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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德利: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二次修订稿)2022-03-31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二次修订稿)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三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受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德利”或“上市公司”)委托,担
任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并
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交易各方提供
的董事会决议、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本独立财务顾问在工作中形成的
有关记录等文件,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
尽责的原则,通过尽职调查和对重组方案等文件的审慎核查后出具的,旨在对
本次交易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供安德利股东及有关方面参考。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1、本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交易各方无任何关联关系。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
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相关各方向本独立财务顾问
提供。相关各方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各方保
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
真实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核查意见是在假
设本次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均按相关协议的条款和承诺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的基
础上提出的,若上述假设不成立,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
责任。
    3、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华安证券就安德利本次交易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仅对已核实的事项向安德利全体股东提供独
立核查意见。
                                   2
    4、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已经提交华安证券内核机构审查,内
核机构经审查后同意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安德利本次交易的法定
文件,报送相关监管机构,随《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并上网公告。
    6、对于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或需要
法律、审计、评估等专业知识来识别的事实,本独立财务顾问主要依据有关政
府部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意
见、说明及其他文件做出判断。
    7、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8、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对安德利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根据本
核查意见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
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安德利董事会发布的《安
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和与本次
交易有关的其他公告文件全文。

二、独立财务顾问承诺

    本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
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
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
的本次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关本次交易的专业意见已提交华安证券内核机构审查,
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3
   5、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
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
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4
                                                                目录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 2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 2
      二、独立财务顾问承诺 ........................................................................................................... 3
目录 ............................................................................................................................... 5
释义 ............................................................................................................................... 8
重大事项提示 ............................................................................................................. 13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13
      二、交易标的评估、作价及支付方式情况 ......................................................................... 13
      三、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情况 ............................................................................. 16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17
      五、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18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18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8
      八、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 20
      九、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
      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21
      十、本次交易相关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 22
      十一、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39
      十二、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的说明及应对措施 ..................................................... 40
重大风险提示 ............................................................................................................. 45
      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45
      二、标的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 ............................................................................................. 47
      三、与上市公司相关的风险 ................................................................................................. 52
      四、其他风险......................................................................................................................... 53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 54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 54
      二、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 58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 58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63
      五、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63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64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64

                                                                     5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67
     一、基本情况......................................................................................................................... 67
     二、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 67
     三、安孚能源基本情况 ......................................................................................................... 69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 71
     五、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72
     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72
     七、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74
     八、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 74
     九、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合法合规情况说明 ......................................................................... 75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76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76
     二、其他事项说明................................................................................................................. 81
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 83
     一、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基本情况 ................................................................................. 83
     二、主要资产权属及主要负债情况 ................................................................................... 122
     三、标的公司内部控制及对外担保情况 ........................................................................... 171
     四、资产受限、行政处罚、诉讼、仲裁等情况说明 ....................................................... 175
     五、最近十二个月内所进行的重大资产收购、出售事项 ............................................... 180
     六、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的原因、作价依据及其合理性 ................................... 180
     七、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 181
     八、主营业务情况............................................................................................................... 182
     九、标的资产为股权时的说明 ........................................................................................... 208
     十、人员安置情况............................................................................................................... 209
     十一、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 209
     十二、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等相关报批情况 ....................................... 209
     十三、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 209
第五节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 213
     一、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 213
     二、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 257
     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独立意见 ............................................... 265
第六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 267
     一、《亚锦科技 15%股份之转让协议》........................................................................... 267
     二、《利润补偿协议》 ....................................................................................................... 270
                                                                    6
第七节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274
     一、基本假设....................................................................................................................... 274
     二、本次交易合规性分析 ................................................................................................... 274
     三、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及公允性的核查 ........................................................................... 278
     四、本次交易评估方法、评估假设前提以及重要评估参数合理性分析 ....................... 281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 282
     六、对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市场地位、经营业绩、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治理机制进
     行全面分析........................................................................................................................... 294
     七、资产交付安排有效性分析 ........................................................................................... 298
     八、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及其必要性分析 ................................................................... 298
     九、业绩补偿安排可行性、合理性分析 ........................................................................... 300
     十、标的资产的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对标的资产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问题的核查 ....................................................................................................... 300
     十一、关于相关主体是否存在有偿聘请第三方行为的核查意见 ................................... 300
     十二、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核查 ................................... 301
     十三、关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 304
     十四、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 ........................................................... 305
     十五、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 306
     十六、关于本次交易对手方私募基金备案情况的核查 ................................................... 307
第八节 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 308
第九节 独立财务顾问内核程序及内部审核意见 .................................................. 310
     一、独立财务顾问内核程序 ............................................................................................... 310
     二、内核意见....................................................................................................................... 311




                                                                     7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名词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指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二
                              次修订稿)》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
重组报告书(草案)       指
                              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
安德利、上市公司、公司   指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安孚能源                 指   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亚锦科技                 指   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德利工贸               指   安徽安德利工贸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                 指   亚锦科技
标的资产                 指   亚锦科技 15%股权
                              福建南平大丰电器有限公司,1999 年 8 月至 2016 年 7 月
交易对方、宁波亚丰、大        曾用名“福建南平大丰电器有限公司”,2016 年 7 月至
                         指
丰电器                        2022 年 1 月曾用名“宁波亚丰电器有限公司”,2022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南平大丰电器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        安德利通过控股子公司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支
重组、本次重组、本次重   指   付现金的方式向宁波亚丰购买其持有的亚锦科技 15%的
大资产购买                    股权
                              安德利新设子公司安孚能源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宁波亚
                              丰购买其持有的亚锦科技 36%的股权,并以现金方式向
前次交易                 指   陈学高出售所持安德利工贸 100%股权,之后宁波亚丰
                              将其持有的 562,553,100 股股份(占亚锦科技总股本的
                              15%)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安德利行使
两次交易                 指   前次交易及本次交易
南孚电池                 指   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
合肥荣新                 指   合肥荣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荣耀                 指   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合肥荣新及其一致行动人   指   合肥荣新、深圳荣耀
实际控制人               指   袁永刚、王文娟夫妇
宁波睿利                 指   宁波睿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正通博源                 指   宁波正通博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云南联通                 指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南平中行                 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讯通联盈                 指   浙江讯通联盈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8
鹏博实业                 指   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力豪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力豪投资有限公司
亚锦新通信               指   亚锦新通信(北京)有限公司
                              福建南孚市场营销有限公司,曾用名“福建南平南丰电
南孚营销、南丰电池       指
                              池有限公司”
深圳鲸孚                 指   深圳鲸孚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鲸孚                 指   上海鲸孚科技有限公司
南孚新能源               指   福建南平延平区南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Gorgeous(HK)           指   Gorgeous Company Limited,宁波亚丰控股股东
Giant Health(HK)       指   CDH Giant Health(HK) Limited
RISING                   指   RISING PHOENIX INVESTMNETS LIMITED
昆明亚锦、云南亚锦、云        分别为昆明亚锦科技有限公司、云南亚锦科技有限公司
                         指
南亚锦股份公司                和云南亚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亚锦科技前身
南平电池厂               指   福建南平电池厂
                              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福建公司,及其前身中国出口商
福建中基                 指
                              品基地建设总公司福建分公司
建阳外贸                 指   福建省建阳地区外贸公司
                              香港华润集团百孚有限公司,及其前身香港百孚有限公
华润百孚                 指
                              司
香港季星                 指   香港季星有限公司
职工持股会               指   南孚电池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
福盈电池                 指   福建南平福盈电池有限公司
中国电池                 指   中国电池有限公司
                              北京中基企和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前身北京中基企和贸
北京中基                 指
                              易有限公司
                              宁波海曙中基企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其前身为北京中
宁波海曙                 指
                              基
                              南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前身南平市国有资产投资
南平实业                 指
                              经营有限公司
宁波洪范                 指   宁波洪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睿联                 指   宁波睿联新杉骐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2 年 2 月 9 日,宁波亚丰、安孚能源、安德利签署的
《亚锦科技 15%股份之
                         指   《关于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股份之股份
转让协议》
                              转让协议》
                              2021 年 11 月 16 日,宁波亚丰、安孚能源、安德利、陈
《亚锦科技 36%股份之
                         指   学高、JIAO SHUGE(焦树阁)签署的《关于宁波亚锦
转让协议》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2021 年 11 月 16 日,安德利、安孚能源与陈学高签署的
《资产出售协议》         指
                              《关于安徽安德利工贸有限公司之资产出售协议》
评估基准日               指   2021 年 8 月 31 日

                                         9
报告期                   指   2020 年、2021 年
华安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指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和信会计师、标的公司审
                         指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计机构
中证天通、备考审阅的会
                         指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计师事务所
中联国信、评估机构       指   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承义律所、法律顾问       指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监管指引第 7 号》      指
                              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准则第 26 号》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
环境保护部               指   改革方案》于 2018 年 3 月组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
                              境部
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公牛集团                 指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飞科电器                 指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照明                 指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苏泊尔                   指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野马电池                 指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力王股份                 指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长虹能源                 指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维科技术                 指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欣旺达                   指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0
                                      专业词汇
化学电池                   指   一种将化学反应产生的能量直接转变为电能的装置。
                                一种利用物理方法,直接将光能、热能等转化为电能的
物理电池                   指
                                装置。
一次电池                   指   在放电后不能再通过充电使其复原的电池。
                                电池放电后可通过充电的方式,使活性物质激活而继续
二次电池                   指
                                使用的电池。
                                全称为锌-二氧化锰电池,是以锌为负极,以二氧化锰
锌锰电池                   指
                                为正极,通过氧化还原反应产生电流的一次电池。
碱性电池、碱性锌锰电            使用碱性电池专用电解二氧化锰等材料作为正极、锌等
                           指
池、碱锰电池                    材料作为负极、氢氧化钾为电解质的原电池。
碳性电池、碳性锌锰电
                                使用电解二氧化锰等材料作为正极、锌筒作为负极、氯
池、普通锌锰电池、碳锌     指
                                化锌和氯化铵为电解质的原电池。
电池
                                一类由锂金属或锂合金为负极材料、使用非水电解质溶
锂电池                     指   液的电池,锂电池可分为两类:锂金属电池和锂离子电
                                池。
锂一次电池                 指   以金属锂或锂合金为负极的一次性电池。
                                一种二次电池,其正、负极材料均能够嵌脱锂离子,通
锂离子电池                 指
                                过锂离子在正负极间来回穿梭实现电池充放电过程。
镍氢电池、金属氢化物镍          一种二次电池,采用镍氧化物作为正极,储氢金属作为
                           指
电池                            负极,碱液作为电解液,可以反复充电。
LR03                       指   碱性 7 号电池,AAA 型。
LR6                        指   碱性 5 号电池,AA 型。
LR14                       指   碱性 2 号电池,C 型。
LR20                       指   碱性 1 号电池,D 型。
                                9V 碱性电池,每支 6LR61 电池由 6 支 LR61 电池组合而
6LR61                      指
                                成。
                                处于电池正极和负极之间的一层隔膜材料,用于隔离正
                                负极活性物质,同时使电解液中的离子在正负极之间自
隔膜纸                     指
                                由通过,具有离子的良导性和电子的绝缘性的双重特
                                性。
TWS 耳机                   指   True Wireless Stereo 耳机,即真正无线立体声耳机。
                                Key Account,即重要客户。通常指营业面积、客流量和
KA                         指
                                发展潜力等都处于优势的大型跨区域连锁零售终端。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原始设备制造商)的
                                缩写,它是指一种代工生产方式,制造方根据委托制造
OEM                        指
                                方提供的设计或规格生产产品,然后将其出售给委托制
                                造方。
FOB                        指   Free On Board,船上交货,也称“离岸价”。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费加保险费加运费,也
CIF                        指
                                称“到岸价”。
《电池行业“十三五”发展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电池行业“十三五”发展
                           指
规划》                          规划》

                                          11
    注 1: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
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注 2: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
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12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使用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
相同含义。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上市公司拟通过控股子公司安孚能源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宁波亚丰购买其
持有的亚锦科技 15%的股权。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安孚能源持有亚锦科技 36%的股权
并拥有其 15%股权的表决权委托安排,从而合计控制亚锦科技 51%的表决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安孚能源将合计持有亚锦科技 51%
的股权。

二、交易标的评估、作价及支付方式情况

    (一)交易标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根据中联国信出具的《评估报告》(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1)第 293 号),本
次评估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
估结论。根据评估结论,亚锦科技母公司报表口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623,961.02 万元,合并报表口径账面价值 134,567.23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
值为 923,576.37 万元,相较于母公司报表口径账面价值增值 299,615.35 万元,
增值率为 48.02%;相较于合并报表口径账面价值增值 789,009.14 万元,增值率
为 586.33%。亚锦科技 15%的股权对应评估值为 138,536.46 万元,考虑到评估基
准日后亚锦科技现金分红 20,000.26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亚锦科技
15%股权的交易价格最终确定为 135,000.00 万元。

    (二)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

    1、在以下条件均满足后(以较晚者为准)的 10 个工作日内,安孚能源向
宁波亚丰支付股份转让对价伍亿陆仟万元(560,000,000 元):i)《亚锦科技 15%
股份之转让协议》已生效;且 ii)除安德利作为质权人的股份质押外,目标股份

                                   13
上不存在其他股份质押。
    2、目标股份完成过户至安孚能源名下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内,安孚能源向宁
波亚丰支付股份转让对价贰亿叁仟万元(230,000,000 元)。
    3、剩余股份转让对价即尾款伍亿陆仟万元(560,000,000 元)由安孚能源在
目标股份完成过户后,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向宁波亚丰足额支付。
    虽有上述约定,各方同意,如果安德利以发行股份所募集资金作为安孚能
源支付该笔对价的资金来源,则安孚能源应在安德利募集资金到账后 15 个工作
日内向宁波亚丰足额支付该笔 5.6 亿元对价。
    各方进一步同意,自股份过户日次日起至安孚能源按照上述约定向宁波亚
丰足额支付 5.6 亿元股份转让对价期间,该 5.6 亿元对价应按照 5%的年利率计
算利息并由安孚能源连同该 5.6 亿元对价一并向宁波亚丰支付。

    (三)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上市公司拟以控股子公司安孚能源作为收购主体。
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用于本次交易,鉴于募集资金到位
时间与实际支付本次收购资金的时间不一致,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自筹资金
等方式先行支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进行置换,但本次交易的实施不以上述非
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为前提。

    1、自筹资金的具体安排,包括融资对象、利率、期限,说明后续还款是
否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较大压力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为 13.5 亿元,除上市公司自亚锦科技取得的 7,200 万
元分红外,其余 12.78 亿元上市公司拟采用如下方式自筹:
    (1)股权融资:拟在保持上市公司持有安孚能源股权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引
入少数股东,具体为正通博源增资 2 亿元,宁波睿利增资 0.6 亿元;
    (2)债权融资:上市公司向深圳荣耀及宁波睿利借款 3.18 亿元,向金融机
构借款 7 亿元,参考前次交易取得的并购借款利率及期限,本次债权融资的利
率约为年化 5%,期限为 7 年。
    上市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用于本次交易,如非公开
发行股票顺利完成,则后续还款不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如未来非公开发

                                   14
      行股票未能募集足额资金,则会对上市公司带来一定的现金流压力。

             2、如非公开发行未能募集足额资金,自有和自筹资金支出是否会对上市
      公司造成较大财务负担,以及保持公司财务和生产经营稳定的措施

             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未能募集足额资金甚至失败,则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对
      价全部为自有和自筹资金,其中包括 7 亿元的银行借款以及 3.18 亿元的股东及
      关联方借款。如按照年化 5%利率进行测算,则预计每年增加 5,090 万元的财务
      成本,给上市公司带来一定的财务负担。
             亚锦科技核心资产为持有的南孚电池 82.183%股权,假设亚锦科技全部收
      入和利润均来自于南孚电池,南孚电池能够按照评估报告中的盈利预测完成业
      绩,南孚电池每年净利润的 85%和亚锦科技全部净利润均进行现金分红(仅为
      假设,不代表公司对未来情况的预测和承诺),并假设上述借款期限为 7 年、年
      化利率为 5%,则未来 7 年上市公司取得现金分红及偿还本息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南孚电池净利润    76,524.56   82,221.91   88,021.34       94,282.70   100,659.69   100,659.69   100,659.69
亚锦科技取得分
                  53,456.65   57,436.57   61,487.79       65,861.70    70,316.38    70,316.38    70,316.38
红
安孚能源累计取
                  27,262.89   56,555.54   87,914.32      121,503.78   157,365.14   193,226.49   229,087.84
得分红
偿还前次交易借
                   5,000.00    8,000.00    9,000.00       10,000.00    11,000.00    13,000.00    14,000.00
款本金
偿还前次交易借
                   3,500.00    3,250.00    2,850.00        2,400.00     1,900.00     1,350.00       700.00
款利息
偿还本次交易借
                   5,000.00    8,000.00    9,000.00       10,000.00    11,000.00    13,000.00    14,000.00
款本金
偿还本次交易借
                   3,500.00    3,250.00    2,850.00        2,400.00     1,900.00     1,350.00       700.00
款利息
偿还股东及关联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2,930.00
方借款本息
累计偿还本息      17,000.00   39,500.00   63,200.00       88,000.00   113,800.00   142,500.00   214,830.00

    覆盖率           160%        143%        139%            138%         138%         136%         107%

          注:1、假设所有借款均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取得;2、假设本次银行借款的还本付息与
      前次交易借款一致;3、假设股东及关联方借款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经初步测算,上市公司未来通过南孚电池取得的现金分红可以覆盖两次交
      易需偿还的借款本息,但如上市公司发生现金分红或其他大额支出,或者南孚
      电池分红至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偿还本息出现时间错配,则会对上市公司带来
      一定的现金流压力。

                                                    15
    上市公司将全力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以股权融资方式解决本次
交易资金来源;如非公开发行未能募集足额资金,上市公司将适时再次启动非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等方式进行股权融资,从而
避免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带来较大财务负担和现金流压力,保持公司财务和生
产经营的稳定性。

三、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情况

    宁波亚丰承诺: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三个年度内,亚锦科技每年净利
润(“净利润”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者,
同时,剔除亚锦科技对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可能对净利润造
成的一切损益影响)应分别不低于 616,372,500 元、657,464,000 元和 698,555,500
元。

    (二)业绩承诺补偿的方案

    1、业绩承诺期期间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以后,由安孚能源聘请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亚锦科技当期实际净利润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下称“专项审计报告”)。
    2、业绩承诺期间内,若根据专项审计报告,亚锦科技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
利润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则安孚能源应在专项审计报告披露后的 10 个工作日
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宁波亚丰向安孚能源进行利润补偿。
    3、宁波亚丰收到安孚能源发出的补偿通知后 30 日内,应以现金方式对安
孚能源实施补偿,具体利润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利润补偿金额=(亚锦科技业绩承诺期内截至该年度期末的全部累积承
诺净利润数-亚锦科技业绩承诺期内截至该年度期末的全部累积实际净利润数)
÷亚锦科技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亚锦科技 15%股份转让
对价-宁波亚丰累积已补偿金额。
    如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的利润补偿金额小于 0,按照 0 取值。



                                    16
    (三)减值补偿

    1、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由安孚能源对本次交易所收购的亚锦科技 15%股份
(“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编制专项测试报告,并由符合《证券法》规定
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
    2、如果根据经审核的专项测试报告: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
宁波亚丰累积已向安孚能源补偿金额,则宁波亚丰应当按照《利润补偿协议》
约定的补偿程序以现金形式向安孚能源另行进行补偿。
    3、上述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为本次亚锦 15%股份转让对价减去期末标的资
产的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
分配的影响。
    上述宁波亚丰另需补偿的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宁波亚
丰累积已向安孚能源补偿金额。该等宁波亚丰另需补偿的金额应在上述所述的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专项测试报告公告后 30 日内完成向安孚能源的支付。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
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
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由于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1 月以现金方式完成收购亚锦科技 36%股权已按照《重
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故无需与本次收购亚锦科技 15%股权合并计算。
    本次标的资产为亚锦科技 15%股权,对应的亚锦科技 2020 年经审计的资产
总额、资产净额和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 2020 年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指标的比例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亚锦科技 15%股权         上市公司      占比
  资产总额与交易金额孰高              135,000.00       167,954.89     80.38%
  资产净额与交易金额孰高              135,000.00        61,323.10    220.15%
           营业收入                       37,036.67    176,571.39     20.98%
   注:上表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为亚锦科技相应财务指标*15%计算所得。
                                     17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五、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宁波亚丰,根据陈学高与宁波亚丰于 2021 年 9 月 9
日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以及 2021 年 11 月 15 日签署的《股份转
让协议的补充协议》,陈学高将其持有的公司 15%的股份转让给宁波亚丰,2022
年 3 月 14 日,相关股权过户手续已完成,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本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2019 年 11 月 4 日,陈学高先生与合肥荣新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
陈学高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14,380,8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4%)转让给
合肥荣新。2019 年 11 月 21 日,上述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同时根据协议约
定,陈学高先生放弃其剩余全部股份表决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袁永刚、
王文娟夫妇。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合肥荣新及其一致行动人
深圳荣耀合计持有公司 21,838,04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9.50%),同时秦大
乾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 10,785,6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9.63%)的表决权委
托给合肥荣新,合肥荣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表决权的 29.13%。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且本次交易并
未向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因此,本次交易不
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
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无影响。


                                   18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公司自上市以来主要从事百货零售业务,包括购物中心、超市、家电专业
店等。新冠疫情对百货零售实体造成巨大冲击,同时伴随消费升级,线上线下
一体化等新零售模式的涌现,作为区域性百货零售企业,公司积极转变以超市
为中心,加速网点布局、区域拓展,但依然面临较大的业务转型和升级压力。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收入呈现下滑趋势,净利润亏损规模进一步扩大。
        亚锦科技核心资产为其控制的南孚电池,南孚电池主要从事电池的研发、
生产、销售。作为国内先进的电池科技公司,南孚电池专注于电池行业,通过
保持稳定领先的产品性能,以及对于国内电池零售市场的深耕细作,坚持以科
技为先导、以产品为重心、以客户为中心,南孚电池在国内碱性电池市场占有
较大优势。“南孚牌”碱锰电池产品连续二十八年(1993 年-2020 年)在中国市
场销量第一1。在国内碱性电池零售市场,“南孚牌”电池的市场占有率和市场
影响力较高,具备明显的市场领先优势。
        在公司传统主营业务市场竞争加剧难以实现重大突破的情况下,为切实保
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优化公司现有的业务结构和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
力,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1 月完成了原有业务置出以及收购亚锦科技 36%股权并
取得亚锦科技 15%股权对应表决权委托,从而取得亚锦科技控制权,进而控制
南孚电池。上述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完成从传统的百货零售行业向市场规模
庞大、发展前景广阔的电池行业的转型,快速切入优质赛道,并取得较为领先
的市场地位,带来稳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提升了公司的资产质量、整体持续
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潜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通过控股子公司安孚能源持有亚锦科技 51%
的股权,从而进一步加强对亚锦科技控制权的稳定性。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战
略转型的延续和深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发生变化,仍
为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上市公司通过提高在亚锦科技享有的权益比例,
将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1   数据来源:中国电池工业协会
                                     19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鉴于前次交易与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均为亚锦科技且两次交易间隔时间较
短,为了有助于投资者全面了解两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备考合
并财务报表假设公司前次交易与本次交易均于 2020 年 1 月 1 日实施完成。
    根据中证天通出具的中证天通[2022]特审字第 010200007 号《备考审阅报
告》,上市公司在两次交易前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元/股
                                    2021-12-31                 2020-12-31
            项目
                               备考前         备考后      备考前        备考后
 资产总额                     313,316.51     656,078.25   167,954.89   678,928.53
 负债总额                     192,147.65     428,867.15   106,631.80   419,919.7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1,168.86     227,211.10    61,323.10   259,008.7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56,197.34       66,310.36    61,323.10    70,238.1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         5.02           5.92         5.48         6.27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项目
                               备考前         备考后      备考前        备考后
 营业收入                     167,720.02     366,395.96   176,571.39   337,404.37
 营业利润                     -5,262.79       70,309.06      148.64     62,315.00
 利润总额                     -5,293.50       43,311.17      199.05     64,464.1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28.26         -293.68      -659.14    10,183.99
 基本每股收益                      -0.46          -0.03        -0.06         0.91

    标的公司亚锦科技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预计两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营
业收入规模和净利润水平将得以明显提升。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巩
固对亚锦科技的控制,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盈
利能力和未来发展潜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如
下:

                                        20
     1、上市公司

     2022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
交易相关协议及《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议案。
     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交易《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等议案。

     2、交易对方

     2022 年 2 月 9 日,宁波亚丰股东作出决定,同意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容。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
括但不限于:
     1、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的审议通过;
     2、其他必须的审批、备案或授权(如有)。
     本次交易在取得上述决策和审批前不得实施。上述各项决策和审批能否顺
利完成以及完成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控股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

划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出具的说明:本次交
易的标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加强对标的公司的控
制,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
潜力,本企业/本公司/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原则上同意
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




                                    21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披
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减持计划

    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本次重组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
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自公司首次披
露本次重组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对本
企业/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尚未有减持计划(前述股份包括
本次交易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前述期间内因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事项而新增的股份),若后续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而进行减持,将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
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重组
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人对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的股份尚未有减持计划(前述股份包括本次交易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前述期间内
因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而新增的股份),若后续根据自
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而进行减持,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
关信息。”

十、本次交易相关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次交易相关各方作出的承诺如下:




                                   22
承诺方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1、本公司保证本次重组的全部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诺就此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重组交易过程中,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
         关于所提供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信息真实
                        3、本公司已经并将继续(如需)在本次交易完成之日前向为本次交易提供专业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提供与本次交易有
         性、准确性
                      关的书面或口头信息,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印章均是真实
         和完整性的
                      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
         承诺函
                        4、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投资者及中介机构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
                      因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
         关于内幕交   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
安德利
         易事项的承     2、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
         诺函         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3、本次重组完成前,本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确保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安德利及控股子公司安孚能源出具如下承诺:
         关于不存在     截至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不得参与任   (证监会公告[2022]23 号)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即“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
         何上市公司   的,自立案之日起至责任认定前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重大资产重   刑事责任的,上述主体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生效之日起至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参与
         组情形的承   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诺函           本公司在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关于无违法     1、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违规行为的   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承诺函         2、本公司及子公司最近三年的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


                                                              23
                        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公开谴责的情形等情况,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3、除亚锦科技与中国联通云南分公司的诉讼案件以外,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
                        仲裁及行政处罚的情形;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情形。
                          本公司在本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由董
           关于本次交
                        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易摊薄即期
                          3、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
           回报采取填
                        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上述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
           补措施的承
                        承诺。
           诺函
                          4、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
                        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本人保证本次重组的全部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诺就此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重组交易过程中,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3、本人已经并将继续(如需)在本次交易完成之日前向为本次交易提供专业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提供与本次交易有关
安德利全   关于所提供
                        的书面或口头信息,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印章均是真实的,
体董事、     信息真实
                        该等文件的签署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
监事、高   性、准确性
                          4、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级管理人   和完整性的
                          5、本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员         承诺函
                          6、如本次重组因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
                        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代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
                        定;如本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人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
                        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的,本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自愿锁定

                                                                24
                        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泄露公司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亦
           关于内幕交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或其他内幕交易行为,未因内幕交易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易事项的承   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诺函          如上述陈述不真实,本人将承担由此给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损失。
                           本次重组完成前,本人将采取积极措施,确保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关于不存在
                        (证监会公告[2022]23 号)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即“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
           “不得参与
                        的,自立案之日起至责任认定前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任何上市公
                        刑事责任的,上述主体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生效之日起至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参与
           司重大资产
                        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重组情形”
                           本人在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的承诺函
                        法律责任。
                           1、本人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本人任
                        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任职
                        /兼职情形。
                           2、本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最近
           关于无违法   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
           违规行为的   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承诺函        3、最近三年,本人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亦不
                        存在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
                           4、截至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向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的不利情形。
                           本人在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关于对本次
                          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重组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人对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尚未有减
           交易期间持
                        持计划(前述股份包括本次交易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前述期间内因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而新增的股
           股及减持意
                        份),若后续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而进行减持,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向的承诺函
安德利全   关于本次交     1、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5
体董事、   易摊薄即期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高级管理   回报采取填     3、本人承诺不得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人员     补措施的承     4、本人承诺支持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薪酬制度时,应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诺函         5、本人承诺支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交易完毕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
                        时,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上述新的监管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
                        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1、本企业/本公司/本人保证本次重组中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提供的全部信息的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就此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所提供
                          3、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已经并将继续(如需)在本次交易完成之日前向为本次交易提供专业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提供与
             信息真实
                        本次交易有关的书面或口头信息,本企业/本公司/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
           性、准确性
                        文件资料的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
           和完整性的
                          4、本企业/本公司/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安德利控     承诺函
                        重大遗漏。
股股东及
                          5、本企业/本公司/本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
其一致行
                        项。
动人、实
                          6、本企业/本公司/本人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出现因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投资者/本次交易的
际控制人
                        证券服务机构遭受损失的,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因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1、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本公司/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
           关于内幕交   形;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
           易事项的承     2、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本公司/本人不存在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
             诺函       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3、本次重组完成前,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将采取积极措施,确保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关于不存在     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及所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不得参与任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证监会公告[2022]23 号)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即“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
           何上市公司   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自立案之日起至责任认定前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

                                                                26
重大资产重   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上述主体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生效之日起
组情形的承   至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诺函         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在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本企业/本公司依注册地法律合法有效存续;
               2、本企业/本公司/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案件。
关于无违法
               3、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
违规行为及
             开谴责的情形。
诚信情况的
               4、本企业/本公司/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承诺函
             的情形。
               5、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最近三年内的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或未履行承诺等情形。
关于对本次     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重组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对本企业/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
交易期间减   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尚未有减持计划(前述股份包括本次交易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前述期间内因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
持意向的承   增股本等除权事项而新增的股份),若后续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而进行减持,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诺函     披露相关信息。
关于不利用
控制地位影     不利用控制地位或者影响能力要求上市公司实施显失公允的重组交易,不指使或者协助上市公司、标的公司进行虚假记
响本次交易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行为。
  的承诺函
               (一)确保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确保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
             不在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及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职务。
                 2、确保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企业/本公司/本人之间完全独立。
关于保持上       3、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以非正当途径干预上
市公司独立   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做出人事任免决定。
性的承诺函     (二)确保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确保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2、确保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及关联方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
               (三)确保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确保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7
                 2、确保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3、确保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共用银行账户。
                 4、确保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兼职。
                 5、确保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6、确保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企业/本公司/本人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四)确保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确保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确保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确保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确保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在采
             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2、确保本企业/本公司/本人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3、确保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包括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将来成立的下属公司和其它受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
             不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
                 4、确保尽量减少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包括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将来成立的下属公司和其它受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控制
             的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1、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及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均未开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关于避免与     2、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及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开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上市公司同   的业务。
业竞争的承     3、在本企业/本公司/本人直接/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承诺函有效,如在此期间,出现因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及本
  诺函       企业/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
               1、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及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
             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
关于规范与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
上市公司关     2、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及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
联交易的承   件、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诺函         3、在本企业/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承诺函有效,如在此期间,出现因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及
             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28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
           关于本次交
                        动;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易摊薄即期
                          3、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
           回报采取填
                        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上述监管部门的最
           补措施的承
                        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诺函
                          4、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安德利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
                        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宁波亚丰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如下承诺:
                          本公司/本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提供了与本次重组
                        相关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公司/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
                        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
                        文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
                        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本人保证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承诺或其他类型的确认文件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关于所提供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真实     在本次重组期间,本公司/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
           性、准确性   露和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和完整性的   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宁波亚丰
             承诺函       宁波亚丰同时承诺:
                          如本次重组因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
                        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向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公司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公司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公司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
                        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关于内幕交     宁波亚丰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出具如下承诺:
           易事项的承     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本人不存在泄露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
             诺函       易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或其他内幕交易行为,未因内幕交易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29
             员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如上述陈述不真实,本公司/本人将承担由此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损失。
               本次重组交易完成前,本公司/本人将采取积极措施,确保上述承诺持续与事实相符。
               宁波亚丰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出具如下承诺:
关于不存在     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本人及所控制的机构、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上
不得参与任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证监会公告[2022]23 号)第十三条规定的情
何上市公司   形,即“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自立案之日起至责任认定前不得参与任何
重大资产重   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上述主体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
组情形的承   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生效之日起至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诺函         本公司/本人在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亚丰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出具如下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
             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2、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3、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仲裁或
             行政处罚案件(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
关于最近五     4、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的情形;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履
年诚信情况   行对上市公司、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重要承诺的情形;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
  的承诺函   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其他严重违反诚信的情形。
               5、本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五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6、本公司/本人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
             其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
             兼职情形。
               宁波亚丰及其实际控制人出具如下承诺:
关于标的资
               1、标的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标的公司的股本均已实缴完成,不存在
产权属状况
             根据法律、公司组织章程及大纲或其他事项应当终止的情形。
  的承诺函
               2、本公司真实、合法且完整拥有本公司拟转让的标的公司股份的所有权;本公司不存在通过委托或信托等其他方式代

                                                     30
             他人持有上述股份的情形;本公司已将标的公司 34.39%股份予以质押,其中 15%股份质押给上市公司,除质押外,本公司
             持有的上述股份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拍卖、征用等限制其转让的其他情形;本次拟转让的股份已质押给上市公
             司,本次交易股份交割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3、本公司承诺及时按本次重组相关协议约定协助收购方办理上述股份的交割过户手续,否则将根据本次重组相关协议
             的约定承担责任。本公司承诺本公司持有的标的股份不涉及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
             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4、本公司承诺对本函所载事项承担最终法律责任,若因本函所载事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上市公
             司及其投资者和证券服务机构造成损失的,由本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宁波亚丰及其实际控制人出具如下承诺: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以任何形式违规占用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况。本公司保证不以任何
             形式违规占用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保证不指定第三方以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等形式违规占用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资
             金。
关于不占用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本公司在标的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标的公司及其子公
资金的承诺   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违规提供担保。
    函         三、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对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若今后发生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直接或间接占用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情形,本公司将在标的公司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标的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限期内将所占用资金
             及利息归还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同时,标的公司有权直接扣减分配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的现金红利,用以偿还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所占用的资金。
               宁波亚丰及其实际控制人出具如下承诺:
               (1)若上述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存在任何权属纠纷,而使南孚电池或者第三方相关权益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以
关于无产权   自有财产为南孚电池承担相关责任以及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以避免影响南孚电池及其他投资者的相关权益;
证明事项的     (2)如因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受到罚款、被要求拆除或其他风险而使南孚电池或者第三方相关权益遭受损失的,本
  承诺函     公司愿意以自身财产为南孚电池承担相关责任以及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以避免影响南孚电池及其他投资者的相关权益。
               (3)本公司承诺上述房屋部分或全部被强制拆除时,及时为南孚电池提供可替代的用房安排,以保证不影响南孚电池
             的正常生产经营。
               宁波亚丰及其实际控制人出具如下承诺:
关于缴纳社
               1、本次重组的股份交割完成日之前,若由于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
保和公积金
             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下统称“五险一金”)出现缴纳问题,前述公司被要求为其员工补缴或被追偿“五险一
  的承诺函
             金”,或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处罚或被要求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承诺方将无条件全额承担应补缴或被追偿的金额、

                                                     31
                        承担滞纳金和罚款等相关经济责任以及因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而导致、遭受、承担的任何损失、损害、索赔、成本和费用,
                        保证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2、承诺方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
                          3、就前述事项,每一承诺方同意承担共同和连带之责任。
                          宁波亚丰及其实际控制人出具如下承诺:
           关于避免与
                          1、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均未开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上市公司同
                          2、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开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业竞争的承
                          3、在本公司/本人直接/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承诺函有效,如在此期间,出现因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
             诺函
                        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宁波亚丰及其实际控制人出具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
           关于规范与   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
           上市公司关   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
           联交易的承     2、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
             诺函       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在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承诺函有效,如在此期间,出现因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
                        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亚锦科技与云南联通的诉讼案件,宁波亚丰出具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积极推动云南联通案的和解、调解或判决;
            承诺函
                          2、如上述诉讼最终和解、调解或判决亚锦科技承担的违约金金额超过 269,200,000 元,则超过部分的违约金由本公司承
                        担。
                          亚锦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如下承诺: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
           关于所提供   问专业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提供了与本次重组相关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
             信息真实   等),本公司/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
亚锦科技   性、准确性   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
           和完整性的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承诺函       本公司/本人保证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承诺或其他类型的确认文件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在本次重组期间,本公司/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

                                                                32
             露和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亚锦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如下承诺:
               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本人不存在泄露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
关于内幕交
             易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或其他内幕交易行为,未因内幕交易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易事项的承
             员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诺函
               如上述陈述不真实,本公司/本人将承担由此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损失。
               本次重组交易完成前,本公司/本人将采取积极措施,确保上述承诺持续与事实相符。
               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
关于不存在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证监会公告[2022]23 号)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即“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
不得参与任
             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自立案之日起至责任认定前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中
何上市公司
             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上述主体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作出相
重大资产重
             关裁判生效之日起至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组情形的承
               本公司在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诺函
             担法律责任。
               1.本公司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需予
             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重组的主体资格;
               2.本公司全体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均已实缴到位;本公司的现有股东及持股比例均合法有效;
               3.本公司股东合法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出资不实、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情形;
               4.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均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均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
             需要终止的情形;
关于本次重     5.本公司已按照子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对子公司的出资;
组有关事项     6.本公司合法持有子公司股权,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收益权安排、期权安排、股权代持或其他任何
  的承诺函   代表其他方的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迟延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情形;除因涉诉导致的本公司持有的福
             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股权以及本公司已对外转让但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浙江讯通联盈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被
             司法冻结外(根据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0)云 01 民初 4232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亚锦科技银
             行存款 269,200,000 元,同时解除亚锦科技持有的南孚电池 82.18%的股权冻结措施,该裁定送达后立即开始执行,目前
             相关股权冻结解除事项正在办理中),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等担保情形,不存在其他任何可能导致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
             政机关拍卖、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与资产权属相关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
             他行政或司法程序;

                                                     33
  7.本公司及子公司自设立起至今均守法经营,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从事经营活动
的情况;
  8.自设立至今,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
案调查的情形;
  9.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适用法律和章程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能够
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
境内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涉嫌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的情形;
  10.本公司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签署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各项承诺、协议并享有、履行相应权
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11.截至本函出具之日,除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在使用中位于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 109 号的 9 处无证房产外,本公司
及子公司使用的土地和房屋等主要资产不存在其他重大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12.除因涉诉导致的本公司银行存款 269,200,000 元被司法冻结外,本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经营性资产不存在被采取查
封、扣押等强制性措施的情形,本公司使用的生产经营性资产不存在法律障碍;
  13.本公司及子公司近三年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和人身权利等原因而产生的重大侵权之
债;
  14.本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且严格依法缴纳各种税款;
  15.本公司及子公司近三年不存在因违反公司监管、税务、土地、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16.除本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的合同纠纷诉讼外,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或可
预见的、足以影响公司存续及持续经营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17.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资金被股东及其关联方、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占用的情
形或对外为第三方提供担保或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18.本公司有效存续并正常、持续运营,不存在任何第三方向法院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破产、清盘、解散、接管或者
其他足以导致本公司终止或者丧失经营能力的情形;
  19.本承诺人及子公司不存在可能对本次重组产生影响的相关投资协议。本承诺人及子公司不存在未向上市公司披露的
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0.本公司在本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34
                          1、本公司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其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
                        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任职/兼职情形;
                          2、本公司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
                        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不
                        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或与经济纠纷有关的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情
                        形;
                          3、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
           关于无违法   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
           违规行为的   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承诺函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履行向投资者所作出
                        的公开承诺的情形;除与中国联通云南分公司的诉讼案件以外,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
                        诉讼、仲裁案件情形;
                          4、本公司最近三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及受到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等失信情况;
                          5、除本公司已公开披露事项之外,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资金被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6、本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本公司在本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云南联
                          为妥善解决亚锦科技与云南联通诉讼及南孚电池股权冻结事项,避免其对本次交易产生不利影响,亚锦科技承诺:如截
           通诉讼及南
                        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南孚电池股权冻结比例仍超过 5%(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或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中
           孚电池股权
                        显示的股权冻结比例为准),则亚锦科技将要求南孚电池对 2022 年 1-3 月份的利润进行现金分红,并以自南孚电池取得的
           冻结事项的
                        2022 年 1-3 月份的现金分红专项用于处理云南联通诉讼事项及南孚电池股权冻结事项。
               承诺
           关于所提供     南孚电池及其主要人员出具如下承诺:
             信息真实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
南孚电池
           性、准确性   问专业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提供了与本次重组相关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
           和完整性的   等),本公司/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

                                                                 35
 承诺函      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本人保证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承诺或其他类型的确认文件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在本次重组期间,本公司/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
             露和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南孚电池及其主要人员出具如下承诺:
               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本人不存在泄露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
关于内幕交
             易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或其他内幕交易行为,未因内幕交易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易事项的承
             员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诺函
               如上述陈述不真实,本公司/本人将承担由此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损失。
               本次重组交易完成前,本公司/本人将采取积极措施,确保上述承诺持续与事实相符。
               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
关于不存在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证监会公告[2022]23 号)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即“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
不得参与任
             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自立案之日起至责任认定前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中国证监
何上市公司
             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上述主体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
重大资产重
             生效之日起至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组情形的承
               本公司在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诺函
             担法律责任。
               1.本公司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需予
             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重组的主体资格;
               2.本公司 所有股东的 认缴出 资额均已 实缴到位, 不 存在出资 不实、虚假出 资或抽逃 出资的情形 。 除 CDH Giant
关于本次重   Health(HK) Limited 向宁波睿联新杉骐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的本公司 1.453%的股权事项尚未完成工商变
组有关事项   更登记外,本公司其他股权变动均已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其他股东合法持有本公司股权;
  的承诺函     3.本公司控股股东亚锦科技存在因涉诉导致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的情形(根据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出具(2020)云 01 民初 4232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亚锦科技银行存款 269,200,000 元,同时解除亚锦科技持
             有的南孚电池 82.18%的股权冻结措施,该裁定送达后立即开始执行,目前相关股权冻结解除事项正在办理中);
               4.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均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均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


                                                      36
需要终止的情形;
  5.本公司合法持有子公司股权,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收益权安排、期权安排、股权代持或其他任何
代表其他方的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出资不实、虚假出资、延迟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情形;
  6.最近三年,本公司及子公司均守法经营,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从事经营活动的
情况;
  7.最近三年,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
  8.最近三年,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适用法律和章程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能够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务;不存在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
  9.本公司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签署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各项承诺并享有、履行相应权利、义务
的合法主体资格;
  10.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在使用中位于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 109 号的 9 处无证房产外,本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的土地和房屋等主要资产不存在其他重大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11.本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经营性资产不存在被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性措施的情形,本公司使用的生产经营性资产不
存在法律障碍;
  12.本公司及子公司近三年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和人身权利等原因而产生的重大侵权之
债;
  13.本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且严格依法缴纳各种税款;
  14.本公司及子公司近三年不存在因违反公司监管、税务、土地、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15.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足以影响公司存续及持续经营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16.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被股东及其关联方、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占用的情形或
对外为第三方提供担保或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17.本公司有效存续并正常、持续运营,不存在任何第三方向法院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破产、清盘、解散、接管或者
其他足以导致本公司终止或者丧失经营能力的情形;
  18.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可能对本次重组产生影响的相关投资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
等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19.本公司在本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37
               1、本公司的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其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
             单位(如有)所禁止的任职/兼职情形;
               2、本公司的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
             百四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最
             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或与经济纠纷有关的尚未
             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情形;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违反法
关于无违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券
违规行为的
             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不
  承诺函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
             内未履行向投资者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情形;
               5、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最近三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
             履行承诺及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失信情况;
               6、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资金被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违规
             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7、本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本公司在本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38
十一、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为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
的安排如下:

   (一)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中介机构

   公司聘请了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方案及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出具专业意见,确
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公司已切实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
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交易方案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本报告书披露后,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
确地披露本公司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三)严格执行相关决策程序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
表决和披露。本次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
的事前认可意见,且相关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议案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由公司非关联股
东予以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
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方式行
使表决权。

   (四)股东大会和网络投票安排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等有关规定,为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上市公司将通过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交易
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以切实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39
    针对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投票情况,上市公司将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

    (五)关于本次重组期间损益归属的安排

    对于本次标的资产的过渡期损益归属,亚锦科技在过渡期间内的收益由安
孚能源按照其本次收购亚锦科技股份的比例享有,损失由宁波亚丰按照安孚能
源本次收购亚锦科技股份的比例,以现金方式于相关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 5 个
工作日内向安孚能源补足。

    (六)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的安排

    本次利润补偿安排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
次交易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情况”。

    (七)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承诺,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继续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十二、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的说明及应对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
并就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说
明如下:

    (一)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鉴于前次交易与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均为亚锦科技且两次交易间隔时间较
                                   40
短,为了有助于投资者全面了解两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备考合
并财务报表假设公司前次交易与本次交易均于 2020 年 1 月 1 日实施完成。
    根据中证天通出具的中证天通[2022]特审字第 010200007 号《备考审阅报
告》,上市公司在两次交易前后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元/股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项目
                             备考前         备考后       备考前       备考后
 营业收入                   167,720.02     366,395.96   176,571.39   337,404.37
 营业利润                   -5,262.79      70,309.06       148.64     62,315.00
 利润总额                   -5,293.50      43,311.17       199.05     64,464.15
 净利润                     -5,156.74      18,570.70       -659.14    50,701.3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28.26         -293.68      -659.14    10,183.99
 基本每股收益                    -0.46          -0.03        -0.06         0.91
    根据上表,上市公司 2020 年、2021 年备考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
别为 10,183.99 万元、-293.68 万元,备考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 0.91/股、-0.03
元/股,较备考前的-0.06 元/股、-0.46 元/股,已出现明显改善。
    两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明显改善,整体盈利能力得以提
升。两次交易有利于增厚公司每股收益,提升股东回报。受宏观经济、产业政
策、行业周期等多方面未知因素的影响,公司及标的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
经营风险、市场风险,可能对生产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不排除公司未
来实际取得的经营成果低于预期,每股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应对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即期收益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承诺

    1、应对措施

    虽然根据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当年不会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但为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若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公
司拟采取以下填补措施,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1)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
低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2)完善利润分配政策

                                      41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对投资
者的回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
益。
       (3)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
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
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
监督权和检察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严格执行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根据安孚能源与宁波亚丰签订的《利润补偿协议》,宁波亚丰承诺在 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三个年度内,亚锦科技每年净利润(“净利润”为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者,同时,剔除亚锦科技对深
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可能对净利润造成的一切损益影响)应分
别不低于 616,372,500 元、657,464,000 元和 698,555,500 元。
    若标的公司均能达成各年度承诺业绩,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将在本次交易完
成后得到提升;如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业绩水平,宁波亚丰将按
照《利润补偿协议》的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以填补即期回报。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公司控股股东、

                                     42
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作出承诺: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①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②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承诺不动用公司
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
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③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
相关内容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上述监管部
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④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安德利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
业/本公司/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①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②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③本人承诺不得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
活动。
    ④本人承诺支持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薪酬制度时,应与上市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⑤本人承诺支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⑥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交易完毕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时,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
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上述新的监管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⑦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
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3
44
                          重大风险提示

   在评价本公司本次交易或作出投资决策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和与本
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
因素:

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因涉嫌内幕交易,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积极主动进行内幕信息管理,且已按时登记相
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但仍不排除有相关方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从而导
致本次重组存在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潜在风险。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2、标的公司因无法预见因素导致业绩大幅下滑,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
取消的风险

   标的公司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但如果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标的公司业绩
大幅下滑或出现不可预知的重大影响事项,则本次交易可能无法按期进行,本
次交易面临取消或需重新定价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

    3、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若本次交易因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被取消,而上市公司又计划重新启
动重组,则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条件都可能较本报告书中披露的重组方案发生
重大变化,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
交易正式方案的批准、监管机构对本次交易无异议。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
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
注意相关风险。



                                 45
    (三)标的公司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以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方法对亚锦科技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进行评估,最终采取了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标的公司最终评估结论。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 为 评 估 基 准 日, 亚 锦科 技 股 东 全 部权 益 价值 评 估 值 为
923,576.37 万元,相较于母公司报表口径账面价值增值 299,615.35 万元,增值率
为 48.02%;相较于合并报表口径账面价值增值 789,009.14 万元,增值率为
586.33%。
    尽管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并执行了评估的相关规定,但鉴于
资产评估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相关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本次评估中包
含的相关假设、限定条件及特别事项等因素的不可预期变动,可能将对本次评
估结果的准确性造成一定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值的风
险。

    (四)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无法实现及实施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宁波亚丰已就相关标的资产作出业绩承诺,具体见
本报告书“第六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之“二、《利润补偿协议》”。标的公司
管理层将勤勉经营,尽最大努力确保上述业绩承诺实现。但是,业绩承诺期内
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行业景气度的波动及意外事件等诸多因素的变化,可能
出现承诺业绩无法实现的情况。尽管《利润补偿协议》约定的利润补偿方案可
以较大程度地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降低收购风险,但如果未来标的资
产在被公司收购后出现经营未达预期的情况,则会影响到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
和盈利水平,提请投资者关注标的资产承诺业绩无法实现的风险。
    前次交易时,宁波亚丰承诺在 36%股份转让完成股份过户且表决权委托股
份之上设定的股份质押(质权人为南平中行)解除后,尽快将表决权委托股份
全部质押给上市公司,作为其根据《利润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利润补偿义务
(如有)和根据《15%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约定履行表决权委托义务的担
保。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亚锦科技 15%股份(对应 15%不可撤销的表决权部分),
亚锦科技未来如果发生利润补偿或减值补偿,宁波亚丰以现金等方式不足以履
行相关补偿义务时,则存在利润补偿承诺可能无法执行和实施的风险,提请投
资者关注利润补偿承诺实施的风险。
                                        46
    (五)本次交易资金安排风险

    本次交易采用现金支付。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用于
本次交易,鉴于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实际支付本次收购资金的时间不一致,公
司拟通过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方式先行支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进行置换,
上述大额自筹资金对于公司的资金运作、财务管理提出较高要求。若股权融资
及自筹资金不能够顺利完成,上市公司存在因交易支付款项不能及时、足额到
位从而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风险。
    因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且存在一
定发行风险,公司最终能否及时通过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上述资金存在一
定的不确定性。而本次交易的实施不以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为前提,如非公开发行股票未能顺利实施,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从而
导致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大幅提升,同时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进而在一定程
度上影响公司未来盈利能力。

