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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德利: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2022-02-10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安德
利”)拟通过控股子公司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能源”)
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宁波亚丰电器有限公司(已更名为“福建南平大丰电器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亚丰”)购买其持有的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亚锦科技”)15%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安德利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
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2012 年 5 月 8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订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的议案》,制定了《内幕信息保密制度》;2021
年 11 月 16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的议案》,根据内幕信息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全面
修订并更名为《内幕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的范围、内幕信息的流转审批流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内幕信息披露前
各主体的保密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等内容。

    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安德利就本次交易采取的措施如下:
    1、上市公司在本次重组方案初步策划阶段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将内幕信
息知情人限制在上市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方核心人员、各中介
机构核心项目团队,并告知本次重组的相关各方严格保密,不得利用交易筹划信
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2、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及时将内幕
信息知情人名单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上报。
    3、此外,上市公司还制作了本次交易的进程备忘录,记载本次交易的具体
环节和进展情况,包括方案商讨、工作内容沟通等事项的时间、地点、参与机构
和人员,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登记备案。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作为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本
次交易的内幕信息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