司发展及管理重点,设定与公司经 营管理实践相符合的针对性考核指标,以发挥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严肃性的原则:当期考核指 标及考核结果一经确定,非特殊情况将不再更改,严格按照业绩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5、创新销售新渠道,强化线上线下融合 公司电子商务参与各平台的促销活动,重点做好 5.1 劳动节、端午节、6.18 年中大促、6.28 建行善融周年庆等重大节日的促销活动;配合做好线下工行的满减、随机减的促销活动;扶贫小 程序上线、巢湖市第二届农产品扶贫大赛、巢湖市第四届农特暨扶贫产品线下推介会等线下活动; 充分利用安德利购、美团网等系统资源,部分门店开展小程序链式营销,全渠道发展,享受线上 下单,线下 2 小时内送货到家的便捷服务,实现线上线下共同发力。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 (财会【2019】6 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 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 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股利”和“应 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利润表中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 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 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 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 (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 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 【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 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了财政部于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 财政部于 2014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基本分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 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 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分类类别。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 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新套期会计模型加强了企业风险管理与财务报表之间的联系,扩大了套期工具及被套期项目 的范围,取消了回顾有效性测试,引入了再平衡机制及预期成本的概念。 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 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 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 2019 年 1 月 1 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9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 8 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 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 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 根据要求,本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 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本准则。 除此之外,本公司无其他的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