二、标的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

    (一)宏观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亚锦科技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南孚电池主要从事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作为国内先进的电池科技公司,南孚电池专注于电池行业,通过保持稳定领先
的产品性能,以及对于国内电池零售市场的深耕细作,坚持以科技为先导、以
产品为重心、以客户为中心,“南孚电池”在国内电池市场占有较大优势。标的
公司的电池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智能穿戴、物联网等领域,其终端产品具有
消费属性,市场需求则会不可避免地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宏观经济的变
化将直接影响下游产业的供需平衡,进而影响到电池市场。
    如果外部经济环境出现不利变化,或者上述影响市场需求的因素发生显著
变化,都将对电池行业产生较大影响,导致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发生波动。

    (二)核心产品替代风险

    南孚电池主要从事碱性电池和其他种类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随着各
种电池产品研发技术的进步,近年来,以锂电池为代表的二次电池在移动通信、
娱乐以及新能源汽车等方面部分开拓了大量新的市场空间。碱性电池因其成本
                                  47
低、稳定性、安全性、耐久性等优势依旧在玩具、个人电源、家用电源等小放
电量,使用周期较长的领域具有不可替代的竞争优势,但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
进步,南孚电池核心产品仍存在被替代的风险,可能对其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
响。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南孚电池原材料主要为锌粉、电解二氧化锰、钢壳等,与有色金属锌、锰
的价格波动存在一定的关联性。报告期内,南孚电池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
比例分别为 85.71%和 86.20%,占比较高。锌、锰等有色金属属于大宗商品,其
价格较易受到宏观经济、市场需求、汇率等因素的影响,且往往波动较大。如
果未来该等原材料的价格出现大幅上涨,且标的公司未能有效向客户转移该等
增加成本,则将对标的公司盈利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原材料采购风险

    南孚电池主要原材料为国内采购,供应商数量众多且供应稳定。南孚电池
境外采购原材料主要为碱性电池生产过程中所需的隔膜纸。虽然该材料已经部
分实现国产替代,但是品质较高的隔膜纸依然需要向日本、法国等国进口。若
我国与包括日本、法国在内的隔膜纸供应国出现贸易摩擦导致隔膜纸供应不足
或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将对标的公司产品成本与生产产生不利影响。

    (五)房产权属存在瑕疵的风险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南孚电池正在使用但未取得权属证书的
房屋共计 9 处,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之“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二、
主要资产权属及主要负债情况”之“(一)主要资产情况”之“2、房屋建筑物”
之“(2)亚锦科技及下属子公司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情况”。
    宁波亚丰及 JIAO SHUGE(焦树阁)已分别出具《关于无产权证明事项的
承诺函》:“(1)若上述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存在任何权属纠纷,而使南孚电
池或者第三方相关权益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以自有财产为南孚电池承
担相关责任以及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以避免影响南孚电池及其他投资者的相
关权益;(2)如因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受到罚款、被要求拆除或其他风险而
使南孚电池或者第三方相关权益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以自身财产为南
                                   48
孚电池承担相关责任以及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以避免影响南孚电池及其他投
资者的相关权益。(3)本公司/本人承诺上述房屋部分或全部被强制拆除时,及
时为南孚电池提供可替代的用房安排,以保证不影响南孚电池的正常生产经营。”
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六)涉诉风险

    云南联通认为亚锦科技未按照 2019 年 5 月签订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
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双百行动”综合改革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亚锦科
技支付违约金 269,200,000 元;同时,亚锦科技核心资产南孚电池 82.18%股权被
保全冻结,冻结期限为 2021 年 5 月 17 日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2021 年 10 月 26
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1)云 01 执异 526 号《执行裁定书》,
将冻结南孚电池 82.18%的股权内容变更为“冻结被申请人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 2.66%的股权(未出质部分)”。
云南联通就上述裁定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签署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撤销上述执行裁定。
    2022 年 3 月 16 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0)云 01 民初
4232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亚锦科技银行存款 269,200,000 元,同
时解除亚锦科技持有的南孚电池 82.18%的股权冻结措施,该裁定送达后立即开
始执行。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亚锦科技 269,200,000 元银行存款
已被保全冻结,上述股权冻结相关解除事项正在办理中。上述股权冻结事项未
对亚锦科技对南孚电池的控制权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大额存款冻结
预计不会影响亚锦科技和南孚电池的持续经营能力。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签署日,上述案件已一审判决,原被告双方均已提起上诉,二审已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判决。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亚锦科技已对云南联通诉讼事项全额计提预计负
债;评估机构本次对亚锦科技股权价值进行评估时,亦全额考虑了上述预计负
债对评估值的影响,即上述诉讼所涉及的金额已经在本次交易对价中予以扣除,
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此外,交易对方宁波亚
丰承诺,如上述诉讼最终和解、调解或判决亚锦科技承担的违约金金额超过
                                      49
269,200,000 元,则超过部分的违约金由宁波亚丰承担。
    目前上述诉讼未对亚锦科技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案件尚未最终
判决,若后续诉讼结果对亚锦科技不利,则可能导致亚锦科技承担支付义务,
增加标的公司财务负担,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七)资金风险

    亚锦科技其他应收款应收包头北方智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336,737,875.78 元,
该笔应收款项实际为亚锦科技原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杜敬磊违法挪用亚锦科技
资金的过程中所形成。亚锦科技已针对该等应收款全额计提损失。
    目前该案件已经终审判决,判决责令杜敬磊挪用的亚锦科技资金继续退还,
该判决已经生效,亚锦科技正密切配合法院开展执行工作,积极追索财产,切
实挽回损失。但上述其他应收款能否全部收回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八)个别人员挪用资金、违规担保导致的内部控制风险

    2016 年末至 2019 年初,亚锦科技时任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杜敬磊在任职期
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巨额资金;2017 年 11 月和 2018 年 8 月,杜敬磊在处理
亚锦科技自 CDH Giant Health (HK) Limited 先后收购南孚电池 14%和 8.183%股
权的过程中,先后办理了亚锦科技所持的南孚电池 22.183%股权之上设定股权
质押的相关事宜。关于挪用资金案件,现已终审判决;关于违规担保事项,
2022 年 1 月 10 日,亚锦科技收到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股权出质注销
登记通知书》(南)登记外出质注核字(2022)第 3 号,上述南孚电池 22.183%
股权之上设定的股权质押已经完成注销登记,该等对外担保已解除。
    尽管亚锦科技在相关事件后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以加强公司治理,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且亚锦科技董事会、股东大会能够正常运行,不存在实质性影
响其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形,同时,亚锦科技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
管理人员已于 2022 年 3 月进行调整,但随着未来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如果
标的公司的内控体系建设不能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而不断完善,并得以良好执
行,则可能出现个别人员侵占公司资产导致的内部控制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相关风险。



                                   50
   (九)参股公司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

   亚锦科技持有一定数额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即鹏博实业参股权),并以公
允价值计量。鹏博实业重要资产为持有 A 股上市公司鹏博士(600804)及多家
企业股权,鹏博实业未来公允价值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和波动性,亚
锦科技对鹏博实业股权投资的未来公允价值变动将影响亚锦科技资产结构及其
他综合收益状况。

   (十)人才流失风险

   标的公司主要通过南孚电池从事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已形成稳
定而富有开拓精神的管理团队和经营团队。标的公司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并采
取相关措施激励稳定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通过内部培养机制锻炼培育人
才,保证标的公司人才队伍的稳定,避免人才流失,为自身持续发展奠定了人
才基础。随着市场竞争加剧,企业之间对人才的争夺将更加激烈,未来标的公
司若不能持续保持对上述人才的吸引力,则依然将面临人才流失的风险,对标
的公司的经营和业务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十一)技术风险

   为进一步提升行业地位及产品竞争力,南孚电池将研发投入持续聚焦于碱
锰电池、锂锰电池以及锂离子电池等领域。由于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存在投
入大、周期长等特点,研发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如南孚电池前期研发投入无法
实现相应的技术成果,或研发速度及产业化速度不及行业内竞争对手,又或南
孚电池研发的产品或技术不符合消费者实际需求或行业发展趋势,则可能会对
南孚电池的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核心技术人员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是南孚电池持续创新、长期保
持技术优势的重要基础。随着行业的发展,企业对人才的竞争不断加剧,能否
维持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技术人员加盟,关系到南孚电池能
否继续保持技术竞争优势和未来发展的潜力。如果出现技术人员流失,或者相
关技术人员将标的公司技术泄露,将对标的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1
三、与上市公司相关的风险

    (一)商誉减值风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本次交易与前次交易构成一揽子交易,本次收购亚
锦科技 15%股权所支付的成本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将计
入合并报表的商誉,商誉不做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根据中证天通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形成商誉 283,469.40 万元,占备考报表
中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重为 427.49%。如未来标的公司经营状况
未达预期,则可能发生商誉减值,从而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提
请投资者关注商誉减值风险。

    (二)上市公司整合风险

    前次上市公司收购亚锦科技 36%股权并取得 15%股权表决权委托后,上市
公司已取得亚锦科技控制权并将对亚锦科技进行整合。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
公司将通过安孚能源合计持有亚锦科技 51%的股权,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对亚
锦科技控制权的稳定性。但鉴于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原有主营业务存在较大差
异,上市公司充分认可并尊重亚锦科技现有的管理及业务团队,因此未来亚锦
科技仍将保持其经营实体存续并在其原管理团队管理下运营。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续深化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企业文化、
团队管理、技术研发、销售渠道及客户资源等方面进行进一步的融合,上述整
合过程中仍存在不确定性。如果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业务及人员等方面的整
合效果未达预期,可能会影响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进而对上市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三)跨界重组的整合风险

    上市公司本次收购的标的公司核心资产南孚电池主要从事电池的研发、生
产、销售,是中国电池行业知名企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从传统的百货零售行
业转为电池行业。上市公司未来将充分利用实际控制人丰富的跨行业并购及后
续整合经验、公司核心管理层丰富的跨行业管理经验以及公司直面终端消费者
的零售经验,为标的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支持,以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亚锦科
                                  52
技及南孚电池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但由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经营模式、管
理体系、企业文化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业务和管理能
否有效整合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上市公司不能进行有效整合,可能导致
管理效率下降,进而导致本次重组效果不如预期,本次交易存在跨界重组的整
合风险。

    (四)上市公司对已出售资产进行担保的风险

    为满足安德利工贸的经营发展需求,上市公司为其债务融资提供了连带责
任保证,并严格履行相关的审批及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
署日,上市公司对安德利工贸担保金额为 29,334.00 万元,担保项下的借款余
额为 19,878.50 万元。
    上市公司将安德利工贸 100%股权对外出售后,其不再是上市公司子公司,
上市公司对其保留的担保构成关联担保。针对上市公司为已出售资产安德利工
贸的债务提供的担保,将由上市公司继续提供担保,陈学高及其配偶已确认就
该等连带责任保证以夫妻共同财产向上市公司提供反担保,直至该等连带责任
保证解除。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虽然尚未发现安德利工贸存在到
期不履行还款义务或丧失偿债能力的情形,但若被担保人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
务,且上述反担保措施无法有效实施,将可能对上市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四、其他风险

    (一)股价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的变化除受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外,还会受宏观经济形势、
经济政策、股票市场供求状况及突发事件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即使在公司经营
状况稳定的情况下,公司的股票价格仍可能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有可能给投
资者造成损失,存在一定的股价波动风险。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选择。

    (二)不可抗力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政策、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
利影响的可能性。

                                 53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公司原有业务发展受限,通过重组实现战略转型

    公司自上市以来主要从事自营百货零售,包括购物中心、超市、家电专业
店等。新冠疫情对百货零售实体造成巨大冲击,同时伴随消费升级,线上线下
一体化等新零售模式的涌现,作为区域性百货零售企业,公司积极转变以超市
为中心,加速网点布局、区域拓展,但依然面临较大的业务转型和升级压力。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收入呈现下滑趋势,净利润亏损规模进一步扩大。
    在公司传统主营业务市场竞争加剧难以实现重大突破的情况下,为切实保
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优化公司现有的业务结构和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
力,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1 月完成了原有业务置出以及收购亚锦科技 36%股权并
取得亚锦科技 15%股权对应表决权委托,从而取得亚锦科技控制权,进而控制
南孚电池。上述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完成从传统的百货零售行业向市场规模
庞大、发展前景广阔的电池行业的转型,快速切入优质赛道,并取得较为领先
的市场地位,带来稳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提升了公司的资产质量、整体持续
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潜力。

    2、电池行业市场空间广阔,未来发展潜力较大

    (1)电池行业整合加速,头部企业竞争优势明显
     经过较长时间的发展,我国电池行业两极分化现象日益加剧,优势企业
 的市场份额正逐步提高。拥有较强的品牌认可度、庞大的销售体系、持续的
 研发创新能力、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以及稳定的供应商等关键资源的头部企
 业竞争优势将进一步显现。碱性电池行业将进一步加速优胜劣汰和兼并整合,
 少数头部企业的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标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孚电池是
 中国电池行业知名企业,在国内碱性电池零售市场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较高,
 具备明显的市场领先优势。
     (2)新兴电器蓬勃发展,带动电池需求持续增长

                                  54
    一方面,中低负荷用电场景下,碱性电池由于具有性价比高、用户获得便
捷等特点,需求仍会长期存在;另一方面,由于消费升级和新兴电器的发展,
未来碱性电池的渗透率仍将继续提升。近年来,随着物联网、智能化生活的发
展以及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电池的应用场景不再局限于传统家用电器、遥控
器、钟表和电动玩具等,智能家电、家庭护理仪器、小型消费电子产品等新兴
产品的蓬勃发展使得电池的应用领域进一步拓展,电池需求和消费规模持续增
长。

       3、国家政策鼓励上市公司开展市场化并购重组,为公司转型发展创造了有
利条件

    近年来,国务院、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继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促进
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重组管理办法》《准
则第 26 号》等一系列政策和规章文件,明确提出兼并重组在提高企业竞争力和
调整产业结构中的重要作用,同时提出要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企业并购重组过
程中的主渠道作用,拓宽并购融资渠道,破除市场壁垒和行业分割。
    在传统主营业务发展出现瓶颈、转型升级的愿望和需求较为迫切的情况下,
公司将抓住这一有利的政策机遇,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并购融资功
能,实现公司的产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提升上市公司业务规模和未来盈利能力

    标的公司控制的南孚电池凭借其强大的品牌影响力、深入基层的庞大销售
体系、持续的研发创新能力、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以及丰富的行业经验,在国
内电池领域中具备极强竞争力和较高市场地位。在电池领域,南孚电池通过多
品牌矩阵布局、提供多样化电池产品,全方位满足用户需求;同时,南孚电池
持续提升产品性能,确保消费者获得良好的使用体验,连续多年处于销量前列,
已形成具备较高影响力的消费品牌。
    上市公司前次收购亚锦科技 36%股权为上市公司注入盈利能力更强的优质
资产,带来稳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本次交易完成后,

                                    55
上市公司能够进一步提高在亚锦科技享有的权益比例,有效增强上市公司的盈
利能力,为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提升提供保证,充分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2、进一步加强对标的公司的控制,确保公司业务转型升级

   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1 月完成了原有业务置出以及收购亚锦科技 36%股权并
取得亚锦科技 15%股权对应表决权委托,从而取得亚锦科技控制权,进而控制
南孚电池。上述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完成从传统的百货零售行业向市场规模
庞大、发展前景广阔的电池行业的转型,快速切入优质赛道,并取得较为领先
的市场地位,带来稳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提升了公司的资产质量、整体持续
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潜力。
   前次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交易是上市公司战略退出百货零售产业,
转型为碱性电池制造行业龙头的重大举措,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战略转型的延
续和进一步深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通过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标的
公司 51%的股权,从而进一步加强对标的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确保公司业务
转型升级。

    3、提前进行本次收购的原因及合理性

   前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对方为了锁定上市公司后续收购其持有的亚锦科技
剩余股权,在《亚锦科技 36%股份之转让协议》中约定,交易完成后,在满足
特定条件时,宁波亚丰有权要求上市公司进一步收购亚锦科技剩余股权。
   通过前次交易,上市公司取得亚锦科技 51%的表决权且战略退出百货零售
产业,主营业务已转型为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南孚电池成为上市公司控
制的核心经营性资产,电池业务成为公司未来收入及利润的主要来源。但上市
公司持有的表决权中有 15%的表决权系宁波亚丰持有的亚锦科技股权表决权委
托,为了长期稳定的控制亚锦科技,上市公司需要进一步增加直接持有的标的
公司股权。上市公司决定提前启动进一步收购亚锦科技 15%股权的主要原因及
合理性如下:
    (1)提前进行本次收购的原因
   ①本次交易并非宁波亚丰根据相关约定要求上市公司收购其持有的亚锦科
技剩余股权,而是上市公司为加强对亚锦科技控制权稳定性而主动进行的交易,
同时,宁波亚丰亦有向上市公司出售其持有的亚锦科技剩余股权的诉求。因此,
                                  56
本次交易是交易双方为满足各自诉求而进行的交易,不违反前次交易约定,符
合交易双方意愿;
    ②前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已转型为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南孚电池成为上市公司控制的核心经营性资产,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通过控
股子公司直接持有亚锦科技 51%的股权,符合上市公司希望长期稳定的控制亚
锦科技、从而保证对核心经营性资产南孚电池控制权稳定性的诉求,具有必要
性;
    ③上市公司通过前次交易完成了从传统的百货零售行业向市场规模庞大、
发展前景广阔的电池行业的转型,并取得较为领先的市场地位,为上市公司带
来稳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增强了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和相关金融机构对公司战
略转型、整体持续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潜力的预期。本次交易得到上市公司主
要股东和相关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主要股东同意为本次收购提供资金支持,
相关金融机构亦出具了贷款意向函,本次交易具备提前启动的可行性。
       (2)提前进行本次收购的合理性分析
    ①上市公司预期标的公司核心资产南孚电池的未来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高。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
于对福建省 2021 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对名单
列表所示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公示期为 10 个工作日。2022 年 1 月,
上市公司获知南孚电池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备案公示期已满,尚待认定机
构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南孚电池企业所得税
税率将由 25%降至 15%,从而进一步提升南孚电池净利润和整体持续盈利能力。
上市公司预期南孚电池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提前启动
收购亚锦科技 15%股权可有效控制收购成本、充分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②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盈利能力较强,上市公司通过进一步提高在亚锦科
技享有的权益比例,可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提升提
供保证,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③交易对方宁波亚丰与上市公司签署了《利润补偿协议》,宁波亚丰对标的
公司 2022 年-2024 年的业绩完成水平进行了承诺,并约定了业绩承诺未完成或
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出现减值时的补偿措施,从而保障上市公司与广大股东的利

                                    57
益,降低收购风险。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希望尽快锁定标的公司股权、进一步加强
对标的公司控制权稳定性而主动进行的交易,符合交易双方意愿;提前进行本
次交易可有效控制收购成本,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充分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具有合理性。

二、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如
下:

       1、上市公司

    2022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
交易相关协议及《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议案。

       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
交易《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等议案。

       2、交易对方

    2022 年 2 月 9 日,宁波亚丰股东作出决定,同意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容。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
括但不限于:
    1、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的审议通过;
    2、其他必须的审批、备案或授权(如有)。
    本次交易在取得上述决策和审批前不得实施。上述各项决策和审批能否顺
利完成以及完成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概况

    上市公司拟通过控股子公司安孚能源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宁波亚丰购买其

                                      58
持有的亚锦科技 15%的股权。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安孚能源持有亚锦科技 36%的股权
并拥有其 15%股权的表决权委托安排,从而合计控制亚锦科技 51%的表决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安孚能源将合计持有亚锦科技 51%
的股权。

    (二)交易标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根据中联国信出具的《评估报告》(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1)第 293 号),本
次评估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
估结论。根据评估结论,亚锦科技母公司报表口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623,961.02 万元,合并报表口径账面价值 134,567.23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
值为 923,576.37 万元,相较于母公司报表口径账面价值增值 299,615.35 万元,增
值率为 48.02%;相较于合并报表口径账面价值增值 789,009.14 万元,增值率为
586.33%。亚锦科技 15%的股权对应评估值为 138,536.46 万元,考虑到评估基准
日后亚锦科技现金分红 20,000.26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亚锦科技 15%
股权的交易价格最终确定为 135,000.00 万元。

    (三)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

    1、在以下条件均满足后(以较晚者为准)的 10 个工作日内,安孚能源向
宁波亚丰支付股份转让对价伍亿陆仟万元(560,000,000 元):i)《亚锦科技 15%
股份之转让协议》已生效;且 ii)除安德利作为质权人的股份质押外,目标股份
上不存在其他股份质押。
    2、目标股份完成过户至安孚能源名下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内,安孚能源向宁
波亚丰支付股份转让对价贰亿叁仟万元(230,000,000 元)。
    3、剩余股份转让对价即尾款伍亿陆仟万元(560,000,000 元)由安孚能源在
目标股份完成过户后,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向宁波亚丰足额支付。
    虽有上述约定,各方同意,如果安德利以发行股份所募集资金作为安孚能
源支付该笔对价的资金来源,则安孚能源应在安德利募集资金到账后 15 个工作
日内向宁波亚丰足额支付该笔 5.6 亿元对价。
    各方进一步同意,自股份过户日次日起至安孚能源按照上述约定向宁波亚

                                    59
丰足额支付 5.6 亿元股份转让对价期间,该 5.6 亿元对价应按照 5%的年利率计
算利息并由安孚能源连同该 5.6 亿元对价一并向宁波亚丰支付。

    (四)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上市公司拟以控股子公司安孚能源作为收购主体。
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用于本次交易,鉴于募集资金到位
时间与实际支付本次收购资金的时间不一致,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自筹资金
等方式先行支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进行置换,但本次交易的实施不以上述非
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为前提。

    1、自筹资金的具体安排,包括融资对象、利率、期限,说明后续还款是否
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较大压力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为 13.5 亿元,除上市公司自亚锦科技取得的 7,200 万
元分红外,其余 12.78 亿元上市公司拟采用如下方式自筹:
    (1)股权融资:拟在保持上市公司持有安孚能源股权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引
入少数股东,具体为正通博源增资 2 亿元,宁波睿利增资 0.6 亿元;
    (2)债权融资:上市公司向深圳荣耀及宁波睿利借款 3.18 亿元,向金融机
构借款 7 亿元,参考前次交易取得的并购借款利率及期限,本次债权融资的利
率约为年化 5%,期限为 7 年。
    上市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用于本次交易,如非公开
发行股票顺利完成,则后续还款不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如未来非公开发
行股票未能募集足额资金,则会对上市公司带来一定的现金流压力。

    2、如非公开发行未能募集足额资金,自有和自筹资金支出是否会对上市公
司造成较大财务负担,以及保持公司财务和生产经营稳定的措施

    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未能募集足额资金甚至失败,则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对
价全部为自有和自筹资金,其中包括 7 亿元的银行借款以及 3.18 亿元的股东及
关联方借款。如按照年化 5%利率进行测算,则预计每年增加 5,090 万元的财务
成本,给上市公司带来一定的财务负担。
    亚锦科技核心资产为持有的南孚电池 82.183%股权,假设亚锦科技全部收
入和利润均来自于南孚电池,南孚电池能够按照评估报告中的盈利预测完成业

                                   60
      绩,南孚电池每年净利润的 85%和亚锦科技全部净利润均进行现金分红(仅为
      假设,不代表公司对未来情况的预测和承诺),并假设上述借款期限为 7 年、年
      化利率为 5%,则未来 7 年上市公司取得现金分红及偿还本息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南孚电池净利润     76,524.56   82,221.91   88,021.34       94,282.70   100,659.69   100,659.69   100,659.69
亚锦科技取得分
                   53,456.65   57,436.57   61,487.79       65,861.70    70,316.38    70,316.38    70,316.38
红
安孚能源累计取
                   27,262.89   56,555.54   87,914.32      121,503.78   157,365.14   193,226.49   229,087.84
得分红
偿还前次交易借
                    5,000.00    8,000.00    9,000.00       10,000.00    11,000.00    13,000.00    14,000.00
款本金
偿还前次交易借
                    3,500.00    3,250.00    2,850.00        2,400.00     1,900.00     1,350.00       700.00
款利息
偿还本次交易借
                    5,000.00    8,000.00    9,000.00       10,000.00    11,000.00    13,000.00    14,000.00
款本金
偿还本次交易借
                    3,500.00    3,250.00    2,850.00        2,400.00     1,900.00     1,350.00       700.00
款利息
偿还股东及关联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2,930.00
方借款本息
累计偿还本息       17,000.00   39,500.00   63,200.00       88,000.00   113,800.00   142,500.00   214,830.00

    覆盖率            160%        143%        139%            138%         138%         136%         107%

          注:1、假设所有借款均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取得;2、假设本次银行借款的还本付息与
      前次交易借款一致;3、假设股东及关联方借款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经初步测算,上市公司未来通过南孚电池取得的现金分红可以覆盖两次交
      易需偿还的借款本息,但如上市公司发生现金分红或其他大额支出,或者南孚
      电池分红至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偿还本息出现时间错配,则会对上市公司带来
      一定的现金流压力。
             上市公司将全力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以股权融资方式解决本次
      交易资金来源;如非公开发行未能募集足额资金,上市公司将适时再次启动非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等方式进行股权融资,从而
      避免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带来较大财务负担和现金流压力,保持公司财务和生
      产经营的稳定性。

             (五)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情况

             宁波亚丰承诺: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三个年度内,亚锦科技每年净利
      润(“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者,同
      时,剔除亚锦科技对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可能对净利润造成

                                                     61
的一切损益影响)应分别不低于 616,372,500 元、657,464,000 元和 698,555,500
元。

    (六)业绩承诺补偿的方案

    1、业绩承诺期期间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以后,由安孚能源聘请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亚锦科技当期实际净利润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下称“专项审计报告”)。
    2、业绩承诺期间内,若根据专项审计报告,亚锦科技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
利润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则安孚能源应在专项审计报告披露后的 10 个工作日
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宁波亚丰向安孚能源进行利润补偿。
    3、宁波亚丰收到安孚能源发出的补偿通知后 30 日内,应以现金方式对安
孚能源实施补偿,具体利润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利润补偿金额=(亚锦科技业绩承诺期内截至该年度期末的全部累积承
诺净利润数-亚锦科技业绩承诺期内截至该年度期末的全部累积实际净利润数)
÷亚锦科技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亚锦科技 15%股份转让
对价-宁波亚丰累积已补偿金额。
    如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的利润补偿金额小于 0,按照 0 取值。

    (七)减值补偿

    1、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由安孚能源对本次交易所收购的亚锦科技 15%股份
(“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编制专项测试报告,并由符合《证券法》规定
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
    2、如果根据经审核的专项测试报告: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
宁波亚丰累积已向安孚能源补偿金额,则宁波亚丰应当按照《利润补偿协议》
约定的补偿程序以现金形式向安孚能源另行进行补偿。
    3、上述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为本次亚锦 15%股份转让对价减去期末标的资
产的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
分配的影响。
    上述宁波亚丰另需补偿的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宁波亚
丰累积已向安孚能源补偿金额。该等宁波亚丰另需补偿的金额应在上述所述的

                                   62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专项测试报告公告后 30 日内完成向安孚能源的支付。

    (八)过渡期损益安排

    对于本次标的资产的过渡期损益归属,亚锦科技在过渡期间内的收益由安
孚能源按照其本次收购亚锦科技股份的比例享有,损失由宁波亚丰按照安孚能
源本次收购亚锦科技股份的比例,以现金方式于前述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 5 个
工作日内向安孚能源补足。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
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
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由于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1 月以现金方式完成收购亚锦科技 36%股权已按照《重
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故无需与本次收购亚锦科技 15%股权合并计算。
    本次标的资产为亚锦科技 15%股权,对应的亚锦科技 2020 年经审计的资产
总额、资产净额和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 2020 年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指标的比例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亚锦科技 15%股权         上市公司      占比
  资产总额与交易金额孰高              135,000.00       167,954.89     80.38%
  资产净额与交易金额孰高              135,000.00        61,323.10    220.15%
           营业收入                       37,036.67    176,571.39     20.98%
   注:上表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为亚锦科技相应财务指标*15%计算所得。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五、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宁波亚丰,根据陈学高与宁波亚丰于 2021 年 9 月 9
日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以及 2021 年 11 月 15 日签署的《股份转
让协议的补充协议》,陈学高将其持有的公司 15%的股份转让给宁波亚丰,2022
年 3 月 14 日,相关股权过户手续已完成,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本公司股
                                     63
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2019 年 11 月 4 日,陈学高先生与合肥荣新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
陈学高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14,380,8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4%)转让给
合肥荣新。2019 年 11 月 21 日,上述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同时根据协议约
定,陈学高先生放弃其剩余全部股份表决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袁永刚、
王文娟夫妇。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合肥荣新及其一致行动人
深圳荣耀合计持有公司 21,838,04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9.50%),同时秦大
乾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 10,785,6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9.63%)的表决权委
托给合肥荣新,合肥荣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表决权的 29.13%。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且本次交易并
未向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因此,本次交易不
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
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无影响。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公司自上市以来主要从事百货零售业务,包括购物中心、超市、家电专业
店等。新冠疫情对百货零售实体造成巨大冲击,同时伴随消费升级,线上线下
一体化等新零售模式的涌现,作为区域性百货零售企业,公司积极转变以超市
为中心,加速网点布局、区域拓展,但依然面临较大的业务转型和升级压力。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收入呈现下滑趋势,净利润亏损规模进一步扩大。
    亚锦科技核心资产为其控制的南孚电池,南孚电池主要从事电池的研发、
生产、销售。作为国内先进的电池科技公司,南孚电池专注于电池行业,通过
保持稳定领先的产品性能,以及对于国内电池零售市场的深耕细作,坚持以科

                                   64
技为先导、以产品为重心、以客户为中心,南孚电池在国内碱性电池市场占有
较大优势。“南孚牌”碱锰电池产品连续二十八年(1993 年-2020 年)在中国市
场销量第一 2。在国内碱性电池零售市场,“南孚牌”电池的市场占有率和市场
影响力较高,具备明显的市场领先优势。
        在公司传统主营业务市场竞争加剧难以实现重大突破的情况下,为切实保
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优化公司现有的业务结构和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
力,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1 月完成了原有业务置出以及收购亚锦科技 36%股权并
取得亚锦科技 15%股权对应表决权委托,从而取得亚锦科技控制权,进而控制
南孚电池。上述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完成从传统的百货零售行业向市场规模
庞大、发展前景广阔的电池行业的转型,快速切入优质赛道,并取得较为领先
的市场地位,带来稳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提升了公司的资产质量、整体持续
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潜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通过控股子公司安孚能源持有亚锦科技 51%
的股权,从而进一步加强对亚锦科技控制权的稳定性。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战
略转型的延续和深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发生变化,仍
为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上市公司通过提高在亚锦科技享有的权益比例,
将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鉴于前次交易与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均为亚锦科技且两次交易间隔时间较
短,为了有助于投资者全面了解两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备考合
并财务报表假设公司前次交易与本次交易均于 2020 年 1 月 1 日实施完成。
        根据中证天通出具的中证天通[2022]特审字第 010200007 号《备考审阅报
告》,上市公司在两次交易前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元/股
                                       2021-12-31                2020-12-31
             项目
                                 备考前         备考后      备考前         备考后
    资产总额                     313,316.51    656,078.25   167,954.89    678,875.33
    负债总额                     192,147.65    428,867.15   106,631.80     419,919.76



2
    数据来源:中国电池工业协会
                                              6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1,168.86   227,211.10      61,323.10   258,955.5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56,197.34     66,310.36      61,323.10    70,184.99
 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每
                            5.02           5.92         5.48             6.27
 股净资产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项目
                      备考前        备考后        备考前        备考后
 营业收入             167,720.02   366,395.96     176,571.39    337,404.37
 营业利润             -5,262.79     70,309.06        148.64         62,315.00
 利润总额             -5,293.50     43,311.17        199.05         64,464.1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5,128.26         -293.68      -659.14        10,183.99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46          -0.03        -0.06             0.91
    标的公司亚锦科技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预计两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营
业收入规模和净利润水平将得以明显提升。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巩
固对亚锦科技的控制,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盈
利能力和未来发展潜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66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Anhui Andeli Department Store Co.,Ltd
股票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安德利
股票代码           603031
注册资本           112,000,000.00 元
法定代表人         夏柱兵
董事会秘书         任顺英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文明中路 1 号
办公地址           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 288 号置地广场 C 座 38 层
办公地址邮政编码   238000
联系电话           0551-62631368
联系传真           0551-62631368
公司网址           http://www.sinoadl.com/
                   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
                   乳粉)批发兼零售;保健食品经营;卷烟零售(雪茄烟);冷冻食
                   品销售;糕点面包加工、销售(仅限分公司经营);炒货食品及坚
                   果制品(烘炒类、油炸类)(分装)销售;蔬菜制品【食品菌制品
                   (干制食用菌)】(分装)销售;糖(白砂糖、赤砂糖、冰糖)(分
                   装)销售;水果制品(水果干制品)(分装)销售;冷冻动物产品
                   (仅限分公司经营);图书、音像制品销售(仅限分公司经营);
                   二类医疗器械零售(上述内容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以上范围涉
营业范围
                   及行政许可和资质的凭许可证和资质证在核定范围内经营)一般
                   经营项目:家电、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销售,农副产品
                   购销(不含粮棉),家具、五金交电、黄金珠宝、摩托车、自行
                   车、机电产品销售;为本企业运输,家电维修,空调安装,产品
                   咨询服务;电脑及电脑耗材销售;旧家电销售、回收服务。租赁
                   柜台、仓库、设备。广告设计、制作、发布;母婴用品销售;母
                   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二、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公司设立及上市情况

   2012 年 1 月 18 日,经安德利前身安徽省庐江安德利贸易中心有限公司的股

                                       67
东会决议通过,安徽省庐江安德利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以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为审
计基准日整体变更为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众会字(2012)第 1321 号《审计报告》,安徽省庐江
安德利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以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 112,620,501.24 元
为基数,按 1:0.53276 的折股比例折合为股本 6,000 万股,每股 1 元,余额部分
52,620,501.24 元计入资本公积。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整体变更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2 年 2 月 8 日出具了沪众会验字(2012)第 1322 号《验资报告》。2012 年 2
月 17 日,公司在安徽省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2016 年 8 月 4 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57 号文)批准,同意安徽安德利
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0 万股,并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安德利的注册资本总股本由
6,000 万股增至 8,000 万股。
    2016 年 8 月 16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会验字
(2016)第 5628 号”《验资报告》,对安德利前述新增注册资本予以验证。

    (二)公司上市以后历次股本变化情况

    2018 年 5 月 8 日,安德利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根据该预案,安德利以 2017
年末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
(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12,000,000.0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32,0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12,000,000
股。
    2018 年 6 月 14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会字(2018)
第 5221 号《验资报告》,对安德利前述新增注册资本予以验证。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股本变化外,公司上市以后不存在其他股本变
化情况。




                                    68
       (三)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 2021 年 3 月 18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宁波亚丰                                        16,800,000          15.00
   2      合肥荣新                                         14,380,800          12.84
   3      秦大乾                                           10,785,600             9.63
   4      张敬红                                            8,400,000             7.50
   5      陈学高                                           8,116,356           7.25
   6      深圳荣耀                                          7,457,240             6.66
   7      王建棋                                           1,256,500           1.12
   8      杨越                                             1,150,700           1.03
   9      冯美娟                                           1,093,000           0.98
  10      黄长征                                             974,505           0.87

三、安孚能源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夏柱兵
 成立日期            2021 年 10 月 28 日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4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40124MA8NBMX293
 码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高新区移湖西路 16 号-605
 营业期限            长期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经营范围            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
                     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历史沿革情况

       1、2021 年 10 月,安孚能源设立

       2021 年 10 月 25 日,安德利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2021 年 10 月 27 日,安德利做出股东决


                                           69
定,同意设立安孚能源,并通过《公司章程》。
      安孚能源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万元)          (%)
  1                   安德利                       70,000.00          100.00        货币
                  合计                             70,000.00          100.00          -
      2021 年 10 月 28 日,经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安孚能源正式设立并
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21 年 12 月,第一次增资

      2021 年 12 月 6 日,安孚能源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注册资本增加至 24 亿元,
上市公司以安德利工贸 100%股权作价 8.33 亿元以及现金 4.67 亿元合计出资 13
亿元,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睿利、正通博源和安
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家以现金或债权合计出资
11 亿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孚能源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万元)              (%)
  1              安德利                 130,000.00               54.17     股权、货币
         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
  2                                      57,000.00               23.75         货币
             企业(有限合伙)
  3             宁波睿利                 30,000.00               12.50         债权
  4             正通博源                 20,000.00                8.33     债权、货币
         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
  5                                          3,000.00             1.25         货币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240,000.00              100.00          -
      2021 年 12 月 8 日,安孚能源取得了换发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022 年 1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21 年 12 月 24 日,宁波睿利分别与袁莉、张萍、钱树良、华芳集团有限
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将宁波睿利持有的安孚能源的 6.25%、
2.08%、2.08%、2.08%股权以 15,000 万元、5,000 万元、5,000 万元、5,000 万元
的价格分别转让给袁莉、张萍、钱树良、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1 月
4 日,宁波睿利已收到上述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70
      2022 年 1 月 20 日,安孚能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事宜。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安孚能源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万元)          (%)
  1               安德利              130,000.00            54.17   股权、货币
         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
  2                                    57,000.00            23.75      货币
             企业(有限合伙)
  3              正通博源              20,000.00             8.33   债权、货币
  4                袁莉                15,000.00             6.25      货币
  5                张萍                    5,000.00          2.08      货币
  6               钱树良                   5,000.00          2.08      货币
  7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2.08      货币
         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
  8                                        3,000.00          1.25      货币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240,000.00           100.00       -
      2022 年 1 月 25 日,安孚能源取得了换发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安孚能源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化,安孚能源股权结
构图如下所示: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2019 年 11 月 4 日,陈学高先生与合肥荣新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
陈学高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14,380,8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4%)转让给
合肥荣新。2019 年 11 月 21 日,上述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同时根据协议约
定,陈学高先生放弃其剩余全部股份表决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袁永刚、
王文娟夫妇。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合肥荣新及其一致行动人

                                      71
深圳荣耀合计持有公司 21,838,04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9.50%),同时秦大
乾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 10,785,6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9.63%)的表决权委
托给合肥荣新,合肥荣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表决权的 29.13%,为公
司控股股东,袁永刚、王文娟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上述控制权变更完成后,公司控制权未再发生变动。

五、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21 年 11 月 16 日,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收购及重
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新设子公司安孚
能源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宁波亚丰购买其持有的亚锦科技 36%的股权,并以
现金方式由安孚能源向陈学高出售所持安德利工贸 100%股权,之后宁波亚丰将
其持有的 562,553,100 股股份(占亚锦科技总股本的 15%)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
销地委托给上市公司行使;2021 年 12 月 13 日,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相关议案;2022 年 1 月,上市公司完成该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资产过户
及表决权委托事项。
    除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外,最近三年上市公司不存在实施其他《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合肥荣新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合肥荣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 号创新产业园二期 E1 栋基金大厦
 注册地址
                     54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 年 8 月 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2RY4PF3X
 出资总额            43,100 万元人民币
                     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
 经营范围            担保、代客理财等相关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2
经营期限           2018 年 8 月 2 日至 2032 年 8 月 1 日
   合肥荣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荣耀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注册地址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粤海街道
                   南区综合服务楼四楼 415
法定代表人         李国兵
成立日期           2014 年 4 月 1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05851084N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以上不得从事信
经营范围           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
                   资。

   (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袁永刚、王文娟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关系图

   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图如下:




                                        73
七、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自上市以来主要从事国内三、四线城市及农村市场的百货零售业务,
是国家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中深入城镇、农村从事商品流通服务的商贸零
售企业代表。公司业务以自营百货零售为主,具体的零售业态包括购物中心、
超市、家电专业店等。
    新冠疫情对百货零售实体造成巨大冲击,同时伴随消费升级,线上线下一
体化等新零售模式的涌现,作为区域性百货零售企业,公司积极转变以超市为
中心,加速网点布局、区域拓展,但依然面临较大的业务转型和升级压力。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收入呈现下滑趋势,净利润亏损规模进一步扩大。
    在公司传统主营业务市场竞争加剧难以实现重大突破的情况下,为切实保
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优化公司现有的业务结构和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
力,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1 月完成了原有业务置出以及收购亚锦科技 36%股权并
取得亚锦科技 15%股权对应表决权委托,从而取得亚锦科技控制权,进而控制
南孚电池。上述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从百货零售行业转变为电池行
业。

八、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资产合计                       313,316.51       167,954.89      183,379.85
 负债合计                       192,147.65       106,631.80      121,390.25
 所有者权益                     121,168.86        61,323.10       61,989.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56,197.34        61,323.10       61,989.60
 计
          利润表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167,720.02       176,571.39      189,785.51
 营业利润                        -5,262.79           148.64        2,304.42
 利润总额                        -5,293.50           199.05        2,351.54
 净利润                          -5,156.74          -659.14        1,527.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5,128.26          -659.14        1,527.83


                                     74
      现金流量表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4,704.79            7,765.44          7,790.4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4,203.39           -1,577.11          1,701.23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合并资产负债率                       61.33%            63.49%            66.20%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41.24%            65.37%            89.45%
 毛利率                               22.59%            20.35%            19.9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6              -0.06             0.1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73%            -1.07%             2.50%
   注: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其他财务数据业经审计。

九、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合法合规情况说明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的情形。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75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宁波亚丰电器有限公司,宁波亚丰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更名为福建南平大丰电器有限公司。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福建南平大丰电器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南平工业园区夏道镇天祥路号 14 号科技创新
 住所
                      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           JIAO SHUGE(焦树阁)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7007053334386
 成立日期             1999 年 8 月 26 日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经营范围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
                      清单》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情况

    1、1999 年 8 月,大丰电器设立

    宁波亚丰前身为大丰电器,系由陈永心、张清顺、陈飞、连步儒、陈美玉、
郑志丹、黄宁于 1999 年 8 月共同出资设立。
    大丰电器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陈永心                            364.16                22.76
    2                张清顺                            262.08                16.38
    3                 陈飞                             241.60                15.10
    4                连步儒                            236.16                14.76
    5                陈美玉                            232.32                14.52
    6                郑志丹                            135.68                    8.48
    7                 黄宁                             128.00                    8.00
              合计                                    1,600.00              100.00
                                             76
      1999 年 8 月 25 日,南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南会所(99)验字第 038 号《验
资报告》,确认截至 1999 年 8 月 25 日,大丰电器已收到股东投入的货币出资
1,600 万元。
      大丰电器于 1999 年 8 月 26 日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08 年 1 月,大丰电器股权转让

      2007 年 11 月 27 日,大丰电器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陈美玉、陈飞、陈永
心、黄宁、连步儒、张清顺、郑志丹将全部股权转让给 Gorgeous(HK);大丰
电器由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同日,Gorgeous(HK)与上述七名自然
人股东签署《股权并购协议》,约定陈美玉等七位自然人将合计持有的大丰电器
100%股权转让给 Gorgeous(HK),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7,000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后,大丰电器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Gorgeous(HK)                     1,600.00           100.00
                   合计                             1,600.00           100.00
      2007 年 11 月,福建国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福建南平大丰电器有限公
司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大丰电器在评估基准日 2007 年 9 月 30 日经评估的净
资产为 170,399,112.17 元。
      2007 年 12 月 25 日,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了《福建省对外贸易
经济厅关于并购设立外资企业福建南平大丰电器有限公司的批复》(闽外经贸资
[2007]550 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向大丰电器核发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
书》(商外资闽府外资字[2007]0064 号)。
      2008 年 1 月 14 日,大丰电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016 年 7 月,大丰电器变更公司名称及住所

      2016 年 7 月 18 日,大丰电器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
“宁波亚丰电器有限公司”,同时变更公司住所。
      2016 年 7 月 18 日,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企业名称变更核准
[2016]第 330200686260 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同意核准大丰电器名称
变更为“宁波亚丰电器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7 日,宁波亚丰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77
      4、2021 年 7 月,宁波亚丰增资

      2021 年 7 月 12 日,宁波亚丰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98,400 万元,增资部分由股东 Gorgeous(HK)以货币方式出资认购,在 2050 年
12 月 31 日前足额缴纳,宁波亚丰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增加至 100,000 万元。
      本次增资后,宁波亚丰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Gorgeous(HK)                   100,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00               100.00
      2021 年 7 月 30 日,宁波亚丰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2022 年 1 月,宁波亚丰变更公司名称、住所及经营范围

      2022 年 1 月,宁波亚丰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福建
南平大丰电器有限公司”,并变更公司住所及经营范围。
      2022 年 1 月 21 日,大丰电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由南平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交易对方股权结构未发生其他变动。

      (三)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最近三年,交易对方除持有亚锦科技股份外,无其他实际经营业务。

      (四)产权关系结构图及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1、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为 Gorgeous(HK),
实际控制人为 JIAO SHUGE(焦树阁),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78
                                JIAO SHUGE(焦树阁)


                                                75%


                           Capital Ally Holdings Limited (BVI)


                                                100%


                         Rising Phoenix Investment Limited (BVI)


                                                100%


                               CDH Battery Limited (BVI)


                                                100%


                            Gorgeous Company Limited (HK)


                                                100%


                              福建南平大丰电器有限公司


                                                34.39%


                            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股东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
    Gorgeous Company Limited 成立于 2007 年 2 月,系一家依据香港法律注册
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颁发的编号为 1109248
的《公司注册证明书》,注册股本为普通股 10,000 股,每股面值为 1.00 港元。
公司唯一股东是 CDH Battery Limited,现任董事为 JIAO SHUGE(焦树阁)。
    (2)实际控制人
    JIAO SHUGE(焦树阁),男,1966 年 2 月出生,新加坡国籍,毕业于航空
航天工业部第二研究院工学专业,硕士研究生。1989 年 9 月至 1995 年 10 月,
就职于航天工业部第 710 研究所任计算机研究员;1995 年 12 月至 2002 年 8 月,
就职于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投资部任副总经理;2002 年 8 月至今,就职于
CDH CHINA MANAGEMENT COMPANYLIMITED,任总裁;2016 年 2 月至今,
                                           79
任亚锦科技总经理;2016 年 3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亚锦科技董事长;2016 年 3
月至今,任交易对方执行董事兼经理。

    (五)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交易对方 2020 年度、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资产合计                                      594,303.51             580,113.01
 负债合计                                      451,302.00             416,262.33
 所有者权益                                    143,001.51             163,850.68
              利润表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365,829.92             337,404.37
 利润总额                                       45,482.20              68,442.46
 净利润                                         20,223.80              52,650.13
   注:2020 年度财务数据业经安徽兴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1 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主要下属企业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除持有亚锦科技股份外,交易对方不存
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形。

    (七)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流动资产                                                            191,846.71
 非流动资产                                                          402,456.80
 资产总计                                                            594,303.51
 流动负债                                                            394,024.24
 非流动负债                                                           57,277.76
 负债总额                                                            451,302.00
 所有者权益                                                          143,001.51




                                      80
    2、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365,829.92
 营业利润                                                       72,480.09
 净利润                                                         20,223.80

    3、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686.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832.5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383.7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20.2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836.77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宁波亚丰,根据陈学高与宁波亚丰于 2021 年 9 月 9
日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以及 2021 年 11 月 15 日签署的《股份转
让协议的补充协议》,陈学高将其持有的公司 15%的股份转让给宁波亚丰,2022
年 3 月 14 日,相关股权过户手续已完成,因此宁波亚丰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2 年 2 月 22 日和 3 月 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
十次会议,鉴于胡智慧先生、李国兵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公司董事
会席位由 7 人增加至 11 人,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林隆华先生、刘荣海先生、任
顺英先生、康金伟先生和刘珩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张晓亚
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2022 年 3 月 10 日,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同
意上述董事人选;2022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同意聘任林隆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刘荣海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81
任顺英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康金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梁红颖先生
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王晓飞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中,林隆华、刘珩系交易对方推荐。

     (三)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情
况

     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本次交易对
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
刑事处罚,亦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四)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交易对方及
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不存在未
偿还经法院判决、裁定应当偿付的债务,不存在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不存在
受到仍然有效的法院判决、裁定所限制;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履行对上市公司、
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重要承诺的情形;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最近五年
内不存在其他严重违反诚信的情形。




                                   82
                      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为亚锦科技。亚锦科技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南孚电池主
要从事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除投资并持有南孚电池、鹏博实业等被投资
公司的股份外,亚锦科技无其他实际经营业务。因此本报告书中除披露亚锦科
技基本情况外,亦将南孚电池作为实际运营主体进行披露。

一、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基本情况

    (一)亚锦科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康金伟
 成立日期           2004 年 3 月 11 日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375,035.4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0757191291T
 证券代码           830806
 证券简称           亚锦科技
 股票交易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新建路 2 号 1 幢 1 号 139 室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 318 号中银大厦 2404 室
 营业期限           2004 年 3 月 11 日至无固定期限
                    电子计算机及软件的开发、销售;系统集成;网络工程施工;电子
                    计算机及网格耗材、办公设备的销售;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
 经营范围
                    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
                    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2、历史沿革

    (1)2004 年 3 月,昆明亚锦设立
    亚锦科技前身为昆明亚锦,系由昆明市玉锦科工贸有限公司、自然人张剑
和颜学平于 2004 年 3 月共同出资设立。
    昆明亚锦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83
   1        昆明市玉锦科工贸有限公司                      22.50            45.00
   2                     张剑                             14.00            28.00
   3                   颜学平                             13.50            27.00
                  合计                                    50.00           100.00
    2004 年 3 月 9 日,云南云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云新会师验字(2004)
第 H-031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4 年 3 月 9 日,昆明亚锦已收到全体股
东缴纳的货币出资 50 万元。
    2004 年 3 月 11 日,经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昆明亚锦正式设立并领
取了注册号为 5301002851525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09 年 2 月,昆明亚锦第一次股权变更
    2009 年 1 月 13 日,昆明亚锦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张剑将其持有的 14 万
元的出资转让给昆明市玉锦科工贸有限公司。同日,张剑与昆明市玉锦科工贸
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后,昆明亚锦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昆明市玉锦科工贸有限公司                      36.50            73.00
   2                   颜学平                             13.50            27.00
                  合计                                    50.00           100.00
    2009 年 2 月 4 日,昆明亚锦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009 年 3 月,昆明亚锦第二次股权变更
    2009 年 3 月 5 日,昆明亚锦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昆明市玉锦科工贸有限
公司分别将其 4 万元的出资转让给原股东颜学平,将其 15 万元的出资转让给赵
子祥,将其 12.5 万元的出资转让给刘昆,将其 2.5 万元的出资转让给兰岚,将
其 2.5 万元的出资转让给张伟,原股东颜学平放弃对受让股权外其他出资的优先
购买权。同日,上述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后,昆明亚锦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颜学平                             17.50                    35.00
   2           赵子祥                             15.00                    30.00
   3            刘昆                              12.50                    25.00


