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安德利:安德利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2022-02-10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安德利”)拟
通过控股子公司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能源”)以支付现金的
方式向宁波亚丰电器有限公司(已更名为“福建南平大丰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波亚丰”)购买其持有的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锦科技”)
15%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
程序,公司董事会对于公司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以及提交的法律
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特此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一)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集相关各方召开协调会,讨论重组可行性,并
形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交易进程备忘录》。
    (二)公司与交易对方均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
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三)2022 年 2 月 9 日,相关各方签订了《关于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签署上
述协议及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相关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对相关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
效。
    本次交易完成尚须履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批准程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
交易的相关议案。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26 号——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等规定,就本次交易事宜拟提交相关
的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做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承诺并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履行的法定程序完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