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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德利: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佛山森阳)2019-11-19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安德利

股票代码:603031




信息披露义务人:佛山森阳银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南海39度空间艺术创意社区6
号楼一层101号之三

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南海39度空间艺术创意社区6号楼
一层101号之三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9年11月16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准则第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
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
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
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上述信息披露义
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
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6
附表 ............................................................................................................................. 16




                                                                 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方   指   佛山森阳银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上市公司、安德利   指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受让方                   指   张敬红

                               信 息 披露 义 务人 向 张 敬红 协 议转 让 其持 有的 安德 利
 本次权益变动             指   8,4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5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张敬红于 2019 年 11 月 16 日签署的
 股份转让协议             指   《关于转让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
                               议》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佛山森阳银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 6 号南海 39 度空间艺术创意社
      区 6 号楼一层 101 号之三

       执行事务合伙人:木利民

       出资总额:1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568245684K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范围: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投资及投资咨询;受托进行资
产管理、企业管理。

       经营期限:2011 年 1 月 18 日-2023 年 1 月 17 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91440600568245684K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共青城森阳银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519.05         95.1905%
 2                      孟丹林                               380.95           3.8095%
 3                      木利民                               100.00               1.00%
                      合计                                   10,000           10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

                             长期居住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
     姓名     性别   国籍                                                  任职
                               地                 的居留权
 木利民        男    中国      深圳市               否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述人员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木利民              安徽首泰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5
              安徽丰创生物技术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SZ.002760)        独立董事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Z.002556)         独立董事
             安徽森阳鑫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共青城森阳银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合肥丰德瑞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

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在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6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产管理的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在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安德利 8,400,000 股人民币普通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50%。

    二、股份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协议转让方式出售上市公司股份。
    2019 年 11 月 16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张敬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
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协议转让方式向张敬红转让其持有安德利 8,400,000 股人
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安德利总股本的 7.50%。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张敬红持有上市公司 7.50%股份,成为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信息义务披露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佛山森阳银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400,000              7.5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信息义务披露人               本次权益变动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佛山森阳银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400,000               7.50%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信息义务披露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佛山森阳银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0                    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安德利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
                                       8
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四、《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张敬红于 2019 年 11 月 16 日签署了《关于转让安德利百
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协议转让方式向
张敬红转让其持有安德利 8,4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安德利总股本的
7.50%。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签订、生效时间与签署双方

    签订时间:2019 年 11 月 16 日;

    生效时间:签署日生效,即 2019 年 11 月 16 日;

    签署双方:转让方、甲方:佛山森阳银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受让方、乙方:张敬红。

    (二)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股份性质及变动情况

    甲方依本协议之约定将其持有的安德利 8,400,000 股无限售条件之流通股股
份转让给乙方;乙方依本协议之约定从甲方受让安德利 8,400,000 股无限售条件
之流通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 , 占安德利股份总数的 7.50%。

    (三)转让价格

    乙方或其指定第三方就受让标的股份应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
13,616.40 万元( 以下简称“股份转让价款”) ,即转让价格为每股 16.21 元。

    (四)付款安排

    (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与乙方共同配合,就标的股份的协议转让手续,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关的审核确认工作。甲方确保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协
议项下的标的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给予合规性确认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转让过户登记事项。

    (2)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乙方或其指定第三方向甲方如下收
款账户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8,169.84 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仟壹佰陆拾玖万捌仟肆
                                      9
佰元整);完成过户交割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或其指定第三方向甲方如下收款
账户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5,446.56 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仟肆佰肆拾陆万伍仟陆佰
元整)

    转让方收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佛山森阳银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桂城支行

    账号:44001667249053004478

    (五)陈述与保证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①其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有限合伙企业。

         ②其签署并履行本协议均:

           I、在其权利能力之中;

           II、不违反对其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协议或法律的限制。

         ③其对标的股份享有完全、排他的所有权,有权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
件向乙方转让标的股份, 且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
情形, 也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或纠纷;于过户完成日后,因任何第三方对标的
股份提出任何诉请或权利要求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④不存在可能对标的股份带来重大不利影响的下列情形,无论是已经完
成的、未决的或是可能发生的:

          I、政府部门的处罚、禁令或指令;

          II、针对标的股份的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仲裁等其他程序或争议。

         ⑤甲方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过户完成日止这段期间内,不会将标
的股份再转让予任何第三方,也不会在标的股份上设置质押或其他新的权利限
制。


                                    10
        ⑥甲方承诺其将遵守协议的各项条款。

    (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①乙方系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②乙方签署并履行协议均:

        I、在乙方权利能力之中;

        II、不违反对乙方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协议或法律的限制。

      ③乙方承诺其将遵守协议的各项条款。

    (六)违约责任

    (1)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或未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陈述、保证、承诺、义务
或责任,即构成违约行为。

    (2)协议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致使其他方承担任何费用、责任或蒙受
任何损失,违约方应就上述费用、责任或损失全额赔偿履约方。违约方向履约方
支付的赔偿金总额应当与因该违约行为产生的直接损失相同。

    (3)除因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证券交易所或监管机构的原因(包
括但不限于停止或拖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以及不可抗力外,若甲方未按本协议
约定及时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的(包括未能将标的股份过户给乙方或出现
部分标的股份不能过户登记),每迟延一日,甲方应按未过户股份对应的转让价
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15 日的,甲方应按未过户股份对应
的转让价款的 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30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甲方应按交易总价款的 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
的,还应继续赔偿损失。

    (4)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未及时足额支付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或其他款
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迟延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
超过 15 日的,乙方应按迟延支付金额的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30 日
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按交易总价款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
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继续赔偿损失。
                                  11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股份转让是否附加特殊条件、是否存在补充协议、

协议双方是否就股份表决权的形式存在其他安排、是否就出让人在该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本次股份转让未附加特殊条件、协议双方未签署任何补
充协议、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未就出让人在该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12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的情况。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情况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依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佛山森阳银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___________
                       木利民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5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张敬红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址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具体查询地址如下: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 288 号置地广场 C 座 38 层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王成

   电话:0551-62631368

   传真:0551- 62631386




                                    16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
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佛山森阳银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___________
                       木利民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7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安徽省合肥市


股票简称       安德利                               股票代码          603031

信息披露义务   佛山森阳银瑞投资中心(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
                                                                      广东省佛山市
人名称         合伙)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公司第一大股
                                                    实际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
权益变动方式
               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可多选)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8,400,000 股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7.50%
比例




                                              18
本次权益变动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0 股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0.00%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来 12 个月内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无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无
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19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无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无
准




                    20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
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佛山森阳银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___________
                        木利民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