                                       84
   4               兰岚                               2.50               5.00
   5               张伟                               2.50               5.00
            合计                                  50.00                100.00
    2009 年 3 月 18 日,昆明亚锦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2009 年 8 月,昆明亚锦第一次变更公司名称、第一次增资
    2009 年 7 月 31 日,昆明亚锦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昆明亚锦名称变更为
云南亚锦;云南亚锦注册资本由 50 万元增加至 500 万元,其中颜学平以货币出
资 157.5 万元,赵子祥以货币出资 135 万元,刘昆以货币出资 112.5 万元,兰岚
和张伟分别以货币出资 22.5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云南亚锦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颜学平                            175.00                 35.00
   2           赵子祥                            150.00                 30.00
   3               刘昆                          125.00                 25.00
   4               兰岚                           25.00                  5.00
   5               张伟                           25.00                  5.00
            合计                                 500.00                100.00
    2009 年 7 月 31 日,云南高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云高审增[2009]第
646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9 年 7 月 31 日,云南亚锦已收到全体股东缴
纳的货币出资 450 万元。
    2009 年 8 月 11 日,云南亚锦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2010 年 7 月,云南亚锦第三次股权变更
    2010 年 6 月 28 日,云南亚锦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颜学平将其持有的 40
万元出资转让给文刚,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赵子祥将其持有的 35 万元出
资转让给文刚,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刘昆将其持有的 25 万元出资转让给
文刚,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同日,上述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分别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后,云南亚锦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颜学平                            135.00                 27.00


                                     85
   2           赵子祥                          115.00                23.00
   3               刘昆                        100.00                20.00
   4               文刚                        100.00                20.00
   5               兰岚                          25.00                5.00
   6               张伟                          25.00                5.00
            合计                               500.00               100.00
    2010 年 7 月 7 日,云南亚锦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2013 年 10 月,云南亚锦第四次股权变更
    2013 年 10 月 15 日,云南亚锦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原股东颜学平、赵
子祥、刘昆、文刚、兰岚和张伟分别向新股东彭利安转让出资 70.2 万元、59.8
万元、52 万元、52 万元、13 万元和 13 万元,原股东间放弃优先认购权。同日,
上述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后,云南亚锦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彭利安                          260.00                52.00
   2           颜学平                            64.80               12.96
   3           赵子祥                            55.20               11.04
   4               刘昆                          48.00                9.60
   5               文刚                          48.00                9.60
   6               兰岚                          12.00                2.40
   7               张伟                          12.00                2.40
            合计                               500.00               100.00
    2013 年 10 月 25 日,云南亚锦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7)2013 年 12 月,云南亚锦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3 年 11 月 10 日,云南亚锦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有限公司按照净资产
折股整体变更设立云南亚锦股份公司。
    2013 年 11 月 8 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审亚太审[2013]
第 020208 号《审计报告》,确认云南亚锦在审计基准日 2013 年 10 月 31 日经审
计的净资产为 5,321,058.82 元。2013 年 11 月 9 日,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出具的北京亚超评字(P2013)第 A105 号《评估报告》,确认云南亚锦在评估
基准日 2013 年 10 月 31 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价值为 662.32 万元。云南亚锦将经审

                                    86
计的净资产值按照 1:0.9397 的比例折成股份公司股本 500 万股,净资产高于股
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3 年 11 月 26 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审亚太验字
[2013]第 020010 号《验资报告》对云南亚锦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
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
    本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云南亚锦股份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彭利安                           260.00              52.00
   2            颜学平                            64.80              12.96
   3            赵子祥                            55.20              11.04
   4                刘昆                          48.00               9.60
   5                文刚                          48.00               9.60
   6                兰岚                          12.00               2.40
   7                张伟                          12.00               2.40
             合计                                500.00             100.00
    2013 年 12 月 4 日,云南亚锦股份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注册
号为 530100100112639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2014 年 6 月,云南亚锦股份公司在股转系统挂牌
    2013 年 12 月 28 日,云南亚锦股份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同意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2014 年 5 月 26 日,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同意云南亚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4]627 号),同意
云南亚锦股份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014 年 6 月 6 日,云南亚锦股份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证券简称:亚锦科技,证券代码:830806,股票转让方式为做市转让。
    (9)2015 年 11 月,云南亚锦股份公司变更公司名称、住所
    2015 年 10 月 31 日,云南亚锦股份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变更为
“宁波市北仑区新建路 2 号 1 幢 1 号 139 室”。
    2015 年 11 月 3 日,亚锦科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87
       (10)2016 年 1 月,亚锦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16 年 1 月 15 日,亚锦科技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进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云南
亚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亚锦科技
向大丰电器发行股份 264,000.00 万股购买其持有的南孚电池 60%股权,发行价
格为 1.00 元/股。股票发行完成后,亚锦科技前十大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万股)          (%)
  1                   大丰电器                        264,000.00         99.81
  2                     彭利安                           260.00           0.10
  3                     颜学平                            64.80           0.02
  4                      刘昆                             48.00           0.02
  5                      文刚                             40.40           0.02
  6                      张伟                             12.00           0.00
  7                      兰岚                             12.00           0.00
  8                      徐勇                               8.50          0.00
  9                      黄迪                               6.70          0.00
  10      北京京振祥安全防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6.00          0.00
                     合计                             264,458.40         99.97
       2016 年 1 月 15 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安永华明
(2016)验字第 61212151_B01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本次发行后亚锦科技
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264,500.00 万元。
       2016 年 1 月 26 日,亚锦科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1)2016 年 12 月,亚锦科技发行股票增加注册资本
       2016 年 3 月 10 日,亚锦科技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2016 年 3 月 29 日,亚锦科技召开 2016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本次股
票发行方案的拟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5 元,拟发行数量不超过 18 亿股(含
18 亿股)。
       亚锦科技实际发行股数为 110,535.4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76,338.50 万
元,共有 64 名投资者参与认购。股票发行完成后,亚锦科技前十大股东及持股

                                        88
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万股)     (%)
  1      宁波亚丰                                          264,000.00       70.39
         北京新鼎荣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新鼎啃哥南孚新三
  2                                                          8,320.00        2.22
         板基金 20 号
         北京中融鼎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融鼎新-博盈 1 号
  3                                                          7,008.00        1.87
         新三板定增基金
  4      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6,000.00        1.60
  5      宁波嘉赢道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200.00        1.39
  6      宁波慧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64.80        1.08
  7      福建省六一八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0.00        1.07
         深圳市惠和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惠和投资定增 1
  8                                                          4,000.00        1.07
         号基金
  9      嘉兴民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0.00        1.07
  1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做市专用证券账户                4,000.00        1.07
                           合计                            310,592.80       82.83
       2016 年 4 月 24 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安永华明
(2016)验字第 61212151_B02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本次发行后亚锦科技
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375,035.40 万元。
       2016 年 12 月 19 日,亚锦科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2)2022 年 1 月,亚锦科技 36%股份转让暨 15%股份表决权委托
       2021 年 11 月 16 日,宁波亚丰、安孚能源、安德利、陈学高、JIAO SHUGE
(焦树阁)签署《亚锦科技 36%股份之转让协议》,约定由宁波亚丰以 24 亿元
的交易对价向安孚能源转让亚锦科技 135,012.74 万股股份(占亚锦科技总股本
的 36%),折合每股 1.78 元。同日,宁波亚丰与安德利签署《15%股份表决权委
托协议》,约定宁波亚丰将其持有的 56,255.31 万股股份(占亚锦科技总股本的
15%)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安德利行使。
       2022 年 1 月 12 日,股转公司出具“股转系统函[2022]114 号”《关于亚锦科
技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对安孚能源与宁波亚丰就亚锦科技 36%股
权的协议转让申请予以确认;2022 年 1 月 18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编号:2201170001”《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亚锦科
技 36%股权已过户登记至安孚能源名下,过户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同日,


                                         89
《15%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自动生效,上市公司合计控制亚锦科技 51%的表
决权。

       3、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

       (1)股本结构
       截至 2022 年 3 月 15 日,亚锦科技前十大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万股)        (%)
   1      安孚能源                                           135,012.74       36.00
   2      宁波亚丰                                           128,987.26       34.39
          北京新鼎荣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新鼎啃哥南孚新三
   3                                                           8,320.00        2.22
          板基金 20 号
          北京中融鼎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融鼎新-博盈 1 号
   4                                                           6,968.00        1.86
          新三板定增基金
   5      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6,000.00        1.60
   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做市专用证券账户                4,724.20         1.26
   7      宁波嘉赢道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26.25        1.10
   8      宁波慧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12.60        1.10
   9      福建省六一八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0.00        1.07
   10     上海祥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00.00        0.64
                       合计                                 304,651.04        81.23
    注:宁波亚丰已将其持有的 562,553,100 股股份(占亚锦科技总股本的 15%)对应的表
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上市公司行使。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亚锦科技的控股股东为上市公司控股子
公司安孚能源,持股比例为 36%,实际控制人为袁永刚、王文娟夫妇。
       (3)产权关系结构控制图




                                         90
    4、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亚锦科技 15%股权,亚锦科技核心资产为其控制的南
孚电池,南孚电池主要从事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除投资并持有南孚电池
等被投资公司的股份外,亚锦科技无其他实际经营业务。

    5、最近两年利润分配情况

    2020 年半年度,亚锦科技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20,000.26 万元;2020 年
年度,亚锦科技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7,000.04 万元;2021 年半年度,亚锦
科技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20,000.26 万元。

    6、主要下属企业及参股公司情况

    (1)主要下属企业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亚锦科技直接持有两家控股子公司股权,
即南孚电池和亚锦新通信。
    南孚电池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本节之“一、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基
本情况”之“(二)亚锦科技下属公司南孚电池基本情况”。亚锦新通信的基本
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亚锦新通信(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强


                                    91
 成立日期           2019 年 8 月 6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01LWW97L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 36 号院 2 号楼 1 至 7 层 101 号 6 层 632
 营业期限           2019 年 8 月 6 日至 2049 年 8 月 5 日
                    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
                    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
                    理;租赁计算机、通讯设备;企业管理;会议服务。(企业依法自
 经营范围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
                    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亚锦科技持有其 51%股权,北京共铸保辉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
 股本结构
                    伙)持有其 49%股权
 经营情况           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2)主要参股公司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亚锦科技主要直接持有两家参股公司股
权,具体情况如下:
    ①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学林
 成立日期           1995 年 12 月 15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50,888.89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399887J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 B 座 3 楼 311 室
 营业期限           1995 年 12 月 15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经营项目是: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计算机多媒
                    体、计算机网络、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钢材的销售,国内贸易,
 经营范围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
                    项目是:信息服务业务(仅限广东省内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深圳市中津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65.81%
                                    亚锦科技                            29.46%
 股本结构
                          农银国际投资(苏州)有限公司                    2.80%
                      农银二号无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47%
                          深圳市众新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0.46%

                                          92
    鹏博实业作为亚锦科技不参与日常经营且未施加重大影响的前期投资对象,
亚锦科技将其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中
进行核算,其仅能通过股利分派对亚锦科技损益产生正向影响。综合考虑到亚
锦科技对于鹏博实业的投资现状,在本次对亚锦科技进行评估时预计无法对其
持有的鹏博实业采用未来现金流折现的方式进行估价,如将其纳入业绩承诺考
核范围将会导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脱离本次交易实质。考虑到后续亚锦科技需
与上市公司会计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或亚锦科技对鹏博实业投资情况发生变化
等情况,交易各方同意承诺净利润将剔除亚锦科技对鹏博实业的股权投资可能
对净利润造成损益影响,有利于标的公司集中经营南孚电池主业回报投资者,
能够更好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具有合理性。

    (1)投资鹏博实业累计损失发生的时间、原因、影响的会计科目
    ①亚锦科技对鹏博实业股权投资的具体过程
    2018 年 3 月 2 日,经亚锦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
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亚锦科技拟对鹏博实业增资 15 亿元,
持股比例为 40.00%;2018 年 3 月 20 日,亚锦科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018 年 3 月 15 日,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根据其与亚锦科
技签署的信托贷款合同,将并购资金 10 亿元支付给鹏博实业用于该增资事宜。
    根据亚锦科技与鹏博实业后续签订的《关于调整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与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安排的协议书》中约定,亚锦科技向
鹏博实业增资的金额从人民币 15 亿元调减至 10 亿元,持股比例为 29.455%,增
资款已由亚锦科技向鹏博实业全额实缴。2019 年 8 月 23 日,该项对外投资事项
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②投资鹏博实业累计损失发生的时间、原因、影响的会计科目
    A.会计政策
    亚锦科技将对于鹏博实业的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列示,对应会计
政策为:“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
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93
    B.累计损失情况
    报告期内,亚锦科技投资鹏博实业的累计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初始投资                                                         100,000.00
 2019 年,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税后公允价值变动)         -5,958.32
 税费影响                                                          -1,986.11
 截至 2019 年末余额                                                92,055.57
 2020 年,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税后公允价值变动)         -6,491.68
 税费影响                                                          -2,163.89
 截至 2020 年末余额                                                83,400.00
 2021 年度,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8,400.00
 税费影响                                                                   -
 截至 2021 年末余额                                               75,000.00
 累计损失                                                         25,000.00
    为进行可靠计量,亚锦科技聘请了第三方机构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进行评
估,作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以评估值作为公允价值波动计量。亚锦科
技对鹏博实业的投资损失主要系报告期内亚锦科技分别根据估值报告而计量的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公允价值变动影响的会计科目为“其他综合收益——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评估
机构采用市场法对鹏博实业 29.455%股权权益进行估值。鹏博实业估值下降的
主要原因为:鹏博实业经营的业务类型较多,涉及宽带、房地产、餐饮服务、
钢材、投资、大酒店、农业、贸易等,其中宽带业务为重资产行业,竞争对手
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的资金雄厚,因此该业务的竞争压力和经营压
力较大;房地产业务受政策限制,行业整体不景气;2020 年餐饮、酒店行业因
疫情影响整体下滑较大;综合上述行业因素影响,鹏博实业近年经营性业务亏
损较大,且每年利息费用支出较大,从而导致经营风险增加。
    根据上海信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信达评报字[2020]第 A121 号《亚
锦科技持有鹏博实业 29.455%股权权益估值报告》,亚锦科技持有鹏博实业
29.455%股权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允价值为 92,055.57 万元。因此亚锦科技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当期期末余额为 92,055.57 万元,当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 7,944.43 万元,合并利润表中列示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94
后净额-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为-5,958.32 万元。
     根据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格律沪咨报字[2021]第 006 号
《亚锦科技拟了解其拥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涉及的鹏博实业 29.455%
的股权价值估值报告》,亚锦科技持有鹏博实业 29.455%股权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允价值为 83,400.00 万元。因此亚锦科技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当期期末余
额为 83,400.00 万元,当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 8,655.57 万
元,累计损失为 16,600.00 万元,合并利润表中列示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为-6,491.68 万元。
     根据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格律沪咨报字(2022)第 004 号
《亚锦科技拟了解其拥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涉及的鹏博实业 29.455%
的股权价值估值报告》,亚锦科技持有鹏博实业 29.455%股权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允价值为 75,000.00 万元。因此亚锦科技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当期期末
余 额 为 75,000.00 万 元 , 当 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失 为
8,400.00 万元,累计损失为 25,000.00 万元,合并利润表中列示的“其他综合
收益的税后净额-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为-12,550.00 万元。
     (2)鹏博实业投资的后续计量对损益的影响,后续存在的风险敞口及拟采
取应对措施
     ①对鹏博实业投资的后续计量
     亚锦科技将对鹏博实业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企业根据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
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当该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
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因此除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外,对鹏博实
业投资的后续计量、终止确认等均不会影响损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2018)》,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
提减值准备。
     未来如果亚锦科技持有鹏博实业 29.455%股权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因公

                                          95
允价值变动而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也会相应改变,从而影响亚锦科技所有
者权益中的“其他综合收益”;如果终止确认,则会影响所有者权益中的留存收
益。
    ②可能存在的风险敞口及拟采取应对措施
    未来,如果亚锦科技持有鹏博实业 29.455%股权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或终
止确认,则不会影响亚锦科技的损益情况,但会对其净资产金额及结构产生影
响。
    截至 2021 年末,亚锦科技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投资为 100,000.00 万元,
期末余额为 75,000.00 万元,未分配利润为 88,085.19 万元。当鹏博实业 29.455%
股权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时,影响亚锦科技所有者权益中的“其他综合收益”,
但不会对其未分配利润产生影响;当鹏博实业 29.455%股权终止确认时,假设
届时该笔投资的累计损失为上限 100,000.00 万元,则影响亚锦科技留存收益的
金额为-100,000.00 万元,考虑到终止确认时鹏博实业 29.455%股权价值为零的
可能性较小,在亚锦科技及南孚电池正常稳定经营的背景下,预计不会导致亚
锦科技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从而无法实施利润分配的情形。
    后续,亚锦科技拟适时退出对参股公司股权投资,加速资产变现及资金回
笼,降低可能存在的净资产波动风险。
    ②浙江讯通联盈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           浙江讯通联盈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石耘豪
 成立日期           2019 年 4 月 9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注册资本           15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GQ1DP76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盐场 1 号办公楼十二号 3076 室
 营业期限           2019 年 4 月 9 日至无固定期限
                    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经营范围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序章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24.00%
 股本结构
                                    亚锦科技                            24.00%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0%

                                         96
                             北京华夏亿达科技有限公司                     16.80%
                             道生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5.20%
     注:2021 年 1 月,亚锦科技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力豪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
协议》,将其持有的讯通联盈 24%股权转让给宁波力豪,定价为 18,000 万元。目前尚未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此外,上述讯通联盈 24%股权中的 3.66%股权因云南联通案件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被司法冻结,2022 年 3 月 16 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0)云 01 民
初 4232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亚锦科技银行存款 269,200,000 元,同时解除亚
锦科技持有的南孚电池 82.18%及讯通联盈 3.66%的股权冻结措施,该裁定送达后立即开始
执行。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亚锦科技 269,200,000 元银行存款已被保全冻结,
上述股权冻结相关解除事项正在办理中。
       (1)标的公司取得讯通联盈股份的时间、价格、会计计量方法、历年对损
益的影响
       ①亚锦科技对讯通联盈投资的具体过程
       2019 年 4 月 30 日,经亚锦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
亚锦科技为扩展业务布局,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讯通联盈。设立时,讯通联
盈各股东均以 1 元/注册资本认缴,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方式
                                                (万元)      (%)
   1     亚锦科技                                 36,000.00      36.00     货币
   2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序章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36,000.00      36.00     货币
   3     北京华夏亿达科技有限公司                 25,200.00      21.00     货币
   4     道生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2,800.00      19.00     货币
                      合计                       120,000.00     100.00      -
       2019 年 12 月,讯通联盈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向其增资 30,000 万元用于认缴讯通联盈新增注册资本,讯通联盈注册资
本变更为 150,000 万元,亚锦科技持股比例变更为 24%;同月,讯通联盈就本次
增资事项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各股东投资讯通联通的目的主要为以讯通联盈为主体共同参与云南联通混
改项目,亚锦科技作为牵头方于 2019 年 4 月、5 月率先实缴了 18,000 万元的注
册资本。
       ②会计计量方法及历年对损益的影响
       亚锦科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对
讯通联盈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权益法核算,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
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2019 年,亚锦科技对讯通联盈的投资在权益法
                                        97
下确认的投资损益为-22.77 万元。2020 年,亚锦科技对讯通联盈的投资在权益
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为-0.13 万元。
    此外,根据亚锦科技与宁波力豪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
议》,宁波力豪拟以 18,000 万元受让亚锦科技所持的讯通联盈 24%股权,其中
4,400 万元由宁波力豪以承接亚锦科技对讯通联盈负债的方式支付,其余 13,600
万元由宁波力豪以现金方式向亚锦科技分期支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
——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亚锦科技对尚未收到的股权转让价款的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进行计算,与账面价值进行比较后,当期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
773.60 万元的资产减值准备。
    2021 年,亚锦科技将对讯通联盈的股权投资事项按照账面价值从“长期股
权投资”调整至“持有待售资产”列报,不影响当期损益。
    综上,关于亚锦科技对讯通联盈的股权投资事项,对亚锦科技 2019 年度的
损益影响值为-22.77 万元,对 2020 年度的损益影响值为-773.73 万元。
    (2)标的公司转让讯通联盈股份的原因、转让时间、受让方信息、转让价
格、支付安排等,以及本次股权转让对标的公司评估值的影响
    ①股权转让原因
    亚锦科技出于剥离非主营业务并降低负债的考虑,决定转让讯通联盈股份。
各方设立讯通联盈的主要目的系以讯通联盈为主体,共同参与云南联通混改项
目;鉴于亚锦科技已退出该项目,专注于持有南孚电池股权,因此决定剥离讯
通联盈股权。宁波力豪应向亚锦科技支付的 1.8 亿元转让对价中,4,400 万元由
宁波力豪以承接亚锦科技对讯通联盈负债的方式支付,因此亚锦科技通过转让
讯通联盈股权减少了 4,400 万元负债。
    ②股权转让情况
    2020 年 12 月 25 日,亚锦科技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出售股权及转移债务的议案》,同意亚锦科技将所持讯通联盈 24%股权以
18,000 万元转让给宁波力豪。
    2021 年 1 月 27 日,亚锦科技与宁波力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
讯通联盈 24%股权的转让对价为 18,000 万元,由受让方宁波力豪以支付现金和
承接转让方债务相结合的方式支付,具体为:1)协议生效后,宁波力豪以承接

                                      98
亚锦科技对讯通联盈负债的方式支付首期股权转让对价 4,400 万元;2)2021 年
9 月 30 日之前,宁波力豪向亚锦科技支付现金对价的 10%,即人民币 1,360 万
元;3)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宁波力豪向亚锦科技支付现金对价的 30%,即
人民币 4,080 万元;4)2022 年 6 月 30 日之前,宁波力豪向亚锦科技支付剩余现
金对价,即人民币 8,160 万元。双方同意,宁波力豪支付完毕全部现金对价后 30
个日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1 年 1 月 27 日,亚锦科技取得债权人讯通联盈的书面确认,同意亚锦科
技将对其所负的债务 4,400 万元全部转移给宁波力豪。2021 年 9 月 27 日,亚锦
科技已累计收到宁波力豪支付的第一期现金转让价款 1,360 万元。2021 年 12 月
9 日,亚锦科技已收到宁波力豪支付的第二期现金转让价款 4,080 万元。
    经独立财务顾问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网站等公开网站查
询核实,亚锦科技与宁波力豪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亚锦科技出具了《关于与
交易对手无关联关系的说明》:“本公司承诺与宁波力豪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本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股宁波
力豪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向宁波力豪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宁波力豪及其关联方亦不存在持股本公司的情形,不存在向本公司委派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公司与宁波力豪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同为
第三方控制的情形。本公司与宁波力豪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是本着意思自治的
原则签订的,不存在任何损害本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对方宁波力豪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宁波力豪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G2005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黄淑玲
              上海合舟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83.75%,上海柯鸿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
 股权结构
              股 16.25%
 实际控制人   王旭宁
 主营业务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000 元
    ③本次股权转让对标的公司评估值的影响
    上市公司为本次交易所聘请的评估机构根据亚锦科技与宁波力豪签订的

                                       99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各期收款额的折现值,合计确定为讯通联盈的评估值。

       (二)亚锦科技下属公司南孚电池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焦树阁
 成立日期            1988 年 10 月 10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资本            3,997 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700611055115X
 住所                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 109 号
 营业期限            1988 年 10 月 10 日至 2038 年 10 月 9 日
                     生产及销售各类电池、电器具、日用百货、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及
 经营范围            电工产品、光电产品、家居护理用品、个人护理等用品。(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1988 年 10 月,南孚电池设立
       1988 年 9 月 25 日,南平电池厂、福建中基、福建兴业银行、建阳外贸及华
润百孚共同签署了《中外合资经营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外
合资经营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合同书》,约定南孚电池公司投资总额为
人民币 1,869.60 万元,注册资本为 934.80 万元。
       1988 年 10 月 4 日,南平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同意成立中外合资“福建
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的批复》(南政[1988]综字 247 号),同意成立南孚电
池。
       1988 年 10 月 4 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向南孚电池核发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批准证书》(外经贸闽府字[1988]286 号)。
       1988 年 10 月 10 日,南孚电池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设立。
       南孚电池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人民币/万元)           (%)
   1        南平电池厂                     373.92               40.00   实物/资金
   2          华润百孚                     233.70               25.00   实物/资金


                                           100
   3          福建中基                 186.96               20.00     资金
   4        福建兴业银行                93.48               10.00     资金
   5          建阳外贸                  46.74                5.00     资金
            合计                       934.80              100.00
       (2)1993 年 9 月,南孚电池第一次股权转让、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至
2,317 万元人民币、第一次增加投资总额至 4,633.73 万元
       1989 年 12 月,南孚电池召开董事会,审议同意建阳外贸将其持有的南孚电
池 5%股份转让给福建兴业银行,福建兴业银行持股比例由 10%增加至 15%。
       1989 年 12 月 30 日,南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89)南华兴所验字第 037
号《关于福建省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的验资报告》,确认经审验的南孚电池
各股东实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额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人民币/万元)
   1            南平电池厂                        373.92                     40.00
   2               华润百孚                       233.70                     25.00
   3               福建中基                       186.96                     20.00
   4           福建兴业银行                       140.22                     15.00
              合计                                934.80                 100.00
       1993 年 6 月 5 日,南孚电池各股东签署了《补充章程》和《补充合同书》。
       1993 年 7 月 2 日,南孚电池召开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投资总额由 1,869.60
万元增加至 4,633.73 万元,注册资本由 934.80 万元增加至 2,317 万元。
       1993 年 8 月 6 日,南平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了《关于中外合资企业
“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补充合同、补充章程的批复》(延外经贸
(1993)资字 56 号)。
       1993 年 9 月 3 日,南孚电池取得福建省人民政府换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
准证书》(外经贸闽府南字[1988]286 号)。
       1993 年 9 月 23 日,南孚电池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变更完成后,南孚电池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额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人民币/万元)
   1            南平电池厂                        926.80                     40.00
   2               华润百孚                       579.25                     25.00

                                      101
   3           福建中基                        463.40               20.00
   4         福建兴业银行                      347.55               15.00
             合计                             2,317.00             100.00
    1994 年 2 月 4 日,南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闽北会所(94)验字第 17 号
《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1994 年 1 月 31 日,南孚电池收到各股东方缴纳的注册
资本 2,317 万元人民币。
    (3)1998 年 3 月,南孚电池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至 5,000 万元人民币、第
二次增加投资总额至 10,000 万元人民币
    1997 年 12 月 18 日,南孚电池召开董事会,审议同意以 1996 年、1997 年未
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 2,683 万元。转增后,南孚电池注册资本变更为 5,000 万
元人民币。
    1998 年 2 月 6 日,南孚电池各股东签署了《补充章程》和《补充合同书》,
约定以公司 1996 年、1997 年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变更后注册资本由 2,317 万
元人民币增加至 5,000 万元人民币,投资总额由 4,633.73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10,000 万元人民币。
    1998 年 3 月 18 日,南平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福建南平
南孚电池有限公司增资等事项的批复》(南政外经贸(1998)资字 020 号)。
    1998 年 3 月 24 日,南孚电池取得福建省人民政府换发的《台港澳侨投资企
业批准证书》(外经贸闽字[1998]H0286 号)。
    1998 年 3 月 26 日,南孚电池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变更完成后,南孚电池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人民币/万元)
   1          南平电池厂                     2,000.00               40.00
   2           华润百孚                      1,250.00               25.00
   3           福建中基                      1,000.00               20.00
   4         福建兴业银行                      750.00               15.00
               合计                          5,000.00              100.00
    1999 年 1 月 25 日,南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南会所(99)验字第 003 号《验资
报告》,确认截至 1998 年 12 月 31 日,南孚电池增加注册资本 2,683 万元,变
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民币。

                                      102
    (4)1999 年 7 月,南孚电池第二次股权转让
    1995 年 12 月 20 日,华润百孚与香港季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华
润百孚将所持 25%的股权转让给香港季星,转让价格为 451.30 万美元。
    1998 年 6 月 9 日,福建兴业银行与职工持股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
定福建兴业银行将所持 15%的股权转让给职工持股会,转让价格为 2,500 万元人
民币。
    1998 年 6 月 20 日,南孚电池召开董事会,审议同意福建兴业银行将持有南
孚电池的 15%股权转让给南孚电池职工持股会。
    1998 年 7 月 14 日,南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转让南孚
电池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方案的批复》(南国资委[1998]015 号)。
    1999 年 6 月 5 日,南孚电池召开董事会,审议同意华润百孚与香港季星、
福建兴业银行与职工持股会之间的股权转让事宜。南孚电池各股东签署了《补
充章程》和《补充合同书》。
    1999 年 6 月 15 日,南平电池厂、福建中基出具《同意函》,同意上述股权
转让事宜并放弃优先购买权。
    1999 年 6 月 20 日,南平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福建南平
南孚电池有限公司股东进行股权转让的批复》(南政外经贸(1999)资字 048
号)。
    1999 年 7 月 8 日,南孚电池取得福建省人民政府换发的《台港澳侨投资企
业批准证书》(外经贸闽字[1998]H0286 号)。
    1999 年 7 月 15 日,南孚电池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变更完成后,南孚电池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人民币/万元)
   1         南平电池厂                      2,000.00                40.00
   2          香港季星                       1,250.00                25.00
   3          福建中基                       1,000.00                20.00
   4         职工持股会                         750.00               15.00
            合计                             5,000.00               100.00
    (5)1999 年 9 月,南孚电池第三次股权转让、第三次增加注册资本至
2,725.50 万元美元、第三次增加投资总额至 2,995.50 万美元
                                   103
    ①职工持股会向大丰电器转让南孚电池 15%股权
    1999 年 8 月 21 日,南孚电池召开董事会,审议同意职工持股会将其持有的
15%的股权转让给大丰电器。
    1999 年 8 月 21 日,职工持股会与大丰电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职
工持股会将所持有 15%的股权转让给大丰电器,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750 万元。
    ②香港季星向中国电池转让其持有的南孚电池全部股权,第三次增加注册
资本至 2,725.50 万元美元
    1999 年 6 月 18 日,南孚电池召开董事会,审议同意南孚电池在华润百孚与
香港季星之间的股权转让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生效后,采取吸收合并的方式与福
盈电池进行合并;吸收合并过程中,香港季星将所持有的南孚电池 14.741%的
股权转让给中国电池。
    1999 年 6 月 22 日,香港季星与中国电池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香
港季星将其持有的南孚电池的 14.741%的股权转让给中国电池,转让价格为
3,327 万元人民币。
    1999 年 6 月 30 日至 1999 年 7 月 6 日,南孚电池在福建经济报发布吸收合
并公告。
    1999 年 7 月,南孚电池、福盈电池委托福州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了(99)
榕资评字第 104-1 号、104-2 号《资产评估报告》,以 1998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
基准日,南孚电池经评估的净资产价值为 22,354.71 万元,福盈电池经评估的净
资产价值为 10,831.65 万元。
    1999 年 8 月 21 日,南孚电池与福盈电池签署《吸收合并协议》,约定南孚
电池吸收合并福盈电池,自合并日起,福盈电池依法解散,南孚电池存续;合
并完成后,南平电池厂持股比例为 25.637%,大丰电器持股比例为 8.845%,福
建中基持股比例为 11.793%,香港季星持股比例为 14.741%,中国电池持股比例
为 38.984%;香港季星将其持有的 14.741%的股权转让给中国电池。
    1999 年 8 月 21 日,南平电池厂、大丰电器、福建中基、中国电池共同签署
《合资经营章程》及《合资经营合同》。
    1999 年 8 月 30 日,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了《关于福建南平南孚电池
有限公司、南平福盈电池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确认的批复》(闽国资评

                                    104
(1999)051 号)。南平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了《南平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
会关于同意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福建南平福盈电池有限公司的
批复》(南政外经贸[1999]资字 076 号),同意南孚电池吸收合并福盈电池,公
司合并及股权转让后总投资 2,995.50 万美元,注册资本 2,725.50 万美元。
    1999 年 8 月 31 日,南孚电池取得福建省人民政府换发的《台港澳侨投资企
业批准证书》(外经贸闽字[1998]H0286 号)。
    1999 年 9 月 6 日,南孚电池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变更完成后,南孚电池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美元/万元)
   1            中国电池                     1,464.28                  53.72
   2           南平电池厂                         698.74               25.64
   3            福建中基                          321.42               11.79
   4            大丰电器                          241.07                8.85
              合计                           2,725.50                100.00
       (6)1999 年 12 月,南孚电池第四次股权转让、第四次增加注册资本至
3,997 万美元、第四次增加投资总额至 4,704.50 万美元
    1999 年 9 月 7 日,大丰电器与北京中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大丰
电器将所持有 1%的股权转让给北京中基,转让价款为 288.05 万元人民币。
    1999 年 9 月 7 日,南平电池厂与北京中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南
平电池厂将所持有 4%的股权转让给北京中基,转让价款为 1,152.20 万元人民币。
    1999 年 9 月 7 日,福建中基与南平电池厂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福
建中基将所持有 1.265%的股权转让给南平电池厂,转让价款为 364.30 万元人民
币。
    1999 年 9 月 7 日,福建中基与大丰电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福建
中基将所持有 0.41%的股权转让给大丰电器,转让价款为 118.20 万元人民币。
    1999 年 9 月 7 日,南孚电池召开董事会,审议同意前述股权转让事宜,并
同意南孚电池投资总额由 2,995.50 万美元增加到 4,704.50 万美元,注册资本由
2,725.50 万美元增至 3,997 万美元,其中新增的 1,271.50 万美元注册资本由中国
电池认缴。
    1999 年 9 月 15 日,中国电池、南平电池厂、大丰电器、福建中基、北京中
                                   105
基与南孚电池共同签署《增资扩股协议》。
    1999 年 9 月 15 日,南平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福建南平
南孚电池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等事项的批复》(南政外经贸[1999]资字 078 号)。
    1999 年 9 月 24 日,南平电池厂、大丰电器、福建中基、中国电池、北京中
基共同签署变更后的《合资经营章程》及《合资经营合同》。
    1999 年 11 月 5 日,福建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福建南平
南孚电池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等事项的批复》(闽外经贸[1999]资字 425 号)。
    1999 年 11 月,南孚电池取得福建省人民政府换发的《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
准证书》(外经贸闽字[1998]H0286 号)。
    1999 年 12 月 3 日,南孚电池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变更完成后,南孚电池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美元/万元)
   1          中国电池                       2,757.77                 69.00
   2         南平电池厂                       613.230                 15.34
   3          福建中基                            270.96               6.78
   4          大丰电器                            221.07               5.53
   5          北京中基                            133.90               3.35
            合计                             3,997.00                100.00
    (7)2002 年 9 月,南孚电池第五次增加投资总额至 5,704.50 万美元
    2001 年 8 月 25 日,南孚电池召开董事会,审议同意增加投资总额 1,000 万
美元,南孚电池投资总额由 4,704.50 万美元增加至 5,704.50 万美元。
    2001 年 9 月 20 日,南孚电池各股东签署《合资经营补充章程》及《合资经
营补充合同》。
    2002 年 8 月 13 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出具了《关于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
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外经贸资二函[2002]885 号)。
    2002 年 9 月 14 日,南孚电池取得福建省人民政府换发的《台港澳侨投资企
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资审 A 字[2002]0064 号)。
    根据 2006 年 6 月 16 日南孚电池向工商局出具的《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
司关于增资和股权转让相关正本文件一事的事项说明》,南孚电池当时未就本
次投资总额增加事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于 2006 年 6 月 15 日工商变更时对本
                                   106
次变更事项予以确认。
    (8)2003 年 3 月,南孚电池第五次股权转让
    2001 年 8 月 18 日,南孚电池召开董事会,审议同意南平电池厂将所持有的
南孚电池 3%股权转让给中国电池,定价以 200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南孚电
池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
    2001 年 10 月 15 日,南孚电池形成董事会决议,对福州联合资产评估有限
责任公司出具的(2001)榕联评字第 419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结果予以确认:
在评估基准日 2001 年 6 月 30 日,南孚电池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 543,252,567.39
元,评估净增值为人民币 49,582,020.06 元。
    2001 年 10 月 19 日,中国电池与南平电池厂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
定南平电池厂将其持有的南孚电池 3%股权转让给中国电池,转让价格为 1,500
万元人民币。
    2001 年 10 月 19 日,南孚电池各股东签署《合资经营补充章程》及《合资
经营补充合同》。
    2001 年 10 月 20 日,大丰电器、福建中基、北京中基出具《同意函》,同
意南平电池厂与中国电池的股权转让事宜,并放弃优先认购权。
    2001 年 11 月 9 日,南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市国投公
司转让南孚电池有限公司中部分国有股的批复》(南国资委[2001]6 号)。
    2003 年 3 月 11 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出具了《关于同意福建南平南孚电
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外经贸资二函[2003]247 号)。
    根据 2006 年 6 月 15 日南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官集体讨论纪要
表》的记载:南孚电池于 2003 年 3 月 7 日将南平电池厂持有的 3%股权转让给
中国电池,但未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同意与 2006 年 6 月 15 日的股
权转让一同办理。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南孚电池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美元/万元)
   1            中国电池                      2,877.68                 72.00
   2           南平电池厂                          493.39              12.34
   3            福建中基                           270.96               6.78


                                    107
   4            大丰电器                            221.07               5.53
   5            北京中基                            133.90               3.35
              合计                             3,997.00                100.00
       (9)2006 年 6 月,南孚电池第六次股权转让
    2004 年 9 月 21 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04]闽执行字第 30-2 号《民
事裁定书》,裁定拍卖福建中基持有的南孚电池 6.779%股权。
    2005 年 6 月 23 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04]闽执行字第 30-7 号《民
事裁定书》,裁定中国电池于 2005 年 5 月 20 日,以人民币 7,949.20 万元竞拍获
得福建中基持有的南孚电池 6.779%的股权。
    2006 年 5 月 25 日,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了《关于同意福建南平
南孚电池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闽外经贸资[2006]137 号)。
    2006 年 6 月,南孚电池召开董事会,审议同意就中国电池依法受让福建中
基所持有的南孚电池股权的事宜,并同时修改《补充章程》及《合资经营补充
合同》。
    2006 年 6 月,南孚电池取得福建省人民政府换发的《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
准证书》(外商资闽府合资字[2002]2002 号)。
    2006 年 6 月 15 日,南孚电池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变更完成后,南孚电池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美元/万元)
   1            中国电池                       3,148.64                 78.78
   2           南平电池厂                           493.39              12.34
   3            大丰电器                            221.07               5.53
   4            北京中基                            133.90               3.35
              合计                             3,997.00                100.00
       (10)2006 年 8 月,南孚电池第七次股权转让、第六次增加投资总额至
9,704.50 万美元
    2006 年 5 月 25 日,南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
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批复》(南国资产权[2006]47 号),
同意南平电池厂持有的南孚电池 12.344%股权无偿划转至同一控制下的南平实
业。

                                     108
    2006 年 6 月 9 日,南孚电池召开董事会,审议同意增加投资总额 4,000 万美
元,南孚电池投资总额由 5,704.50 万美元增加至 9,704.50 万美元。
    2006 年 6 月 28 日,南孚电池召开董事会,审议同意南平电池厂将其持有的
12.344%股权无偿划至南平实业。
    2006 年 6 月 28 日,南平电池厂与南平实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南孚电
池各股东签署《合资经营补充合同》及《补充章程》。
    2006 年 8 月 8 日,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了《关于同意福建南平
南孚电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等事项的批复》(闽外经贸资[2006]265 号)。
    2006 年 8 月 11 日,南孚电池取得福建省人民政府换发的《台港澳侨投资企
业批准证书》(外商资闽府合资字[2002]2002 号)。
    2006 年 8 月,南孚电池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变更完成后,南孚电池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美元/万元)
   1          中国电池                       3,148.64                 78.78
   2          南平实业                            493.39              12.34
   3          大丰电器                            221.07               5.53
   4          北京中基                            133.90               3.35
            合计                             3,997.00                100.00
    (11)2014 年 11 月,南孚电池第八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9 月 12 日,中国电池与 Giant Health(HK)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中国电池将其持有的 78.775%的股权转让给 Giant Health(HK)。
    2014 年 9 月 12 日,南平实业、大丰电器、北京中基分别签署《不可撤销的
放弃优先购买权并不可撤销地同意拟议的股权转让,股息和附属协议》。
    2014 年 9 月 20 日,南孚电池召开董事会,审议同意中国电池将其持有的
78.775%的股权转让给 Giant Health(HK),并对公司合资合同和章程进行修改。
    2014 年 10 月 31 日,南孚电池各股东签署《合营公司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
限公司章程整体修订及重述》及《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整
体修订及其重述》。
    2014 年 11 月 7 日,南平市商务局出具了《南平市商务局关于同意附件<南
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等事项>的批复》(南商务审[2014]1 号)。
                                   109
    2014 年 11 月 11 日,南孚电池取得福建省人民政府换发的《外商投资企业
批准证书》(外商资闽府合资字[2002]2002 号)。
    2014 年 11 月 11 日,南孚电池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变更完成后,南孚电池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美元/万元)
   1         Giant Health(HK)               3,148.64                78.78
   2             南平实业                         493.39              12.34
   3             大丰电器                         221.07               5.53
   4             北京中基                         133.90               3.35
               合计                           3,997.00               100.00
    (12)2015 年 11 月,南孚电池第九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9 月 18 日,Giant Health(HK)与大丰电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 Giant Health(HK)将其所持有的南孚电池 54.469%股权转让给大丰电器,
转让价格为 210,000 万元人民币。
    2015 年 9 月,南平实业与北京中基出具《确认函》,同意 Giant Health(HK)
与大丰电器的股权转让事宜,并放弃优先认购权。
    2015 年 9 月 18 日,南孚电池召开董事会,审议同意 Giant Health(HK)将
所持有的南孚电池 54.469%股权转让给大丰电器,并根据股权转让后的结果对
公司合资合同和章程进行修改。
    2015 年 9 月 18 日,南孚电池各股东签署《章程修正案》及《合资经营合同
修正案》。
    2015 年 10 月 23 日,南平市商务局出具了《南平市商务局关于同意福建南
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南商务审[2015]11 号)。
    2015 年 10 月 28 日,南孚电池取得福建省人民政府换发的《外商投资企业
批准证书》(外商资闽府合资字[2002]2002 号)。
    2015 年 11 月 12 日,南孚电池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变更完成后,南孚电池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美元/万元)
    1           大丰电器                      2,398.20                60.00


                                   110
    2     Giant Health(HK)                      971.51              24.31
    3          南平实业                           493.39              12.34
    4          北京中基                           133.90               3.35
            合计                             3,997.00                100.00
    (13)2016 年 1 月,南孚电池第十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9 月 30 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15]第
1032 号《资产评估报告》,南孚电池经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值为 442,986.27 万元,评估增值 342,660.81 万元,增值率
341.55%。大丰电器持有的南孚电池 60%的股权对应价值为 265,791.762 万元。
    2015 年 12 月 30 日,南孚电池召开董事会,审议同意大丰电器以其持有的
南孚电池 60%的股权为对价认购亚锦科技定向增发股份。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大丰电器不再持有南孚电池股权,亚锦科技成为南孚电池新股东,持有南孚电
池 60%的股权。
    2015 年 12 月 30 日,亚锦科技与大丰电器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南平实业、Giant Health(HK)、北京中基出具《确认函》,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并确认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5 年 12 月 30 日,南孚电池各股东签署《章程修正案》及《合资经营合
同修正案》。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南平市商务局出具了《南平市商务局关于同意福建南
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投资者变更的批复》(南商务审[2015]18 号)。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南孚电池取得福建省人民政府换发的《外商投资企业
批准证书》(外商资闽府合资字[2002]2002 号)。
    2016 年 1 月 15 日,南孚电池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变更完成后,南孚电池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美元/万元)
    1          亚锦科技                      2,398.20                 60.00
    2     Giant Health(HK)                      971.51              24.31
    3          南平实业                           493.39              12.34
    4          北京中基                           133.90               3.35
            合计                             3,997.00                100.00

                                   111
    (14)2016 年 8 月,南孚电池第十一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8 月 17 日,南孚电池召开董事会,同意 Giant Health(HK)将其持
有的南孚电池 0.67%股权转让给宁波洪范,并根据股权转让后的结果对公司合
资合同和章程进行修改。
    2016 年 8 月 17 日,Giant Health(HK)与宁波洪范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 Giant Health(HK)将其持有的南孚电池 0.67%股权转让给宁波洪范,转让
价格为 2,950 万元人民币。亚锦科技、南平实业、宁波海曙(北京中基前身)出
具《确认函》,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确认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6 年 8 月 17 日,南孚电池各股东签署《章程修正案》及《合资经营合同
修正案》。
    2016 年 8 月 18 日,南平市商务局出具了《南平市商务局关于同意福建南平
南孚电池有限公司投资者名称及股权变更的批复》(南商务审[2016]15 号)。
    2016 年 8 月 18 日,南孚电池取得福建省人民政府换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
准证书》(外商资闽府合资字[2002]2002 号)。
    2016 年 8 月 22 日,南孚电池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变更完成后,南孚电池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美元/万元)
    1            亚锦科技                     2,398.20                60.00
    2        Giant Health(HK)                   944.73              23.64
    3            南平实业                         493.39              12.34
    4            宁波海曙                         133.90               3.35
    5            宁波洪范                          26.78               0.67
              合计                            3,997.00               100.00
    (15)2017 年 11 月,南孚电池第十二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5 月 12 日,亚锦科技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 15 亿元募集资金购买子公司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 14.00%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根据 2017 年 3 月 29 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
评报字[2017]第 388 号《资产评估报告》,南孚电池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值为 411,750.32 万元。考虑到南孚电池通过亚锦科
技间接登陆新三板市场,成为亚锦科技唯一的收入来源和控股子公司,以亚锦
                                   112
科技召开董事会前 60 个转让日的平均总市值为参考,对南孚电池的总市值进行
了匡算,约为 1,1605,000 万元。考虑到南孚电池的评估值和市场估值情况,交
易双方达成的收购价格为 150,000 万元。
    2017 年 5 月 31 日,亚锦科技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上述议案。
    2017 年 6 月 1 日,Giant Health(HK)与亚锦科技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 Giant Health(HK)将其持有的南孚电池 14%股权转让给亚锦科技,转让
价格为 150,000 万元。宁波洪范、南平实业、宁波海曙出具《确认函》,同意上
述股权转让并确认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7 年 11 月 22 日,南孚电池召开董事会,审议同意 Giant Health(HK)将
其持有的南孚电池 14%股权转让给亚锦科技,并根据股权转让后的结果对公司
合资合同和章程进行修改。
    2017 年 11 月 22 日,南孚电池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变更完成后,南孚电池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美元/万元)
   1             亚锦科技                     2,957.78                 74.00
   2             南平实业                          493.39              12.34
   3         Giant Health(HK)                    385.15               9.64
   4             宁波海曙                          133.90               3.35
   5             宁波洪范                           26.78               0.67
              合计                            3,997.00                100.00
    (16)2018 年 8 月,南孚电池第十三次股权转让
    2018 年 7 月 4 日,亚锦科技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购买子公司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18 年 7
月 20 日,亚锦科技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18 年 7 月 22 日,南孚电池召开董事会,审议同意 Giant Health(HK)将
其持有的南孚电池 8.183%股权转让给亚锦科技,并根据股权转让后的结果对公
司合资合同和章程进行修改。
    2018 年 7 月 25 日,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同华评报字
(2015)第 060792 号《资产评估报告》,南孚电池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
                                    113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值为 1,250,000.00 万元,比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权
益账面值增值 1,207,680.59 万元,增值率 2,853.73%。Giant Health(HK)持有的
南孚电池 8.183%的股权对应价值为 114,562 万元。
    2018 年 7 月,Giant Health(HK)与亚锦科技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
定 Giant Health(HK)将其持有的南孚电池 8.183%股权转让给亚锦科技,转让
价格为 114,562 万元。宁波洪范、南平实业、宁波海曙出具《确认函》,同意上
述股权转让并确认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8 年 8 月 16 日,南孚电池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变更完成后,南孚电池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美元/万元)
    1          亚锦科技                       3,284.85                 82.18
    2          南平实业                            493.39              12.34
    3          宁波海曙                            133.90               3.35
    4     Giant Health(HK)                        58.08               1.45
    5          宁波洪范                             26.78               0.67
            合计                              3,997.00                100.00
    (17)南孚电池第十四次股权转让
    2018 年 7 月 23 日,Giant Health(HK)与宁波睿联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 Giant Health(HK)将其持有的南孚电池 1.453%股权转让给宁波睿联,以
南孚电池全部股东权益估值 140 亿元为确定交易对价的基础,转让价格为 20,342
万元。南孚电池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并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完
成后南孚电池企业类型由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内资有限责任
公司。南平实业、宁波洪范、宁波海曙、亚锦科技出具了《确认函》,同意上
述股权转让事宜并自愿且不可撤销地放弃享有的优先受让权。2019 年 1 月 8 日,
宁波睿联支付了本次股权转让款。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本次股权转让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南孚电池股权结构未发生其他变动。

    3、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南孚电池的控股股东为亚锦科技,持股


                                    114
比例为 82.18%。南孚电池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亚锦科技                                                           82.18%
    2       南平实业                                                           12.34%
    3       宁波海曙                                                            3.35%
    4       GIANT HEALTH(HK)                                                  1.45%
    5       宁波洪范                                                            0.67%
                            合计                                              100.00%
    注: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宁波睿联与 Giant Health(HK)的股权转让事
宜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4、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南孚电池主要从事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南孚电池是中国电池行业知
名企业,碱性电池零售市场占有率高、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三年,南孚电池主
营业务突出,未发生重大变化。

