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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德利: 安德利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4-23  

                        证券代码:603031              股票简称:安德利             编号:2021-019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之终止协议>》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
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2020 年 10 月 15 日,公
司与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能源二
期基金”)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
认购协议》”)。
      本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书>之终止协议》是公
司终止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相关事项。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及《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新能源二期基金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新能源二期
基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永刚、王文娟夫妇控制的公司所管理的基金,本次交易
涉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及《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夏柱兵先生、胡智慧先生、李国兵先生在董
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日,公司与新能源二期基金签署了《终止协议》。
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相

关事项,本次签署《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9 年 12 月 19 日
    注册资本:155,556 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文苑路 188 号筑梦新区 1 号楼 616-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徽金通新能源二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

    2、关联关系

    新能源二期基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永刚、王文娟夫妇控制的公司所管理

的基金,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于本协议签署之日终止《股份认购协议》,双方在《股份认
购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及义务均告终止。
    2、双方确认,在《股份认购协议》有效期间,双方妥善履行各项权利义
务,双方均无违约或需承担赔偿/补偿责任等情形,双方对于《股份认购协议》
的终止无任何争议、纠纷。
    3、双方确认,双方就《股份认购协议》的履行或终止不存在任何尚未解决
之事项、争议,双方对对方就《股份认购协议》约定事项的履行情况(包括但不
限于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事宜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等)均无异议,双方均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就《股份
认购协议》的履行、终止或任何因终止而发生的赔偿、补偿及其他费用,向对方
提起任何法律上或非法律上之请求或主张任何违约责任。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是基于外部环境、公司实际情况
及发展规划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
议>之终止协议》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是终止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不
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公司与新能源二期基金签署《终止协议》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与新能源二期基金签署《终止协议》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终止2020
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事项。公司终止此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是
基于公司内外部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与发行对象签署《终止协议》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独立
意见如下:
    本次与新能源二期基金签署《终止协议》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终止2020
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事项,是资本市场环境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未
来发展规划需要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等造
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在提交董事会
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及会议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与新能源二期基金
签署《终止协议》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与新能源二期基金签署《终止协议》涉及交易事项是公司终止2020年非
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事项,是资本市场环境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未来发
展规划需要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等造成不
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5、《<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