    5、主要下属公司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南孚电池直接控制四家下属子公司,间
接控制一家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福建南孚市场营销有限公司
    ①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福建南孚市场营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荣海
 成立日期              2009 年 11 月 24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70069663334XP
 住所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 109 号
 营业期限              2009 年 11 月 24 日至 2059 年 11 月 23 日
                       许可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
                       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
                       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经营范围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目: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
                       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电池销售;销售代理;家用电器销售;
                       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化
                                             115
                    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会议及展览
                    服务;广告设计、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可穿戴智
                    能设备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
                    批发;化妆品批发;玩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母婴
                    用品销售;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本结构           南孚电池持有其 100%股权
    ②历史沿革
    A、2009 年 11 月,南丰电池设立
    福建南孚市场营销有限公司前身为南丰电池,系由大丰电器、南平实业、
北京中基于 2009 年 11 月共同设立。
    南丰电池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大丰电器                       2,529.18                  84.31
    2            南平实业                         370.32                  12.34
    3            北京中基                         100.50                   3.35
            合计                                3,000.00                 100.00
    2009 年 11 月 24 日,经南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南丰电池正式设立。
    B、2011 年 4 月,南丰电池第一次增资
    2010 年 9 月 14 日,南丰电池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5,000 万元,其中大丰电器认缴增资 961.12 万元、南平实业认缴增资 246.88 万
元、北京中企认缴增资 67 万元,并吸收朱林、黄巧容、吴接勇三位自然人为南
丰电池股东。
    本次增资完成后,南丰电池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大丰电器                        3,490.30                 69.81
    2            南平实业                         617.20                  12.34
    3            北京中基                         167.50                   3.35
    4              朱林                           250.00                   5.00
    5             黄巧容                          250.00                   5.00
    6             吴接勇                          225.00                   4.50
            合计                                 5,000.00                100.00
    2011 年 4 月 15 日,厦门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厦中兴会验字
                                      116
(2011)第 030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1 年 2 月 23 日止,南丰电池已收
到全体股东缴纳的货币出资 5,000 万元。
    2011 年 4 月 18 日,南丰电池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C、2015 年 4 月,南丰电池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4 月 1 日,南丰电池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股东黄巧荣将持有的南
丰电池 5.00%股权转让给大丰电器,转让价格为 357.22 万元;股东朱林将持有
的南丰电池 5.00%股权转让给大丰电器,转让价格为 357.08 万元;股东吴接勇
将持有的南丰电池 4.50%股权转让给大丰电器,转让价格为 322.5 万元。同日,
黄巧荣、朱林、吴接勇分别与大丰电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后,南丰电池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大丰电器                    4,215.30              84.31
    2             南平实业                     617.20               12.34
    3             北京中基                     167.50                3.35
             合计                             5,000.00             100.00
    2015 年 5 月 13 日,南丰电池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D、2015 年 10 月,南丰电池第二次股权转让、第二次增资
    2015 年 6 月 1 日,南丰电池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大丰电器、南平实业、
北京中企分别将各自持有的南丰电池 84.31%、12.34%、3.35%股权转让给南孚
电池,转让价格分别为 5,902.32 万元、861.66 万元和 233.49 万元,本次转让后
南孚电池持有南丰电池 100%股权;同意南丰电池的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增加
到 6,000 万元。
    2015 年 6 月 1 日,大丰电器、北京中基分别与南孚电池签订了《股权转让
协议》。2015 年 10 月 15 日,南平实业、南孚电池、南丰电池和南平市产权交易
中心有限公司签订《南丰电池国有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南平实业通过公开挂牌
的方式向南孚电池转让其所持南丰电池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南丰电池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南孚电池                    6,000.00             100.00
             合计                             6,000.00             100.00

                                   117
    2015 年 10 月 21 日,南丰电池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2020 年 11 月,南丰电池变更公司名称
    2020 年 11 月 9 日,南丰电池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福
建南孚市场营销有限公司,公司住所变更为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 109 号。
    2020 年 11 月 12 日,南孚营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③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因南孚电池内部架构调整,南孚营销自 2019 年起不再从事电池的生产业务,
后主要从事电池产品及其他产品的销售业务。
    ④主要经营数据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资产合计                                            62,055.41           2,890.43
 负债合计                                            58,805.82                  5.89
 所有者权益                                            3,249.59          2,884.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249.59          2,884.54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72,680.38             516.99
 营业利润                                                280.80            123.39
 利润总额                                                281.05                14.46
 净利润                                                  365.05                14.46
    (2)福建南平延平区南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福建南平延平区南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荣海
 成立日期           2020 年 3 月 30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702MA33P24Q5A
 住所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 109 号
 营业期限           2020 年 3 月 30 日至 2050 年 3 月 29 日
                    研发、生产及销售各类电池、电器具、电子产品、光电产品、五金
 经营范围           交电及电工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南孚电池持有其 80%股权,南平延平区同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股本结构
                    伙)持有其 20%股权

                                          118
                   尚未实际开展业务,计划从事小型化智能穿戴锂电池的研发、生产
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和销售业务
   (3)福建南孚环宇电池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福建南孚环宇电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荣海
成立日期           2021 年 8 月 23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702MA8TTME80X
住所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 109 号
营业期限           2021 年 8 月 23 日至 2071 年 8 月 22 日
                   一般项目:电池制造(锂离子电池制造除外);电池制造;电池销
                   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
                   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销售代理;五
                   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化妆品
                   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玩具销售;母婴用品
经营范围
                   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企业管理咨询;市
                   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食品销售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本结构           南孚电池持有其 100%股权
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尚未实际开展业务,计划从事电池及其他产品的出口销售业务
   (4)深圳鲸孚科技有限公司
   ①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深圳鲸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荣海
成立日期           2019 年 12 月 11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05AY68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象角塘社区中浩工业城 C5 栋厂房 C5 栋 5 层
住所
                   512
营业期限           2019 年 12 月 11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咨询;经营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
                   信、金融业务);会务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广告;从事
经营范围           计算机科技、软件科技、智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剃须刀、打火机、电池、机械设备、日用百
                   货、家用电器、卫浴用品、化妆品、卫生用品、电子产品、厨房用
                                         119
                    具、智能设备、五金交电的销售;点火枪及配件的销售;商务信息
                    咨询;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
                    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机械设备销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剃须刀、打火机、电池、机械设备、日用
                    百货、家用电器、卫浴用品、化妆品、卫生用品、电子产品、厨房
                    用具、智能设备、五金交电的生产;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酒类
                    的销售。
                    南孚电池持有其 51%股权,上海众幸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
 股本结构
                    有其 49%股权
 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主要从事“传应”物联电池 2B 业务
    ②下属公司情况

 企业名称           上海鲸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荣海
 成立日期           2021 年 7 月 1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3MA1GQ8D26G
 住所               上海市宝山区铁山路 258 号 1 幢 106 室
 营业期限           2021 年 7 月 1 日至无固定期限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计算机科技、软
                    件科技、智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
 经营范围
                    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
                    版单位);家用电器、日用杂品、电池、机械设备、日用百货、卫
                    浴用品、化妆品、个人卫生用品、电子产品、厨房用具、智能设
                    备、五金交电、电子烟雾化器(非烟草制品、不含烟草成分)销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股本结构           深圳鲸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主要从事“传应”物联电池、“益圆”碳性电池的 2C 业务,代理国
 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外知名消费品牌以及打火机、休闲零食等其他产品的销售业务

    (三)其他情况

    1、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亚锦科技、南孚电池现行有效的公司章
程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120
       2、原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为保证亚锦科技、南孚电池的经营管理的持续性、稳定
性,上市公司充分尊重亚锦科技、南孚电池的经营自主权。2022 年 3 月,亚锦
科技、南孚电池现有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部分调整:亚锦科技原总经理 JIAO
SHUGE(焦树阁)辞职,亚锦科技任命余斌担任总经理。南孚电池原董事会秘
书康金伟辞职,任命任顺英担任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

       3、公司治理安排

       上市公司在收购亚锦科技 36%股权时约定:亚锦科技董事会由 5 名董事构
成,其中安德利有权推荐 3 名董事;南孚电池董事会由 9 名董事构成,其中安
德利有权推荐 5 名董事。2022 年 3 月,亚锦科技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以及南孚电池的董事会成员均进行了调整。
        亚锦科技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期

  1             康金伟              董事长          2020.6.29 至 2023.12.13

  2             林隆华               董事           2022.3.11 至 2023.12.13

  3             夏柱兵               董事           2022.3.11 至 2023.12.13

  4             任顺英               董事           2022.3.11 至 2023.12.13

  5              余斌            董事、总经理       2022.3.11 至 2023.12.13

  6             常倩倩            监事会主席        2022.3.11 至 2023.12.13

  7              王媛                监事           2020.6.29 至 2023.12.13

  8             魏泽东               监事           2022.3.11 至 2023.12.13

  9             朱作霞            财务负责人        2020.6.29 至 2023.12.13

  10            潘婷婷            董事会秘书        2020.6.29 至 2023.12.13
       南孚电池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期

  1            夏柱兵              董事长           2022.3.11 至 2026.3.10

  2             刘辉                董事            2022.3.11 至 2026.3.10

  3            袁永刚               董事            2022.3.11 至 2026.3.10

  4            林隆华               董事            2022.3.11 至 2026.3.10

  5            刘荣海            董事、总经理       2022.3.11 至 2026.3.10


                                      121
  6                  余斌       董事、副总经理           2022.3.11 至 2026.3.10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7              任顺英                                  2022.3.11 至 2026.3.10
                                   会秘书
  8              康金伟         董事、副总经理           2022.3.11 至 2026.3.10

  9                  刘珩            董事                2022.3.11 至 2026.3.10

  10             梁红颖            副总经理              2022.3.11 至 2026.3.10

  11             王晓飞            副总经理              2022.3.11 至 2026.3.10

  12             吴国清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2022.3.11 至 2026.3.10

  13             陈文生            副总经理              2022.3.11 至 2026.3.10
       本次收购亚锦科技 15%股权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对亚锦科技及南孚电
池上述公司治理安排。

       4、影响标的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不存在影响亚锦科技、南孚电池独立性
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二、主要资产权属及主要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情况

       1、资产概况

       根据和信会计师出具的和信审字(2022)第 000340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亚锦科技合并口径的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14,694.68                        5.02%
 交易性金融资产                             44,379.23                       15.17%
 应收账款                                   29,052.30                        9.93%
 应收款项融资                                  249.58                        0.09%
 预付款项                                     4,352.48                       1.49%
 其他应收款                                    523.26                        0.18%
 存货                                       43,054.00                       14.71%
 持有待售资产                               17,203.49                        5.88%
 其他流动资产                                 6,253.35                       2.14%
 流动资产合计                               159,762.36                      54.60%

                                      12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5,000.00                    25.63%
固定资产                                 48,793.03                    16.68%
在建工程                                  1,501.08                      0.51%
使用权资产                                  698.49                      0.24%
无形资产                                  1,408.62                      0.48%
长期待摊费用                              1,662.38                      0.57%
递延所得税资产                            3,428.85                      1.17%
其他非流动资产                              352.51                      0.12%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2,844.96                   45.40%
             合计                        292,607.32                  100.00%
   (1)固定资产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一、账面原值合计                          107,548.75                95,813.93
运输设备                                    1,007.98                   973.60
机器设备                                   79,116.55                69,461.37
房屋及建筑物                               25,461.43                23,472.29
电子及办公设备                              1,962.79                 1,906.67
二、累计折旧合计                           54,857.45                52,208.61
运输设备                                      635.29                   673.61
机器设备                                   41,797.46                39,722.80
房屋及建筑物                               11,371.09                10,819.19
电子及办公设备                              1,053.62                   993.01
三、减值准备                                3,898.26                 3,950.81
运输设备                                        0.12                     0.12
机器设备                                    3,751.39                 3,803.93
房屋及建筑物                                  144.76                   144.76
电子及办公设备                                  2.00                     2.00
四、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48,793.03                39,654.52
运输设备                                      372.58                   299.87
机器设备                                   33,567.69                25,934.64
房屋及建筑物                               13,945.58                12,508.33

                                   123
 电子及办公设备                                 907.18                           911.67
       (2)在建工程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的主要在建工程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占比
 ERP 一体化平台项目(一期)                                  557.37               37.13%
 锂电池产品开发项目                                        173.70               11.57%
 打环机开发项目                                            144.71                 9.64%
 盘古开天项目(LIR1254 纽扣锂离子电池开发)                138.53                 9.23%
 丁酮处理装置                                              105.33                 7.02%
 其他项目                                                  381.43               25.41%
                       合计                              1,501.08               100.00%

       2、房屋建筑物

       (1)亚锦科技及下属子公司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亚锦科技及其子公司拥有 26 处已取得权属证书
的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他项
 序号             证书编号           所有权人       坐落
                                                                    (㎡)        权利
  1      房权证南房字第 9816275 号   南孚电池   工业路 109 号          702.41      无
  2      房权证南房字第 9816281 号   南孚电池   工业路 109 号        4,377.78      无
  3      房权证南房字第 9816283 号   南孚电池   工业路 109 号          372.45      无
  4      房权证南房字第 9816291 号   南孚电池   工业路 109 号          774.06      无
  5      房权证南房字第 9816288 号   南孚电池   工业路 109 号        1,247.79      无
  6      房权证南房字第 9816276 号   南孚电池   工业路 109 号        1,492.30      无
  7      房权证南房字第 9816277 号   南孚电池   工业路 109 号        2,226.70      无
  8      房权证南房字第 9816284 号   南孚电池   工业路 109 号        2,414.98      无
  9      房权证南房字第 9816285 号   南孚电池   工业路 109 号        1,065.08      无
  10     房权证南房字第 9816286 号   南孚电池   工业路 109 号        1,290.27      无
  11     房权证南房字第 9816278 号   南孚电池   工业路 109 号        5,648.78      无
  12     房权证南房字第 9816282 号   南孚电池   工业路 109 号          569.08      无
  13     房权证南房字第 9816279 号   南孚电池   工业路 109 号        4,747.16      无
  14     房权证南房字第 9816280 号   南孚电池   工业路 109 号        4,747.16      无


                                       124
         房权证南房字第   200200404
  15                                  南孚电池    工业路 109 号     4,469.76      无
         号
         房权证南房字第   200307845
  16                                  南孚电池    工业路 109 号     5,410.82      无
         号
         房权证南房字第   200304722
  17                                  南孚电池    工业路 109 号     2,928.96      无
         号
         房权证南房字第   200304723
  18                                  南孚电池    工业路 109 号     1,473.76      无
         号
  19     房权证南房字第 9816274 号    南孚电池    工业路 109 号     2,283.01      无
  20     南房权证字第 200503871 号    南孚电池    工业路 109 号     3,179.32      无
         房权证南房字第 200307846
  21                                  南孚电池    工业路 109 号    22,694.05      无
         号
         房权证南房字第 200605528
  22                                  南孚电池    工业路 109 号       780.78      无
         号
         闽(2020)延平区不动产权
  23                                  南孚电池    工业路 109 号     4,234.04      无
         第 0020711 号
         闽(2019)南平市不动产权
  24                                  南孚电池    工业路 109 号    19,168.38      无
         证第 0003020 号
  25     房权证南房字第 9816289 号    南孚电池    工业路 109 号        16.96      无
  26     南房权证字第 200900728 号    南孚电池    工业路 109 号       324.00      无
       (2)亚锦科技及下属子公司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亚锦科技及其子公司正在使用,但未取得权属证
书的房屋共计 9 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房屋坐落         估算面积(㎡)       房屋用途
   1      南孚电池          工业路 109 号                 600.00   职业健康中心
   2      南孚电池          工业路 109 号               2,641.92   第九车间
                                                                   舍 11#楼对面店面
   3      南孚电池          工业路 109 号                 732.00
                                                                   及车库
   4      南孚电池          工业路 109 号                 137.40   南孚油库(27#)
                                                                   新拌粉车间(第七
   5      南孚电池          工业路 109 号               1,320.00
                                                                   车间旁)
   6      南孚电池          工业路 109 号               2,197.00   新配电楼
   7      南孚电池          工业路 109 号               1,434.00   室内活动场
   8      南孚电池          工业路 109 号               1,504.00   原六车间扩建
   9      南孚电池          工业路 109 号               1,158.20   空压机房(10#)
       上述未取得权属证书房产中,除第 8 处房产正在办理权属证书外,其余房
产无法取得合法的产权证书,存在被拆除或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交易对方及
其实际控制人已分别出具《关于无产权证明事项的承诺函》,承诺积极采取下
列措施减轻或消除该风险对南孚电池正常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
                                        125
      “①若上述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存在任何权属纠纷,而使南孚电池或者
第三方相关权益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以自有财产为南孚电池承担相关
责任以及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以避免影响南孚电池及其他投资者的相关权益;
②如因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受到罚款、被要求拆除或其他风险而使南孚电池
或者第三方相关权益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以自身财产为南孚电池承担
相关责任以及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以避免影响南孚电池及其他投资者的相关
权益。③本公司/本人承诺上述房屋部分或全部被强制拆除时,及时为南孚电池
提供可替代的用房安排,以保证不影响南孚电池的正常生产经营。”
      (3)亚锦科技及下属子公司租赁房产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亚锦科技及其子公司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租赁房产
共 10 处,具体情况如下:
 序                    承租                          租赁面积    租赁
          出租人                   租赁地址                              租赁期限
 号                      人                          (㎡)      用途
      北京京广中心有
                       亚锦   北京市京广中心第                          2020-9-1 至
 1    限公司京广大厦                                   212.72    办公
                       科技   37 层 09-10A                              2022-8-31
      物业管理分公司
                              宁波市东部新城 A2-
      宁波启樾企业管   亚锦                                             2021-8-4 至
 2                            22 地块中 国银 行大      200.00    办公
      理有限公司       科技                                             2024-9-3
                              厦塔楼 2404 室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南孚                                             2020-1-1 至
 3    张爱东、袁晓江          福民路南金田路东福       164.48    办公
                       电池                                             2021-12-31
                              民佳园 1 号楼 2-19B
                              上海市徐汇区宜州路
      上海洪华投资发   南孚                                             2020-7-1 至
 4                            188 号 1 幢名义楼层     1,156.28   办公
      展有限公司       营销                                             2023-6-30
                              第 14 层
                              虹漕路 88 号 H88 越
      上海瑞智置业有   南孚                                             2021-5-16 至
 5                            虹广场 B 座 3 层         250.00    办公
      限公司           营销                                             2023-5-15
                              ABCD 单元(317 室)
      上海韵锦房地产
                       南孚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                        2020-7-1 至
 6    营销策划事务所                                   134.72    办公
                       营销   路 818 幢 15 楼 G 室                      2022-6-30
      (有限合伙)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南孚                                             2021-9-13 至
 7    潘少林、吴惠琴          福民路南金田路东福       164.48    办公
                       营销                                             2023-9-12
                              民佳园 1 号楼 2-12B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南孚                                             2021-7-1 至
 8    张福海                  雁西路鑫亿城小区 4       130.70    办公
                       营销                                             2022-6-30
                              号楼 1 单元 401
                              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
      北京鸿盛广源信   南孚   路 2 号院 2 号楼(7                       2021-9-15 至
 9                                                     322.83    办公
      息咨询有限公司   营销   层 709 、 710 、 711                      2023-9-14
                              室)

                                       126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深圳市城投中浩
                                  深圳     坂田街道中浩一路中                        工业     2020-1-4 至
     10     新城运营有限公                                                270.00
                                  鲸孚     浩新城 C 栋厂房 C5                        仓储     2023-1-3
            司
                                           栋 3 楼 512 室
           3、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亚锦科技及下属子公司拥有 3 项国有土地使用权,
    且均已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具体情况如下:
序 土地使                               使用权       面积                                               他项
                       证书编号                               用途        终止日期            坐落
号 用权人                                 类型     (㎡)                                               权利
     南孚           南国用(1999)                                                       工业路 109
1                                        出让     27,915.50   工业    2049/09/26                         无
     电池           第 464 号                                                            号
                    闽(2020)延平
          南孚                                                                           工业路 109
2                   区不动产权第         出让     78,148.70   工业    2049/09/26                         无
          电池                                                                           号
                    0020711 号
                    闽(2019)南平
          南孚                                                                           工业路 109
3                   市不动产权证第       出让     68,205.50   工业    2052/02/06                         无
          电池                                                                           号
                    0003020 号
           4、专利

           (1)境内专利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亚锦科技及下属子公司拥有主要境内专利 511 项,
    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   权利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专利权人
                                                                                                 类型   期限
            电镀液及利用其对钢壳进行                                                             发明     20
     1                                    ZL202010071951.3    2020/1/21            南孚电池
                    电镀的方法                                                                   专利     年
            在钢壳的表面上电镀镍钴合                                                             发明     20
     2                                    ZL201911396854.5    2019/12/30           南孚电池
                金镀层的方法和装置                                                               专利     年
            电镀液及使用其对电池的壳                                                             发明     20
     3                                    ZL201910828842.9     2019/9/3            南孚电池
                  体电镀的方法                                                                   专利     年
            碱性电池的正极材料的混料                                                             发明     20
     4                                    ZL201910678530.4    2019/7/25            南孚电池
              方法、正极和碱性电池                                                               专利     年
                                                                                                 发明     20
     5      一种锂锰电池正极制作工艺      ZL201910001891.5     2019/1/2            南孚电池
                                                                                                 专利     年
                                                                                                 发明     20
     6             一种碱性锌锰电池       ZL201811654040.2    2018/12/28           南孚电池
                                                                                                 专利     年
            一种能够高效释放电池容量                                                             发明     20
     7                                    ZL201810913991.0    2018/8/13            南孚电池
                    的碱性电池                                                                   专利     年
                                                                                                 发明     20
     8            一种电池钢壳整列机      ZL201610295523.2     2016/5/6            南孚电池
                                                                                                 专利     年
                                                                                                 发明     20
     9           一种电池钢壳调头装置     ZL201610276837.8    2016/4/29            南孚电池
                                                                                                 专利     年
                                                                                                 发明     20
     10           一种碱性电池密封圈      ZL201610264545.2    2016/4/26            南孚电池
                                                                                                 专利     年
            一种用于电池出盘的磁铁机                                                             发明     20
     11                                   ZL201510678315.6    2015/10/20           南孚电池
                        构                                                                       专利     年
     12          一种电池快速出盘装置     ZL201510678447.9    2015/10/20           南孚电池      发明    20

                                                      127
                                                                           专利   年

     具有封装型芯片屏蔽结构的
                                                                           发明   20
13   二次电化学电池封口体及电    ZL201510321435.0   2015/6/12   南孚电池
                                                                           专利   年
                 池
     具有封装型芯片散热结构的
                                                                           发明   20
14   二次电化学电池封口体及电    ZL201510321485.9   2015/6/12   南孚电池
                                                                           专利   年
                 池
     一种内置于有充电电路的电                                              发明   20
15                               ZL201510322920.X   2015/6/12   南孚电池
           化学二次电池                                                    专利   年
     一种用于二次电池负极封口                                              发明   20
16                               ZL201510323639.8   2015/6/12   南孚电池
             体的密封圈                                                    专利   年
                                                                           发明   20
17    一种二次电池负极封口体     ZL201510323722.5   2015/6/12   南孚电池
                                                                           专利   年
     一种带有充电指示灯的二次                                              发明   20
18                               ZL201510324116.5   2015/6/12   南孚电池
         电化学电池封口体                                                  专利   年
                                                                           发明   20
19    一次碱性电池的密封结构     ZL201510257506.5   2015/5/20   南孚电池
                                                                           专利   年
     一种用于碱性电池的密封结                                              发明   20
20                               ZL201510257534.7   2015/5/20   南孚电池
                 构                                                        专利   年
     一种用于一次碱性电池的密                                              发明   20
21                               ZL201510257596.8   2015/5/20   南孚电池
           封圈的制造方法                                                  专利   年
                                                                           发明   20
22      一种绝缘组件及电池       ZL201510067110.4   2015/2/9    南孚电池
                                                                           专利   年
     锂-二硫化铁电池及其制造方                                             发明   20
23                               ZL201210295138.X   2012/8/17   南孚电池
                法                                                         专利   年
                                                                           发明   20
24        锂-二硫化铁电池        ZL201210295140.7   2012/8/17   南孚电池
                                                                           专利   年
                                                                           发明   20
25        锂-二硫化铁电池        ZL201210295162.3   2012/8/17   南孚电池
                                                                           专利   年
     金属夹具、具有该金属夹具                                              发明   20
26                               ZL201210295613.3   2012/8/17   南孚电池
         的设备及其使用方法                                                专利   年
     锂-二硫化铁电池正极片的制                                             发明   20
27                               ZL201210295615.2   2012/8/17   南孚电池
               造方法                                                      专利   年
     电池极片切断设备及电池极                                              发明   20
28                               ZL201210295959.3   2012/8/17   南孚电池
             片切断方法                                                    专利   年
     用于制造锂铁电池正极片的                                              发明   20
29                               ZL201210295966.3   2012/8/17   南孚电池
       正极浆料及其制造方法                                                专利   年
                                                                           发明   20
30     圆柱形电池的轧线方法      ZL201110030485.5   2011/1/28   南孚电池
                                                                           专利   年
     锂电池的极耳、具有该极耳                                              发明   20
31                               ZL201110030492.5   2011/1/28   南孚电池
         的负极结构和锂电池                                                专利   年
     锂电池的极耳、具有该极耳                                              发明   20
32                               ZL201110030494.4   2011/1/28   南孚电池
         的负极结构和锂电池                                                专利   年
     锂-二硫化铁电池及其制作方                                             发明   20
33                               ZL201110030496.3   2011/1/28   南孚电池
                  法                                                       专利   年
     锂-二硫化铁电池正极极耳的                                             发明   20
34                               ZL201110030497.8   2011/1/28   南孚电池
              连接方法                                                     专利   年
                                                                           发明   20
35        锂-二硫化铁电池        ZL201110031238.7   2011/1/28   南孚电池
                                                                           专利   年
     圆柱形锂-二硫化铁电池及其                                             发明   20
36                               ZL201110031240.4   2011/1/28   南孚电池
              制造方法                                                     专利   年
     锂铁电池的正极电极材料的                                              发明   20
37                               ZL201110031245.7   2011/1/28   南孚电池
              烘干方法                                                     专利   年
     锂-二硫化铁电池的容量消耗                                             发明   20
38                               ZL201110031246.1   2011/1/28   南孚电池
              处理方法                                                     专利   年


                                           128
     用于圆柱形电池壳体的轧线                                                   发明   20
39                               ZL201110031249.5   2011/1/28      南孚电池
           装置和轧线方法                                                       专利   年
     向电池的壳体内注入电解液                                                   发明   20
40                               ZL201110031281.3   2011/1/28      南孚电池
               的方法                                                           专利   年
     清洗已封口的锂-二硫化铁电                                                  发明   20
41                               ZL201110031283.2   2011/1/28      南孚电池
             池的方法                                                           专利   年
     向电池的壳体内注入电解液                                                   发明   20
42                               ZL201110031285.1   2011/1/28      南孚电池
               的方法                                                           专利   年
                                                                                发明   20
43      一种锂-二硫化铁电池      ZL201110031286.6   2011/1/28      南孚电池
                                                                                专利   年
     一种用于电池极片的真空烘                                                   发明   20
44                               ZL201110031287.0   2011/1/28      南孚电池
                 箱                                                             专利   年
                                                                                发明   20
45      一种锂-二硫化铁电池      ZL201110031289.X   2011/1/28      南孚电池
                                                                                专利   年
     锂-二硫化铁电池正极结构的                                                  发明   20
46                               ZL201110031290.2   2011/1/28      南孚电池
              制作方法                                                          专利   年
                                                                 复旦大学、南
     胶态聚合物电解质、胶态电
                                                                 孚电池、重庆   发明   20
47   极、胶态锂离子电池及其制      ZL3116016.6      2003/3/27
                                                                 万光电源股份   专利   年
               备方法
                                                                   有限公司
                                                                                发明   20
48     羟基氧化镍的制备方法        ZL3148203.1       2003/7/1      南孚电池
                                                                                专利   年
     羟基氧化镍的电化学合成方                                                   发明   20
49                                 ZL3153572.0      2003/8/15      南孚电池
                 法                                                             专利   年
                                                                                发明   20
50      碱性电池的阴极材料       ZL200610000224.8    2006/1/6      南孚电池
                                                                                专利   年
     非水溶液锂-二硫化铁一次电                                                  发明   20
51                               ZL200610078374.0   2006/5/17      南孚电池
                池                                                              专利   年
                                                                 厦门大学、南   发明   20
52       钠-氟化碳一次电池       ZL201410006534.5    2014/1/7
                                                                     孚电池     专利   年
     一种纽扣电池的防渗液焊接                                                   发明   20
53                               ZL202010335170.0   2020/4/24     南孚新能源
       方法和焊接结构及其应用                                                   专利   年
     纽扣电池极壳与电极极耳电
                                                                                发明   20
54   连接方法及电连接结构和产    ZL202010334087.1   2020/4/24     南孚新能源
                                                                                专利   年
                 品
     一种降低虚焊率的纽扣电池                                                   发明   20
55                               ZL202010334715.6   2020/4/24     南孚新能源
     生产方法及所制得纽扣电池                                                   专利   年
                                                                                发明   20
56        可充电纽扣电池         ZL202010307783.3   2020/4/17     南孚新能源
                                                                                专利   年
                                                                                发明   20
57        可充电纽扣电池         ZL202010306784.6   2020/4/17     南孚新能源
                                                                                专利   年
                                                                                实用   10
58    一种碱性电池密封圈结构     ZL202023260292.2   2020/12/30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一种碱性电池密封圈检测                                                     实用   10
59                               ZL202023071657.7   2020/12/18     南孚电池
                 装                                                             新型   年
                                                                                实用   10
60         改进的粉碎机          ZL202023049158.8   2020/12/17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61    碱性电池集电检测装         ZL202023029585.X   2020/12/16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一种电池隔离筒底部收缩机                                                   实用   10
62                               ZL202021955562.9    2020/9/9      南孚电池
                 构                                                             新型   年
                                                                                实用   10
63     一种电池钢壳扎线机构      ZL202021855606.0   2020/8/31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一种电池钢壳扎线深度微调                                                   实用   10
64                               ZL202021855624.9   2020/8/31      南孚电池
               机构                                                             新型   年
65   一种电池钢壳扎线过程中的    ZL202021855635.7   2020/8/31      南孚电池     实用   10

                                           129
            定位上模具                                                    新型   年

                                                                          实用   10
66    一种电池钢壳扎线头机构    ZL202021855637.6   2020/8/31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一种专于存放上端加厚                                                 实用   10
67                              ZL202021860300.4   2020/8/31   南孚电池
         的电池挂卡的挂卡仓                                               新型   年
     一种于输送 T 形零件的                                                实用   10
68                              ZL202021860325.4   2020/8/31   南孚电池
           流输送设备                                                     新型   年

     一种于输送 T 形零件的                                                实用   10
69                              ZL202021860338.1   2020/8/31   南孚电池
             浮跑道                                                       新型   年

     一种于输送扁平状电池极                                               实用   10
70                              ZL202021860358.9   2020/8/31   南孚电池
           壳的浮跑道                                                     新型   年
                                                                          实用   10
71     一种电池传送提升装置     ZL202021838770.0   2020/8/28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72      镶塑机废料分离装置      ZL202021838798.4   2020/8/28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73     于隔膜纸成型的卷芯       ZL202021616305.2   2020/8/6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74          动翻盘机            ZL202021588563.4   2020/8/4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75       一种同步夹持装置       ZL202021589114.1   2020/8/4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76     一种粉料压制成型设备     ZL202021565855.6   2020/7/31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一种于粉料压制成型设备                                               实用   10
77                              ZL202021565876.8   2020/7/31   南孚电池
           的喂料器                                                       新型   年
                                                                          实用   10
78    于破碎装置的防尘结构      ZL202021500185.X   2020/7/27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79      电池正极动盖帽机        ZL202021253228.9   2020/7/1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于电池套管预撑开装置的                                               实用   10
80                              ZL202021237202.5   2020/6/30   南孚电池
           撑开柱组件                                                     新型   年
                                                                          实用   10
81     圆柱电池转向传送机构     ZL202021237208.2   2020/6/30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于电池动装盘序的传                                                   实用   10
82                              ZL202021237223.7   2020/6/30   南孚电池
           送装置                                                         新型   年
                                                                          实用   10
83    改进的碳性电池正极结构    ZL202021239390.5   2020/6/30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改进的碳性电池正极装配                                               实用   10
84                              ZL202021239391.X   2020/6/30   南孚电池
               产线                                                       新型   年
                                                                          实用   10
85   一种电池负极底盖检查装置   ZL202021239746.5   2020/6/30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一种塑封后电池挂卡的输送                                             实用   10
86                              ZL202021241713.4   2020/6/30   南孚电池
               装置                                                       新型   年
                                                                          实用   10
87     一种电池密封圈涂胶机     ZL202021241769.X   2020/6/30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88   一种电池钢壳送料同步机构   ZL202021109830.5   2020/6/16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89   一种电池钢壳传送星轮装置   ZL202021109847.0   2020/6/16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90     一种电池钢壳传送转盘     ZL202021109855.5   2020/6/16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91   一种于电池钢壳队列传送     ZL202021109886.0   2020/6/16   南孚电池   实用   10

                                          130
           的传送星轮装置                                                   新型   年

      一种输送电池钢壳的传送星                                              实用   10
92                               ZL202021111080.5   2020/6/16    南孚电池
                轮装置                                                      新型   年
                                                                            实用   10
93          组合式电池架         ZL202021012237.9    2020/6/5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94    一种碱性电池托盘加盖装置   ZL202020918146.5   2020/5/27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一种串联锂电池充电平衡电                                              实用   10
95                               ZL202020828444.5   2020/5/18    南孚电池
                  路                                                        新型   年
                                                                            实用   10
96       一种碱性电池集电体      ZL202020602945.1   2020/4/21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电解液吸收序使的电池                                                  实用   10
97                               ZL202020603494.3   2020/4/21    南孚电池
                托盘                                                        新型   年
      一种输出电压范围宽的充电                                              实用   10
98                               ZL202020444447.9   2020/3/31    南孚电池
                  宝                                                        新型   年
      一种安全性能的应急启动                                                实用   10
99                               ZL202020402847.3   2020/3/26    南孚电池
                电源                                                        新型   年
      一种重可调的电池产                                                    实用   10
100                              ZL202020392840.8   2020/3/25    南孚电池
            阻挡装置                                                        新型   年
                                                                            实用   10
101      一种电池上壳整列机      ZL202020393212.1   2020/3/25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扣式电池负极壳振动分选装                                              实用   10
102                              ZL202020322348.3   2020/3/16    南孚电池
                  置                                                        新型   年
      扣式电池正极盖振动分选装                                              实用   10
103                              ZL202020244349.0    2020/3/3    南孚电池
                  置                                                        新型   年
      一种于双层电池包装盒的                                                实用   10
104                              ZL202020144220.2   2020/1/22    南孚电池
          电池摆放装置                                                      新型   年
      一种电池的封口压测试装                                                实用   10
105                              ZL202020044664.9    2020/1/9    南孚电池
                  置                                                        新型   年
      一种扣式电池负极盖镶塑件                                              实用   10
106                              ZL202020004225.5    2020/1/2    南孚电池
              检测装置                                                      新型   年
                                                                            实用   10
107      一种测试电池的治具      ZL201922398183.8   2019/12/27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108    一种环保型电池包装挂卡    ZL201922402062.6   2019/12/27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109    一种环保型电池包装挂卡    ZL201922405970.0   2019/12/27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一种锂锰扣式电池真空泡液                                              实用   10
110                              ZL201922297463.X   2019/12/19   南孚电池
                  装                                                        新型   年
      一种效的锂锰扣式电池正                                                实用   10
111                              ZL201922120418.7   2019/12/2    南孚电池
            极燥装置                                                        新型   年

      扣式电池正极真空烘箱超                                                实用   10
112                              ZL201922105637.8   2019/11/29   南孚电池
              温保护装置                                                    新型   年
                                                                            实用   10
113      电池密性检测装          ZL201922105676.8   2019/11/29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一种于对纸盒电池进调                                                  实用   10
114                              ZL201922106562.5   2019/11/29   南孚电池
              头的装                                                        新型   年

      一种于电池输送的旋转轨                                                实用   10
115                              ZL201922107590.9   2019/11/29   南孚电池
              道装置                                                        新型   年
      扣式电池正极粉料投料机                                                实用   10
116                              ZL201922107605.1   2019/11/29   南孚电池
                  构                                                        新型   年



                                           131
                                                                            实用   10
117     转盘口辅助转向机构       ZL201922089877.3   2019/11/28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118         电池传送装置         ZL201922034134.6   2019/11/22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119      改进的电解液储液箱      ZL201922034821.8   2019/11/22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120     一种摇臂式圆弧倒机       ZL201921856276.4   2019/10/31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121   电池钢壳载体倾倒剔除机构   ZL201921859055.2   2019/10/31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异常电池钢壳载体的剔除机                                              实用   10
122                              ZL201921859108.0   2019/10/31   南孚电池
                  构                                                        新型   年
      一种于电池隔膜成型的导                                                实用   10
123                              ZL201921839166.7   2019/10/30   南孚电池
                向模                                                        新型   年
      一种碱性电池密封胶密封性                                              实用   10
124                              ZL201921845612.5   2019/10/30   南孚电池
            能的测试装置                                                    新型   年
                                                                            实用   10
125       一种应急启动电源       ZL201921827999.1   2019/10/29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126        正极筛选装置          ZL201921828265.5   2019/10/29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127      纽扣电池防爆产线        ZL201921833914.0   2019/10/29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128      一种冷线充电器          ZL201921833936.7   2019/10/29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129         锂冲压装置           ZL201921803614.8   2019/10/25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电池极涂层附着检测                                                    实用   10
130                              ZL201921651599.X   2019/9/30    南孚电池
                  装                                                        新型   年
      一种改进型锂锰扣式电池集                                              实用   10
131                              ZL201921653392.6   2019/9/30    南孚电池
                流罩                                                        新型   年
                                                                            实用   10
132       改进的挂卡存放盒       ZL201921656922.2   2019/9/30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一种安全性的电池陈化货                                                实用   10
133                              ZL201921643458.3   2019/9/29    南孚电池
                架                                                          新型   年
                                                                            实用   10
134    碱性电池钢壳和碱性电池    ZL201921584297.5   2019/9/23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135    一种螺旋杆输送正极环机    ZL201921570668.4   2019/9/20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一种适于纯固体原料的碱                                                实用   10
136                              ZL201921570686.2   2019/9/20    南孚电池
      性电池电解液动配置系统                                                新型   年

      一种制动效率的电池封口                                                实用   10
137                              ZL201921562617.7   2019/9/19    南孚电池
                设备                                                        新型   年
                                                                            实用   10
138         一种分路转盘         ZL201921509201.9   2019/9/11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一种简易的电池正极环环                                                实用   10
139                              ZL201921419127.1   2019/8/29    南孚电池
                  机                                                        新型   年
      一种能够提碱锰电池放电                                                实用   10
140                              ZL201921421675.8   2019/8/29    南孚电池
           性能的补装置                                                     新型   年

      一种于锂锰扣式电池清洗                                                实用   10
141                              ZL201921411032.5   2019/8/28    南孚电池
            的辅助装置                                                      新型   年
                                                                            实用   10
142   一种负压状态下使的套       ZL201921129072.0   2019/7/18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143     一种电池隔膜制作装置     ZL201920999714.6   2019/6/30    南孚电池   实用   10

                                           132
                                                                           新型   年

      一种对电池标签纸底纸进                                               实用   10
144                              ZL201920990467.3   2019/6/28   南孚电池
            收料的转芯结构                                                 新型   年
                                                                           实用   10
145         底纸回收装置         ZL201920993268.8   2019/6/28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146         电池送料设备         ZL201920993269.2   2019/6/28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147      双向电池组进料装置      ZL201920994071.6   2019/6/28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148       一种电池进料机构       ZL201920994092.8   2019/6/28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149      一种快开电镀滚筒        ZL201920979384.4   2019/6/27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150     一种块电池贴标装置       ZL201920981372.5   2019/6/27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151    一种电池钢壳速整列机      ZL201920960062.5   2019/6/25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一种带有烘功能的电池钢                                               实用   10
152                              ZL201920953800.3   2019/6/24   南孚电池
             壳甩装置                                                      新型   年
                                                                           实用   10
153     一种电池钢壳甩装置       ZL201920954801.X   2019/6/24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154       一种底纸收卷机构       ZL201920916287.0   2019/6/18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155     一种块电池调头装置       ZL201920814020.0   2019/5/31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156     一种块电池调头装置       ZL201920814027.2   2019/5/31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157     一种电池钢壳输送装置     ZL201920814028.7   2019/5/31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一种于制作电池隔膜的导                                               实用   10
158                              ZL201920814031.9   2019/5/31   南孚电池
              向块                                                         新型   年
      一种能够效进电池吸塑                                                 实用   10
159                              ZL201920799846.4   2019/5/30   南孚电池
            挂卡包装的设备                                                 新型   年
                                                                           实用   10
160     可筛除倒环的传送机构     ZL201920800961.9   2019/5/30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161     一种正极环传送带机构     ZL201920801700.9   2019/5/30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一种具有集油功能的电池钢                                             实用   10
162                              ZL201920791237.4   2019/5/29   南孚电池
            壳电镀清洗装置                                                 新型   年
                                                                           实用   10
163   一种电池钢壳均匀出料装置   ZL201920778883.7   2019/5/28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一种于电池装盒机的落料                                               实用   10
164                              ZL201920779132.7   2019/5/28   南孚电池
              导向装                                                       新型   年
                                                                           实用   10
165       改进的电解液喷嘴       ZL201920749945.1   2019/5/23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166    易于卸料的底纸收卷机构    ZL201920667077.2   2019/5/10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一种将电池装吸塑盒的装                                               实用   10
167                              ZL201920616031.8   2019/4/30   南孚电池
                  置                                                       新型   年
                                                                           实用   10
168     一种电池套管预撑开装     ZL201920616994.8   2019/4/30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一种对电池钢壳扎线槽深度                                             实用   10
169                              ZL201920617002.3   2019/4/30   南孚电池
           进筛选的具                                                      新型   年


                                           133
      一种电池扎线过程中的钢壳                                              实用   10
170                              ZL201920603589.2   2019/4/29    南孚电池
              定位模具                                                      新型   年
                                                                            实用   10
171     改进的碱性电池产线       ZL201920603613.2   2019/4/29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172      易于卸料的卷轴机构      ZL201920603618.5   2019/4/29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173         一种移动电源         ZL201920603911.1   2019/4/29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174         一种移动电源         ZL201920603912.6   2019/4/29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电池钢壳隔离管装配不良品                                              实用   10
175                              ZL201920603914.5   2019/4/29    南孚电池
              剔除装置                                                      新型   年
                                                                            实用   10
176         简易卷轴机构         ZL201920549392.5   2019/4/22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177      电池钢壳送料筛选机      ZL201920474187.7   2019/4/10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一种电池正极环选向筛选装                                              实用   10
178                              ZL201920462041.0    2019/4/8    南孚电池
                  置                                                        新型   年
      具有改进焊接结构的可充电                                              实用   10
179                              ZL201920334175.4   2019/3/15    南孚电池
                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180   具有导电基板的可充电电池   ZL201920334198.5   2019/3/15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一种具有改进的散热结构的                                              实用   10
181                              ZL201920334200.9   2019/3/15    南孚电池
              可充电电池                                                    新型   年
      一种具有柔性导电基板的可                                              实用   10
182                              ZL201920334212.1   2019/3/15    南孚电池
              充电电池                                                      新型   年
      一种具有弯折导电基板的可                                              实用   10
183                              ZL201920334214.0   2019/3/15    南孚电池
              充电电池                                                      新型   年
      一种具有改进的电路单元的                                              实用   10
184                              ZL201920334237.1   2019/3/15    南孚电池
              可充电电池                                                    新型   年
      于可充电电池的辅助焊接                                                实用   10
185                              ZL201920334238.6   2019/3/15    南孚电池
                装置                                                        新型   年
      具有改进焊接结构的可充电                                              实用   10
186                              ZL201920334239.0   2019/3/15    南孚电池
                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187      简易卷边轮拆装装        ZL201920274221.6    2019/3/5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188   机械加快速定位夹具平台     ZL201920180457.3    2019/2/1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一种电池包装标贴的热缩装                                              实用   10
189                              ZL201920181338.X    2019/2/1    南孚电池
                  置                                                        新型   年
      一种于对打环机的上杆和                                                实用   10
190                              ZL201920181588.3    2019/2/1    南孚电池
         下杆进拆卸的装                                                     新型   年
                                                                            实用   10
191       简易消泡带修复机       ZL201920011060.1    2019/1/4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192      锋式线充电装置          ZL201920011684.3    2019/1/4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193       挂壁式线充电垫         ZL201920011685.8    2019/1/4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194       线充电的标垫           ZL201920011718.9    2019/1/4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195         线充电装置           ZL201920015455.9    2019/1/4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196         线充电装置           ZL201822267576.0   2018/12/29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197   一种电池热缩包装料卷的     ZL201822174923.5   2018/12/24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134
            快速锁定机构

      一种圆柱形电池热缩包装前                                              实用   10
198                              ZL201822174928.8   2018/12/24   南孚电池
              的输送装置                                                    新型   年
                                                                            实用   10
199          隔离管料            ZL201822162370.1   2018/12/23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一种电池平贴标机的按摩                                                实用   10
200                              ZL201822162374.X   2018/12/23   南孚电池
                带机构                                                      新型   年
                                                                            实用   10
201         碎环检测机构         ZL201822162375.4   2018/12/23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一种电池挂卡转盘机中摆动                                              实用   10
202                              ZL201822162379.2   2018/12/23   南孚电池
            缸的固定座                                                      新型   年
                                                                            实用   10
203    一种电池正极粉储料装置    ZL201822162510.5   2018/12/23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04      一种电池电镀产线        ZL201822162522.8   2018/12/23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05        一种电池电镀槽        ZL201822162539.3   2018/12/23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06        标签纸定位机构        ZL201822145644.6   2018/12/20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于电池产线的电压检测                                                  实用   10
207                              ZL201822134192.1   2018/12/19   南孚电池
            装置                                                            新型   年
                                                                            实用   10
208    改进的碱性电池注锌膏机    ZL201822113196.1   2018/12/17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09       9V 电池验电机构        ZL201822113197.6   2018/12/17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10       一种电池验电机构       ZL201822116199.0   2018/12/17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一种改进型电池挂卡承载装                                              实用   10
211                              ZL201822116202.9   2018/12/17   南孚电池
                  置                                                        新型   年
                                                                            实用   10
212   一种新型电池挂卡承载装置   ZL201822116204.8   2018/12/17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13     一种电池挂卡承载装置     ZL201822116232.X   2018/12/17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14      电池隔离纸送纸装置      ZL201822102860.2   2018/12/14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15        套管机送料装置        ZL201822091710.6   2018/12/13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一种电池贴标线上的物料传                                              实用   10
216                              ZL201822083224.X   2018/12/12   南孚电池
                送装置                                                      新型   年
                                                                            实用   10
217      一种正极粉回收装置      ZL201822072420.7   2018/12/11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一种锂锰扣式电池正极                                                  实用   10
218                              ZL201822064267.3   2018/12/10   南孚电池
                集流罩                                                      新型   年
      一种电池收缩包装的电吹                                                实用   10
219                              ZL201822051888.8   2018/12/7    南孚电池
             固定架                                                         新型   年
                                                                            实用   10
220    于轧线装置的上油机构      ZL201822052610.2   2018/12/7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一种电流锂锰扣式电池正                                                实用   10
221                              ZL201822041789.1   2018/12/6    南孚电池
                极                                                          新型   年
                                                                            实用   10
222    易于卸料的废料收卷装置    ZL201822041946.9   2018/12/6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一种电池聚能环的进料加热                                              实用   10
223                              ZL201822029431.7   2018/12/5    南孚电池
                装置                                                        新型   年

                                           135
      可灵活调节位置的电池挂卡                                              实用   10
224                              ZL201822030419.8   2018/12/5    南孚电池
              定位单元                                                      新型   年
                                                                            实用   10
225         挂卡定位装           ZL201822030420.0   2018/12/5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26       一种电池倒向装         ZL201821996973.5   2018/11/30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27      简易集电体组装设备      ZL201822000315.2   2018/11/30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28   集电体组装装置的冲压机构   ZL201822000322.2   2018/11/30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29        集电体组装装置        ZL201822000343.4   2018/11/30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30       简易电池转移装         ZL201821987083.8   2018/11/29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31       纽扣电池安装结构       ZL201821972167.4   2018/11/28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一种改进型 CR2032 锂锰扣                                              实用   10
232                              ZL201821972168.9   2018/11/28   南孚电池
              式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33      防漏液的电池密封圈      ZL201821921439.8   2018/11/21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34     改进的碱性电池密封圈     ZL201821922075.5   2018/11/21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35   易于成型的碱性电池密封圈   ZL201821922099.0   2018/11/21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36          料袋回收            ZL201821922100.X   2018/11/21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改造后的碱性电池钢壳成型                                              实用   10
237                              ZL201821800152.X   2018/11/2    南孚电池
               产线                                                         新型   年
                                                                            实用   10
238        冷线充电器            ZL201821760744.3   2018/10/29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一种电池密封圈模具的改                                                实用   10
239                              ZL201821614357.9   2018/9/30    南孚电池
              良拉料销                                                      新型   年
                                                                            实用   10
240     一种电池密封圈下模       ZL201821616034.3   2018/9/30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一种电池密封圈煮定型装                                                实用   10
241                              ZL201821446484.2    2018/9/5    南孚电池
                  置                                                        新型   年
      一种电池注塑密封圈废料粉                                              实用   10
242                              ZL201821446485.7    2018/9/5    南孚电池
      碎的粉碎机动回收系统                                                  新型   年
      一种制作电池密封圈的配                                                实用   10
243                              ZL201821446501.2    2018/9/5    南孚电池
              胶搅拌机                                                      新型   年
                                                                            实用   10
244         密封圈分选机         ZL201821448907.4    2018/9/5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45     一种碱性电池的产线       ZL201821436114.0    2018/9/4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46         点焊除尘设备         ZL201821417854.X   2018/8/31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47         改进的上杆头         ZL201821422035.4   2018/8/31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48      光纤传感器安装结构      ZL201821353729.7   2018/8/22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49    改进的尼回收料储料装      ZL201821346313.2   2018/8/21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50   一种易拆卸的料卷夹紧装置   ZL201821087704.7   2018/7/10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136
      一种便于使前后区分的                                                  实用   10
251                              ZL201821060750.8    2018/7/5    南孚电池
                电池                                                        新型   年
      一种对 PVC 膜进上料的装                                               实用   10
252                              ZL201820910565.7   2018/6/13    南孚电池
                 置                                                         新型   年
                                                                            实用   10
253     电池挂卡包装检测装置     ZL201820861925.9    2018/6/5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54         移动设备架           ZL201820637417.2   2018/4/28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55        尾接头数据线          ZL201820382141.8   2018/3/21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56    电池托盘拆垛机械夹具      ZL201721855565.3   2017/12/27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57        简易环保包装盒        ZL201620913524.4   2016/8/22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58          一种压机            ZL201620653769.8   2016/6/28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59         一种细造粒机         ZL201620653830.9   2016/6/28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60         一种破碎装置         ZL201620653863.3   2016/6/28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一种电池正极材料的搅拌装                                              实用   10
261                              ZL201620654044.0   2016/6/28    南孚电池
                  置                                                        新型   年
      一种电池正极的拌粉设备                                                实用   10
262                              ZL201620654285.5   2016/6/28    南孚电池
                产线                                                        新型   年
      一种电池正极材料的送料装                                              实用   10
263                              ZL201620654530.2   2016/6/28    南孚电池
                  置                                                        新型   年
                                                                            实用   10
264      一种碱性电池密封圈      ZL201620358224.4   2016/4/26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65    一种电池钢壳的输送装置    ZL201620287875.9    2016/4/8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一种电池钢壳动调头排序                                                实用   10
266                              ZL201620287895.6    2016/4/8    南孚电池
                装置                                                        新型   年
                                                                            实用   10
267      一种电池钢壳检测机      ZL201620215329.4   2016/3/21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68      一种纽扣电池包装盒      ZL201620200712.2   2016/3/16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69        一种电池包装盒        ZL201620200716.0   2016/3/16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70     一种空盘动堆垛装置       ZL201520810230.4   2015/10/20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71     一种满盘电池翻转装置     ZL201520810250.1   2015/10/20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72     一种电池托盘传送装置     ZL201520810288.9   2015/10/20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73        一种起夜灯            ZL201520461726.5    2015/7/1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74       一种起夜灯撑脚         ZL201520461906.3    2015/7/1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75       一种起夜灯万向钩       ZL201520462164.6    2015/7/1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一种内置于有充电电路的电                                              实用   10
276                              ZL201520404032.8   2015/6/12    南孚电池
            化学二次电池                                                    新型   年
      具有封装型芯散热结构的
                                                                            实用   10
277   二次电化学电池封口体及电   ZL201520404034.7   2015/6/12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池

                                           137
      具有封装型芯屏蔽结构的
                                                                               实用   10
278   二次电化学电池封口体及电   ZL201520404078.X    2015/6/12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池
      一种带有充电指示灯的二次                                                 实用   10
279                              ZL201520406542.9    2015/6/12    南孚电池
          电化学电池封口体                                                     新型   年
                                                                               实用   10
280    一种二次电池负极封口体    ZL201520406690.0    2015/6/12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一种于二次电池负极封口                                                   实用   10
281                              ZL201520407274.2    2015/6/12    南孚电池
        体的密封圈及二次电池                                                   新型   年
      一种于碱性电池的密封结                                                   实用   10
282                              ZL201520325887.1    2015/5/20    南孚电池
                构                                                             新型   年
      一种涂布机烘道及采该烘                                                   实用   10
283                              ZL201520325911.1    2015/5/20    南孚电池
              道的涂布机                                                       新型   年
                                                                               实用   10
284     一种电池电极保护盖       ZL201220510775.X    2012/9/29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85         一种碱锰电池         ZL201220016541.X    2012/1/13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一种改进型金属壳盖锂离子                                                 实用   10
286                              ZL202120348528.3     2021/2/8    南孚新能源
                电池                                                           新型   年
      一种具有过流保护功能的电                                                 实用   10
287                              ZL 202120304777.2    2021/2/3    南孚新能源
      池电芯及应用该电芯的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88    一种大容量扣式软包电池    ZL 202120305345.3    2021/2/3    南孚新能源
                                                                               新型   年
      一种金属壳盖扣式电池封口                                                 实用   10
289                              ZL 202023251431.5   2020/12/30   南孚新能源
              力测试装置                                                       新型   年
                                                                               实用   10
290    一种省力的料卷运输装置    ZL202023209375.9    2020/12/28   南孚新能源
                                                                               新型   年
                                                                               实用   10
291     一种电池水平输送装置     ZL 202023213376.0   2020/12/28   南孚新能源
                                                                               新型   年
                                                                               实用   10
292      一种平行度测量工装      ZL 202022489517.5   2020/11/2    南孚新能源
                                                                               新型   年
                                                                               实用   10
293         二次纽扣电池         ZL 202021620758.2    2020/8/6    南孚新能源
                                                                               新型   年
                                                                               实用   10
294    一种无焊接痕迹纽扣电池    ZL 202020762855.9   2020/5/11    南孚新能源
                                                                               新型   年
      一种性能稳定的锂离子纽扣                                                 实用   10
295                              ZL202020762891.5    2020/5/11    南孚新能源
                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296    一种无焊接痕迹纽扣电池    ZL202020762992.2    2020/5/11    南孚新能源
                                                                               新型   年
                                                                               实用   10
297    一种无焊接痕迹纽扣电池    ZL202020763039.X    2020/5/11    南孚新能源
                                                                               新型   年
      一种具有无痕焊接结构的纽                                                 实用   10
298                              ZL 202020638460.8   2020/4/24    南孚新能源
                扣电池                                                         新型   年
      纽扣电池极壳与电极极耳无                                                 实用   10
299                              ZL202020638465.0    2020/4/24    南孚新能源
              痕焊接结构                                                       新型   年
      纽扣电池极壳与电极极耳无                                                 实用   10
300                              ZL202020638471.6    2020/4/24    南孚新能源
              痕焊接结构                                                       新型   年
      纽扣电池极壳与电极极耳无                                                 实用   10
301                              ZL 202020638498.5   2020/4/24    南孚新能源
              痕焊接结构                                                       新型   年
      一种具有无痕焊接结构的纽                                                 实用   10
302                              ZL 202020638507.0   2020/4/24    南孚新能源
                扣电池                                                         新型   年
      一种具有无痕焊接结构的纽                                                 实用   10
303                              ZL 202020638551.1   2020/4/24    南孚新能源
                扣电池                                                         新型   年
      一种具有无痕焊接结构的纽                                                 实用   10
304                              ZL 202020638590.1   2020/4/24    南孚新能源
                扣电池                                                         新型   年

                                            138
      一种性能稳定的锂离子纽扣                                                实用   10
305                              ZL 202020639391.2   2020/4/24   南孚新能源
                电池                                                          新型   年
      一种性能稳定的锂离子纽扣                                                实用   10
306                              ZL 202020639895.4   2020/4/24   南孚新能源
                电池                                                          新型   年
      一种具有无痕焊接结构的纽                                                实用   10
307                              ZL 202020639923.2   2020/4/24   南孚新能源
                扣电池                                                        新型   年
      纽扣电池极壳与电极极耳无                                                实用   10
308                              ZL 202020639924.7   2020/4/24   南孚新能源
              痕焊接结构                                                      新型   年
      纽扣电池极壳与电极极耳无                                                实用   10
309                              ZL202020639931.7    2020/4/24   南孚新能源
              痕焊接结构                                                      新型   年
                                                                              实用   10
310    一种无焊接痕迹纽扣电池    ZL202020640365.1    2020/4/24   南孚新能源
                                                                              新型   年
      一种具有无痕焊接结构的纽                                                实用   10
311                              ZL202020640369.X    2020/4/24   南孚新能源
                扣电池                                                        新型   年
      纽扣电池极壳与电极极耳无                                                实用   10
312                              ZL202020640378.9    2020/4/24   南孚新能源
              痕焊接结构                                                      新型   年
                                                                              实用   10
313      一种防短路纽扣电池      ZL202020640379.3    2020/4/24   南孚新能源
                                                                              新型   年
      纽扣电池极壳与电极极耳电                                                实用   10
314                              ZL 202020640380.6   2020/4/24   南孚新能源
              连接结构                                                        新型   年
      一种性能稳定的锂离子纽扣                                                实用   10
315                              ZL 202020640381.0   2020/4/24   南孚新能源
                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316      一种防渗液纽扣电池      ZL 202020640382.5   2020/4/24   南孚新能源
                                                                              新型   年
                                                                              实用   10
317      一种可充电纽扣电池      ZL202020583431.6    2020/4/17   南孚新能源
                                                                              新型   年
                                                                              实用   10
318      一种可充电纽扣电池      ZL202020583485.2    2020/4/17   南孚新能源
                                                                              新型   年
                                                                              实用   10
319        可充电纽扣电池        ZL 202020583536.1   2020/4/17   南孚新能源
                                                                              新型   年
                                                                              实用   10
320      一种可充电纽扣电池      ZL 202020583773.8   2020/4/17   南孚新能源
                                                                              新型   年
                                                                              实用   10
321        可充电纽扣电池        ZL202020584290.X    2020/4/17   南孚新能源
                                                                              新型   年
                                                                              实用   10
322        可充电纽扣电池        ZL202020424416.7    2020/3/27   南孚新能源
                                                                              新型   年
                                                                              实用   10
323        可充电纽扣电池        ZL 202020424646.3   2020/3/27   南孚新能源
                                                                              新型   年
                                                                              实用   10
324   一种锂锰扣式电池用集流罩   ZL202022068425.X    2020/9/21   深圳鲸孚
                                                                              新型   年
      一种密封防童拆电池挂卡包                                                实用   10
325
                  装
                                 ZL202022056613.0    2020/9/18   上海鲸孚     新型   年
                                                                              实用   10
326   一种防童拆的电池挂卡包装   ZL202022059643.7    2020/9/18   上海鲸孚     新型   年
      一种预压圆的纽扣电池正极                                                实用   10
327
                  壳
                                 ZL 202021565871.5   2020/7/31   上海鲸孚     新型   年
      一种纽扣电池正极片及含有                                                实用   10
328
          该正极片的纽扣电池
                                 ZL 202021520033.6   2020/7/28   上海鲸孚     新型   年
                                                                              实用   10
329     改进的扣式电池负极盖     ZL202021392324.1    2020/7/15   上海鲸孚     新型   年
                                                                              实用   10
330     黄金底物联圆柱形电池     ZL 202020478795.8   2020/4/3    上海鲸孚     新型   年
                                                                              实用   10
331      一种黄金底纽扣电池      ZL202020144052.7    2020/1/22   上海鲸孚     新型   年
      一种改进型锂锰扣式电池封                                                实用   10
332
                装结构
                                 ZL202020102999.1    2020/1/17   上海鲸孚     新型   年


                                            139
      一种干法制作锂锰扣式电池                                                实用   10
333                                ZL202020104083.X   2020/1/17    上海鲸孚          年
              的生产线                                                        新型
                                                                              外观   10
334    电池挂卡(聚能环 3 代)     ZL202130089200.X    2021/2/7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35      电池(聚能环 3 代)       ZL202130089208.6    2021/2/7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36     电池(丰蓝 1 号 3 代)     ZL202130093103.8    2021/2/7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37   电池挂卡(丰蓝 1 号 3 代)   ZL202130093143.2    2021/2/7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38      包装盒(充电锂电池)        ZL202030184393.2   2020/4/28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充电器(充电锂电池 2 通道                                               外观   10
339                                ZL202030185040.4   2020/4/28    南孚电池
              充电器)                                                        设计   年
                                                                              外观   10
340          充电锂电池            ZL202030185087.0   2020/4/28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41      充电宝(超级跑车)        ZL202030020624.6   2020/1/13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42    燃气灶电池(丰蓝 1 号)     ZL201930740462.0   2019/12/30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43         纸挂卡(1)            ZL201930735122.9   2019/12/27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44         纸挂卡(2)            ZL201930736251.X   2019/12/27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45    便携充电宝(NFDY201)       ZL201930600709.9   2019/11/1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电池收纳盒(五号七号通                                                 外观   10
346                                ZL201930511400.2   2019/9/18    南孚电池
               用)                                                           设计   年
                                                                              外观   10
347     包装盒(CR2032-5B)        ZL201930476170.0   2019/8/30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48     挂卡(LR6/03 12 粒)       ZL201930476177.2   2019/8/30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49    挂卡(CR2032-2B IOT)       ZL201930476186.1   2019/8/30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50      挂卡(CR2032-5B)         ZL201930476188.0   2019/8/30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51     车载充电器(快充版)       ZL201930432391.8    2019/8/9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52     车载充电器(基本版)       ZL201930432785.3    2019/8/9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53       汽车应急启动电源         ZL201930312635.9   2019/6/17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54           蓝牙耳机             ZL201930304770.9   2019/6/13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55          车载充电器            ZL201930034872.3   2019/1/22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56          致薄充电宝            ZL201930010841.4    2019/1/9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手机无线充电器(花开两                                                 外观   10
357                                ZL201830748544.5   2018/12/23   南孚电池
               面)                                                           设计   年
                                                                              外观   10
358      包装盒(车载快充)        ZL201830748534.1   2018/12/23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59      包装盒(启动电源)        ZL201830748533.7   2018/12/23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60   包装盒(手机无线充-快充)    ZL201830748532.2   2018/12/23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140
                                                                             外观   10
361   包装盒(手机无线充-致薄     ZL201830748504.0   2018/12/23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62         挂卡(点动)          ZL201830748501.7   2018/12/23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63     包装盒(致薄充电宝)      ZL201830748499.3   2018/12/23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64      包装盒(无线快充)       ZL201830748498.9   2018/12/23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65         挂卡(电池)          ZL201830748497.4   2018/12/23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66       充电器(两通道)        ZL201830748490.2   2018/12/23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67     包装盒(手机无线充)      ZL201830748488.5   2018/12/23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68    风冷无线充电器(风巢)     ZL201830652680.4   2018/11/16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69          电池收纳盒           ZL201830635257.3   2018/11/9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70    包装盒(麦克风锂电池)     ZL201830635247.X   2018/11/9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71     包装盒(星空锂电池)      ZL201830634673.1   2018/11/9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72       锂电池(麦克风)        ZL201830634671.2   2018/11/9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73        锂电池(星空)         ZL201830634666.1   2018/11/9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74         碱性电池钢壳          ZL201830627651.2   2018/11/7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75        风冷无线充电器         ZL201830606362.4   2018/10/29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76    移动电源(致薄充电宝)     ZL201830553857.5   2018/9/30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电池充电器(20 通道锂电池                                              外观   10
377                               ZL201830517325.6   2018/9/14    南孚电池
                专用)                                                       设计   年
      充电器(充电锂电池 4 通道                                              外观   10
378                               ZL201830365224.1    2018/7/9    南孚电池
              充电器)                                                       设计   年
                                                                             外观   10
379    无线充电器(黑胶唱片)     ZL201830288728.8    2018/6/8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80          电池包装盒           ZL201830245841.8   2018/5/24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81        移动电源(2)          ZL201830242093.8   2018/5/23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82        移动电源(3)          ZL201830242190.7   2018/5/23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83        移动电源(1)          ZL201830242204.5   2018/5/23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84        电池(聚能环)         ZL201830210332.1   2018/5/10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85    上下吸塑的彩色眼镜包装     ZL201830200213.8    2018/5/7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86            测电器             ZL201730655728.2   2017/12/20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87         数据线(1)           ZL201730555409.4   2017/11/13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88      挂卡(丰蓝一号 1)       ZL201730459923.8   2017/9/26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141
                                                                           外观   10
389      挂卡(丰蓝一号 2)      ZL201730460585.X   2017/9/26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90      电池(丰蓝一号 1)      ZL201730461016.7   2017/9/26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91      电池(丰蓝一号 2)      ZL201730461018.6   2017/9/26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92      挂卡(丰蓝一号 3)      ZL201730461019.0   2017/9/26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93   电池包装盒(丰蓝一号 3)   ZL201730461026.0   2017/9/26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94   电池包装盒(丰蓝一号 2)   ZL201730461028.X   2017/9/26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95   电池包装盒(丰蓝一号 1)   ZL201730461029.4   2017/9/26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96         无线充电器           ZL201730448642.2   2017/9/21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97            挂卡              ZL201630410351.X   2016/8/22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98          移动电源            ZL201630159199.2   2016/5/4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399          手电(3)           ZL201630076590.6   2016/3/17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00      电池包装盒(19)        ZL201630076591.0   2016/3/17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01      泡罩包装(电池)        ZL201630076592.5   2016/3/17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02      电池包装盒(17)        ZL201630076593.X   2016/3/17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03       手电包装盒(4)        ZL201630030650.0   2016/1/28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04      电池包装盒(16)        ZL201630030669.5   2016/1/28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05      电池包装盒(15)        ZL201630023804.3   2016/1/22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06      电池包装盒(14)        ZL201630023815.1   2016/1/22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07      电池包装盒(13)        ZL201630023834.4   2016/1/22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08      电池包装盒(12)        ZL201630023844.8   2016/1/22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09      电池包装盒(11)        ZL201630023852.2   2016/1/22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10      电池包装盒(10)        ZL201630023869.8   2016/1/22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11       电池包装盒(9)        ZL201630023887.6   2016/1/22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12       电池包装盒(8)        ZL201630023901.2   2016/1/22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13       手电包装盒(3)        ZL201630023910.1   2016/1/22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14        充电电池(2)         ZL201630023941.7   2016/1/22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15       手电包装盒(2)        ZL201630023946.X   2016/1/22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16    电池充电器包装盒(1)     ZL201630014688.9   2016/1/15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142
                                                                          外观   10
417       充电电池(1)        ZL201630014711.4   2016/1/15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18      手电包装盒(1)       ZL201630014720.3   2016/1/15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19      电池包装盒(6)       ZL201630014723.7   2016/1/15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20      电池包装盒(5)       ZL201630014740.0   2016/1/15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21      电池包装盒(4)       ZL201630014747.2   2016/1/15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22         手电(2)          ZL201630006017.8    2016/1/8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23      电池包装盒(3)       ZL201630006032.2    2016/1/8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24       池包装盒(2)        ZL201630006050.0    2016/1/8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25      插排包装袋(1)       ZL201630006065.7    2016/1/8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26   包装盒(智能起夜灯 5)   ZL201630006083.5    2016/1/8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27         插排(1)          ZL201630006092.4    2016/1/8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28         插排(3)          ZL201630006103.9    2016/1/8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29         插排(2)          ZL201630006108.1    2016/1/8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30         手电(1)          ZL201630006115.1    2016/1/8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31      电池充电器(1)       ZL201630006125.5    2016/1/8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32      电池包装盒(1)       ZL201530570172.8   2015/12/31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33      包装盒(金属)        ZL201530570204.4   2015/12/31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34      智能起夜灯(4)       ZL201530570236.4   2015/12/31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35      智能起夜灯(3)       ZL201530570250.4   2015/12/31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36      智能起夜灯(2)       ZL201530570286.2   2015/12/31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37      智能起夜灯(1)       ZL201530570328.2   2015/12/31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38   包装盒(智能起夜灯 4)   ZL201530570365.3   2015/12/31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39   包装盒(智能起夜灯 3)   ZL201530570387.X   2015/12/31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40   包装盒(智能起夜灯 2)   ZL201530570421.3   2015/12/31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41   包装盒(智能起夜灯 1)   ZL201530570458.6   2015/12/31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42       电池(灰色)         ZL201530384674.1   2015/9/30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43       电池(金星)         ZL201530384684.5   2015/9/30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44       电池(水星)         ZL201530384760.2   2015/9/30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143
                                                                         外观   10
445    电池包装盒(星际)      ZL201530384824.9   2015/9/30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46      电池(大玩咖)        ZL201530384838.0   2015/9/30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47      电池(国富橙)        ZL201530384840.8   2015/9/30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48       电池(网红)         ZL201530384858.8   2015/9/30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49       电池(酱紫)         ZL201530384876.6   2015/9/30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50    电池包装盒(彩虹)      ZL201530384890.6   2015/9/30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51      电池(圆周绿)        ZL201530384945.3   2015/9/30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52       电池(黄色)         ZL201530384946.8   2015/9/30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53      电池(冥王星)        ZL201530384952.3   2015/9/30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54       电池(粉色)         ZL201530384969.9   2015/9/30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55      电池(飘飘蓝)        ZL201530384980.5   2015/9/30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56       电池(奋青)         ZL201530384981.X   2015/9/30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57       电池(火星)         ZL201530384985.8   2015/9/30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58      电池(天王星)        ZL201530385028.7   2015/9/30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59      电池(海王星)        ZL201530385046.5   2015/9/30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60       电池(太阳)         ZL201530354400.8   2015/9/15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61       电池(土星)         ZL201530353778.6   2015/9/14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62       电池(白黄)         ZL201530353793.0   2015/9/14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63       电池(白绿)         ZL201530353811.5   2015/9/14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64       电池(木星)         ZL201530353884.4   2015/9/14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65       电池(白蓝)         ZL201530353888.2   2015/9/14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66       电池(地球)         ZL201530353970.5   2015/9/14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67       电池(白紫)         ZL201530353991.7   2015/9/14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68          起夜灯            ZL201530228034.1   2015/7/1    南孚电池
                                                                         设计   年
                                                                         外观   10
469   电池挂卡(传应系列 1)   ZL202130307245.X   2021/5/21   深圳鲸孚
                                                                         设计   年
                                                                         外观   10
470         电池挂卡           ZL202030558965.9   2020/9/18   深圳鲸孚
                                                                         设计   年
                                                                         外观   10
471      包装盒(益圆)        ZL202030219872.3   2020/5/14   深圳鲸孚
                                                                         设计   年
                                                                         外观   10
472      包装盒(传应)        ZL202030219873.8   2020/5/14   深圳鲸孚
                                                                         设计   年


                                         144
                                                                              外观   10
473         挂卡(益圆)         ZL202030219874.2   2020/5/14     深圳鲸孚
                                                                              设计   年
                                                                              外观   10
474         挂卡(传应)         ZL202030219875.7   2020/5/14     深圳鲸孚
                                                                              设计   年
                                                                              外观   10
475   圆柱形电池(物联底)       ZL202030128548.0    2020/4/3     深圳鲸孚
                                                                              设计   年
                                                                              外观   10
476      纽扣电池(底)          ZL202030044269.6   2020/1/22     深圳鲸孚
                                                                              设计   年
      一种基于电池荷电状态预测                                                发明   20
477                              ZL201610836050.2   2016/9/20     上海鲸孚
            的动态规划方法                                                    专利   年
      一种聚酯纤维生产用密相压                                                发明   20
478                              ZL202010907627.0    2020/9/2     上海鲸孚
            缩气体输送装置                                                    专利   年
      一种食品加工系统及加工方                                                发明   20
479                              ZL202010821691.7   2020/8/15     上海鲸孚
                  法                                                          专利   年
                                                                              实用   10
480         一种碱性电池         ZL202120739528.6   2021/4/12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481     一种干电池的验电装置     ZL202121006992.0   2021/5/12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一种圆柱形产品高速涂胶设                                                实用   10
482                              ZL202121049437.6   2021/5/17     南孚电池
                  备                                                          新型   年
      一种用于对圆柱形产品进行                                                实用   10
483                              ZL202121049438.0   2021/5/17     南孚电池
            高速涂胶的设备                                                    新型   年
                                                                              实用   10
484    一种挂卡机进料调整机构    ZL202023213236.3   2020/12/28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485   一种电池密封圈高温蒸煮箱   ZL202120534203.4   2021/3/15     南孚电池
                                                                              新型   年
      一种改进的集流罩及应用该                                                实用   10
486                              ZL202121595602.8   2021/7/14     深圳鲸孚
        集流罩的扣式锂锰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487    一种改进的扣式锂锰电池    ZL202121595897.9   2021/7/14     深圳鲸孚
                                                                              新型   年
      一种用于扣式锂锰电池的正                                                实用   10
488                              ZL202121595890.7   2021/7/14     深圳鲸孚
        极罩及扣式锂锰电池                                                    新型   年
                                                                              实用   10
489        纽扣电池清洗机        ZL202120494188.5    2021/3/9     深圳鲸孚
                                                                              新型   年
      一种负极盖组件及应用其的                                                实用   10
490                              ZL202120761038.6   2021/4/14     上海鲸孚
            扣式锂锰电池                                                      新型   年
      一种锂离子电池不锈钢原材                                                实用   10
491                              ZL202120361684.3    2021/2/8    南孚新能源
              料检验装置                                                      新型   年
                                                                              实用   10
492     纽扣电池底壳上料装置     ZL202120523312.6   2021/3/12    南孚新能源
                                                                              新型   年
      用于锂电池底部焊接作业的                                                实用   10
493                              ZL202120317314.X    2021/2/4    南孚新能源
              定位装置                                                        新型   年
                                                                              实用   10
494      一种扣式锂离子电池      ZL202120340529.3    2021/2/5    南孚新能源
                                                                              新型   年
                                                                              实用   10
495           一种电池           ZL202120552725.7   2021/3/17    南孚新能源
                                                                              新型   年
                                                                              实用   10
496        一种多极耳电池        ZL202120595926.5   2021/3/24    南孚新能源
                                                                              新型   年
                                                                              实用   10
497     一种电池载子转向机构     ZL202121194463.8   2021/5/31    南孚新能源
                                                                              新型   年
                                                                              实用   10
498      一种电池电芯中转盘      ZL202121714370.3   2021/7/27    南孚新能源
                                                                              新型   年
                                                                              实用   10
499    一种锂电池电极焊接工装    ZL202120359016.7    2021/2/7    南孚新能源
                                                                              新型   年
                                                                              实用   10
500     一种极耳盖帽焊接工装     ZL202120359788.0    2021/2/7    南孚新能源
                                                                              新型   年


                                           145
           一种防堆叠的纽扣电池传送                                                 实用     10
     501                              ZL202121129784.X   2021/5/25    南孚新能源
                     装置                                                           新型     年
                                                                                    实用     10
     502    一种电池装盘机输出机构    ZL202121130030.6   2021/5/25    南孚新能源
                                                                                    新型     年
           用于锂离子电池密封圈装配                                                 实用     10
     503                              ZL202120968874.1   2021/5/8     南孚新能源
                 工序的检测装置                                                     新型     年
                                                                                    实用     10
     504       电池极片分切装置       ZL202121713921.4   2021/7/27    南孚新能源
                                                                                    新型     年
           一种扣式电池壳分选上料装                                                 实用     10
     505                              ZL202121844024.7   2021/8/9     南孚新能源
                       置                                                           新型     年
           锂离子电池负极壳自动转移                                                 实用     10
     506                              ZL202121454627.6   2021/6/29    南孚新能源
                   装配装置                                                         新型     年
                                                                                    实用     10
     507     负极片及具有其的电池     ZL202120308683.2   2021/2/1     南孚新能源
                                                                                    新型     年
                                                                                    实用     10
     508    一种叠片扣式锂离子电池    ZL202120339039.1   2021/2/5     南孚新能源
                                                                                    新型     年
                                                                                    外观     10
     509     电池包装盒(传应 2)     ZL202130306960.1   2021/5/21     深圳鲸孚
                                                                                    设计     年
                                                                                    外观     10
     510     电池包装盒(传应 1)     ZL202130307265.7   2021/5/21     深圳鲸孚
                                                                                    设计     年
                                                                                    外观     10
     511    电池挂卡(传应系列 2)    ZL202130307243.0   2021/5/21     深圳鲸孚
                                                                                    设计     年
           (2)境外专利
           根据亚锦科技、南孚电池出具的《关于知识产权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
     的承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亚锦科技及下属子公司拥有主要境外专利
     11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号/专利号         申请日
号                    类型
     Fujian Nanping          ELECTROCHEMICAL SECONDARY
                      国际
1     Nanfu Battery             BATTERY HAVING INBUILT               US 10,224,582 B2      2017/11/9
        Co., Ltd.     发明          CHARGING CIRCUIT
                             SECONDARY ELECTROCHEMICAL
     Fujian Nanping
                      国际    BATTERY SEALING BODY WITH
2     Nanfu Battery                                                  US 10,026,997 B2      2017/8/9
        Co., Ltd.     发明      PACKAGED CHIP SHIELDING
                                STRUCTURE AND BATTERY
                             パッケージ型チップのシールド構造
                      国际
3      南孚电池              を有する二次電気化学電池封口体及        特许第 6564072 号     2015/12/8
                      发明
                                          び電池
                      国际   充電回路が内蔵された二次電気化学
4      南孚电池                                                      特许第 6522793 号     2015/12/8
                      发明                  電池
                      国际   充電指示ランプ付きの二次電気化学
5      南孚电池                                                      特许第 6533310 号     2015/12/8
                      发明              電池封口体
                             SECONDARY ELECTROCHEMICAL
     Fujian Nanping
                      国际    BATTERY SEALING BODY WITH
6     Nanfu Battery                                                   EP 3 291 335 B1      2015/12/8
        Co., Ltd.     发明         CHARGE INDICATING
                                           LAMP
                             SECONDARY ELECTROCHEMICAL
     Fujian Nanping
                      国际     BATTERY WITH SEALER BODY
7     Nanfu Battery                                                   EP 3 297 056 B1      2015/12/8
        Co., Ltd.     发明         AND PACKAGED CHIP
                                  SHIELDING STRUCTURE
8    Fujian Nanping   国际   ELECTROCHEMICAL SECONDARY                EP 3 291 328 B1      2015/12/8
                                                146
      Nanfu Battery     发明      BATTERY HAVING INBUILT
        Co., Ltd.                    CHARGING CIRCUIT
     Fujian Nanping
                        国际   Batería secundaria electroquímica con
9     Nanfu Battery                                                        ES 2 742 726 T3     2015/12/8
        Co., Ltd.       发明       circuito de carga incorporado
                               Un tipo de cuerpo de sellado de batería
     Fujian Nanping
                        国际     electroquímica secundaria con luz
10    Nanfu Battery                                                        ES 2 768 826 T3     2015/12/8
        Co., Ltd.       发明                indicadora de
                                                carga
                        国际   具有封装型芯片屏蔽结构的二次电化
11     南孚电池                                                           PCT/CN2015/096611    2015/12/8
                        发明           学电池封口体及电池
             5、商标

             (1)境内商标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亚锦科技及下属子公司拥有主要境内注册商标
     323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商标             注册人       注册证号      类号         注册有效期
                                                                            2016 年 03 月 28 日至
       1                               亚锦科技      15772835       42
                                                                             2026 年 03 月 27 日
                                                                            2016 年 03 月 28 日至
       2                               亚锦科技      15772835       35
                                                                             2026 年 03 月 27 日
                                                                            2016 年 03 月 28 日至
       3                               亚锦科技      15772835        9
                                                                             2026 年 03 月 27 日
                                                                            2016 年 01 月 14 日至
       4                               亚锦科技      15772762        9
                                                                             2026 年 01 月 13 日
                                                                            2016 年 01 月 14 日至
       5                               亚锦科技      15772762       42
                                                                             2026 年 01 月 13 日
                                                                            2016 年 01 月 14 日至
       6                               亚锦科技      15772762       35
                                                                             2026 年 01 月 13 日
                                                                            2016 年 01 月 14 日至
       7                               亚锦科技      15772733        9
                                                                             2026 年 01 月 13 日
                                                                            2016 年 01 月 14 日至
       8                               亚锦科技      15772733       42
                                                                             2026 年 01 月 13 日
                                                                            2016 年 01 月 14 日至
       9                               亚锦科技      15772733       35
                                                                             2026 年 01 月 13 日
                                                                            2015 年 07 月 14 日至
       10                              亚锦科技      14022964       44
                                                                             2025 年 07 月 13 日
                                                                            2015 年 08 月 28 日至
       11                              亚锦科技      13978658       41
                                                                             2025 年 08 月 27 日
                                                                            2015 年 07 月 28 日至
       12                              亚锦科技      13978622       42
                                                                             2025 年 07 月 27 日
                                                                            2015 年 10 月 07 日至
       13                              亚锦科技      13978611       41
                                                                             2025 年 10 月 06 日
                                                                            2015 年 06 月 21 日至
       14                              亚锦科技      13978595       35
                                                                             2025 年 06 月 20 日

                                                   147
序号   商标   注册人      注册证号   类号       注册有效期
                                            2015 年 10 月 07 日至
 15           亚锦科技    13978557   28
                                             2025 年 10 月 06 日
                                            2015 年 08 月 21 日至
 16           亚锦科技    13978534    5
                                             2025 年 08 月 20 日
                                            2014 年 07 月 07 日至
 17           亚锦科技    11849175   35
                                             2024 年 07 月 06 日
                                            2014 年 05 月 21 日至
 18           亚锦科技    11849146   28
                                             2024 年 05 月 20 日
                                            2014 年 09 月 07 日至
 19           亚锦科技    11849116   25
                                             2024 年 09 月 06 日
                                            2014 年 05 月 21 日至
 20           亚锦科技    11849088   10
                                             2024 年 05 月 20 日
                                            2014 年 05 月 21 日至
 21           亚锦科技    11849061    9
                                             2024 年 05 月 20 日
                                            2013 年 01 月 28 日至
 22           亚锦科技    10236464   42
                                             2023 年 01 月 27 日
                                            2012 年 06 月 14 日至
 23           亚锦科技     9508185   42
                                             2022 年 06 月 13 日
                                            2021 年 07 月 28 日至
 24           亚锦科技     8462610   42
                                             2031 年 07 月 27 日

                                            2021 年 03 月 07 日至
 25           南孚电池    48088798   11
                                             2031 年 03 月 06 日

                                            2021 年 03 月 07 日至
 26           南孚电池    48087231    9
                                             2031 年 03 月 06 日
                                            2021 年 03 月 07 日至
 27           南孚电池    48061970    9
                                             2031 年 03 月 06 日
                                            2021 年 05 月 21 日至
 28           南孚电池    48057385    9
                                             2031 年 05 月 20 日
                                      9     2021 年 05 月 07 日至
 29           南孚电池    47846873
                                             2031 年 05 月 06 日
                                            2020 年 08 月 28 日至
 30           南孚电池    40077399   11
                                             2030 年 08 月 27 日
                                            2020 年 07 月 14 日至
 31           南孚电池    40077373    9
                                             2030 年 07 月 13 日
                                            2020 年 03 月 14 日至
 32           南孚电池    39889002    9
                                             2030 年 03 月 13 日
                                            2020 年 03 月 14 日至
 33           南孚电池    39873274    9
                                             2030 年 03 月 13 日
                                            2020 年 03 月 14 日至
 34           南孚电池    39869422    9
                                             2030 年 03 月 13 日
                                            2020 年 09 月 07 日至
 35           南孚电池    39865815    9
                                             2030 年 09 月 06 日

                         148
序号   商标   注册人      注册证号   类号       注册有效期
                                            2020 年 04 月 21 日至
 36           南孚电池    39160053   21
                                             2030 年 04 月 20 日
                                            2020 年 05 月 07 日至
 37           南孚电池    39156268   21
                                             2030 年 05 月 06 日
                                            2019 年 07 月 21 日至
 38           南孚电池    35009815    9
                                             2029 年 07 月 20 日
                                            2019 年 07 月 07 日至
 39           南孚电池    34544422    9
                                             2029 年 07 月 06 日
                                            2019 年 08 月 28 日至
 40           南孚电池    32945936    9
                                             2029 年 08 月 27 日
                                            2019 年 06 月 21 日至
 41           南孚电池    32938054    9
                                             2029 年 06 月 20 日
                                            2019 年 06 月 21 日至
 42           南孚电池    32927567    9
                                             2029 年 06 月 20 日
                                            2019 年 03 月 07 日至
 43           南孚电池    31010398    9
                                             2029 年 03 月 06 日
                                            2019 年 02 月 28 日至
 44           南孚电池    30863948    9
                                             2029 年 02 月 27 日
                                            2019 年 02 月 28 日至
 45           南孚电池    30860651    9
                                             2029 年 02 月 27 日
                                            2019 年 02 月 28 日至
 46           南孚电池    30848397    9
                                             2029 年 02 月 27 日
                                            2019 年 02 月 07 日至
 47           南孚电池    30394354    9
                                             2029 年 02 月 06 日
                                            2019 年 01 月 07 日至
 48           南孚电池    29301997    9
                                             2029 年 01 月 06 日
                                            2019 年 01 月 07 日至
 49           南孚电池    29298495    9
                                             2029 年 01 月 06 日
                                            2019 年 01 月 14 日至
 50           南孚电池    28913450    9
                                             2029 年 01 月 13 日
                                            2018 年 12 月 28 日至
 51           南孚电池    28631249   11
                                             2028 年 12 月 27 日
                                            2018 年 12 月 28 日至
 52           南孚电池    28628983    9
                                             2028 年 12 月 27 日
                                            2018 年 12 月 07 日至
 53           南孚电池    28332109   11
                                             2028 年 12 月 06 日
                                            2020 年 02 月 07 日至
 54           南孚电池    28332088    9
                                             2030 年 02 月 06 日
                                            2018 年 11 月 21 日至
 55           南孚电池    27903410    9
                                             2028 年 11 月 20 日
                                            2018 年 11 月 21 日至
 56           南孚电池    27899333    9
                                             2028 年 11 月 20 日
                                            2018 年 11 月 21 日至
 57           南孚电池    27899313    9
                                             2028 年 11 月 20 日


                         149
序号   商标   注册人      注册证号   类号       注册有效期
                                            2018 年 11 月 21 日至
 58           南孚电池    27883783    9
                                             2028 年 11 月 20 日
                                            2018 年 10 月 28 日至
 59           南孚电池    27278391    9
                                             2028 年 10 月 27 日
                                            2018 年 10 月 28 日至
 60           南孚电池    27271736    9
                                             2028 年 10 月 27 日
                                            2018 年 10 月 28 日至
 61           南孚电池    27271731    9
                                             2028 年 10 月 27 日
                                            2018 年 10 月 14 日至
 62           南孚电池    27264435    9
                                             2028 年 10 月 13 日
                                            2018 年 10 月 07 日至
 63           南孚电池    27104812    9
                                             2028 年 10 月 06 日
                                            2019 年 01 月 28 日至
 64           南孚电池    27101682    9
                                             2029 年 01 月 27 日
                                            2018 年 07 月 21 日至
 65           南孚电池    25575000    9
                                             2028 年 07 月 20 日
                                            2018 年 09 月 21 日至
 66           南孚电池    25389707    9
                                             2028 年 09 月 20 日
                                            2018 年 07 月 21 日至
 67           南孚电池    25382162    9
                                             2028 年 07 月 20 日
                                            2018 年 09 月 21 日至
 68           南孚电池    25375369    9
                                             2028 年 09 月 20 日
                                            2018 年 04 月 21 日至
 69           南孚电池    23965014    9
                                             2028 年 04 月 20 日
                                            2018 年 06 月 28 日至
 70           南孚电池    23965010    9
                                             2028 年 06 月 27 日
                                            2018 年 03 月 14 日至
 71           南孚电池    23305066    9
                                             2028 年 03 月 13 日
                                            2018 年 03 月 14 日至
 72           南孚电池    23305052    9
                                             2028 年 03 月 13 日
                                            2018 年 03 月 14 日至
 73           南孚电池    23304902    9
                                             2028 年 03 月 13 日
                                            2018 年 06 月 07 日至
 74           南孚电池    23213024    9
                                             2028 年 06 月 06 日
                                            2018 年 03 月 14 日至
 75           南孚电池    23212949    9
                                             2028 年 03 月 13 日
                                            2018 年 06 月 07 日至
 76           南孚电池    23212913    9
                                             2028 年 06 月 06 日
                                            2018 年 02 月 28 日至
 77           南孚电池    22935229    9
                                             2028 年 02 月 27 日
                                            2020 年 05 月 21 日至
 78           南孚电池    22270207    9
                                             2030 年 05 月 20 日



                         150
序号   商标   注册人      注册证号   类号       注册有效期
                                            2017 年 12 月 21 日至
 79           南孚电池    21822382    9
                                             2027 年 12 月 20 日

                                            2017 年 12 月 07 日至
 80           南孚电池    21649501   11
                                             2027 年 12 月 06 日
                                            2017 年 12 月 07 日至
 81           南孚电池    21649213    9
                                             2027 年 12 月 06 日
                                            2017 年 09 月 14 日至
 82           南孚电池    20752536    9
                                             2027 年 09 月 13 日
                                            2017 年 11 月 21 日至
 83           南孚电池    20752443    9
                                             2027 年 11 月 20 日
                                            2017 年 11 月 07 日至
 84           南孚电池    20751944    9
                                             2027 年 11 月 06 日
                                            2017 年 11 月 21 日至
 85           南孚电池    20571015    9
                                             2027 年 11 月 20 日
                                            2017 年 09 月 28 日至
 86           南孚电池    20033028    5
                                             2027 年 09 月 27 日
                                            2017 年 07 月 14 日至
 87           南孚电池    20033006   11
                                             2027 年 07 月 13 日
                                            2017 年 07 月 07 日至
 88           南孚电池    20032937    9
                                             2027 年 07 月 06 日
                                            2017 年 09 月 28 日至
 89           南孚电池    20032935   16
                                             2027 年 09 月 27 日
                                            2017 年 07 月 14 日至
 90           南孚电池    20032677    9
                                             2027 年 07 月 13 日
                                            2017 年 06 月 07 日至
 91           南孚电池    19687483   11
                                             2027 年 06 月 06 日
                                            2017 年 06 月 07 日至
 92           南孚电池    19687429   11
                                             2027 年 06 月 06 日
                                            2017 年 06 月 07 日至
 93           南孚电池    19687415   11
                                             2027 年 06 月 06 日

                                            2017 年 05 月 07 日至
 94           南孚电池    19482054    9
                                             2027 年 05 月 06 日

                                            2017 年 05 月 14 日至
 95           南孚电池    19482042    9
                                             2027 年 05 月 13 日
                                            2017 年 03 月 07 日至
 96           南孚电池    18442240   17
                                             2027 年 03 月 06 日
                                            2017 年 03 月 07 日至
 97           南孚电池    18442162   16
                                             2027 年 03 月 06 日
                                            2017 年 02 月 21 日至
 98           南孚电池    18330646    9
                                             2027 年 02 月 20 日
                                            2016 年 12 月 14 日至
 99           南孚电池    18220315    9
                                             2026 年 12 月 13 日


                         151
序号   商标   注册人      注册证号   类号       注册有效期
                                            2016 年 12 月 14 日至
100           南孚电池    18220227    9
                                             2026 年 12 月 13 日
                                            2017 年 02 月 14 日至
101           南孚电池    18091472   11
                                             2027 年 02 月 13 日
                                            2017 年 02 月 07 日至
102           南孚电池    18080059    9
                                             2027 年 02 月 06 日
                                            2016 年 11 月 21 日至
103           南孚电池    18043869    9
                                             2026 年 11 月 20 日
                                            2016 年 12 月 21 日至
104           南孚电池    17784060    9
                                             2026 年 12 月 20 日
                                            2016 年 10 月 07 日至
105           南孚电池    17738571    9
                                             2026 年 10 月 06 日
                                            2017 年 05 月 21 日至
106           南孚电池    17429278    9
                                             2027 年 05 月 20 日
                                            2016 年 10 月 28 日至
107           南孚电池    17138611   11
                                             2026 年 10 月 27 日
                                            2016 年 04 月 28 日至
108           南孚电池    16480256   11
                                             2026 年 04 月 27 日
                                            2016 年 04 月 28 日至
109           南孚电池    16480227   11
                                             2026 年 04 月 27 日
                                            2016 年 04 月 28 日至
110           南孚电池    16480166    9
                                             2026 年 04 月 27 日
                                            2016 年 04 月 28 日至
111           南孚电池    16480147    9
                                             2026 年 04 月 27 日
                                            2016 年 09 月 07 日至
112           南孚电池    16480125   11
                                             2026 年 09 月 06 日

                                            2016 年 04 月 28 日至
113           南孚电池    16479932   11
                                             2026 年 04 月 27 日

                                            2016 年 04 月 28 日至
114           南孚电池    16479809    9
                                             2026 年 04 月 27 日
                                            2016 年 03 月 28 日至
115           南孚电池    16174360   11
                                             2026 年 03 月 27 日
                                            2016 年 03 月 28 日至
116           南孚电池    16174231   11
                                             2026 年 03 月 27 日
                                            2016 年 03 月 21 日至
117           南孚电池    16174169   11
                                             2026 年 03 月 20 日
                                            2016 年 03 月 14 日至
118           南孚电池    16015250    9
                                             2026 年 03 月 13 日
                                            2016 年 03 月 21 日至
119           南孚电池    16015100    9
                                             2026 年 03 月 20 日
                                            2016 年 01 月 07 日至
120           南孚电池    15730938    9
                                             2026 年 01 月 06 日


                         152
序号   商标   注册人      注册证号   类号       注册有效期
                                            2016 年 06 月 21 日至
121           南孚电池    15370531    9
                                             2026 年 06 月 20 日
                                            2015 年 10 月 28 日至
122           南孚电池    15330978    9
                                             2025 年 10 月 27 日

                                            2015 年 11 月 07 日至
123           南孚电池    15330977    9
                                             2025 年 11 月 06 日

                                            2015 年 10 月 21 日至
124           南孚电池    15284265    9
                                             2025 年 10 月 20 日
                                            2015 年 08 月 07 日至
125           南孚电池    15007657    9
                                             2025 年 08 月 06 日
                                            2015 年 09 月 14 日至
126           南孚电池    14533176   21
                                             2025 年 09 月 13 日
                                            2015 年 04 月 21 日至
127           南孚电池    13943711    9
                                             2025 年 04 月 20 日
                                            2015 年 03 月 21 日至
128           南孚电池    13943673    9
                                             2025 年 03 月 20 日
                                            2015 年 07 月 28 日至
129           南孚电池    13167545   21
                                             2025 年 07 月 27 日
                                            2015 年 07 月 28 日至
130           南孚电池    13167535   21
                                             2025 年 07 月 27 日
                                            2015 年 07 月 28 日至
131           南孚电池    13167491   11
                                             2025 年 07 月 27 日
                                            2015 年 07 月 28 日至
132           南孚电池    13167483   11
                                             2025 年 07 月 27 日
                                            2014 年 12 月 07 日至
133           南孚电池    12925068    9
                                             2024 年 12 月 06 日
                                            2015 年 11 月 21 日至
134           南孚电池    12925028    9
                                             2025 年 11 月 20 日
                                            2014 年 12 月 07 日至
135           南孚电池    12898267   16
                                             2024 年 12 月 06 日
                                            2014 年 12 月 14 日至
136           南孚电池    12898215    5
                                             2024 年 12 月 13 日
                                            2014 年 09 月 14 日至
137           南孚电池    12358851    9
                                             2024 年 09 月 13 日
                                            2015 年 08 月 21 日至
138           南孚电池    12358846    9
                                             2025 年 08 月 20 日
                                            2014 年 04 月 14 日至
139           南孚电池    11716974    9
                                             2024 年 04 月 13 日
                                            2014 年 04 月 07 日至
140           南孚电池    11677666    9
                                             2024 年 04 月 06 日
                                            2014 年 03 月 14 日至
141           南孚电池    11591368    9
                                             2024 年 03 月 13 日
                                            2014 年 03 月 14 日至
142           南孚电池    11591351    9
                                             2024 年 03 月 13 日

                         153
序号   商标   注册人      注册证号   类号       注册有效期
                                            2013 年 07 月 14 日至
143           南孚电池    10796869   18
                                             2023 年 07 月 13 日
                                            2012 年 05 月 14 日至
144           南孚电池     9385973    9
                                             2022 年 05 月 13 日
                                            2021 年 07 月 14 日至
145           南孚电池     8421110   11
                                             2031 年 07 月 13 日
                                            2021 年 07 月 07 日至
146           南孚电池     8421061    9
                                             2031 年 07 月 06 日
                                            2012 年 11 月 14 日至
147           南孚电池     7969157    9
                                             2022 年 11 月 13 日
                                            2021 年 03 月 07 日至
148           南孚电池     7846172    9
                                             2031 年 03 月 06 日
                                            2021 年 03 月 21 日至
149           南孚电池     7805260    9
                                             2031 年 03 月 20 日
                                            2021 年 06 月 21 日至
150           南孚电池     7805259    9
                                             2031 年 06 月 20 日
                                            2021 年 08 月 28 日至
151           南孚电池     7644228    9
                                             2031 年 08 月 27 日
                                            2021 年 02 月 21 日至
152           南孚电池     7581474   11
                                             2031 年 02 月 20 日
                                            2021 年 02 月 21 日至
153           南孚电池     7581473   11
                                             2031 年 02 月 20 日
                                            2021 年 02 月 21 日至
154           南孚电池     7581472   11
                                             2031 年 02 月 20 日
                                            2020 年 12 月 14 日至
155           南孚电池     7361413    9
                                             2030 年 12 月 13 日
                                            2021 年 01 月 28 日至
156           南孚电池     7361411    9
                                             2031 年 01 月 27 日
                                            2020 年 12 月 14 日至
157           南孚电池     7361409    9
                                             2030 年 12 月 13 日
                                            2020 年 12 月 14 日至
158           南孚电池     7361408    9
                                             2030 年 12 月 13 日
                                            2012 年 10 月 07 日至
159           南孚电池     7333594    9
                                             2022 年 10 月 06 日
                                            2020 年 11 月 28 日至
160           南孚电池     7333575    9
                                             2030 年 11 月 27 日
                                            2020 年 11 月 28 日至
161           南孚电池     7333553    9
                                             2030 年 11 月 27 日
                                            2020 年 11 月 28 日至
162           南孚电池     7333539    9
                                             2030 年 11 月 27 日
                                            2020 年 11 月 28 日至
163           南孚电池     7333527    9
                                             2030 年 11 月 27 日
                                            2020 年 11 月 28 日至
164           南孚电池     7327586    9
                                             2030 年 11 月 27 日


                         154
序号   商标   注册人      注册证号   类号       注册有效期
                                            2020 年 12 月 21 日至
165           南孚电池     7327579    9
                                             2030 年 12 月 20 日
                                            2014 年 03 月 07 日至
166           南孚电池     7327575    9
                                             2024 年 03 月 06 日
                                            2020 年 06 月 21 日至
167           南孚电池     6584414   11
                                             2030 年 06 月 20 日
                                            2020 年 04 月 28 日至
168           南孚电池     6584413   11
                                             2030 年 04 月 27 日
                                            2020 年 06 月 21 日至
169           南孚电池     6584411   11
                                             2030 年 06 月 20 日
                                            2020 年 06 月 21 日至
170           南孚电池     6584406    9
                                             2030 年 06 月 20 日
                                            2020 年 06 月 21 日至
171           南孚电池     6584404    9
                                             2030 年 06 月 20 日
                                            2020 年 06 月 21 日至
172           南孚电池     6584403    9
                                             2030 年 06 月 20 日
                                            2020 年 04 月 07 日至
173           南孚电池     6491404    9
                                             2030 年 04 月 06 日

                                            2020 年 03 月 28 日至
174           南孚电池     6288562    9
                                             2030 年 03 月 27 日
                                            2019 年 04 月 28 日至
175           南孚电池     5280767    9
                                             2029 年 04 月 27 日
                                            2019 年 04 月 28 日至
176           南孚电池     5280766    9
                                             2029 年 04 月 27 日

                                            2017 年 07 月 14 日至
177           南孚电池     4377738   11
                                             2027 年 07 月 13 日

                                            2016 年 10 月 07 日至
178           南孚电池     4136607    9
                                             2026 年 10 月 06 日


                                            2016 年 10 月 07 日至
179           南孚电池     4136606    9
                                             2026 年 10 月 06 日


                                            2016 年 10 月 07 日至
180           南孚电池     4136605    9
                                             2026 年 10 月 06 日

                                            2016 年 10 月 07 日至
181           南孚电池     4136604    9
                                             2026 年 10 月 06 日

                                            2017 年 01 月 28 日至
182           南孚电池     4136603    9
                                             2027 年 01 月 27 日




                         155
序号   商标   注册人      注册证号   类号       注册有效期

                                            2016 年 10 月 07 日至
183           南孚电池     4136602    9
                                             2026 年 10 月 06 日

                                            2016 年 10 月 07 日至
184           南孚电池     4136601    9
                                             2026 年 10 月 06 日

                                            2016 年 10 月 07 日至
185           南孚电池     4136600    9
                                             2026 年 10 月 06 日

                                            2016 年 10 月 07 日至
186           南孚电池     4136599    9
                                             2026 年 10 月 06 日

                                            2016 年 10 月 07 日至
187           南孚电池     4136598    9
                                             2026 年 10 月 06 日

                                            2016 年 10 月 07 日至
188           南孚电池     4136597    9
                                             2026 年 10 月 06 日

                                            2016 年 10 月 07 日至
189           南孚电池     4136596    9
                                             2026 年 10 月 06 日

                                            2016 年 10 月 07 日至
190           南孚电池     4136595    9
                                             2026 年 10 月 06 日

                                            2017 年 01 月 28 日至
191           南孚电池     4136594    9
                                             2027 年 01 月 27 日

                                            2017 年 01 月 28 日至
192           南孚电池     4136593    9
                                             2027 年 01 月 27 日

                                            2016 年 10 月 07 日至
193           南孚电池     4136592    9
                                             2026 年 10 月 06 日

                                            2016 年 12 月 28 日至
194           南孚电池     4136591    9
                                             2026 年 12 月 27 日

                                            2013 年 11 月 07 日至
195           南孚电池     4136590    9
                                             2023 年 11 月 06 日

                                            2015 年 02 月 21 日至
196           南孚电池     3641667    9
                                             2025 年 02 月 20 日
                                            2015 年 02 月 21 日至
197           南孚电池     3641648    9
                                             2025 年 02 月 20 日

                                            2013 年 10 月 21 日至
198           南孚电池     3299210    9
                                             2023 年 10 月 20 日



                         156
序号   商标   注册人      注册证号   类号       注册有效期

                                            2013 年 07 月 07 日至
199           南孚电池     3183545    9
                                             2023 年 07 月 06 日

                                            2013 年 07 月 07 日至
200           南孚电池     3183373    9
                                             2023 年 07 月 06 日
                                            2013 年 08 月 21 日至
201           南孚电池     3152521   41
                                             2023 年 08 月 20 日
                                            2013 年 09 月 07 日至
202           南孚电池     3152520   42
                                             2023 年 09 月 06 日
                                            2013 年 10 月 28 日至
203           南孚电池     3152519   43
                                             2023 年 10 月 27 日
                                            2013 年 07 月 21 日至
204           南孚电池     3152518   44
                                             2023 年 07 月 20 日
                                            2013 年 07 月 21 日至
205           南孚电池     3152517   45
                                             2023 年 07 月 20 日
                                            2013 年 10 月 07 日至
206           南孚电池     3152471    1
                                             2023 年 10 月 06 日

                                            2013 年 09 月 07 日至
207           南孚电池     3152470    2
                                             2023 年 09 月 06 日
                                            2013 年 11 月 14 日至
208           南孚电池     3152469    3
                                             2023 年 11 月 13 日
                                            2014 年 07 月 07 日至
209           南孚电池     3152468    4
                                             2024 年 07 月 06 日
                                            2013 年 06 月 14 日至
210           南孚电池     3152467    5
                                             2023 年 06 月 13 日
                                            2013 年 09 月 21 日至
211           南孚电池     3152466    6
                                             2023 年 09 月 20 日
                                            2013 年 10 月 07 日至
212           南孚电池     3152465    7
                                             2023 年 10 月 06 日
                                            2013 年 04 月 21 日至
213           南孚电池     3152464    8
                                             2023 年 04 月 20 日
                                            2013 年 06 月 14 日至
214           南孚电池     3152463    9
                                             2023 年 06 月 13 日
                                            2013 年 06 月 07 日至
215           南孚电池     3152462   10
                                             2023 年 06 月 06 日
                                            2013 年 08 月 21 日至
216           南孚电池     3152461   11
                                             2023 年 08 月 20 日
                                            2013 年 04 月 21 日至
217           南孚电池     3152460   12
                                             2023 年 04 月 20 日
                                            2013 年 06 月 07 日至
218           南孚电池     3152459   13
                                             2023 年 06 月 06 日
                                            2013 年 08 月 07 日至
219           南孚电池     3152458   14
                                             2023 年 08 月 06 日
                         157
序号   商标   注册人      注册证号   类号       注册有效期
                                            2013 年 12 月 28 日至
220           南孚电池     3152457   15
                                             2023 年 12 月 27 日
                                            2013 年 08 月 21 日至
221           南孚电池     3152456   16
                                             2023 年 08 月 20 日
                                            2013 年 07 月 07 日至
222           南孚电池     3152455   17
                                             2023 年 07 月 06 日
                                            2013 年 07 月 28 日至
223           南孚电池     3152454   18
                                             2023 年 07 月 27 日
                                            2013 年 06 月 28 日至
224           南孚电池     3152453   19
                                             2023 年 06 月 27 日
                                            2013 年 10 月 07 日至
225           南孚电池     3152452   20
                                             2023 年 10 月 06 日
                                            2013 年 08 月 14 日至
226           南孚电池     3152451   21
                                             2023 年 08 月 13 日
                                            2013 年 05 月 28 日至
227           南孚电池     3152450   22
                                             2023 年 05 月 27 日
                                            2013 年 07 月 21 日至
228           南孚电池     3152449   23
                                             2023 年 07 月 20 日
                                            2013 年 08 月 07 日至
229           南孚电池     3152448   24
                                             2023 年 08 月 06 日
                                            2017 年 08 月 14 日至
230           南孚电池     3152447   25
                                             2027 年 08 月 13 日
                                            2013 年 10 月 07 日至
231           南孚电池     3152446   26
                                             2023 年 10 月 06 日
                                            2013 年 09 月 28 日至
232           南孚电池     3152445   27
                                             2023 年 09 月 27 日
                                            2013 年 08 月 14 日至
233           南孚电池     3152444   28
                                             2023 年 08 月 13 日
                                            2013 年 04 月 21 日至
234           南孚电池     3152443   29
                                             2023 年 04 月 20 日
                                            2013 年 06 月 07 日至
235           南孚电池     3152442   30
                                             2023 年 06 月 06 日
                                            2013 年 04 月 21 日至
236           南孚电池     3152441   31
                                             2023 年 04 月 20 日
                                            2013 年 10 月 14 日至
237           南孚电池     3152440   32
                                             2023 年 10 月 13 日
                                            2013 年 04 月 21 日至
238           南孚电池     3152439   33
                                             2023 年 04 月 20 日
                                            2013 年 04 月 21 日至
239           南孚电池     3152438   34
                                             2023 年 04 月 20 日
                                            2013 年 09 月 14 日至
240           南孚电池     3152437   35
                                             2023 年 09 月 13 日
                                            2013 年 11 月 21 日至
241           南孚电池     3152436   36
                                             2023 年 11 月 20 日
                         158
序号   商标   注册人      注册证号   类号       注册有效期
                                            2013 年 11 月 21 日至
242           南孚电池     3152435   37
                                             2023 年 11 月 20 日
                                            2013 年 07 月 07 日至
243           南孚电池     3152434   38
                                             2023 年 07 月 06 日
                                            2013 年 07 月 07 日至
244           南孚电池     3152433   39
                                             2023 年 07 月 06 日
                                            2013 年 09 月 14 日至
245           南孚电池     3152432   40
                                             2023 年 09 月 13 日
                                            2014 年 01 月 28 日至
246           南孚电池     3095881    9
                                             2024 年 01 月 27 日
                                            2013 年 05 月 14 日至
247           南孚电池     3095854    9
                                             2023 年 05 月 13 日

                                            2013 年 05 月 14 日至
248           南孚电池     3095853    9
                                             2023 年 05 月 13 日
                                            2013 年 05 月 14 日至
249           南孚电池     3095852    9
                                             2023 年 05 月 13 日
                                            2013 年 05 月 14 日至
250           南孚电池     3095616    9
                                             2023 年 05 月 13 日

                                            2013 年 05 月 14 日至
251           南孚电池     3095615    9
                                             2023 年 05 月 13 日

                                            2013 年 05 月 14 日至
252           南孚电池     3095614    9
                                             2023 年 05 月 13 日

                                            2013 年 04 月 28 日至
253           南孚电池     3041124    9
                                             2023 年 04 月 27 日

                                            2013 年 04 月 28 日至
254           南孚电池     3040642    9
                                             2023 年 04 月 27 日
                                            2013 年 04 月 28 日至
255           南孚电池     3040641    9
                                             2023 年 04 月 27 日
                                            2013 年 04 月 28 日至
256           南孚电池     3040640    9
                                             2023 年 04 月 27 日
                                            2013 年 04 月 28 日至
257           南孚电池     3040639    9
                                             2023 年 04 月 27 日
                                            2013 年 04 月 28 日至
258           南孚电池     3040638    9
                                             2023 年 04 月 27 日
                                            2012 年 04 月 28 日至
259           南孚电池     1757935    9
                                             2022 年 04 月 27 日
                                            2021 年 01 月 28 日至
260           南孚电池     7361410    9
                                             2031 年 01 月 27 日

                                            2021 年 03 月 28 日至
261           南孚电池     1547632   11
                                             2031 年 03 月 27 日

                         159
序号   商标   注册人      注册证号   类号       注册有效期
                                            2021 年 03 月 28 日至
262           南孚电池     1545919    9
                                             2031 年 03 月 27 日

                                            2021 年 01 月 07 日至
263           南孚电池     1501928    9
                                             2031 年 01 月 06 日

                                            2021 年 01 月 07 日至
264           南孚电池     1501927    9
                                             2031 年 01 月 06 日

                                            2021 年 01 月 21 日至
265           南孚电池     1511463   11
                                             2031 年 01 月 20 日

                                            2020 年 12 月 28 日至
266           南孚电池     1499157   11
                                             2030 年 12 月 27 日

                                            2020 年 11 月 28 日至
267           南孚电池     1483252   11
                                             2030 年 11 月 27 日
                                            2020 年 11 月 28 日至
268           南孚电池     1481749    9
                                             2030 年 11 月 27 日
                                            2020 年 11 月 28 日至
269           南孚电池     1481748    9
                                             2030 年 11 月 27 日
                                            2020 年 11 月 14 日至
270           南孚电池     1475255   11
                                             2030 年 11 月 13 日
                                            2020 年 11 月 07 日至
271           南孚电池     1469801    9
                                             2030 年 11 月 06 日
                                            2020 年 09 月 07 日至
272           南孚电池     1441517    9
                                             2030 年 09 月 06 日
                                            2019 年 12 月 21 日至
273           南孚电池     1346864   11
                                             2029 年 12 月 20 日
                                            2019 年 11 月 28 日至
274           南孚电池     1338779    9
                                             2029 年 11 月 27 日

                                            2019 年 10 月 28 日至
275           南孚电池     1329421   11
                                             2029 年 10 月 27 日

                                            2019 年 08 月 07 日至
276           南孚电池     1301220    9
                                             2029 年 08 月 06 日


                                            2019 年 08 月 07 日至
277           南孚电池     1301219    9
                                             2029 年 08 月 06 日

                                            2018 年 11 月 14 日至
278           南孚电池     1223096    9
                                             2028 年 11 月 13 日
                                            2018 年 11 月 14 日至
279           南孚电池     1223095    9
                                             2028 年 11 月 13 日

                         160
序号   商标   注册人      注册证号   类号        注册有效期

                                            2018 年 11 月 14 日至
280           南孚电池     1223030    9
                                             2028 年 11 月 13 日

                                            2018 年 03 月 21 日至
281           南孚电池     1161135   11
                                             2028 年 03 月 20 日
                                            2018 年 03 月 21 日至
282           南孚电池     1161133   11
                                             2028 年 03 月 20 日

                                            2018 年 03 月 21 日至
283           南孚电池     1161132   11
                                             2028 年 03 月 20 日
                                            2018 年 04 月 07 日至
284           南孚电池     1165183    9
                                             2028 年 04 月 06 日
                                            2018 年 04 月 07 日至
285           南孚电池     1165181    9
                                             2028 年 04 月 06 日

                                            2017 年 08 月 14 日至
286           南孚电池     1078349    9
                                             2027 年 08 月 13 日

                                            2012 年 05 月 10 日至
287           南孚电池     594237     9
                                             2022 年 05 月 09 日
                                            2021 年 04 月 30 日至
288           南孚电池     550532     9
                                             2031 年 04 月 29 日
                                            2021 年 04 月 30 日至
289           南孚电池     384827     9
                                             2031 年 04 月 29 日

                                            2015 年 06 月 15 日至
290           南孚电池     228407     9
                                             2025 年 06 月 14 日

                                            2018 年 10 月 28 日至
291           南孚电池    27280486    9
                                             2028 年 10 月 27 日

                                              2021 年 08 月 28 日
292           深圳鲸孚    53316761    9
                                            至 2031 年 08 月 27 日


                                            2021 年 08 月 21 日至
293           深圳鲸孚    53285013    9
                                             2031 年 08 月 20 日

                                            2020 年 11 月 21 日至
294           深圳鲸孚    44135781    9
                                             2030 年 11 月 20 日
                                            2021 年 02 月 21 日至
295           深圳鲸孚    44128552    9
                                              2031 年 02 月 20
                                            2021 年 02 月 21 日至
296           深圳鲸孚    44126542    9
                                             2031 年 02 月 20 日
                                            2020 年 11 月 21 日至
297           深圳鲸孚    44123348    9
                                             2030 年 11 月 20 日
                                            2020 年 10 月 21 日至
298           深圳鲸孚    44053548    9
                                             2030 年 10 月 20 日


                         161
序号   商标   注册人      注册证号   类号       注册有效期
                                            2020 年 09 月 21 日至
299           深圳鲸孚    43523187    9
                                             2030 年 09 月 20 日
                                            2020 年 12 月 28 日至
300           深圳鲸孚    43517034    9
                                             2030 年 12 月 27 日
                                            2020 年 12 月 07 日至
301           深圳鲸孚    43512837    9
                                              2030 年 12 月 06
                                            2020 年 09 月 14 日至
302           深圳鲸孚    43368959    9
                                             2030 年 09 月 13 日

                                            2020 年 09 月 07 日至
303           深圳鲸孚    43364256    9
                                             2030 年 09 月 06 日

                                            2020 年 11 月 28 日至
304           深圳鲸孚    43364212    9
                                             2030 年 11 月 27 日
                                            2020 年 09 月 07 日至
305           深圳鲸孚    43360053    9
                                             2030 年 09 月 06 日

                                            2020 年 09 月 07 日至
306           深圳鲸孚    43358628    9
                                             2030 年 09 月 06 日

                                            2020 年 11 月 28 日至
307           深圳鲸孚    43358566    9
                                             2030 年 11 月 27 日
                                            2020 年 06 月 14 日至
308           南孚营销    39901415   35
                                             2030 年 06 月 13 日

                                             2021 年 9 月 7 日至
309           亚锦科技    50962253   36
                                              2031 年 9 月 6 日

                                            2021 年 10 月 21 日至
310           亚锦科技    50952628    9
                                             2031 年 10 月 20 日
                                             2012 年 12 月 7 日至
311           南孚电池     9984300    9
                                               2022 年 12 月 6 日
                                              2013 年 5 月 7 日至
312           南孚电池    10605495    9
                                                2023 年 5 月 6 日
                                            2021 年 12 月 21 日至
313           南孚电池    54573697    9
                                              2031 年 12 月 20 日

                                            2021 年 9 月 28 日至
314           南孚电池    53651050    9
                                             2031 年 9 月 27 日


                                            2021 年 9 月 28 日至
315           南孚电池    53642188    9
                                             2031 年 9 月 27 日


                                            2021 年 11 月 21 日至
316           南孚电池    53642135    9
                                             2031 年 11 月 20 日



                         162
序号          商标         注册人       注册证号      类号         注册有效期

                                                               2021 年 10 月 7 日至
317                       南孚电池      53629995         9
                                                                2031 年 10 月 6 日


                                                               2021 年 10 月 7 日至
318                       南孚电池      53629615         9
                                                                2031 年 10 月 6 日

                                                               2021 年 9 月 21 日至
319                       南孚电池      53212014         9
                                                                2031 年 9 月 20 日

                                                               2021 年 9 月 7 日至
320                       南孚电池      51507863         9
                                                                2031 年 9 月 6 日


                                                              2021 年 11 月 14 日至
321                       南孚电池      48076633         9
                                                               2031 年 11 月 13 日

                                                              2021 年 11 月 14 日至
322                       深圳鲸孚      55669181         9
                                                               2031 年 11 月 13 日
                                                               2020 年 3 月 21 日至
323                       上海鲸孚      40039253         35
                                                                2030 年 3 月 20 日
       (2)境外商标
      根据亚锦科技、南孚电池出具的《关于知识产权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
的承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亚锦科技及下属子公司拥有主要境外商标
38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权利                       国际分
             商标                   注册号                         有效期限
号                        人                         类
                        南孚                                  2019 年 01 月 22 日至
1                              304808638             9
                        电池                                   2029 年 01 月 21 日
                        南孚                                  2019 年 05 月 24 日至
2                               1475892              9
                        电池                                   2029 年 05 月 24 日
                        南孚                                  2018 年 06 月 01 日至
3                               6048167              9
                        电池                                   2028 年 06 月 01 日
                        南孚                                  2017 年 08 月 21 日至
4                               1378572              9
                        电池                                   2027 年 08 月 21 日
                        南孚                                  1998 年 09 月 29 日至
5         ECOENERGY                 706465           9
                        电池                                   2028 年 09 月 29 日
                        南孚                                  2007 年 09 月 05 日至
6                              2002B03712            9
                        电池                                   2027 年 09 月 05 日
                        南孚                                  2000 年 03 月 29 日至
7                                   731373           9
                        电池                                   2030 年 03 月 29 日
                        南孚                                  2001 年 06 月 06 日至
8                               N/007516             9
                        电池                                   2022 年 06 月 06 日

                                      163
     南孚                           2006 年 03 与 16 日至
9           1998B09161       9
     电池                            2026 年 03 月 16 日
     南孚   4/2016/005026           2018 年 02 月 15 日至
10                           9
     电池        82                  2028 年 02 月 15 日
     南孚                           2002 年 03 月 16 日至
11            00989506       9
     电池                            2022 年 03 月 15 日
     南孚                           2016 年 07 月 26 日至
12            5009140        9
     电池                            2026 年 07 月 26 日
     南孚                           2016 年 10 月 18 日至
13            1053206        9
     电池                            2026 年 10 月 18 日
     南孚                           2016 年 10 月 18 日至
14            1803449        9
     电池                            2026 年 10 月 18 日
     南孚                           2018 年 08 月 09 日至
15            1433923       9、11
     电池                            2028 年 08 月 09 日
     南孚                           2018 年 08 月 09 日至
16            1435726        9
     电池                            2028 年 08 月 09 日
     南孚                           2020 年 02 月 11 日至
17            1893478        9
     电池                            2030 年 02 月 11 日
     南孚                           2018 年 07 月 26 日至
18           M3705921        9
     电池                            2028 年 07 月 25 日
     南孚                           2017 年 08 月 21 日至
19            1379102        9
     电池                            2027 年 08 月 21 日
     南孚     40-2017-              2018 年 02 月 19 日至
20                           9
     电池     0098481                2028 年 02 月 19 日
     南孚                           2018 年 06 月 01 日至
21            6048168        9
     电池                            2028 年 06 月 01 日
     南孚                           2018 年 05 月 15 日至
22            5471400        9
     电池                            2028 年 05 月 15 日
     南孚                           2019 年 01 月 31 日至
23            4073756        9
     电池                            2029 年 01 月 31 日
     南孚                           2007 年 09 月 05 日至
24          2002B04293       9
     电池                            2027 年 09 月 05 日


     南孚                           2010 年 07 月 07 日至
25             739833        9
     电池                            2030 年 07 月 07 日

     南孚                           2017 年 08 月 08 日至
26            1754870        9
     电池                            2032 年 08 月 08 日
     南孚                           2027 年 01 月 06 日至
27             37309         9
     电池                            2027 年 01 月 06 日

     南孚                           2017 年 01 月 09 日至
28            1233328        9
     电池                            2027 年 01 月 09 日
     南孚                           2016 年 03 月 30 日至
29            1321070        9
     电池                            2026 年 03 月 30 日
30   南孚     1053207        9      2016 年 10 月 18 日至

                  164
                               电池                                        2026 年 10 月 18 日

                               南孚                                    2016 年 10 月 18 日至
31                                         1803450            9
                               电池                                     2026 年 10 月 18 日
                               南孚                                    2016 年 12 月 13 日至
32                                         5101180            9
                               电池                                     2026 年 12 月 13 日
                               南孚                                    2001 年 03 月 08 日至
33                                         150555             9
                               电池                                     2031 年 03 月 08 日

                               南孚                                    2002 年 03 月 01 日至
34                                        00987629            9
                               电池                                     2022 年 02 月 28 日

                               深圳                                        2020 年 4 月 30 日至
35                                        1441482             9
                               鲸孚                                         2030 年 4 月 30 日

                               深圳                                        2020 年 8 月 5 日至
36                                         235640             9
                               鲸孚                                         2030 年 4 月 16 日

                               深圳                                        2020 年 6 月 22 日至
37                                        90/013009           9
                               鲸孚                                          2031 年 5 月 4 日

                               深圳                                        2020 年 7 月 14 日至
38                                        1553175             9
                               鲸孚                                         2030 年 7 月 14 日

         6、域名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亚锦科技及下属子公司共拥有 4 项域名,具体情
况如下:

 序号      域名持有人         网站域名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审核通过日期
     1      南孚电池          nanfu.com              闽 ICP 备 12010915 号-1         2020/09/14
     2      南孚电池     nanfudianchi.com.cn         闽 ICP 备 12010915 号-3         2020/09/24
     3      深圳鲸孚       chuanyingiot.com          粤 ICP 备 2020095170 号         2020/09/27
     4      上海鲸孚      www.kingvre.com        沪 ICP 备 2021025278 号-1          2021/09/01

         7、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亚锦科技及下属子公司共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8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著作权人              软件名称                        登记号          开发完成日期
                        南孚自研奇门接口与 U8ERP 数
     1      南孚电池                                        2020SR0517476            2020/5/18
                                据集成系统
     2      南孚电池     “南孚超级大脑”软件系统           2020SR0219749            2019/12/4
     3      上海鲸孚       鲸孚云数字化营销系统             2021SR2006310           2021/10/10

     4      上海鲸孚      干电池短路实验测试系统            2021SR1995667           2021/11/5


                                               165
  5      上海鲸孚         电池电量测量控制软件        2021SR1995669          2021/10/20

  6      上海鲸孚         气体防爆监控预警软件        2021SR1996005          2021/8/18

  7      上海鲸孚         食品生产加工管理系统        2021SR1995520          2021/9/21

  8      上海鲸孚        打火机气体监控检测系统       2021SR1995636          2021/10/12

      8、作品著作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亚锦科技及下属子公司共拥有作品著作权 12 项,
具体情况如下:
 序                                                                                   登记
        著作权人             作品名称                  登记号          登记日期
 号                                                                                   类别
                                                   国作登字-2021-F-
 1      南孚电池     电池挂卡(丰蓝 1 号 3 代)                        2021/4/14      美术
                                                       00084814
                                                   国作登字-2021-F-
 2      南孚电池      电池挂卡(聚能环 3 代)                          2021/4/14      美术
                                                       00084816
                                                   国作登字-2021-F-
 3      南孚电池        电池(聚能环 3 代)                            2021/4/14      美术
                                                       00084815
                                                   国作登字-2021-F-
 4      南孚电池       电池(丰蓝 1 号 3 代)                          2021/4/14      美术
                                                       00084813
                                                   国作登字-2020-F-
 5      深圳鲸孚           传应电池 logo                               2020/6/12      美术
                                                       01053462
                                                   国作登字-2021-F-
 6      深圳鲸孚          益圆电池 IP 形象                             2021/3/31      美术
                                                       00074524
                                                   国作登字-2021-F-
 7      深圳鲸孚           传应包装 logo2                              2021/6/18      美术
                                                       00135717
                                                   国作登字-2021-F-
 8      深圳鲸孚           传应品牌 logo                               2021/6/18      美术
                                                       00135718
                                                   国作登字-2021-F-
 9      深圳鲸孚        益圆新包装电池池体                             2020/7/6       美术
                                                       00152060
                                                   国作登字-2021-F-
 10     深圳鲸孚        电池包装盒(传应 1)                           2021/7/27      美术
                                                       00170809
                                                   国作登字-2021-F-
 11     深圳鲸孚       电池挂卡(传应系列 2)                          2021/7/27      美术
                                                       00170811
                                                   国作登字-2021-F-
 12     深圳鲸孚       电池挂卡(传应系列 1)                          2021/7/27      美术
                                                       00170810
      9、主要业务资质与许可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亚锦科技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主要业务资质情况如下: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序    公司名
                      证书编号          批准机关            发证时间               有效期
 号      称

       南孚电                       福建省科学技术
 1                 GR202135000347                      2021 年 12 月 15 日          三年
         池                         厅、福建省财政

                                             166
                                      厅、国家税务总
                                      局福建省税务局
        (2)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与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序        公司                                                            发证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资质内容                 有效期
号        名称                                                            部门
          南孚      海关报关单位                        进出口收发货      南平    1988/10/10
 1                                     3507938064
          电池      注册登记证书                            人            海关      至长期
                                     海关注册编码:
                    海关进出口货                        海关进出口货
          南孚                        350794000D;                        南平    2011/10/13
 2                  物收发货人备                        物收发货人备
          营销                         检验检疫备案                       海关      至长期
                      案回执                                案
                                     号:3507600558
                                     海关注册编码:
                    海关进出口货                        海关进出口货
          深圳                         4403961K5X                         福中    2021/05/28
 3                  物收发货人备                        物收发货人备
          鲸孚                         检验检疫备案                       海关      至长期
                      案回执                                案
                                     号:4777508642
                                     海关注册编码:
                    海关进出口货                        海关进出口货
          上海                         31129601HL                         吴淞    2021/7/30
 4                  物收发货人备                        物收发货人备
          鲸孚                         检验检疫备案                       海关     至长期
                      案回执                                案
                                     号:3173400344
                                     海关注册编码:
                    海关进出口货                        海关进出口货
          南孚                       35079606J8;检                       南平    2021/9/22
 5                  物收发货人备                        物收发货人备
          环宇                       验检疫备案号:                       海关      至长期
                        案回执                                案
                                       3557300072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备案登记表编号          登记日期
    1          南孚电池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02878730             2018/4/24
    2          南孚营销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02372446             2021/3/1
    3          深圳鲸孚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04976829             2021/5/27
    4          上海鲸孚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04031420             2021/7/29
    5          南孚环宇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02372446             2021/9/1
        (4)排污许可证
序        公司     证书名
                                      证书编号            颁发部门           有效期限
号        名称       称
          南孚     排污许                                 南平市生      2019 年 6 月 30 日至
 1                            91350700611055115X001X
          电池     可证                                   态环境局       2022 年 6 月 29 日
        (5)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序      公司                                               内容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部门                       有效期限
号      名称
                                   闽                    安全生产
        南孚     安全生产标                  南平市应                  2020 年 12 月 24 日至
1                              AQB3507QG                 标准化三
        电池       准化证书                  急管理局                   2023 年 12 月 23 日
                               Ⅲ202000021               级企业
        (6)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167
序   持证                                     认证标准和技术要    发证单
             产品名称及单元      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
号   主体                                        求/认证项目        位
                                                  GB/T 1002-      中国质
     南孚                        201701020    2008;GB/T 2099.1-
1           延长线插座                                            量认证   2026/7/29
     电池                         1960411     2008;GB/T 2099.7-
                                                    2015          中心
                                                  GB/T 1002-      中国质
     南孚                        201601020    2008;GB/T 2099.1-
2           延长线插座                                            量认证   2026/7/29
     电池                         1925814     2008;GB/T 2099.7-
                                                    2015          中心
            可 移 式 LED 灯 具
            ( LED 台 灯 , 台
            式,LED 模块用交                     GB/T 17743-      中国质
     南孚   流电子控制装置,     202001100     2017;GB 7000.1-
3                                                                 量认证   2024/10/25
     电池   Ⅱ类,IP20,适宜      1305589     2015;GB 7000.204-
                                                    2008          中心
            直接安装在普通可
            燃材料表面,非控
            制端口调光)
            电源适配器、通用                      GB17625.1-      中国质
     南孚                        202001090      2012;GB4943.1-
4           快速电源适配器、                                      量认证   2024/9/29
     电池                         7269256      2011;GB/T9254-
            充电器                                   2008         中心

            电源适配器 、 通用                    GB17625.1-      中国质
     南孚                        201901090      2012;GB4943.1-
5           快速电源适配器 、                                     量认证   2024/4/22
     电池                         7180671      2011;GB/T9254-
            充电器                                   2008         中心
                                                  GB/T 1002-      中国质
     南孚                        202101020    2008;GB/T 2099.1-
6           延长线插座                                            量认证   2023/12/24
     电池                         1366716     2008;GB/T 2099.7-
                                                     2015         中心
                                                  GB/T1002-
                                              2008;GB/T2099.1-
                                              2008;GB/T2099.7-    中国质
     南孚   延长线插座(带电     202001020
7                                              2015;GB17625.1-    量认证   2023/7/20
     电池   源适配器)            1270460
                                                2012;GB4943.1-    中心
                                               2011;GB/T9254-
                                                     2008
                                                  GB/T1002-
                                              2008;GB/T2099.1-
                                              2008;GB/T2099.7-    中国质
     南孚   延长线插座(带电     201901020
8                                              2015;GB17625.1-    量认证   2023/4/20
     电池   源适配器)            1246712
                                                2012;GB4943.1-    中心
                                               2011;GB/T9254-
                                                     2008
                                                 GB/T 2099.1-
                                              2008;GB/T2099.7-
                                               2015;GB/T1002-     中国质
     南孚   延长线插座(带电     201601020
9                                               2008;GB4943.1-    量认证   2023/4/20
     电池   源适配器)            1926206
                                               2011;GB/T9254-     中心
                                               2008;GB17625.1-
                                                     2012
                                                  GB/T1002-       中国质
     南孚                        202001020
10          延长线插座                        2008;GB/T2099.1-    量认证    2023/2/5
     电池                         1270461
                                              2008;GB/T2099.7-    中心

                                        168
                                                  2015
                                                GB/T1002-
                                             2008;GB/T2099.1-
                                             2008;GB/T2099.3-    中国质
     南孚   转换器(带电源适    201901020
11                                           2015;GB17625.1-     量认证    2023/2/5
     电池   配器)               1172425
                                              2012;GB4943.1-     中心
                                              2011;GB/T9254-
                                                   2008
                                                GB17625.1-       中国质
     南孚                       201701090     2012;GB4943.1-
12          电源适配器                                           量认证   2022/9/21
     电池                        7029065      2011;GB/T9254-
                                                   2008          中心
                                                GB/T1002-        中国质
     南孚                       201901020    2008;GB/T2099.1-
13          转换器                                               量认证    2022/8/1
     电池                        1172419     2008;GB/T2099.3-
                                                   2015          中心
                                                 GB2099.1-
                                              2008;GB2099.7-
                                               2015;GB1002-      中国质
     南孚   延长线插座(电源    201701020
14                                            2008;GB4943.1-     量认证   2023/7/20
     电池   适配器)             1936153
                                               2011;GB9254-      中心
                                             2008;GB17625.1-
                                                   2012
                                                GB17625.1-       中国质
     南孚                       201901090     2012;GB4943.1-
15          电源适配器                                           量认证   2024/9/3
     电池                        7228390      2011;GB/T9254-
                                                   2008          中心
     (7)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序 企业                                                                       有效期
        证书名称     认证地址    认证业务范围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号 名称                                                                         至
                              碱性锌锰电池、锂锰电
                   中国福建省
  南孚 环 境 管 理            池、锂离子电池的设计 00120E30028R 中国质量
1                  南平市工业                                            2023/1/8
  电池 体系认证               开发、生产和相关管理    6L/3500   认证中心
                   路 109 号
                              活动
     (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序 企业
          证书名称         认证业务范围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有效期至
号 名称
   南孚 质量管理体 碱性锌锰电池、锂锰电池、锂离 00119Q311000 中国质量
1                                                                     2023/1/5
   电池 系认证     子电池的设计开发、生产         R7L/3500 认证中心
     (9)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序 企业
          证书名称         认证业务范围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有效期至
号 名称
        中国职业健 碱性锌锰电池、锂锰电池、锂离
   南孚                                         00120S30026R 中国质量
1       康安全管理 子电池的设计开发、生产和相关                       2023/1/15
   电池                                            3L/3500   认证中心
          体系认证           管理活动




                                       169
    (二)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1、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亚锦科技负债总额为 186,954.41 万元,主要为
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和预计负债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0,232.23               5.47%
 应付票据                                       5,339.57            2.86%
 应付账款                                   28,200.06             15.08%
 合同负债                                   21,117.44             11.30%
 应付职工薪酬                               13,177.46               7.05%
 应交税费                                       1,849.30            0.99%
 其他应付款                                 45,989.45             24.6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25.89            0.55%
 其他流动负债                                   2,745.27            1.47%
 流动负债合计                              129,676.65             69.36%
 长期借款                                   30,190.00             16.15%
 租赁负债                                        167.76             0.09%
 预计负债                                   26,920.00             14.40%
 非流动负债合计                             57,277.76             30.64%
 负债合计                                  186,954.41             100.00%

    2、或有负债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亚锦科技因云南联通案件(详见本报告书之“第
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四、资产受限、行政处罚、诉讼、仲裁等情况说
明”之“(一)资产抵押、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之“1、标的资产股权
冻结事项”)对原告主张的 26,920.00 万元违约金全额计提预计负债。除此之外,
标的公司不存在其他或有负债的情形。

    (三)关于许可他人使用交易标的所有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
资产的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南孚电池存在许可第三方使用资产的情况。根据南孚电池与新

                                   170
沂市金孚电池有限公司签订的《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南孚电池许可新沂
市金孚电池有限公司使用 KK 牌注册商标(商标注册证号:228407),许可使
用期限为 2019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0 日,三年合同期内商标许可使用
费总计 21 万元。
    除此以外,南孚电池不存在其他许可第三方使用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
他人资产的情况。

    (四)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被其股东及其关联方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标的公司内部控制及对外担保情况

    (一)资金被挪用的具体情况

    亚锦科技其他应收款应收包头北方智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336,737,875.78 元,
该笔应收款项实际为亚锦科技原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杜敬磊违法挪用亚锦科技
资金的过程中所形成。
    自 2016 年起,当时担任亚锦科技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并受托负责亚锦科技
日常经营的杜敬磊,利用职务之便,在未提交亚锦科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的情况下,多次以往来款、咨询费等名义将亚锦科技的巨额资金转入其实际控
制的第三方账户,并根据需要出借给其他单位使用。同时,杜敬磊为了应付财
务审计和监督,伪造银行转账回单、虚构借款、制作虚假借款合同,以掩盖亚
锦科技账面巨额资金亏空的事实。
    2018 年 12 月,亚锦科技与外部审计机构共同配合启动 2018 年度的审计工
作,在各方持续梳理 2018 年度重要事项的决议、合同、付款凭证及其他基础材
料的过程中,发现向包头北方智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35,673.79 万元的借款
事宜未履行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且合同等重要文件缺失。因金额重大引起亚
锦科技董事会的高度关注,在董事长 JIAO SHUGE(焦树阁)的组织下成立专
项工作小组开展深入自查。经自查,工作小组发现了杜敬磊涉嫌犯罪行为的线
索和有关证据。为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免受损失,亚锦科技向公安机关报案并
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获得受理,该事项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171
    针对上述案件,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 月 8 日作出一审刑事判
决,认定杜敬磊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杜敬磊挪用的亚锦科技资
金,责令继续退还。一审判决作出后,杜敬磊不服,提出上诉。浙江省宁波市
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作出终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述,维持原判。目
前该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亚锦科技已聘请律师全力配合法院推进后续的执行
和财产追索工作。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亚锦科技尚未有实际追回
的财产。目前部分财产正在执行过程中,部分财产线索正在试图纳入执行范围
或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追回。
    根据亚锦科技提供的法院生效判决及其向相关办案机关了解到的情况,前
述案件属于杜敬磊的个人行为,未发现亚锦科技或南孚电池的任何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员工共同涉案该等犯罪行为,司法机关也未对前述人员
采取任何刑事强制措施。

    (二)违规担保情况

    经亚锦科技自查,亚锦科技报告期内存在为宁波亚丰及其关联方提供违规
担保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在亚锦科技配合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事宜进行尽职调查的过程中,亚锦科
技管理层发现亚锦科技所持的南孚电池 22.183%股权之上设定了股权质押,质
押权人为南平中行。但亚锦科技内部并没有相关质押协议,也没有召开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对该等担保事项进行审议的记录。经与南平中行核实,该股权质押
发生于 2017 年 11 月和 2018 年 8 月,系亚锦科技时任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杜敬
磊在处理亚锦科技自 CDH Giant Health (HK) Limited 先后收购南孚电池 14%和
8.183%股权的过程中所办理。
    对外担保的基本情况如下:
    2017 年 11 月 22 日,亚锦科技与南平中行签订《质押合同》(编号:
fj830622017171),约定以亚锦科技持有的南孚电池 14%的股权为南平中行与
RISING 之间签署的《授信业务总协议》提供担保。2018 年 8 月 16 日,亚锦科
技与南平中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变更协议》(编号:fj800622018102),约定
将《质押合同》(编号:fj830622017171)中的质押物变更为亚锦科技持有南孚
电池 22.183%的股权。其中,RISING 系宁波亚丰的境外间接母公司,间接持有
                                   172
宁波亚丰 100%股权。经核实,亚锦科技合计向南平中行质押所持有的 22.183%
南孚电池股权,为 RISING 与南平中行之间的授信 5 亿美元提供担保,其中 4 亿
美元的借款期限自 2017 年 5 月 17 日至 2019 年 5 月 17 日,截至 2019 年 4 月 1
日该笔借款已经结清,剩余的 1 亿美金借款期限自 2017 年 5 月 17 日至 2024 年
5 月 17 日;截至 2022 年 3 月 25 日,RISING 尚需归还借款余额为 37,560.75 万
港元。
    经自查,亚锦科技前述股权质押事项,当时并未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
议程序,亚锦科技内部也没有留存质押协议,且杜敬磊挪用资金一案案发后,
亚锦科技董事会先后进行了改选和换届,在此之前并未发现该等违规担保事实。
在发现此事项后亚锦科技管理层立即将该等情况向其董事长进行汇报,董事长
第一时间决定通知各位董事并召开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审议。

    (三)整改措施

    1、关于资金被挪用事项

    杜敬磊案件发生后,亚锦科技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主要措施
如下:
    ①在案发后尽快制定和完善了亚锦科技的《对外借款管理办法》、《印鉴使
用和管理制度》、《合同审批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监管和责
任追究制度》等;
    ②对董事会成员进行了适当调整;
    ③聘请外部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学习相关
法律法规等;
    ④对照股转公司于 2020 年 1 月颁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治理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全面梳理包括《公司章程》在内的各项制度,
于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制度》、《董事会制
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于 202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进一步规范和细化
对外借款的审议、决策和信息披露事宜。




                                     173
    2、关于违规担保事项

    针对亚锦科技相关事项未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的行为,2021 年 10 月 22 日,亚锦科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对以公司持有的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 22.183%股权为控股股东
之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事项不予追认的议案》,参与表决的 4 名董事均对上述议案
投了赞成票,董事焦树阁回避表决。
    亚锦科技董事会认为,该笔担保当时未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且未进行信息披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
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亚锦科技有权主张担保合同对其不发生效力,
且不承担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亚锦科技董事会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与宁波
亚丰及南平中行积极协商、提起诉讼等手段,尽快解除对此 22.183%南孚电池
股权的质押登记。

    3、对外担保的后续解除情况

    2022 年 1 月 10 日,亚锦科技收到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股权出质
注销登记通知书》(南)登记外出质注核字(2022)第 3 号,上述南孚电池
22.183%股权之上设定的股权质押已经完成注销登记,该等对外担保已解除。
    根据亚锦科技出具的《关于本次重组有关事项的承诺函》,截至该承诺函出
具之日,亚锦科技及子公司不存在资金被股东及其关联方、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公司占用的情形或对外为第三方提供担保或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四)亚锦科技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有效性分析

    1、亚锦科技董事会、股东大会能够正常运行,不存在实质性影响其正常生
产经营的情形,公司治理目前不存在重大缺陷

    上述情形发生于 2016 年至 2019 年 7 月杜敬磊任职并负责亚锦科技日常事务
期间,除前述情形外,宁波亚丰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
规担保等侵害标的公司利益的情形。
    2020 年 7 月亚锦科技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程序。截至本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签署日,亚锦科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能正常运行,各组织机构的人
员及职责明确,并具有规范的运行制度,确保标的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稳定。

                                   174
    亚锦科技不断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权力制衡机制及
重大决策机制的科学合理,规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及选聘任免,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注重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目前亚锦
科技的组织架构清晰,职责分工明确,内部治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2、亚锦科技拟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在现有基础上,亚锦科技董事会就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切实防范违
规担保和资金占用事宜提出如下计划:
    (1)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亚锦科技拟在现有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制
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制度、切实履行《防止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对防范大股东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进行
专项制度设计,并切实贯彻落实。
    (2)进一步加强监事会的监督力度
    亚锦科技监事会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专项
检查,并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违规担保、违规借贷、信息披露违规等问题,亚锦
科技董事会和管理层将予以全力配合。
    (3)进一步强化主办券商和其他中介机构作用
    亚锦科技将进一步加强与主办券商、律师、审计机构的日常联系,在签订
重大合同及在日常业务经营之外做出重要决策前,均咨询专业机构的意见,确
保合法合规。

四、资产受限、行政处罚、诉讼、仲裁等情况说明

    (一)资产抵押、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1、标的资产股权冻结事项

    (1)相关案件基本情况
    云南联通认为亚锦科技未按照 2019 年 5 月签订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
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双百行动”综合改革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亚锦科

                                  175
技支付违约金 269,200,000 元,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及律师费。
2021 年 2 月 20 日,亚锦科技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反诉状》。
    2021 年 5 月,云南联通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根据
(2021)云 01 执保 130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亚锦科技持有南孚电池 82.18%
股权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 2021 年 5 月 17 日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亚锦科技
已对外转让但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讯通联盈 3.66%股权被司法冻结,冻结期
限为 2021 年 4 月 22 日至 2024 年 4 月 21 日。
    根据中联国信出具的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1)第 293 号《评估报告》,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根据评估结论,亚锦科技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923,576.37 万元,南孚电池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990,334.77 万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查封、扣押、冻
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
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
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
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
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亚锦科技被司法冻结的南孚电池 82.183%
股权对应评估值为 813,886.82 万元,而云南联通案件诉讼标的为 26,920 万元。
亚锦科技被冻结的财产价值远超过债权额,依法应解除超标的冻结部分。
    2021 年 10 月 26 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1)云 01 执异
526 号《执行裁定书》,将冻结南孚电池 82.18%的股权内容变更为“冻结被申请
人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 2.66%的
股权(未出质部分)”。因不服上述裁定,云南联通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向云南
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复议申请书,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云南省高
级人民法院已撤销上述执行裁定。
    2021 年 12 月 8 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0)云 01 民初 4232
号《民事判决书》,作出如下判决:“一、由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本判决生效后 30 日内向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支付违约金为
249,200,000 元;二、由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 30

                                       176
  日内向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退还往来款 348 万元并支付该款利息
  (利息自 2020 年 3 月 13 日起,至付清该款之日为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行拆
  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驳回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云南省
  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四、驳回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反诉请
  求。”因不服上述判决,亚锦科技、云南联通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12 月
  20 日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相关案件最新进展
         2021 年 12 月 23 日,亚锦科技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
  云 01 民初 4232 号诉讼费预缴通知单。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开庭审理此案,目前尚未判决。
         2022 年 3 月 16 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0)云 01 民初
  4232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亚锦科技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高新区支行的存款 269,200,000 元,同时解除对被保全人亚锦科技持有的
  讯通联盈 3.66%股权、南孚电池 82.18%的股权冻结措施,该裁定送达后立即开
  始执行。如不服该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亚锦科技
  269,200,000 元银行存款已被保全冻结,上述股权冻结相关解除事项正在办理
  中。上述股权冻结事项未对亚锦科技对南孚电池的控制权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
  不利影响,大额存款冻结预计不会影响亚锦科技和南孚电池的持续经营能力。

         2、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异

         安德利于 2022 年 2 月 9 月公告的《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购买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二次重组》”)与公司前期信息披露的《安
  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以下简称“《一次重组》”)关于与云南联通相关案件审理及执行内
  容对比如下:

项目名称           《二次重组》内容                  《一次重组》内容            差异原因
  时间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1 年 11 月 16 日            -
与云南联    1、云南联通认为亚锦科技未按照      1、云南联通认为亚锦科技未按照    差异原因系
通相关案    2019 年 5 月签订的《中国联合网络   2019 年 5 月签订的《中国联合网   案件审理进
件审理的    通信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双百     络通信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双   展发生变

                                           177
披露信息   行动”综合改革合作协议》的约定       百行动”综合改革合作协议》的约       化,与前期
           履行合同义务,于 2021 年 1 月 8 日   定履行合同义务,于 2021 年 1 月      信息披露不
           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8 日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         存在重大差
           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亚锦科技         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亚锦             异
           支付违约金 269,200,000 元,并承      科技支付违约金 269,200,000 元。
           担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案
           及律师费。2021 年 2 月 20 日,亚     件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锦科技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
           法院提交《民事反诉状》。
           2、2021 年 12 月 8 日,云南省昆明
           市中级人民 法院出具(2020) 云
           01 民初 4232 号《民事判决书》,作
           出如下判决:“一、由宁波亚锦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
           效后 30 日内向中国联合通信有限
           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支付违约金为
           249,200,000 元;二、由中国联合
           通信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于本
           判决生效后 30 日内向宁波亚锦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退还往来款
           348 万元并支付该款利息(利息自
           2020 年 3 月 13 日起,至付清该款
           之日为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
           行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计算);三、驳回中国联合通
           信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的其他
           诉讼请求;四、驳回宁波亚锦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反诉请
           求。”亚锦科技、云南联通均不服
           上述判决,已向云南省高级人民
           法院提起上诉,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日,该案二审尚未开庭。
           1、2021 年 5 月,云南联通向云南      1、云南联通申请财产保全,根据
           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         (2021)云 01 执保 130 号《协助
           保全,根据(2021)云 01 执保 130     执行通知书》,亚锦科技持有南孚
                                                                                     差异原因系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亚锦科技       电池 82.18%股权被司法冻结,冻
                                                                                     云南联通因
           持有南孚电池 82.18%股权被司法        结期限为 2021 年 5 月 17 日至 2024
                                                                                     不服《执行
           冻结,冻结期限为 2021 年 5 月 17     年 5 月 16 日;亚锦科技已对外转
                                                                                     裁定书》,
           日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亚锦科技    让但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讯通
                                                                                     于 2021 年
与云南联   已对外转让但未办理工商变更登         联盈 3.66%股权被司法冻结,冻
                                                                                     11 月 18 日
通相关案   记的讯通联盈 3.66%股权被司法冻       结期限为 2021 年 4 月 22 日至 2024
                                                                                     向云南省高
件执行的   结,冻结期限为 2021 年 4 月 22 日    年 4 月 21 日。
                                                                                     级人民法院
披露信息   至 2024 年 4 月 21 日。              2、2021 年 10 月 26 日,云南省昆
                                                                                     提交复议申
           2、2021 年 10 月 26 日,云南省昆     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1)
                                                                                     请,与前期
           明市中级人 民法院出具(2021)        云 01 执异 526 号《执行裁定书》,
                                                                                     信息披露不
           云 01 执异 526 号《执行裁定书》,    将冻结南孚电池 82.18%的股权内
                                                                                     存在重大差
           将冻结南孚电池 82.18%的股权内        容变更为“冻结被申请人宁波亚锦
                                                                                          异
           容变更为“冻结被申请人宁波亚锦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福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福         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 2.66%
           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 2.66%的       的股权(未出质部分)”。即亚锦
                                            178
          股权(未出质部分)”。云南联通    科技持有的南孚电池股权的冻结
          已就上述裁定向云南省高级人民      比例将由 82.18%下调至 2.66%,
          法院申请复议,截至本报告书签      对应南孚电池 79.523%股权将解
          署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尚未      除冻结,解除比例占亚锦科技持
          下达复议执行裁定书。如亚锦科      有的南孚电池股份比例为
          技所持南孚电池股权的冻结比例      96.76%, 剩 余 冻 结 部 分 占 比 较
          由 82.18%下调至 2.66%,则剩余冻   小,预计不会影响亚锦科技对南
          结部分占比较小,预计不会影响      孚电池的控制权和持续经营能
          亚锦科技对南孚电池的控制权和      力。
          持续经营能力。
    综上,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安德利关于云南联通相关案件审
理及执行的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与前期信息披露不存在重大差
异。

       3、标的资产股权质押事项

    2022 年 1 月 4 日,宁波亚丰与南平中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编号:
fj800622021097),约定宁波亚丰以其持有的亚锦科技 1,289,872,560 股股份(占
亚锦科技股份总数的 34.39%),为 RISING 与南平中行之间签署的《授信业务总
协议》(编号为:fj800622017044)提供担保,根据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出具的汇
率设置通知书,截至 2022 年 3 月 25 日,RISING 尚需归还借款余额为 37,560.75
万港元,借款余额较少。
       2022 年 3 月 18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质押登记编号:
220317000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确认出质人宁波亚丰持有的亚锦科技
562,553,100 股(对应亚锦科技 15%股权)已质押给质权人安德利,质押登记日
为 2022 年 3 月 17 日。
    根据亚锦科技、南孚电池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和亚锦科技、宁波亚丰出具
的《关于本次重组有关事项的承诺函》、《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状况的承诺函》,并
通过巨潮资讯网、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
企查查等公开网络渠道查询,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除本报告书中
已披露的质押、冻结情形外,宁波亚丰持有的亚锦科技股权、亚锦科技持有的
南孚电池股权不存在其他抵质押、冻结等权属瑕疵。

    (二)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
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根据亚锦科技出具的《关于本次重组有关事项的承诺函》,除亚锦科技与
                                        179
云南联通的合同纠纷诉讼外,亚锦科技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或可预
见的、足以影响公司存续及持续经营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本公司持有的福
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股权以及本公司已对外转让但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浙江讯通联盈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外(根据云南省昆明市中
级人民法院出具(2020)云 01 民初 4232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亚锦
科技银行存款 269,200,000 元,同时解除亚锦科技持有的南孚电池 82.18%的股
权冻结措施,该裁定送达后立即开始执行,目前相关股权冻结解除事项正在办
理中),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等担保情形,不存在其他任何可能导致被有关
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拍卖、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情形,亦不存在其
他与资产权属相关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
除因涉诉导致的本公司银行存款 269,200,000 元被司法冻结外,亚锦科技及其
子公司的主要经营性资产不存在被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性措施的情形,亚锦
科技使用的生产经营性资产不存在法律障碍;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亚锦科技及其
子公司不存在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涉嫌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的情形。

    (三)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亚锦科技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五、最近十二个月内所进行的重大资产收购、出售事项

    标的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涉及重大资产收购及出售事项。

六、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的原因、作价依据及其合理性

    亚锦科技最近三年不涉及增减资和改制的情况;除上市公司前次收购亚锦
科技 36%股权及本次交易外,亚锦科技最近三年不涉及其他股权转让及评估情
形。前次交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本节之“一、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基本情况”
之“(一)亚锦科技基本情况”之“2、历史沿革”之“(12)2022 年 1 月,亚锦
科技 36%股份转让暨 15%股份表决权委托”。上市公司前次收购亚锦科技 36%股
权与本次交易均以中联国信出具的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1)第 293 号《评估报告》


                                   180
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交易作价,具有合理性。
    亚锦科技核心资产南孚电池最近三年不涉及增减资、股权转让、改制的情
况。

七、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一)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1、亚锦科技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为亚锦科技,根据和信会计师出具的和信审字(2022)
第 000340 号审计报告,亚锦科技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资产合计                                       292,607.32            303,529.22
 负债合计                                       186,954.41            164,078.53
 所有者权益                                     105,652.91            139,450.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96,048.65            126,009.98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365,829.92            337,404.37
 营业利润                                        76,026.88             70,239.50
 利润总额                                        49,029.00             72,388.65
 净利润                                          23,770.59             56,596.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0,193.43             43,775.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36,085.58             40,271.62
 者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663.32             72,852.03
                                            2021-12-31/          2020-12-31/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合并资产负债率(%)                                     63.89                54.06
 毛利率(%)                                             50.24                54.01

       2、南孚电池

    标的资产的核心目标公司为南孚电池,其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资产合计                                       176,623.96            200,794.13

                                      181
 负债合计                                        128,428.99           128,638.80
 所有者权益                                       48,194.97             72,155.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6,956.90             71,443.75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365,829.92            337,404.37
 营业利润                                        80,551.40              84,795.53
 利润总额                                        80,473.02              84,672.59
 净利润                                          68,351.15              65,832.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66,648.66              64,503.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65,631.41              62,431.82
 者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718.17              71,393.73
                                            2021-12-31/          2020-12-31/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合并资产负债率(%)                                     72.71               64.07
 毛利率(%)                                             50.24               54.01

    (二)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参见本报告书之“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标的公司财务状况、
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之“(五)盈利能力分析”之“13、非经常性损益分
析”。

八、主营业务情况

    标的公司亚锦科技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南孚电池主要从事电池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除投资并持有南孚电池、鹏博实业等被投资公司的股份外,亚锦科技
无其他实际经营业务。南孚电池为标的公司实际运营主体的核心目标公司。
    南孚电池成立于 1988 年,自 2000 年起先后被摩根士丹利、吉列、宝洁等
外资控股,2016 年,南孚电池成为亚锦科技的控股子公司,随后南孚电池的股
权结构又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动。2017 年焦树阁先生取得南孚电池控制权,频繁
的控制权变动以及前期的外资控股结构,导致其错过了在国内资本市场上市的
最佳时机,也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南孚电池的发展。




                                      182
      (一)南孚电池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

      1、主营业务概况

      南孚电池主要从事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碱性电池、碳
性电池以及其他电池产品等,其中以碱性电池为核心。南孚电池是中国电池行
业知名企业,碱性电池零售市场占有率高、经营状况良好。
      南孚电池自 1990 年引进的第一条日本富士 LR6(5 号)碱性锌锰电池生产
线正式投产后,通过持续自主研发创新,不断引领国内电池企业的生产技术升
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凭借着先进的设备、技术和生产管理体系,产品质量与国
际名牌同步发展。长期以来,通过保持稳定领先的产品性能,以及对于国内电
池零售市场的深耕细作,南孚电池在国内碱性电池市场占有较大优势,荣获福
建省工业化和信息化龙头企业、福建省优秀民营企业、2021 年度福建省数字经
济领域“独角兽”等多项荣誉奖项,荣登 2021 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榜单(轻工组第
24 位),“南孚”品牌连续多年位居 Chnbrand 中国顾客满意度指数干电池品类第
一。在国内碱性电池零售市场,南孚电池的市场占有率较高。未来,南孚电池
将进一步巩固在碱性电池市场的领先地位,同时大力发展锂离子电池、锂一次
电池等新技术电池产品,进一步强化行业影响力。
      最近三年,南孚电池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主要产品及用途

      (1)碱性电池
      南孚电池的碱性电池产品主要包括 LR03(AAA、7 号)、LR6(AA、5 号)、
LR14(C、2 号)、LR20(D、1 号)、6LR61(9V)以及碱性纽扣系列电池,因
市场需求有不同的包装。其中,5 号电池和 7 号电池是南孚电池核心产品,是日
常生活中经常被消费的碱性电池,被广泛应用于智能门锁、玩具、电动牙刷、
体脂称、遥控器、钟表、燃气表、美容仪、无线鼠标和血压仪等等领域。碱性
电池产品主要参数及主要用途如下表:
                            标称
 序号        产品类型                 外径和高度               主要用途
                            电压
                                   外径:9.8-10.5mm    智 能 门 锁 、玩 具 、电 动
  1     LR03(AAA、7 号)   1.5V                       牙刷、体脂称、遥控
                                   高度:43.5-44.5mm
                                                       器 、 钟 表 、燃 气 表、 美
  2     LR6(AA、5 号)     1.5V   外径:13.7-14.5mm   容 仪 、 无 线鼠 标 、血 压
                                    183
                                         高度:49.5-50.5mm    仪等
                                         外径:24.9-26.2mm    燃 气 灶 、 热水 器 、数 控
  3     LR14(C、2 号)           1.5V
                                         高度:48.6-50.0mm    机 床 、 医 疗器 械 、手 电
                                         外径:32.3-34.2mm    筒 、 收 音 机、 玩 具、 车
  4     LR20(D、1 号)           1.5V
                                         高度:59.5-61.5mm    位锁、电子琴等
                                                              烟 雾 报 警 器、 红 外体 温
                                         长度:24.5-26.5mm    计、无线门铃、万用
  5     6LR61(9V)               9V     宽度:15.5-17.5mm    表、测线仪、无线话
                                         高度:46.5-48.5mm    筒 、 玩 具 遥控 器 、电 箱
                                                              吉他等
        碱纽扣系列(包括                                      汽 车 智 能 钥匙 、 主板 电
        LR41、LR44、LR54、               不同型号尺寸各不     池、汽车玩具、计步
  6                               1.5V
        LR60、LR66 等不同型              相同                 器 、 计 算 器、 遥 控器 、
        号)                                                  人体秤、电子手表等。
      (2)碳性电池
      南孚电池的碳性电池产品包括专门针对燃气灶高温高湿环境研发的“丰蓝 1
号”燃气灶电池以及 R03P(AAA、7 号)、R6P(AA、5 号)、9VP 等常规碳性电
池产品。
      “丰蓝 1 号”燃气灶电池系南孚电池专门针对厨房湿热环境研发,适用于燃气
灶,也可通用在热水器、手电筒、车位锁、收音机、燃气表、摇椅、按摩椅等
其他电器。R03P(AAA、7 号)、R6P(AA、5 号)、9VP 等常规碳性电池产品
的标称电压、外径和高度以及主要用途与同型号碱性电池相同。
      (3)其他电池
      南孚电池的其他电池产品主要包括锂一次电池、锂离子电池和镍氢电池等。
      锂一次电池产品主要为“传应”锂锰纽扣电池,具体规格包括 CR2032、
CR2025、CR2016、CR1632、CR2430、CR2450 等,专门针对物联电器的放电
模式开发,相比于普通纽扣电池更兼具防跑电耐存放和快速响应的脉冲电力。
适用于物联电器与智能设备,如智能汽车钥匙、蓝牙门禁卡、智能头盔、智能
遥控器、无线开关、智能温湿度计、血糖仪、体重秤、码表和电子玩具等。
      锂 离 子 电 池 产 品 包 括“TENAVOLTS”充 电 锂 电 池 和“传 应”锂 离 子 电 池 。
“TENAVOLTS”充电锂电池主要包括 AA(5 号电池)和 AAA(7 号电池)两大
型号,配有专用充电器。电池采用聚合物锂离子电芯,输出电压为 1.5V 恒压,
相比于传统镍氢充电电池电压更稳定、充电速度更快、电流更强、电芯能量更
高、可循环使用次数更多,适合各类高电压、大电流、强动力要求的用电器,
如游戏机手柄、闪光灯、无线耳机、吸奶器、电动牙刷和强光手电等。“传应”
                                           184
锂离子电池产品主要包括充电纽扣锂离子电池、圆柱钢壳锂离子电池和圆柱软
包锂离子电池等。充电纽扣锂离子电池主要产品规格有 CY1254,适用于 TWS 耳
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和定位器等电子产品。圆柱钢壳锂离子电池主要产品
规格包括 CY14500、CY18650,适用于强光电源、电动牙刷、移动电源和扫地
机器人等应用领域。圆柱软包锂离子电池主要产品规格包括 CY09360,适用于
智能手表、蓝牙耳机、智能音箱和电子烟等。
    镍氢电池产品包括常规镍氢充电电池和麦克风专用电池。常规镍氢充电电
池型号包括 AA(5 号电池)和 AAA(7 号电池),可配有充电套装,适用遥控
器、无绳电话、美容仪、按摩椅、剃须刀和数码相机等电器。麦克风专用电池
专为 KTV 设计,配有 20 槽专用充电器。
    (4)其他
    此外,报告期内,南孚电池还有移动电源、数据线、启动电源、适配器和
耳机等 3C 产品,以及打火机、排插、电子烟、休闲零食和饮料等其他产品等。

    (二)行业基本情况

    1、所处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南孚电
池所在行业属于“C 制造业”门类下的“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大类。根据国
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7-2017),南孚电池所属行业
为“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大类下的“C3844 锌锰电池制造”。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参见本报告书之“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
标的公司的行业特点及经营情况的讨论和分析”部分内容。

    2、行业监管体制和主要法规政策

    关于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
关内容,参见本报告书之“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标的公司的行业特
点及经营情况的讨论和分析”之“(一)所属行业的特点”。

    (三)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南孚电池主要产品碱性锌锰电池的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185
   (四)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南孚电池对外采购的货品主要包括电池生产所需原辅材料、部分外购商品
以及其他包装材料等。
   南孚电池设立供应商管理部、计划与物控部负责电池生产所需原辅材料采
购的相关事宜。供应商管理部主要负责供应商开发与发展、日常管理以及商务
谈判等工作,计划与物控部负责相关材料的日常采购事宜。除原辅材料采购外,
全资子公司南孚营销下设采购中心、交付中心负责外购商品的采购事宜。
   南孚电池建立了健全的原辅材料供应商开发与发展流程制度。供应商管理
部根据采购战略规划、产品开发规划等编制供应商年度开发计划,寻源并筛选
新供应商,通过样品试验、现场评估等确定供应商资格和采购政策,并在后续
持续对供应商进行品质跟踪、业务技术交流以及评审,供应商通过评审后进入
合格供应商名单。
   计划与物控部负责原辅材料的日常采购事宜,基于采购战略规划,按照生
产部门提供的物料需求计划制定采购计划,对采购申请单进行核对,经审批通
过后下达采购订单并督促供应商及时供货,仓管员收货并将需要检验的物资提
交送检后,将合格物资办理入库。

                                 186
    南孚电池和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通过和原
材料供应商的长期战略合作降低供应风险和成本,保证原材料产品质量供应的
稳定性。南孚电池根据主要金属材料的市场走势,适当储备原材料,有效降低
了材料价格上升造成的成本增长。

    2、生产模式

    目前,南孚电池主要采取“以销定产,适量备货”的生产模式,在实际生产
中以“按销售预估生产”和“按订单生产”相结合的模式开展。
    对于非定制产品,南孚电池根据年度战略目标,结合销售市场信息,制定
年度销售预测及规划,并在适当考虑安全库存的基础上制定生产计划,以平衡
生产能力,满足市场要求。对于定制产品,主要采取订单生产模式,根据客户
订单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
    南孚电池产品以自主生产为主,部分产品系向外部供应商采购符合其质量
标准的产品,经验收合格后对外销售。

    3、销售模式

    南孚电池销售业务分为境内销售业务和境外销售业务。目前以境内销售业
务为主,同时积极拓展境外销售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境内销售业务
    境内销售业务包括线上销售和线下销售两大类。其中,线下销售包括线下
经销模式、KA 模式和 OEM 模式;线上销售包括线上直销零售、电商平台销售
模式、线上分销模式以及线上经销模式。
    ①线下销售
    A、线下经销模式
    南孚电池全资子公司南孚营销负责全国各区域经销商的维护和管理,与经
销商签订年度经销商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销售区域。经销商以买断商品所有
权形式向南孚电池采购,参考南孚电池制定的价格政策进行对外销售。货款通
常采取“现款现货”的结算模式。经销商向南孚电池发出订单并预付货款后,南
孚电池根据产品及渠道特点安排物流方式,一般通过快递或第三方物流发货,
经销商验收无误后签收确认。
    B、KA 模式
                                    187
   除经销渠道之外,南孚电池还与大润发、沃尔玛、华润万家、家乐福、永
辉超市等知名大卖场、大型连锁超市直接进行合作。通常与 KA 客户直接签订
年度框架销售合同,KA 客户以买断方式采购产品。
   在 KA 模式下,KA 客户根据产品销售情况向南孚电池下达订单,南孚电池
按照订单信息安排物流配送产品至客户指定地点,商品所有权权属在交付时转
移给 KA 客户。经对账核算后,KA 客户在合同约定的价款支付期限内付款。
   C、OEM 模式
   除自有品牌外,南孚电池还有一定 OEM 业务。南孚电池的 OEM 主要客户
为国内大型贸易商、国内知名电子设备生产厂商等,销售产品以贴牌产品为主。
在 OEM 模式下,南孚电池根据客户所提供的产品规格型号、性能、工艺、外观、
包装等个性化需求确定生产方案,进行代工生产。
   为进一步拓展国内销售渠道与销售市场,南孚电池与在客户资源等方面具
有一定优势的大型贸易商开展合作。贸易商根据下游客户需求向南孚电池提交
订单,要求产品配送至指定地点,对其采购的产品自主定价并对外销售,南孚
对其不存在销售任务约定,不干涉其销售政策。另外,南孚电池与国内知名电
子设备生产厂商直接开展合作,客户向南孚电池直接定制产品。
   ②线上销售
   A、线上直销零售
   南孚电池在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自营店铺,直接向终端买家销售商品,按
照第三方电商平台的标准条款开设店铺和进行运营管理。主要销售平台为天猫、
京东等。线上直销零售模式下,消费者支付货款后,南孚电池通过物流发货,
消费者确认收货或第三方平台系统自动默认确认收货后,款项直接转入其平台
账户。
   B、电商平台销售
   电商平台销售,是指南孚电池与主要电商平台如京东自营、苏宁易购、天
猫超市等客户直接开展合作,向其销售产品并直接与电商平台进行结算。
   C、线上分销模式
   线上分销模式下,南孚电池与专业第三方分销平台开展合作,平台下游用
户主要为在线上或线下开店的中小卖家。

                                 188
    D、线上经销模式
    线上经销模式与线下经销模式类似,南孚营销与线上经销商签订年度合同,
授权其在线上电商平台销售南孚产品,并对其进行日常管理。
    (2)境外销售业务
    ①出口
    出口业务模式与线下 OEM 业务模式类似,主要客户为国际知名电池品牌商、
国际商业连锁企业、国际大型贸易商以及国际知名电子设备生产厂商等。根据
客户提供的产品设计进行生产,主要采用 FOB、CIF 等方式出口至指定地点。
    ②跨境电商
    除出口业务之外,南孚电池同时积极拓展跨境电商业务。主要销售电商平
台为亚马逊,南孚电池在其平台开设自营店铺,直接向终端买家销售商品。

    4、研发模式

    南孚电池研发模式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研发活动包括新产品
研发、新生产设备研发和现有工艺在效率、质量方面的改善升级等。自主研发
由南孚电池相关研发部门自主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合作研发主要为产学研合作,
是指南孚电池与高等院校或科研院通过合作开展科学研究、科研成果转化和科
学技术市场的产业化。南孚电池建立了完善的研发制度和流程,研发项目立项
前结合发展战略部署,经过前期调研提出研发要求,经审批通过后立项,并进
行严格的过程管理与结题验收。

    5、盈利模式

    南孚电池主要从事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通过销售产品获得利润。

    6、结算模式

    (1)与供应商的结算模式
    报告期内,南孚电池依照合同约定与供应商进行结算,通常在原材料验收
入库且收到发票后一定期间内支付货款。
    (2)与客户的结算模式
    按照销售模式以及合同约定不同,不同客户具有不同的结算方式,主要包
括“现款现货”和“先货后款”两种。


                                 189
 (五)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量情况

                                                         单位:万只
产品类别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产能                116,242.50       105,930.00
                    产量                113,280.13        90,828.65
 LR03               销量                111,125.08        90,530.46
                 产能利用率                 97.45%          85.74%
                   产销率                   98.10%          99.67%
                    产能                185,872.50       152,295.00
                    产量                171,117.81       133,821.95
  LR6               销量                163,446.65       137,977.85
                 产能利用率                 92.06%          87.87%
                   产销率                   95.52%         103.11%
                    产能                  4,950.00         4,950.00
                    产量                  1,096.48         1,161.35
 LR14               销量                  1,065.91         1,185.17
                 产能利用率                 22.15%          23.46%
                   产销率                   97.21%         102.05%
                    产能                  4,950.00         4,950.00
                    产量                  3,842.67         3,957.57
 LR20               销量                  3,780.10         4,152.98
                 产能利用率                 77.63%          79.95%
                   产销率                   98.37%         104.94%
                    产能                  1,663.20         1,663.20
                    产量                    716.47           725.32
 6LR61              销量                    691.98           752.79
                 产能利用率                 43.08%          43.61%
                   产销率                   96.58%         103.79%
注:①产销率=销量/产量;
②产能利用率=产量/产能。
 2、主要产品的销量及库存变动情况

                                                         单位:万只

                              190
                                                   2021 年度
                                                                      其他出入库
产品类别         期初库存         本期产量           本期销量                         期末库存         产销率
                                                                        净影响
LR03             15,072.56        113,280.13         111,125.08           216.00      17,011.60          98.10%
LR6              15,487.58        171,117.81         163,446.65           358.64      22,800.11          95.52%
LR14                 125.46            1,096.48           1,065.91          4.49         151.54          97.21%
LR20                 494.62            3,842.67           3,780.10          5.37         551.81          98.37%
6LR61                144.32              716.47             691.98          2.00         166.81          96.58%
                                                   2020 年度
                                                                      其他出入库
产品类别         期初库存         本期产量           本期销量                         期末库存         产销率
                                                                        净影响
LR03               14,846.43           90,828.65          90,530.46        72.07       15,072.56        99.67%
LR6                19,757.08       133,821.95         137,977.85          113.60       15,487.58        103.11%
LR14                  147.58            1,161.35           1,185.17         -1.71           125.46     102.05%
LR20                  689.00            3,957.57           4,152.98         -1.03           494.62     104.94%
6LR61                 166.40             725.32             752.79          -5.40           144.32     103.79%
      注:其他出入库包括产成品形态转换、研发领用及促销品出库等影响产成品库存量的
  情形。
         3、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按产品类别列示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产品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碱性电池                         304,062.08            83.26%         282,684.05               83.87%
      碳性电池                          30,154.07             8.26%             28,110.19            8.34%
      其他电池                          15,144.82             4.15%             14,813.97            4.40%
      其他产品                          15,835.06             4.34%             11,422.49            3.39%
             合计                      365,196.03           100.00%         337,030.70           100.00%

         4、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按地区列示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地区               314,229.78                 86.04%         302,906.78                  89.88%

                                                      191
    境外地区                50,966.25               13.96%           34,123.92               10.12%
          合计              365,196.03              100.00%      337,030.70              100.00%

        5、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只
                 产品类别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碱性电池                                                    1.07                             1.19
  碳性电池                                                    1.29                             1.34
  其他电池                                                    2.21                             2.28
  各类电池产品平均单价                                        1.12                             1.23
     注:平均销售价格=各期各产品类别销售金额/各产品类别销售数量,各类电池产品平
 均单价=电池产品销售金额/电池产品销售数量。
        6、对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按同一控制口径的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及其占主营业
 务收入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为关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比
                                                                                               联方
                   1    ENERGIZER                                27,168.97            7.44%           否
                   2    京东贸易                                 23,470.36            6.43%           否
                   3    大润发                                       9,602.93         2.63%           否
2021 年
                   4    EDEKA Nonfood-CM GmbH                        6,721.49         1.84%           否
                   5    上海麒剑贸易有限公司                         6,233.11         1.71%           否
                                    合计                         73,196.86           20.04%           -
                   1    京东贸易                                     23,012.39        6.83%           否
                   2    ENERGIZER                                     9,360.72        2.78%           否
                   3    大润发                                        7,200.06        2.14%           否
2020 年
                   4    上海麒剑贸易有限公司                          5,755.59        1.71%           否
                   5    OHM ELECTRIC INC                              4,949.03        1.47%           否
                                    合计                             50,277.80      14.92%            -

     注:上述前五大客户数据中,对客户在同一控制下相关主体的销售数据进行了合并。
 其中:1、ENERGIZER 包括 ENERGIZER TRADING LIMITED、ENERGIZER MFG INC C/O
 RICHS WHS、ENERGIZER SINGAPORE PTE LTD、ENERGIZER KOREA LTD.;2、京东
 贸易包括: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各分仓库、JD E-Commerce America Limited;3、
 大润发包括: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东区碱性苏州、南京总仓以及其他由大润发控
                                                192
股有限公司控股的主体;4、华润万家包括:华润万家有限公司以及其他由华润万家(香港)
有限公司控制的主体。
    经核查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中境内企业的股权结构,上述境内企业与标的
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此外,经查询境外客户的官方网站,核实确认
ENERGIZER 为劲量控股旗下公司,系世界著名电池和便携式照明设备的生产
商;EDEKA Nonfood-CM GmbH 为德国规模较大的商品零售企业,旗下有多家
连锁超市;OHM ELECTRIC INC 为欧姆电机株式会社,1961 年成立于的日本浜
松市,专注于电气机电化领域的生产制造。综上,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前五大客
户与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 50%或严重
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标的公司及南孚电池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及持有标的公司和南孚电池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均未
在上述客户中拥有权益。

    7、经销与直销、线上与线下销售情况

    (1)报告期内南孚电池各类销售金额、占比及变动情况
    南孚电池销售业务分为经销模式、平台销售模式和直销模式,经销模式包
括线下经销模式、线上分销模式及线上经销模式,平台销售模式包括 KA 模式
和电商平台销售模式,直销模式包括 OEM 模式、线上直销零售及出口业务。
    报告期内,南孚电池经销模式、平台销售模式与直销模式的销售金额及其
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经销模式           245,818.09            67.31%     236,359.20           70.13%
 平台客户            41,989.01            11.50%      41,998.29           12.46%
 直销模式            77,388.93            21.19%      58,673.22           17.41%
     总计           365,196.03           100.00%     337,030.70          100.00%
    报告期内,南孚电池线上与线下销售金额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93
 线下销售             306,118.44            83.82%        279,690.40          82.99%
 线上销售              59,077.59            16.18%         57,340.31          17.01%
      总计            365,196.03           100.00%        337,030.70         100.00%
     根据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南孚电池经销模式、平台客户及直销模式的占
比相对稳定,直销模式占比逐年上升,线下销售的占比也呈现上升趋势,主要
原 因 是 南 孚 电 池 加 大 了 出 口 业 务 的 客 户 拓 展 力 度 ,2020 年 以 来 新 增 了
ENERGIZER 等海外客户业务,出口业务量大幅增加。
     ENERGIZER 为劲量控股旗下企业,劲量控股(股票代码[ENR.N],纽约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一家主要经营电池、便携式路灯、汽车护理
外观、性能、制冷剂和香水产品的全球制造商、营销商和分销商,是世界上最
大的原电池、便携式电池、供电设备的生产厂家之一。ENERGIZER 主要电池
产品包括碱性电池、锂铁电池、镍氢电池、扣式电池等。在 2019 年收购
Spectrum Holdings, Inc.的全球电池、照明和便携式电源业务后,ENERGIZER 的
电池和电灯产品以 Energizer、EveReady、Rayovac 和 Varta 品牌对外销售。
     劲量电池在欧美市场具有很强的竞争力,是金霸王电池传统竞争对手。根
据劲量控股披露的定期公告,其销售收入主要分布在北美和拉丁美洲,其在美
洲的销量占比超过 70%。劲量控股 2020 年财务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7.45 亿美元,
截至 2020 年财务年度末,资产总额 57.28 亿美元。
     (2)经销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方法,退换货金额、原因及对应的收入确认、
冲回情况
     ①经销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方法
     经销模式下,标的公司根据合同或协议,由第三方承运完工产品至购买方
指定地点,在购买方验收后交付验收清单时确认收入,即标的公司在经销商签
收商品并完成验收后确认收入。
     ②标的公司与经销商之间为买断式销售
     标的公司与经销商之间是买断式销售,即南孚电池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客
户后,所有权即转移至下游经销商客户,后续由其自行负责销售。
     南孚电池与经销商签订的经销合同中对验收相关条款约定如下:
     “甲方委托或指定第三方发运给乙方的货品,必须经乙方或者乙方有权收
货人签名盖章确认。乙方或乙方有权收货人必须在甲方货品到达乙方收货地址
                                          194
之日及时签收盖章。自乙方下单之日起满 10 个工作日(若遭遇自然灾害或不可
控因素,则该期限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确定),乙方若未签收盖章亦未提出书
面异议,则视为乙方已签收,并视为乙方对该批货品数量和质量验收合格。
    ……
    在乙方或乙方有权收货人签收盖章后,货品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因乙
方的原因致使货品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签收的,乙方应当自违约之日起承担标
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
    ③经销商退换货情况
    A、退换货条款约定
    在合同约定的特定条件下,经销商可申请对货品进行更换,退换货相关具
体条款如下:
    “乙方在甲货品到达收货地址签收时发现甲方所送货品箱数短少或损坏,
应先行签收,在送货单上注明短少或损坏的数量,并在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
甲方。属甲方生产或运输以及其他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需要调换货品
时,,乙方必须在签收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甲方营业代表
签名确认后,甲方给予调换。”
    B、报告期内的退换货金额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退换货                          179.64                 245.24
    C、退换货的原因
    标的公司在日常销售退换货的售后管理中,对于外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的
退换货需求均以退货方式进行处理,除特殊情况,不对此进行换货处理。
    报告期内,经销商的退货主要是在产品运输途中造成的外包装破损等非因
质量问题导致的退货。
    D、对应的收入确认、冲回情况
    对经销商退货的会计处理:按所退货物原销售价金额冲减退货当期的销售
收入、增加预收款项;按原销售成本冲减退货当期销售成本、增加存货。




                                  195
    (六)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采购情况

    1、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1)营业成本的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成本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181,662.38               99.80%    154,945.67            99.85%
 其他业务成本                 358.41               0.20%          237.28           0.15%
         合计            182,020.79              100.00%    155,182.95           100.00%
    (2)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156,590.05              86.20%        132,804.14             85.71%
   人工费用            15,132.24                 8.33%      14,350.26              9.26%
   制造费用             9,940.09                 5.47%       7,791.27              5.03%
       合计          181,662.38              100.00%       154,945.67            100.00%

    2、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标的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锌粉、电解二氧化锰、电镀钢壳/底盖等。
标的公司生产过程中耗用的能源主要为电力,其余能源采购包括水和天然气。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能源采购金额分别为 2,054.12 万元和 2,581.46 万
元。

    3、对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当年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序号                      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2021 年       1       福建金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695.86        9.25%

                                           196
     年度       序号                    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2    松柏(广东)电池工业有限公司      11,581.62     6.83%
                  3    上海靖鹏实业有限公司              11,194.89     6.60%
                  4    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         9,280.76     5.47%
                  5    嘉兴市得高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7,713.16     4.55%
                                 合计                    55,466.27    32.69%
                  1    福建金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625.43    9.25%
                  2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595.39    7.03%
                  3    松柏(广东)电池工业有限公司        9,458.71    6.93%
    2020 年
                  4    嘉兴市得高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7,366.87    5.40%
                  5    上海靖鹏实业有限公司                7,299.02    5.35%
                                 合计                     46,345.41   33.95%
    注:上术福建金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福建金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杨金属
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淮安必胜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和上海榕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总额 50%或严重依
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标的公司及南孚电池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及持有标的公司和南孚电池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均未
在上述供应商中拥有权益。

    (七)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1、质量控制体系

    南孚电池严格按照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了健全的质量控制体
系,涵盖采购、生产过程及半成品、成品检验各流程。技术品质部主要负责产
品形成各阶段质量控制相关事宜,下设工艺技术组负责产品制造生产工艺管理
与监督,品质管理组负责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生产过程质量检验与产品质
量分析。

    2、质量控制措施

    (1)采购质量控制
    南孚电池制定了供应商开发与发展流程制度、材料采购流程制度等,严格
把控原材料质量。南孚电池对供应商进行严格评审,供应商经评审通过后方可
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录。采购物资运至南孚电池后,技术品质部对采购物资通过
抽样方式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采购部和储运部,采购物资经技术品质
                                        197
部、储运部检验后方可入库。
       (2)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南孚电池在生产环节对每道生产工序流程严格把关,除各车间操作人员按
规定自检外,技术品质部亦会对配件制造、流水线组装等生产过程进行检验,
包括对生产作业现场进行巡回抽查,以及对各生产环节的半成品进行抽样检验
等。
       (3)成品质量控制
    技术品质部负责对最终成品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入库。

       3、产品质量纠纷情况

    根据 2020 年 9 月 28 日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编号为“南市监稽处
[2020]9 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孚电池因销售不合格便携充电宝产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南孚电池
能积极配合调查、提供证据并主动公告召回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
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南孚电池作出如下处罚:(1)责令停止生
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便携充电宝违法行
为;(2)没收未售出的过充电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南孚酷博便携充电宝 200
只;(3)没收违法所得 461.1 元;(4)并处以 88,872 元罚款。上述行政处罚事项
发生后,南孚电池已及时缴纳罚款并采取相应整改措施。
    根据《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2017 年
版)》,该适用规则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分为“从重处
罚”、“一般处罚”和“从轻处罚”三个级别,其中行政相对人有主动消除或者
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可以从轻处罚,并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从轻处罚”
中选择罚款幅度。根据南市监稽处[2020]9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孚电池在
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提供证据并主动公告召回产品,不属于按照
“从重处罚”进行认定的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南孚电池及下属子公司
不存在其他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
情形,也不存在重大质量纠纷的情形。



                                    198
           (八)主要业务技术所处的阶段

序                                                                    主要应用
              技术名称                    技术简介                                所处阶段
号                                                                      产品
                             采用全新正负极配方,大幅提升电池高
1          南孚聚能环 3 代                                            碱性电池   大批量生产
                             功率放电性能。
                             采用全新高容量设计结构,使碱性电池
2          南孚聚能环 4 代                                            碱性电池    基础研究
                             综合性能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针对智能门锁放电模式个性化电池开
3      智能门锁专用电池                                               碱性电池   小批量生产
                             发。
                             专利结构结合高能量密度、快充、长循
       TWS 蓝牙耳机用扣
4                            环性能设计,满足 TWS 耳机领域的电      锂离子电池   小批量生产
         式锂离子电池
                             池需求。
       高容量型 18650 锂     高镍正极、硅负极结合补锂等先进技术
5                                                                   锂离子电池    基础研究
           离子电池          应用,提升电池能量密度。
       高倍率型 18650 锂     配方结合结构设计,实现低内阻、低温
6                                                                   锂离子电池    基础研究
           离子电池          升,高倍率性能。

           (九)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南孚电池共有 3 名核心技术人员。具体
     情况见下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1          常海涛        男                         研发总监
       2          余佑锋        男                   研发中心锂锰组研发主管
       3          林建兴        男                   制造中心技术品质部经理
           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如下:
           1、常海涛,男,1975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
     历。现任南孚电池研发总监。1999 年入职南孚电池担任研究员,2000 年任技术
     科副科长;2002 年任研发部经理;2018 年至今任研发总监。
           2、余佑锋,男,197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现任南孚电池研发中心锂锰组研发主管。1998 年入职南孚电池担任化学研
     发工程师,2018 年至今任研发中心锂锰组研发主管。
           3、林建兴,男,197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现任南孚电池制造中心技术品质部经理。2003 年入职南孚电池担任技术
     员,2012 年担任研发部主管,2019 年至今担任制造中心技术品质部经理。




                                             199
    (十)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 修订)》第二条规定,“国家对矿山企业、建
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南孚电池及其控股子公司所涉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无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南孚电池已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
企业认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南孚电池设立环保健康安全委员
会负责指导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设置安环办、职业健康中心等部门负责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以及职业卫生管理等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具体
执行。南孚电池已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严
格实施,包括《环保健康安全责任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消防安全
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管理程序》、《女职工劳动保护和保健管理程序》和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等,运行情况良好。
    2022 年 3 月 16 日,南平市延平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15 日期间未接到过南孚电池发生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报告;
无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被该局行政处罚的情况。2021 年 10 月 9 日,南平
市延平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南丰电池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2 日期间未接到过南丰电池发生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报告;无违反国家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被该局行政处罚的情况(注:南丰电池于 2019 年下半年逐步停产,
并于 2020 年 11 月更名为南孚营销)。

    2、环境保护情况

    南孚电池所生产产品为无铅、无镉、无汞电池,已经取得了环境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电池(锌锰))、南平市生态环境局
颁发的排污许可证等证书,符合国家关于低碳、环保的产业政策要求。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明确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落实相关
事项的函》,高耗能行业范围为“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
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
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南孚电池不属于高耗能行业。根
                                       200
       据环境保护部颁布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 年版),南孚电池产品未被列
       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参考《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
       南孚电池所属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 2021 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闽
       环保综合[2021]6 号)》,南孚电池是 2021 年度福建省土壤重点排污单位。根据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 2021 年度省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通
       知》,南孚电池被列为省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南孚电池已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定期开展监测,并按要求对外公布相关信息,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相
       关法规规定的情形。
           (1)污染治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南孚电池高度重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
       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落实和推进环境保护。南孚电池建立了《废水管理
       程序》、《废气管理程序》、《废弃物管理程序》、《噪声管理程序》、《建设项目环
       保安全管理程序》等一系列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构建了完善的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体系,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南孚电池专门设立安环办,
       负责企业日常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主要污染物及处理措施
           南孚电池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及对应的处理措施具体如下:

序号   污染物          分类                                 主要处理措施

                                       厂内设置电镀含镍废水处理系统、综合浓废液处理系统、综合
                                       废水处理系统、电镀含镍漂洗水回收装置、电镀酸碱漂洗水回
                                       收装置等处理设施。含镍废水收集后由管道引入含镍废水处理
                     工业废水          设施处理。综合废水中电镀前处理浓废液收集后,由管道引入
                                       浓废液处理设施处理,再和其他废水引入综合废水处理设施。
 1      废水                           处理达标后,电镀废水和综合废水一起经厂区工业废水总排放
                                       口排放。

                                       采用“化粪池+地埋式无动力”处理工艺,全厂生活污水经收
                     生活废水          集全部采用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地埋式无动力处理设施处
                                       理后再排放。

                   锅炉燃烧烟气        锅炉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燃烧后烟气经排气筒直接排放。

                 碱锰电池装配粉尘      配套“集气+脉冲除尘处理系统”,处理后废气经排气筒排放。
 2      废气
                碱锰电池正极制备粉尘   配套“集气+脉冲除尘处理系统”,处理后废气经排气筒排放。

                锂离子电池正负极粉尘   锂离子电池正负极设立独立密闭的隔间,并采用二级过除尘系

                                              201
                                   统,不外排。

            CR2032 锂锰电池装配    锂锰电池装配生产线配套“集气+布袋除尘处理系统”,处理后
                  线粉尘           废气经排气筒排放。

            CR2032 锂锰电池装配    锂锰电池装配生产线配套“集气+碳床吸附处理系统”,有机废
                线有机废气         气处理后,废气经排气筒排放。

                                   7 车间喷涂废气采用水性涂料,喷涂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直接经排
                  喷涂废气         气筒排放;8 车间喷涂废气采用“集气+沸石转轮+催化氧化
                                   CO”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锂电池生产线 NMP 废气采用“集气+四级冷凝净化系统+喷淋
            锂离子电池生产线有机   系统”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注液废气采用“集气+活性炭吸
                    废气           附”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二封工序废气采用“集气+活性炭
                                   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XL-4 钢壳电镀生产线整体密闭,采用“集气+喷淋中和”处理
                                   后经排气筒排放。XL-2 和 XL-3 钢壳电镀生产线对应活化酸洗
                                   槽局部集气,酸雾经收集后并入现有喷淋中和处理设施一并处
                 电镀线废气
                                   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底盖电镀线、铜针电镀线对应活化酸洗槽
                                   局部集气,酸雾经收集后采用喷淋中和处理设施一并处理后经
                                   排气筒排放。

                  危险废物         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或综合利用。
    固体                           废电池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纸、废塑料、废金
3               一般工业固废
    废物                           属等外售或厂家回收。

                  生活垃圾         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4               噪声               采用基础减震和墙体隔声进行降噪。
        (3)环保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南孚电池在环保方面的投入主要包括环保设施购置以及环保物
    料消耗、“三废”处置费用、垃圾清运费用、环评咨询和检测费用等。南孚电池
    报告期内相关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环保设施投入                             8.67                         455.78
           日常环保费用                           191.58                         256.64
           环保投入合计                           200.25                         712.42
        (4)环保合规经营情况
        2021 年 3 月 16 日,南平市延平生态环境局出具证明,确认南孚电池自 2019
    年 1 月至证明出具日,没有因环境违法问题被该局处罚的记录。



                                          202
             (十一)碱性电池与其他类型电池可替代性分析

             1、锌锰电池与二次电池的技术特性、演进情况、综合成本以及使用场景对
        比

             锌锰电池,全称为锌-二氧化锰电池,是以锌为负极,以二氧化锰为正极,
        通过氧化还原反应产生电流的一次电池,是主要的一次电池产品。锌锰电池主
        要包括碳性电池和碱性电池两大类。碳性电池又称碳性锌锰电池、普通锌锰电
        池、碳锌电池,电解质通常为氯化锌和氯化铵。碱性电池又称碱性锌锰电池、
        碱锰电池,电解质为氢氧化钾。
             二次电池,又称“蓄电池”,电量耗尽后可以通过充电反复使用,常见有镍
        镉电池、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和铅酸蓄电池等。当前二次电池中与锌锰电池
        形成一定竞争及潜在替代关系的主要有镍氢电池以及锂离子电池。
             锌锰电池与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等二次电池的技术特性、演进情况、综
        合成本以及使用场景对比情况具体如下:

类别           技术特性                   演进情况                     使用场景                综合成本
                                                            使用场景广泛。主要包括遥控
       标称电压通常为 1.5V。容                              器、钟表、收音机等小型传统
       量大 、稳定性 好、可放置                             家用电器领域,智能门锁、智
碱性   时间 长、小电 流放电性能                             能 体 脂 称 等小 型 智 能家居 领
                                   发展历史悠久,制造技术
电池   好, 尤其适用 于长期需要                             域,遥控车、无线电遥控飞机         使 用 方
                                   成熟,已经发展为国际标
       小电 流放电的 环境。但不                             等 电 动 玩 具领 域 , 以及血 压   便,成本
                                   准化产品,尺寸、形状、
       可反复充电。                                         仪、红外体温计等家用医疗设         较低,性
                                   规格等都具有国内外通用
                                                            备领域。                           价比高。
                                   标准。
       标称电压通常为 1.5V。容
碳性   量低 于碱性电 池,价格便                             主要用于燃气灶、遥控器、钟
电池   宜; 但内阻较 大,稳定性                             表、手电筒、电动玩具等。
       不好,不可反复充电。
                                                            主要包括日常消费电池和用电
       标称电压通常为 1.2V。可                              器具配套电池两种。日常消费         成 本 较
       靠性 强,耐过 充过放,容                             电池主要用于遥控器、钟表、         高,需配
镍氢   量大 ,能力密 度高,低温    经过多年发展,技术水平   电动玩具、数码相机等民用零         套 充 电
电池   性能 好,可反 复充电,循    和生产工艺已较为成熟。   售领域。用电器具配套电池主         器,但可
       环寿 命长。但 开路电压较                             要用于电动中小家电、电动工         反 复 使
       低,自放电率较大。                                   具、电动玩具以及混合动力汽         用。
                                                            车等领域。
       标称电压通常为 3.2-3.7V。                            主要包括智能可穿戴设备、笔         成本高,
                                   自 20 世纪中后期开展研
锂离   比能 量大,绿 色无污染,                             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         需配套充
                                   究至今,经历了飞速发
子电   工作 温度范围 宽,自放电                             机等消费电子领域,新能源汽         电器,但
                                   展,当前发展进入新阶
池     小, 无记忆效 应,可反复                             车、电动摩托车等动力领域,         可反复使
                                   段。
       充电 ,循环使 用寿命长。                             以及储能领域。                     用。

                                                203
但成本高,生产工艺复
杂。
    2、锌锰电池与二次电池的可替代性分析

    (1)锌锰电池与二次电池存在一定的终端应用场景重合
    经过多年发展,锌锰电池已经发展为国际标准化产品,尺寸、形状、规格
等都具有国内外通用标准,广泛应用于遥控器、钟表、收音机等小型传统家用
电器领域,智能门锁、智能体脂称等智能家居领域,遥控车、无线电遥控飞机
等电动玩具领域,以及血压仪、红外体温计等家用医疗设备领域。
    当前在一定终端应用场景下,锌锰电池与部分二次电池可以相互替代使用,
替代品主要为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等。日常消费的镍氢电池额定电压为 1.2V,
产品规格与锌锰电池相同,基本可以覆盖锌锰电池的使用场景,但是不适用于
少部分终止电压超过 N*1.2V 的用电器具。锂离子电池应用领域主要包括消费电
子、动力和储能,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的常规产品如 1254、14500、18650 等锂
离子电池标称电压为 3.7V,形状、规格与锌锰电池不同,无法直接代替锌锰电池
使用,主要用于 TWS 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智能可穿戴设备以及智能音
箱、扫地机器人等中小型智能家居领域,与锌锰电池的主要使用场景存在差异。
随着技术发展,当前行业内部分技术领先企业已经研制出输出电压为 1.5V 恒压、
具有 AA\AAA 等标准型号的新一代充电锂离子电池,在一定使用场景下可以作
为锌锰电池的替代,但是由于制造成本较高、售价较贵,且需额外配备专用充
电器等原因,主要适用于对电压稳定性、充电速度要求较高且价格敏感性较低
的消费者,与锌锰电池、镍氢电池存在差异化竞争。
    (2)锌锰电池凭借自身特性,目前仍是使用最为广泛的电池之一
    与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等二次电池相比,锌锰电池具有如下优点:第一,
锌锰电池无需额外配备充电器,即插即用,相比于二次电池放电时间更长,使
用更为便捷。第二,锌锰电池不易发生漏液、爆炸等安全事故,无需专门配备
保护板,安全性能更高,制造成本更低。第三,锌锰电池生产成本远低于二次
电池,价格更低,对于小型低功率用电器具而言更为经济实惠,具有更高的性
价比。第四,锌锰电池的自放电率更小,常温下可以储存 10 年左右。第五,锌
锰电池放电曲线平稳,具有更强的稳定性,没有记忆效应,不用担心过放,对
用电环境的适应性较强,不易损坏。
                                   204
    锌锰电池具有技术成熟、原材料储备丰沛、储存时间长、自放电率低、安
全可靠、使用方便、性价比高、应用范围广泛等优点;锌锰电池经过 100 多年
的发展,已形成成熟的标准体系。2019 年我国锌锰电池与其他主要电池类别的
产量对比如下:

      序号                   电池类别               2019 年我国产量(亿只)
       1                     碱性电池                                 231.47
       2                     碳性电池                                 217.56
       3                    锂离子电池                                157.22
       4                     锂原电池                                  15.00
       5                     镍氢电池                                   6.00
       6                     镍镉电池                                   0.67
       7                     锌空电池                                   0.60
       8                    氧化银电池                                  0.30
    数据来源:《2019 年中国电池行业运行概况》
    注:锂离子电池产量除消费型锂离子电池外,还包含动力型锂离子电池、储能型锂离
子电池等;上表不包括铅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汽车配套等以万伏千安时、GW、
辆计量的电池
    由上表可知,虽然不断有新型的电池出现,锌锰电池自出现至今 100 多年,
没有被其他电池所替代,目前仍是使用最为广泛的电池之一。
    基于锌锰电池的前述优点,当小电流用电器具对电池的使用便捷性、安全
性、性价比、长时间易储存、稳定性等具有较高要求时,锌锰电池仍具有不可
替代的优势,广泛适用于传统家用电器、智能家居、电动玩具以及家用医疗设
备等领域。其广泛的下游市场保证了锌锰电池具有稳定的市场需求。随着人们
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以及万物互联时代开启,家用电器、电动玩具、家用医疗设
备等市场规模迎来新一轮的增长,锌锰电池应用场景亦随之扩大。传统应用场
景下,移动照明灯具、遥控器、钟表、收音机、剃须刀等作为日常生活必需品,
市场规模较为稳定,作为其重要配套产品的锌锰电池在传统存量市场保持着较
强的需求刚性。新兴应用场景下,物联网技术的发展推动了智能化小型家用电
器等新兴消费产品的普及,给锌锰电池带来了新的市场空间。
    (3)随着锌锰电池碱性化率逐步提高,碱性电池市场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锌锰电池主要包括碳性电池和碱性电池两大类。当前,锌锰电池正朝着碱
性化方向发展,碱性化率逐步提高。碳性电池生产成本低,价格便宜,但与碱

                                    205
性电池相比,具有工作电压低、内阻高、单位质量电极活性物质容量低等缺点。
同等型号下,碱性电池容量为碳性电池的 5-7 倍,且贮存期长、原材料利用率
高、低温性能好,更适合于需要更长时间放电的场合。随着全社会节能环保观
念日益深化,不少发达国家或地区均出台相关政策积极鼓励碱性电池的生产和
使用,碱性电池替代碳性电池仍是未来的发展趋势。据统计,发达国家碱性电
池占整个干电池市场份额的 80%,且仍在不断提高。相比之下,截至 2015 年底,
中国碱性电池产量占干电池总产量的比重仅为 45%。可以预见,未来随着人们
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低品级电池将逐步被淘汰,碱性电池应用范围和产品
数量还会继续上升,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大发展空间。
    经过多年技术积累与不断创新,国内锌锰电池制造龙头企业的生产能力和
技术水平已经处于世界一流行列,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锌锰电池制造国。
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十三五”期间,我国锌锰电池行业销售收入呈稳定
快速增长趋势,2016 年销售收入为 394.5 亿元,2020 年为 481.8 亿元,复合增长
率为 5.12%。预计到 2021 年,我国锌锰电池行业销售收入将上涨至 503.7 亿元。

              2016-2021年中国锌锰电池行业市场规模及预测
                                                              单位:亿元
        600
                                                             503.7
                                                     481.8
        500                                   460
                       425.1    438.1
              394.5
        400

        300

        200

        100

          0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E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作为普通锌锰电池的技术升级产品,碱性电池在我国发展态势良好。推动
锌锰电池向无汞化、碱性化和高功率发展已经成为我国锌锰电池行业的发展趋
势。20 世纪 60 年代,碱性电池在欧美开始规模化生产。20 世纪 70 年代,我国
开始批量试制碱性电池,但尚未形成规模化生产能力。90 年代初,福建南平南
孚电池有限公司等企业率先进行技术改造,引进先进生产设备和技术,自此,
                                        206
碱性电池制造行业在国内迅速发展。多年来,经过历次技术改进,国产碱性电
池在增加容量、无汞化、适应大功率使用、提高贮存和安全性能等方面都取得
了长足的进步。
    此外,当前我国各部门出台了各种产业政策,大力支持我国碱性锌锰电池
产业持续发展。《轻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中把无汞碱性锌锰电池高速
生产技术与装备改造列为重点行业技术改造工程,把超长寿命(8 年以上)碱性
锌锰电池研发列为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工程;《电池行业“十三五”发展
规划》中指出,要重点推进普通锌锰电池产业升级,力争出口在有序竞争中拓
展(碱性电池出口额年均增速 5%),同时保持国内市场持续发展(碱性电池产
量年均增速 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十九:轻工”之
15“碱性锌锰电池 600 只/分钟以上自动化生产成套装备制造”列为鼓励类。
2015 年 1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对电池、涂料
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规定“将电池、涂料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生产、委托
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 4%”,并特别指出“对无汞原电池、金属
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
流电池免征消费税”。国家各种产业政策的出台,有效促进电池行业的产业升级
与技术进步,为我国电池制造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近年来,我国碱性电池产量呈稳定增长趋势,已逐渐超过碳性电池。根据
《2019 年中国电池行业运行概况》,2019 年,我国碱性电池推估产量合计 231.47
亿只,同比增加 19.83%。碳性电池 2019 年推估产量 217.56 亿只,同比增加
1.19%。随着未来锌锰电池碱性化率逐步提高,碱性电池市场依然具有广阔的发
展前景。

    3、潜在替代关系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由前述分析可知,虽然锌锰电池与其他电池存在一定的终端应用场景重合,
但锌锰电池凭借自身特性仍是使用最为广泛的电池之一,同时,随着锌锰电池
碱性化率逐步提高,碱性电池市场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此外,标的公司已采取应对措施,多元化布局电池市场,不断增强研发创
新能力。具体为,南孚电池主要产品包括碱性电池、碳性电池以及其他电池产
品等,其中,其他电池产品包括锂一次电池、锂离子电池以及镍氢电池等产品。

                                   207
当前,南孚电池不断增强研发创新能力,深耕碱性电池市场,多元化布局消费
电池市场,战略进军锂离子电池市场。一方面,注重新型碱性电池产品研发和
技术升级,不断推出放电性能及产品质量领先的碱性电池产品。另一方面,针
对不同应用场景以及消费需求,面向消费者推出了多种类电池产品,包括专门
针对燃气灶高温高湿环境研发的“丰蓝 1 号”燃气灶电池、专门针对物联电器
的放电模式开发的锂锰纽扣电池、适合各类高电压大电流强动力用电器的
“TENAVOLTS”充电锂电池以及适合循环充电要求的镍氢充电电池等。同时,
南孚电池已经推出采用聚合物锂离子电芯的“TENAVOLTS”充电锂电池产品
以及充电纽扣锂离子电池、圆柱钢壳锂离子电池和圆柱软包锂离子电池等“传
应”锂离子电池产品,从而多元化布局电池市场。

九、标的资产为股权时的说明

    (一)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标的公司的控制权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安孚能源持有亚锦科技 36%股权并取
得亚锦科技 15%股权对应表决权委托,从而取得了亚锦科技的控制权。本次交
易系收购亚锦科技 15%股权,是上市公司战略转型的延续和进一步深化,从而
进一步加强对标的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

    (二)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亚锦科技 15%股权已
质押给上市公司;2022 年 3 月 16 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0)
云 01 民 初 4232 号 之 一 《 民 事 裁 定 书 》, 裁 定 冻 结 亚 锦 科 技 银 行 存 款
269,200,000 元,同时解除亚锦科技持有的南孚电池 82.18%的股权冻结措施,
该裁定送达后立即开始执行。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亚锦科技
269,200,000 元银行存款已被保全冻结,上述股权冻结相关解除事项正在办理
中。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三)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亚锦科技股东不存在虚假出资、延期出
资、抽逃出资等违反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亚锦科技自成

                                        208
立之日起至今合法有效存续,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其公司章
程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亦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可能影响其合法存续
的情形。

十、人员安置情况

   本次重组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亚锦科技 15%股权,不涉及目标公司员工
安置问题,原由标的公司聘任的员工在交割日后仍然由其继续聘任。

十一、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资产的债权债务转移,标的公司对其现有的债权债务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仍以其自身的名义享有或承担。

十二、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等相关报批情况

   本次标的资产为亚锦科技 15%的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
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十三、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收入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2020 年度开始执行的收入政策:
   亚锦科技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
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
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
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亚锦科技未来
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亚锦科技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
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亚锦科技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
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
务。亚锦科技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亚锦科技在

                                   209
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
客户在亚锦科技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亚锦科技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
户能够控制亚锦科技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亚锦科技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
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亚锦科技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
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
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亚锦科技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
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亚锦科技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
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
制权时,亚锦科技考虑下列迹象:亚锦科技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
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亚锦科技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亚锦科技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
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亚锦科技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
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与亚锦科技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①根据合同或协议,由第三方承运完工产品至购买方指定地点,在购买方
验收后交付验收清单时予以确认;
   ②合同或协议约定由购买方提运完工产品,在交付完工产品提货单时予以
确认;
   ③出口商品,在报关手续办理完毕、按合同或协议约定出口货物越过船舷
或到目的地口岸之后,同时取得收款权利时予以确认。

   (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标的资产
利润的影响

   亚锦科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系根据会计准则及行业特性确定,与同行业
企业及或同类资产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差异
对其利润产生影响的情形。




                                 210
    (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确定合并报表时的重大判断和假设,合并财务
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1、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亚锦科技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亚锦科技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外,本财务报
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
值准备。
    亚锦科技自本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
能力的重大事项。

    2、确定合并报表时的重大判断和假设、标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情况及变化原因

    亚锦科技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包括其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
报表范围,包括被其控制的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亚锦科技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
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
    报告期内,亚锦科技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1)2020 年 3 月,亚锦科技子公司南孚电池投资设立福建南平延平区南孚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其中南孚电池认缴注册资本 80 万
元,占南孚新能源注册资本的 80.00%。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南孚电池已实
际缴纳出资 80 万元,占南孚新能源实收资本的 80.00%。南孚新能源自 2020 年
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2)2021 年 7 月,亚锦科技孙公司深圳鲸孚投资设立上海鲸孚科技有限公
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其中深圳鲸孚认缴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 100.00%。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深圳鲸孚已实际缴纳出资 1,000 万元,
占上海鲸孚实收资本的 100.00%。上海鲸孚自 2021 年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3)2021 年 8 月,亚锦科技子公司南孚电池投资设立福建南孚环宇电池有
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其中南孚电池认缴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占注
                                   211
册资本的 100.00%。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未实际出资且未建立相应账套,故
报告期内未纳入合并范围。

   (四)报告期存在资产转移剥离调整的,还应披露资产转移剥离调整的原
则、方法和具体剥离情况,及对标的资产利润产生的影响

   报告期内,亚锦科技不存在资产转移剥离调整的情况。

   (五)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亚锦科技与上市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不存在重大差异。

   (六)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报告期内,亚锦科技不存在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212
                        第五节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一、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一)标的资产评估基本情况

     1、评估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亚锦科技 15%股权。根据中联国信出具的皖中联国信
 评报字(2021)第 293 号《评估报告》,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中联
 国信对亚锦科技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并以收益
 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评估结果
                                                                                 增值率
 评估对象      账面净资产                                评估方法   增减值
                              收益法        市场法                               (%)
                                                           选择
亚锦科技股东
                623,961.02   923,576.37   1,089,203.00    收益法    299,615.35   48.02%
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交易,亚锦科技母公司报表口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623,961.02
 万元,合并报表口径账面价值 134,567.23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923,576.37 万元,相较于母公司报表口径账面价值增值 299,615.35 万元,增值率
 为 48.02%;相较于合并报表口径账面价值增值 789,009.14 万元,增值率为
 586.33%。经计算,亚锦科技 15%股权价值为 138,536.46 万元,考虑到评估基准
 日后亚锦科技现金分红 20,000.26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本次交易标
 的资产亚锦科技 15%股权的交易价格最终确定为 135,000.00 万元。

     2、评估增减值原因分析

     亚锦科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增值原因
 主要系预期南孚电池未来有较好的收益。本次收益法评估体现了企业未来持续
 经营的整体获利能力,包含了账外潜在资源和资产价值,例如企业品牌价值、
 营销网络价值、经营管理价值、客户资源价值、人力资源价值、其他无形资产
 等潜在无形资源及资产价值,从而导致收益法评估结果表现为增值。



                                          213
    3、评估方法介绍与选择

    (1)评估方法介绍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按照《资产评估基
本准则》,评估需根据评估目的、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恰当选
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方法。
    市场法是指通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参照物进行比较,以可比参照物的市场
价格为基础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的总称。市场法中常用的两种方法是
交易案例比较法和上市公司比较法。能够采用市场法评估的基本前提条件是需
要存在一个该类资产交易十分活跃的公开市场、交易及交易标的的必要信息是
可以获得的。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一
种评估方法。收益法的基本原理是任何一个理智的购买者在购买一项资产时所
愿意支付的货币额不会高于所购置资产在未来能给其带来的回报。运用收益法
评估资产价值的前提条件是预期收益可以量化、与折现密切相关的预期收益所
承担的风险可以预测。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
企业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对企业的贡献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
值的评估方法。
    三种基本方法是从不同的角度去衡量资产的价值,它们的独立存在说明不
同的方法之间存在着差异。某项资产选用何种方法进行评估取决于评估目的、
评估对象、市场条件、掌握的数据情况等等诸多因素。
    (2)评估方法选择
    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成本角度出发,对企业资产负债表上所有单项资产
及负债,用市场价值代替历史成本的一种方法。亚锦科技的市场价值主要体现
在长期从事相关行业积累的运营服务能力、品牌影响力及客户资源等,这些资
产在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时难以识别并合理估值,其评估结论不易合理反映其
资产组合后的客观价值,本次评估不宜采用资产基础法。
    亚锦科技已经营多年,控股子公司南孚电池管理和技术团队、销售和采购
渠道已基本稳定,管理层预计未来可持续经营,整体获利能力所带来的预期收

                                 214
益能够客观预测,因此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
    亚锦科技通过控股子公司南孚电池经营电池业务,其所属行业存在一定数
量的上市公司,能够在公开市场上取得可比上市公司的资料,故本次评估适用
市场法。
    综上分析,本次评估分别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亚锦科技的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进行评估。

    4、评估结果差异分析和评估结果选取

    亚锦科技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089,203.00 万元,
比收益法测算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923,576.37 万元,高 165,626.63 万元,高
17.93%。
    两种评估方法差异的原因主要是:
    市场法是指通过对资本市场上与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的上市公
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或经济指标,在与被评估
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市场法选取的可比公司的
业务结构、经营模式、企业规模和资产配置均或多或少存在差异,修正指标无
法完全反映出企业之间的差异,所以客观上对上述差异的量化很难做到准确,
且市场的波动因素对估值的影响也难以消除。
    收益法是从未来收益角度出发,以被评估单位现实资产未来可以产生的收
益,经过折现后的现值作为其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因此收益法对企业未
来的预期发展因素产生的影响考虑比较充分。评估结果不仅考虑了已列示在企
业资产负债表上的所有有形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同时也考虑了资产负债表上未
列示的无形资产以及企业品牌、营销网络、技术优势、人力资源、经营理念等
形成的其他无形资产价值。
    综上所述,本次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
    亚锦科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最终评估结论为 923,576.37 万元。

    (二)评估假设

    1、一般假设

    ①交易假设

                                   215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
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
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②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
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
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
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③资产持续经营假设
   资产持续经营假设是指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
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相应
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2、特殊假设

   ①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不发
生重大变化;
   ②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③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
   ④被评估资产在可预知的法律、经济和技术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处于正常、
合理、合法的运营、使用及维护状况;
   ⑤被评估单位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⑥企业在未来经营期内的主营业务结构、收入成本构成以及未来业务的成
本控制及经营模式等与预测基本一致,不发生较大变化。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
管理层、经营策略以及商业环境等变化导致的主营业务状况的变化所带来的损
益;
   ⑦本次评估假设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
确、完整;
   ⑧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
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216
    ⑨评估范围仅以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委托
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⑩被评估单位租赁取得的资产能够持续以租赁形式取得使用;
    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为均匀流入流出;
    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等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
    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3、前次收购至今,标的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原评估假设是否仍
然成立,本次交易采用原评估报告结论是否具有合理性

    标的公司亚锦科技的核心资产为其持有的南孚电池股权,南孚电池主要从
事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产品包括碱性电池、碳性电池以及其他
电池产品等,其中以碱性电池为核心。
    自评估报告出具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所处的电池行业未发生对
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南孚电池生产经营稳定,产品销
售情况良好,未发生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行业地位的重大变化;亚锦科技及南孚电
池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保持稳定;亚锦科技及南孚电池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
未发生重大变化,财务状况良好,除重组报告书(草案)已披露的诉讼及冻结
事项外,未发生其他重大诉讼事项,标的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假设及变化情况如下:
                                                                    是否有重
                             评估假设
                                                                    大变化
                                 1、一般假设
 ①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
                                                                       否
 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
 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②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
 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      否
 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
 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③资产持续经营假设
 资产持续经营假设是指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
                                                                       否
 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
 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217
                                 2、特殊假设
 ①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不发
                                                                    否
 生重大变化;
 ②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是
 ③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       否
 ④被评估资产在可预知的法律、经济和技术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处于正常、
                                                                    否
 合理、合法的运营、使用及维护状况;
 ⑤被评估单位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否
 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⑥企业在未来经营期内的主营业务结构、收入成本构成以及未来业务的成
 本控制及经营模式等与预测基本一致,不发生较大变化。不考虑未来可能
                                                                    否
 由于管理层、经营策略以及商业环境等变化导致的主营业务状况的变化所
 带来的损益;
 ⑦本次评估假设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
                                                                    否
 确、完整;
 ⑧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
                                                                    否
 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⑨评估范围仅以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委托
                                                                    否
 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⑩被评估单位租赁取得的资产能够持续以租赁形式取得使用;             否
 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为均匀流入流出;                                 否
 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等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
                                                                    否
 影响。
    经核查比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假设,除“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
变化”假设发生变化外,其余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评估机构在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时,南孚电池已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但尚
未审批公示,因此在评估时均按照 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预测。截至本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南孚电池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135000347,发证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5 日,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
南孚电池企业所得税税率将由 25%降至 15%,所得税率优惠政策对亚锦科技估
值存在一定的正面影响,采用前次评估报告结论作为本次交易的议价基础有利
于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自评估报告出具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基本面未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评估假设中的“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发生了
对估值存在一定正面影响的变化,采用前次评估报告结论作为本次交易的议价
基础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具有合理性。



                                      218
    (三)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概述

    根据国家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国际和国
内类似交易评估惯例,本次评估确定按照收益途径、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
(DCF)估算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价值。
    现金流折现方法是通过将企业未来预期净现金流量折算为现值,评估资产
价值的一种方法。其基本思路是通过估算资产在未来预期的企业净现金流量并
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时价值,得出评估值。其适用的基本条件是:企业
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经营与收益之间存有较稳定的对应关系,并且未
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及可量化。使用现金流折现法的最大难度在于未来预期
现金流的预测,以及数据采集和处理的客观性和可靠性等。当对未来预期现金
流的预测较为客观公正、折现率的选取较为合理时,其估值结果具有较好的客
观性。

       2、基本评估思路

    根据本次尽职调查情况以及被评估单位的资产构成和主营业务特点,本次
评估的基本评估思路是:
    (1)对纳入报表范围的资产和主营业务,按照最近几年的历史经营状况的
变化趋势和业务类型、企业未来经营规划等分别估算预期收益(企业自由现金
流量),并折现得到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2)对纳入报表范围,但在预期收益(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估算中未予考
虑的诸如基准日存在企业非经营性活动产生的往来款等流动资产(负债)等定
义其为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性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单独测算其价值;
    (3)由上述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加和,得出被评估单位的企业整体价值,
经扣减付息债务价值、少数股东权益价值后,得出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
    本次收益法测算以亚锦科技合并报表口径进行。合并范围包括亚锦科技、
亚锦新通信、南孚电池、南孚营销、深圳鲸孚、新能源科技、上海鲸孚。
    其中:测算南孚电池合并收益法评估值时,合并范围包括:南孚电池、南
孚营销、深圳鲸孚、新能源科技、上海鲸孚。测算深圳鲸孚合并收益法评估值
                                  219
时,合并范围包括:深圳鲸孚、上海鲸孚。

    3、评估模型

    (1)基本模型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E=B-D-M                                                       ⑴
   式中:
   E: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价值;
   B:企业整体价值;
    B=P+C                                                         ⑵
   P:经营性资产价值;
            n
                     Ri         Rn 1
       P                    
            i 1   (1  r ) i
                             r (1  r ) n                          ⑶
   式中:
   Ri:未来第 i 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未来预测收益期;
   C: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
   D:付息债务价值;
   M:少数股东权益价值。
    (2)收益指标
   本次评估,使用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作为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指标,其基本
定义为:
    R=净利润+折旧摊销+扣税后付息债务利息-追加资本             ⑷
   根据企业的经营历史以及未来市场发展、企业经营规划等,估算其未来经
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将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并加和,测
算得到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3)折现率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 r

       r  rd  wd  re  we
                                                                  ⑸
                                           220
    式中:
    Wd:被评估单位债务比率;

                  D
        wd 
              ( E  D)                                                       ⑹
    We:被评估单位权益比率;

                  E
        we 
              ( E  D)                                                       ⑺
    rd:所得税后的付息债务利率;
    re:权益资本成本。本次评估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权益资本
成本 re;

        re  r f   e  (rm  r f )  
                                                                            ⑻
    式中:
    rf: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期望报酬率;
    ε:被评估单位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βe:被评估单位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4、评估过程

    (1)净现金流量预测
    亚锦科技将长期存续,本次预测企业的经营年限为永续,预测期自评估基
准日至 2026 年,2026 年后收益保持相对稳定。
    ①营业收入与成本预测
    亚锦科技本部没有实质性业务,收入来源于其控股子公司南孚电池,故亚
锦科技本部未来无营业收入和成本,依据亚锦科技的控股子公司南孚电池合并
层面收入成本进行预测。
    历史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1-8 月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284,559.04   337,030.70       246,229.09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                    129,954.99   154,945.67       119,010.19
                                    221
 收入 1—碱性电池                              243,173.45           282,684.05            208,235.86
 成本 1—碱性电池                              104,634.35           123,390.79             95,995.60
 毛利率                                             56.97%                56.35%             53.90%
 收入 2—碳性电池                               18,716.20            28,110.19             20,069.39
 成本 2—碳性电池                               11,509.71            16,894.52             12,901.18
 毛利率                                             38.50%                39.90%             35.72%
 收入 3—其他电池                               12,567.34            14,813.97              9,502.79
 成本 3—其他电池                                   5,749.97           7,176.42             4,880.69
 毛利率                                             54.25%                51.56%             48.64%
 收入 4—其他                                   10,102.05            11,422.49              8,421.05
 成本 4—其他                                       8,060.95           7,483.94             5,232.72
 毛利率                                             20.20%                34.48%             37.86%
     南孚电池主营收入来源于研发、生产并销售电池及其配套产品。主要产品
有碱性电池、碳性电池、其他电池及其他产品。其中碱性电池的生产比例最高,
主要包括 LR20、LR14、LR6、LR03、6LR61 系列碱锰及碱纽扣电池。
     本次评估根据各类型电池的历史期销量与销售收入确定销售单价,参考历
史年度各品类产品增长趋势,根据评估对象的未来销售计划、预计市场容量等
来确定未来年度销量。经分析历史期成本的构成、各项成本所占比例、毛利率,
南孚电池各产品的毛利率比较稳定,本次参考历史年度的毛利率进行预测未来
年度的主营业务成本。
     预测期主营业务收入、成本预测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 年 9-
      项目名称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12 月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124,834.17   397,601.52    425,504.10      454,877.96    484,623.89    515,871.99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    60,150.94   192,986.63    207,596.49      223,028.71    238,230.52    254,265.10

 收入 1—碱性电池   105,890.95   334,983.52    357,289.67      381,222.56    405,520.08    431,334.59

 成本 1—碱性电池    48,673.17   155,211.65    166,563.70      178,819.90    190,824.94    203,633.67

 毛利率                54.03%       53.67%          53.38%        53.09%        52.94%        52.79%

 收入 2—碳性电池    10,010.73    31,926.11     33,820.04       35,578.68     37,337.32     39,231.24

 成本 2—碳性电池     6,435.19    20,523.03     21,740.49       22,871.00     24,001.51     25,218.97

 毛利率                35.72%       35.72%          35.72%        35.72%        35.72%        35.72%

 收入 3—其他电池     4,721.96    16,797.16     19,110.18       21,264.09     23,272.61     24,962.88

                                              222
 成本 3—其他电池     2,426.22     8,617.96         9,794.91     10,890.69   11,912.23   12,771.43

 毛利率               48.62%         48.69%         48.75%         48.78%      48.81%      48.84%

 收入 4—其他         4,210.53    13,894.74     15,284.21        16,812.63   18,493.89   20,343.28

 成本 4—其他         2,616.36     8,633.99         9,497.39     10,447.13   11,491.84   12,641.02

 毛利率               37.86%         37.86%         37.86%         37.86%      37.86%      37.86%

     ②税金及附加预测
     被评估单位基准日财务报告披露,被评估单位的税项主要有增值税、城建
税、教育费附加、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应缴增值税为基数,按规定税率预测,亚锦科技的
城建税率为 7%,教育费附加为 5%。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根据相
应的税率及基数进行测算。
     应缴增值税根据历史年度应缴增值税占营业收入比乘以预测年度营业收入
得出。
     ③期间费用预测
     A、销售费用
     亚锦科技本部无销售费用,故以其控股子公司南孚电池合并层面的销售费
进行预测。主要是工资、促销费、物流费用、市场费用、销售行政费用等。
     历史年度费用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1-8 月

销售费用合计                     61,916.44                     69,154.99                 43,836.58

费用 1-促销费                    16,813.48                     17,980.68                 10,419.99

费用 2-销售佣金                   1,948.31                      2,469.19                  1,411.46

费用 3-市场费用                  18,384.29                     24,747.80                 13,977.61

费用 4-销售行政费用               3,413.79                      3,047.33                  2,313.50

费用 5-租赁费                        573.45                       610.00                   386.90

费用 6-物流费用                   7,645.69                      3,816.04                  2,798.34

费用 7-出口手续费                    296.65                       357.05                   415.33

费用 8-工资                      11,803.00                     14,736.13                 11,175.62

费用 9-保险费                        124.56                       115.15                    118.20

费用 10-技术服务费                   697.46                     1,034.31                   673.45

                                              223
  费用 11-其他                          215.77                        241.31                      146.18
       在分析历史年度各项费用内容的基础上对各项费用进行预测,促销费、销
  售佣金、市场费用与国内营业收入相关性较大,根据预测年度的国内营业收入
  占比进行预测;物流费用、技术服务费与营业收入相关性较大,根据预测年度
  的营业收入占比进行预测;出口手续费与出口营业收入相关性较大,根据预测
  年度的出口营业收入占比进行预测;工资根据年度人员及平均工资预测;销售
  行政费用、租赁费等其他费用每年考虑一定幅度的增长。
       预测期费用预测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2021 年 9-
     项目名称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12 月
销售费用合计              23,295.16    73,649.79     77,970.64       82,739.84      87,446.63     92,596.35
费用 1-促销费              5,717.53    18,109.27     19,291.46       20,522.54      21,811.15     23,156.10
费用 2-销售佣金              755.15     2,391.79         2,547.93     2,710.52       2,880.72      3,058.35
费用 3-市场费用            7,551.46    23,917.91     25,479.28       27,105.24      28,807.17     30,583.53
费用 4-销售行政费用        1,156.75     3,574.35         3,681.58     3,792.03       3,905.79      4,022.96
费用 5-租赁费                193.45      609.37            639.84       671.83        705.43         705.43
费用 6-物流费用            1,622.84     5,168.82         5,531.55     5,913.41       6,300.11      6,706.34
费用 7-出口手续费            203.47      671.01            738.17       811.92        877.11         947.57
费用 8-工资                5,587.81    17,601.61     18,481.69       19,405.77      20,376.06     21,394.86
费用 9-保险费                 59.10      182.62             60.87       188.10         62.70         193.74
费用 10-技术服务费           374.50     1,192.80         1,276.51     1,364.63       1,453.87      1,547.62
费用 11-其他                  73.09      230.23            241.74       253.83        266.52         279.85
       B、管理费用
       亚锦科技及其控股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内容包括职工薪酬、中介机构服务费、
  修理费、IT 费用及其他。历史年度费用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1-8 月

  管理费用合计                                   9,279.94              14,602.41                10,087.43

  费用 1-职工薪酬                                4,621.77                7,497.30                5,087.00

  费用 2-中介机构服务费                            628.11                1,303.53                 716.52

  费用 3-折旧与摊销                                256.27                 180.29                  152.96


                                                   224
费用 4-保险费                               126.63                281.03                202.11

费用 5-工会经费                             210.88                210.88                140.58

费用 6-办公费                               559.64                604.24                647.51

费用 7-职工培训费                            99.48                126.95                 81.88

费用 8-劳保费                               109.76                227.54                 94.11

费用 9-环境保护费                           153.57                217.31                113.43

费用 10-打假费                              324.71                293.60                160.69

费用 11-业务招待费                          142.78                292.11                285.23

费用 12-运输修理费                        1,066.65              1,754.06              1,216.25

费用 13-IT 费用                             387.32                932.27                764.76

费用 14-租赁费                              236.90                345.36                102.05

费用 15-其他                                355.47                335.95                322.33
    在分析历史年度各项费用内容的基础上对各项费用进行预测。
    职工薪酬根据历史的人员数量及薪酬水平并考虑增长进行预测;折旧根据
固定资产原值和折旧年限进行预测;无形资产摊销根据无形资产原值和摊销年
限进行预测;交际应酬费、差旅费与营业收入相关性较大,根据预测年度的营
业收入占比进行预测;其他费用根据费用性质和业务发展需要以绝对额预测或
以每年考虑一定比例增长预测。
    预测年度管理费用如下:
                                    亚锦科技管理费用预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1 年 9-12 月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管理费用合计                  5,195.69 15,987.17 16,660.83 17,363.30 18,098.64 18,868.26

费用 1-职工薪酬               2,543.50 8,012.03      8,412.63 8,833.26     9,274.92   9,738.67

费用 2-中介机构服务费           358.26 1,094.93      1,100.93 1,107.11     1,113.47   1,120.03

费用 3-折旧与摊销                95.72   245.41       245.88     243.74      243.74     243.74

费用 4-保险费                   101.05   312.25       321.62     331.27      341.21     351.45

费用 5-工会经费                  70.29   221.42       232.49     244.12      256.32     269.14

费用 6-办公费                   334.82 1,025.28      1,070.64 1,118.00     1,166.55   1,217.20

费用 7-职工培训费                40.94   128.97       135.42     142.19      149.30     156.76

费用 8-劳保费                    47.05   148.22       155.63     163.41      171.58     180.16


                                           225
费用 9-环境保护费                56.72     178.66         187.59      196.97      206.82     217.16

费用 10-打假费                  150.31     320.33         329.94      339.84      350.03     360.53

费用 11-业务招待费              144.13     459.44         491.90      526.11      560.89     597.49

费用 12-运输修理费              608.12 1,886.52       1,950.90 2,017.60         2,086.72    2,158.33

费用 13-IT 费用                 382.38 1,181.56       1,217.01 1,253.52         1,291.12    1,329.85

费用 14-租赁费                   51.03     160.73         168.77      177.21      186.07     195.37

费用 15-其他                    211.35     611.42         639.49      668.95      699.89     732.37
    C、研发费用
    亚锦科技本部无研发费用,故以其控股子公司南孚电池合并层面的研发费
进行预测,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研发人员的人工费、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及
其他。历史年度费用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1-8 月

研发费用合计                                 9,593.93                 11,400.20             8,333.76

费用 1-人员费用                              4,389.84                  4,934.89             3,945.94

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4,547.36                  5,625.43             3,823.58

费用 3-折旧费                                    266.64                 497.58               339.99

费用 4-其他费用                                  390.08                 342.30               224.26
    在分析历史年度各项费用内容的基础上对各项费用进行预测。
    人员费用根据预测期的人员数量及薪酬水平并考虑增长进行预测;折旧根
据固定资产原值和折旧年限进行预测;直接投入根据预测年度的营业收入占比
进行预测;其他费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预测,每年考虑一定比例增长。
    预测年度研发费用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1 年 9-12 月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研发费用合计                4,174.02 13,265.01 14,025.95 14,824.84 15,645.84 16,508.10

费用 1-人员人工费用         1,972.97     6,214.85 6,525.59         6,851.87    7,194.47     7,554.19

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1,911.79     6,134.28 6,564.77         7,017.95    7,476.88     7,958.98

费用 3-折旧费                 177.14      562.67      564.73         565.61       565.61     565.61

费用 4-其他费用               112.13      353.20      370.86         389.41       408.88     429.32
    D、财务费用
    亚锦科技及其控股公司财务费用等于利息支出减去利息收入加上汇兑损益、
                                             226
手续费及其他、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历史年度费用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1-8 月
 利息收入                                     -267.71             -591.61               -227.57
 利息支出                                    9,568.95            6,981.42              2,217.38
 汇兑损益                                      -74.22              148.75               -289.36
 手续费及其他                                      39.47               40.12             31.82
 未确认融资费用                                                                          22.31
 合计                                        9,266.50            6,578.68              1,754.58
    鉴于企业的货币资金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频繁变化,评估时不考虑存款产
生的利息收入,也不考虑手续费及其他不确定性收支损益。被评估单位基准日
账面存有付息债务,预测期考虑保持现有的付息债务规模,借款利息按现行实
际利率进行预测,未确认融资费用按照一定增长比例进行预测。预测期财务费
用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2021 年 9-
   项目名称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12 月
 利息收入
 利息支出                421.36   1,264.09     1,264.09      1,264.09     1,264.09     1,264.09
 汇兑损失
 手续费及其他
 未确认融资费用           11.16     35.14            36.90     38.75           40.68     42.72
 合计                    432.52   1,299.24     1,300.99      1,302.84     1,304.78     1,306.81
       ④其他收益
    经分析得出,其他收益为政府补助,是不经常发生的收益,预测时不予考
虑。
       ⑤投资收益
    经分析得出,投资收益是不经常发生的收益,预测时不予考虑。
       ⑥营业外收支
    营业外收支是不经常发生的收入与支出,预测时不予考虑。
       ⑦所得税
    所得税税率按 25%预测。根据税收政策,招待费需进行调整,研发支出按

                                             227
100%加计扣除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⑧追加资本预测
    追加资本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经营业务条件下,为保持持续经营所需增
加的营运资金和超过一年的长期资本性投入。如经营规模扩大所需的资本性投
资(购置固定资产或其他长期资产),以及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及持续经营所必
须的资产更新等。
    在本次评估中,未来经营期内的追加资本主要为持续经营所需的基准日现
有资产的更新、新增资产所需的资本性支出和营运资金增加额。即本报告所定
义的追加资本为:
    追加资本=资产更新+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
    以每年折旧额考虑为资产更新支出。
    资本性支出为评估基准日后需要购置设备增加的投入以及在建工程转固前
的其他支出等。
    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如下:
    营运资金追加额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保持企业持续
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如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产品存货购置、
代客户垫付购货款(应收账款)等所需的基本资金以及应付的款项等。营运资金
的追加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获取他人的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
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存货等;同时,在经济活动中,提供商业信用,相应
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通常其他应收账款和其他应付账款核算的内容存在
与主业无关或暂时性的往来,需具体甄别视其与所估算经营业务的相关性个别
确定。因此估算营运资金的增加原则上只需考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应
收款项、存货和应付款项等主要因素。本报告所定义的营运资金增加额为:
    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
    营运资金=现金+应收款项+存货-应付款项
    根据企业销售收款结算方式、采购付款结算方式及存货生产方式,估算出
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及存货的周转天数和周转率,进而估算得到的未来经营期
各年度的营运资金增加额。预测结果详见“现金流预测结果表”。
    ⑨净现金流量预测结果

                                  228
         亚锦科技及其控股公司未来经营期内的净现金流量的预测结果如下表:
                                             现金流预测结果表
                                                                                      金额单位:万元
                   2021 年 9-
   项目/年度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永续
                     12 月
营业收入           124,834.17   397,601.52   425,504.10   454,877.96   484,623.89   515,871.99   515,871.99

减:营业成本        60,150.94   192,986.63   207,596.49   223,028.71   238,230.52   254,265.10   254,265.10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76.34     3,404.50     3,623.18     3,853.40     4,086.41     4,331.21     4,331.21

销售费用            23,295.16    73,649.79    77,970.64    82,739.84    87,446.63    92,596.35    92,596.35

管理费用             5,195.69    15,987.17    16,660.83    17,363.30    18,098.64    18,868.26    18,868.26

研发费用             4,174.02    13,265.01    14,025.95    14,824.84    15,645.84    16,508.10    16,508.10

财务费用              432.52      1,299.24     1,300.99     1,302.84     1,304.78     1,306.81     1,306.81

营业利润            30,509.50    97,009.19   104,326.01   111,765.03   119,811.09   127,996.16   127,996.16

利润总额            30,509.50    97,009.19   104,326.01   111,765.03   119,811.09   127,996.16   127,996.16

减:所得税           6,649.16    21,144.85    22,794.41    24,465.56    26,283.38    28,126.21    28,126.21

净利润              23,860.34    75,864.34    81,531.60    87,299.47    93,527.71    99,869.95    99,869.95
其中:归母净利
                    19,249.17    61,158.24    65,697.90    70,308.63    75,284.76    80,340.29    80,340.29
润
少数股东损益         4,611.17    14,706.11    15,833.70    16,990.84    18,242.95    19,529.66    19,529.66

加:折旧摊销等       1,650.86     5,198.06     5,213.99     5,218.47     5,218.47     5,218.47     5,218.47

扣税后利息            320.37       961.75       962.44       963.16       963.91       964.70       964.70

减:追加资本        -2,606.82     6,189.52     6,262.78     6,207.22     6,292.41     6,335.62     5,217.12

营运资金增加额      -6,218.09      906.86       948.92       990.09      1,075.29     1,118.50            -

资本性支出           1961.76        88.63       103.66

资产更新             1,649.51     5,194.03     5,210.19     5,217.12     5,217.12     5,217.12     5,217.12

净现金流量          28,438.38    75,834.64    81,445.25    87,273.88    93,417.68    99,717.50   100,836.00

         (2)亚锦科技折现率及权益资本价值的确定
         ①折现率的确定
         折现率采用加权资本成本(WACC)确定,WACC 由企业权益资本成本 Re 和
  债务成本 Rd 加权平均构成。其中权益资本成本通过资本定价模型 CAPM 求取,
  债务成本按评估基准日执行的利率测算。
         WACC=[Re×E/(D+E)]+[Rd×(1-t)×D/(D+E)]
         式中: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Re――普通权益资本成本,股权回报率

                                                   229
           Rd――有息负债成本
           D――有息负债市场价值
           E――所有者权益市场价值
           t――所得税率
    其中 D 以评估基准日有息负债的账面价值确定,E 以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
值确定。
    A、Re 的确定
    在 CAPM 中:
    Re=Rf+β×(Rm-Rf)+Ru
    式中:Re――股权回报率
           Rf――无风险报酬率
           β――风险系数
           Rm――市场回报率
           Ru――企业特定风险溢价(非系统风险)
    B、估算无风险收益率 rf
    无风险收益率 rf,经查询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该网站公布的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公司(CCDC)提供的国债收益率如下表:

                                中国国债收益率

           日期                        期限              当日(%)
                                       3月                 2.07
                                       6月                 2.09
                                       1年                 2.31
                                       2年                 2.49
       2021-8-31                       3年                 2.55
                                       5年                 2.68
                                       7年                 2.85
                                       10 年               2.85
                                       30 年               3.40
    本次评估以持续经营为假设前提,委估对象的收益期限为无限年期,根据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 12 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评
协〔2020〕38 号)的要求,可采用剩余期限为十年期或十年期以上国债的到期
                                     230
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本次评估采用 10 年期国债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即
rf=2.85%。
    C、市场期望报酬率 rm
    市场风险溢价是指投资者对与整体市场平均风险相同的股权投资所要求的
预期超额收益,即超过无风险利率的风险补偿。市场风险溢价通常可以利用市
场的历史风险溢价数据进行测算。本次评估中以中国 A 股市场指数的长期平均
收益率作为市场期望报酬率 rm,将市场期望报酬率超过无风险利率的部分作为
市场风险溢价。
    根据《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 12 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
(中评协〔2020〕38 号)的要求,利用中国的证券市场指数计算市场风险溢价
时,通常选择有代表性的指数,例如沪深 300 指数、上海证券综合指数等,计
算指数一段历史时间内的超额收益率,时间跨度可以选择 10 年以上、数据频率
可以选择周数据或者月数据、计算方法可以采取算术平均或者几何平均。
    经综合分析后确定市场期望报酬率,即 rm=10.47%
    D、β系数的估算
    由于被评估单位是非上市公司,无法直接计算其β系数,为此我们采用的
方法是寻找“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的整体β系数,进而估算被评估单位的
β系数。
    Wind 资讯的数据系统提供了上市公司β值的计算器,我们通过该计算器以
上证指数为衡量标准,计算周期取月,计算的时间范围取评估基准日前三年的
时间,收益率计算方式取普通收益率,通过公式计算得到全行业的预期无财务
杠杆市场风险系数。经测算,得到 BETA 为 0.8557,代入公式得出的权益β系
数为 0.9364。
    E、企业特定风险系数ε
    在确定折现率时需考虑评估对象与全行业在公司规模、企业发展阶段、核
心竞争力、企业对上下游的依赖程度、企业融资能力及融资成本、盈利预测的
稳健程度等方面的差异,确定特定风险系数。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对企业
与全行业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特性风险系数ε=0.5%。
    F、权益资本成本 re

                                 231
         re=rf+β×(rm-rf)+ε
         =2.85%+0.9364×(10.47%-2.85%)+0.50%
         =10.49%
         ② rd 的确定
         参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作为债务成本,扣
   税后为 3.49%。
         ③ WACC 的确定
         根据被评估企业所在行业的资本结构,查询得出权益比为 88.83%,债务比
   为 11.17%。
         WACC=9.70%
         即折现率为 9.70%。
         ④经营性资产价值 P 的确定
         亚锦科技及其控股公司经营性资产价值见下表:
                                      经营性资产价值测算结果表
                                                                                 金额单位:万元
            2021 年 9-
项目/年度                 2022 年     202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永续
              12 月
净现金流
            28,438.38     75,834.64   81,445.25     87,273.88     93,417.68   99,717.50      100,836.00
量
折现率       0.0970        0.0970      0.0970           0.0970     0.0970      0.0970          0.0970
折现系数     0.9847        0.9258      0.8439           0.7693     0.7013      0.6392          6.5902
现值        28,002.95     70,204.04   68,731.15     67,137.55     65,509.40   63,744.01      664,525.79
经营性资
                                                   1,027,854.89
产价值 P
         ⑤溢余性及非经营性资产价值(负债)∑Ci 确定
         亚锦科技及其控股公司溢余性及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经评估价值如下:

                            科目                                    非经营性项目评估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497.57
       持有待售资产                                                                       17,68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82,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8,343.03
       其他应收款                                                                           984.26
       预计负债                                                                         -26,920.00


                                                  232
  其他应付款                                                       -4,490.45
  其他流动资产                                                      2,197.13
  短期借款                                                            -17.6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17
  长期借款                                                            -69.30
  应付账款                                                           -503.7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23.47
  溢余性资产价值:∑Ci                                             113,616.20
    A、持有待售资产评估说明
    亚锦科技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力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豪投资”)
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签订《浙江讯通联盈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协议约定公司将其持有的浙江讯通联盈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讯通联盈”)
24%股权转让给力豪投资,对价为 1.8 亿元,其中 4,400 万元由力豪投资以承接
公司对讯通联盈负债的方式支付,其余 1.36 亿元由力豪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分期
支付。支付方式:1)协议生效后,受让方(力豪投资)承接债务 4400 万;2)
2021 年 9 月 30 日之前,支付现金对价 1360 万;3)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支
付现金对价 4080 万;4)2022 年 6 月 30 日之前,支付剩余对价 8160 万。支付
完毕全部现金对价后 30 日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止评估基准日,力豪投
资已承接了公司债务 4400 万,并支付了 100 万股权转让诚意金。目前,该项股
权转让按协议正常执行。
    本次评估根据《浙江讯通联盈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的各期收款额的折现值合计确定为评估值。
    B、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评估说明
    亚锦科技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是持有鹏博集团的 29.455%股权,因亚锦科
技持股比例较低,受到鹏博集团配合度问题等客观条件限制,本次评估无法开
展现场勘查或者核查验证工作,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价值占亚锦科技整体资产
价值比重较小,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较小,评估仅以能够取得资料进行评估。
因无法取得鹏博集团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仅以取得的未经审计
的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报表及前两年度的审计报告进行评估测算。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上市公司中存在些与鹏博集团所经营业务

                                    233
相同或相似的公司,且能够在公开市场上取得可比上市公司的资料,故本次评
估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因无法进行现场清查等工作,不适宜采用收益法和资
产基础法评估。
       i.鹏博集团工商注册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学林
       注册资本:150888.8889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5-12-15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 B 座 3 楼 311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399887J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计算机多媒
体、计算机网络、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钢材的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
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
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信息服务业务(仅限广东省内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截止评估基准日,鹏博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1      深圳市中津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65.81%        99,300.00
   2      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9.46%        44,444.44
   3      农银国际投资(苏州)有限公司              2.80%         4,222.22
   4      农银二号无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47%         2,222.22
   5      深圳市众新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0.46%          700.00
                      合计                         100.00%       150,888.89
       ii.价值比率的选择
       由于鹏博集团经营的业务类型较多,涉及宽带、房地产、餐饮服务、钢材、
投资、大酒店、农业、贸易等,家庭宽带及增值业务、智慧云网、数据中心业
务占比较大,该业务受资产规模影响较大,资产规模是公司价值影响的主要因
素。因此本次评估选用市净率 PB 进行测算。
       iii.分析比较可比上市公司和待估对象,选取比较参数和指标,确定比较体

                                         234
系。通过可比上市公司的参数和指标与待估对象的参数和指标进行比较,得出
修正指标。通过可比上市公司的修正指标与可比上市公司的价值比率进行相乘,
得到修正价值指标。对修正价值指标进行加和平均,得到待估对象的价值指标。
扣除流动性折扣后,确定为待估对象的评估价值。
    iv.评估模型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目标公司股权价值=目标公司 PB×目标公司净资产
    其中:目标公司 PB=修正后可比公司 PB 的平均值=Σ(可比公司 PB×可比
公司 PB 修正系数)/可比公司数量
    可比公司 PB 修正系数=Π影响因素 Ai 的调整系数
    影响因素 Ai 的调整系数=目标公司系数/可比公司系数
    C、其他溢余性及非经营性资产价值(负债)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为评
估值。
    ⑥少数股东权益价值的确定
    亚锦科技持有南孚电池 82.183%股权、亚锦新通信 51%股权;南孚电池持
有深圳鲸孚 51%股权、新能源科技 80%股权。上述股权存在少数股东权益,本
次对非全资的子公司进行整体评估,以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乘以少数股权比例
得出少数股东权益价值。经评估,少数股东权益价值少数股东权益价值
M=176,447.87 万元。
    案例:南孚电池少数股东权益价值的确定
    A、评估方法概述
    评估方法同亚锦科技整体的收益法评估技术说明。
    B、宏观经济状况
    宏观经济状况同亚锦科技整体的收益法评估技术说明。
    C、行业分析、企业分析
    行业分析、企业分析同亚锦科技整体的收益法评估技术说明。
    D、净现金流量预测
    净现金流量预测同亚锦科技整体的收益法评估技术说明。
    南孚电池及其控股公司未来经营期内的净现金流量的预测结果如下表:

                                  235
                                                  现金流预测结果表
                                                                                            金额单位:万元
                  2021 年 9-
  项目/年度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永续
                    12 月
营业收入          124,834.17       397,601.52     425,504.10    454,877.96   484,623.89   515,871.99    515,871.99

减:营业成本       60,150.94       192,986.63     207,596.49    223,028.71   238,230.52   254,265.10    254,265.10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76.34         3,404.50       3,623.18      3,853.40     4,086.41      4,331.21     4,331.21

销售费用           23,295.16        73,649.79      77,970.64     82,739.84    87,446.63    92,596.35     92,596.35

管理费用            4,995.27        15,345.20      15,989.68     16,661.54    17,364.76    18,100.69     18,100.69

研发费用             4174.02        13265.01       14025.95      14824.84     15645.84      16508.10     16508.10

财务费用              426.73         1280.99        1281.84       1282.73      1283.66       1284.63      1284.63

营业利润           30,715.71        97,669.41     105,016.32    112,486.90   120,566.08   128,785.90    128,785.90

利润总额           30,715.71        97,669.41     105,016.32    112,486.90   120,566.08   128,785.90    128,785.90

减:所得税          6,649.16        21,144.85      22,794.41     24,465.56    26,283.38    28,126.21     28,126.21

净利润             24,066.55        76,524.56      82,221.91     88,021.34    94,282.70   100,659.69    100,659.69

加:折旧摊销等      1,650.52         5,197.05       5,212.98      5,217.46     5,217.46      5,217.46     5,217.46

扣税后利息            316.02          948.07         948.07        948.07       948.07        948.07       948.07

减:追加资本       -2,551.34         6,185.04       6,259.26      6,203.57     6,288.64      6,331.71     5,216.11

营运资金增加额     -6,162.28          903.39         946.42        987.46      1,072.53      1,115.60            -

资本性支出           1961.76           88.63         103.66           0.00         0.00          0.00         0.00

资产更新            1,649.18         5,193.01       5,209.18      5,216.11     5,216.11      5,216.11     5,216.11

净现金流量         28,584.43        76,484.64      82,123.70     87,983.30    94,159.59   100,493.51    101,609.11

         E、南孚电池折现率及权益资本价值的确定
         i.南孚电池折现率及权益资本价值测算方法说明同亚锦科技整体的收益法评
  估技术说明。
         ii.经营性资产价值 P 的确定
         南孚电池及其控股公司经营性资产价值见下表:
                                             经营性资产价值测算结果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21 年 9-12 月      2022 年       202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永续

净现金流量            28,584.43       76,484.64     82,123.70    87,983.30    94,159.59   100,493.51    101,609.11

折现率                   0.0970          0.0970        0.0970       0.0970      0.0970       0.0970        0.0970

折现系数                 0.9847          0.9258        0.8439       0.7693      0.7013       0.6392        6.5902

现值                  28,146.76       70,805.78     69,303.69    67,683.29    66,029.67    64,240.07    669,620.74

                                                        236
经营性资产价
                                            1,035,829.99
值P
       iii.溢余性及非经营性资产价值(负债)∑Ci 确定
       南孚电池及其控股公司溢余性及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经评估价值如下:

                  科目             非经营性项目账面价值            非经营性项目评估价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547.57                  11,547.57
   其他流动资产                                      2,197.13                   2,197.13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64.00                   3,564.00
   其他应收款                                          983.26                    983.26
   短期借款                                            -17.61                     -17.6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17                   -8.17
   长期借款                                            -69.30                     -69.30
   应付账款                                           -503.74                    -503.74
   其他应付款                                       -1,739.29                  -1,739.2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23.47                   1,923.47
   溢余性资产价值:∑Ci                             17,877.33                   17,877.33
       iv.权益资本价值的确定
       将所得到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P=1,035,829.99 万元、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性及非
  经营性资产(扣除负债)的价值∑Ci=17,877.33 万元,企业在基准日付息债务
  D=41,446.85 万元,少数股东权益价值 M=21,925.70 元代入评估模型,得到权益
  资本价值为 E=990,334.77 万元。
       v.南孚电池少数股东权益价值的确定
       南孚电池少数股权比例为 17.817%,以少数股权比例乘以南孚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得出南孚电池的少数股东权益价值。经测算南孚电池少数股东权益价值
  为 176,447.95 万元。
       ⑦权益资本价值的确定
       将所得到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P=1,027,854.89 万元、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性及非
  经营性资产(扣除负债)的价值∑Ci=113,616.20 万元,企业在基准日付息债务
  D=41,446.85 万元,少数股东权益价值 M=176,447.87 元代入评估模型,得到权益
  资本价值为 E=923,576.37 万元。




                                      237
    5、评估结果

   亚锦科技全部股东权益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为 923,576.37 万元。

   (四)市场法评估情况

    1、市场法概述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
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
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通过对资本市场上与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
的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或经济指标,在
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
   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通过分析与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的公司的
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获取并分析这些交易案例的数据资料,计算适当的价
值比率或经济指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
方法。
   由于近期类似交易案例较少,且已有的交易案例难以收集交易案例的详细
资料及无法了解具体的交易细节,因此本次不选择交易案例比较法进行评估。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亚锦科技所属行业存在一定数量的上市公
司,能够在公开市场上取得可比上市公司的资料,故本次评估适用上市公司比
较法。

    2、技术思路

   采用市场法时,应当选择与被评估企业进行比较分析的参考企业,保证所
选择的参考企业与被评估企业具有可比性。参考企业通常应当与被评估企业属
于同一行业,或受相同经济因素的影响。具体来说一般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1)必须有一个充分发展、活跃的市场;
   (2)存在三个或三个以上相同或类似的可比公司;
   (3)参照物与被评估对象的价值影响因素明确,可以量化,相关资料可以
搜集。
   运用上市公司比较法通过下列步骤进行:

                                   238
    (1)搜集可比上市公司信息,选取和确定比较上市公司。
    (2)价值比率的确定。
    (3)分析比较可比上市公司和待估对象,选取比较参数和指标,确定比较
体系。
    (4)通过可比上市公司的参数和指标与待估对象的参数和指标进行比较,
得出修正指标。
    (5)通过可比上市公司的修正指标与可比上市公司的价值比率进行相乘,
得到修正价值指标。
    (6)对修正价值指标进行加和平均,得到待估对象的价值指标。
    (7)扣除流动性折扣后,确定为待估对象的评估价值。

    3、评估模型

    亚锦科技的控股子公司南孚电池主要从事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
产品包括碱性电池、碳性电池以及其他电池产品等,其中以碱性电池为核心。
碱性电池产品广泛应用于用于遥控器、数码产品、电脑器材、电动玩具、医疗
器械、电动日用品、影音器材电源等领域。由于盈利能力对企业价值影响较大,
因此本次评估选用盈利基础价值比率 P/E(股权价值/税后利润)价值比率进行
测算。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目标公司股权价值=目标公司 PE×目标公司净利润
    其中:目标公司 PE=修正后可比公司 PE 的平均值=Σ(可比公司 PE×可比
公司 PE 修正系数)/可比公司数量
    可比公司 PE 修正系数=Π影响因素 Ai 的调整系数
    影响因素 Ai 的调整系数=目标公司系数/可比公司系数

    4、评估过程

    本次评估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通过选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被评估
企业及各可比公司在规模、盈利能力、偿付能力、营运能力、发展能力等指标
方面的差异进行分析调整并考虑流动性折扣后确定评估对象的评估价值。具体
步骤如下:
    (1)可比公司的选取
                                  239
    本次评估在沪深两市中查找与亚锦科技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公司。亚锦
科技的产品主要为碱性电池,无法找到业务、产品完全相同的可比公司,于是
扩大范围,在同行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中查找与亚锦科技具有相似经
营模式、面临相似经营风险的公司,本次从中选取从事消费品类业务的公司作
为可比公司,消费类产品业务需要建立较为庞大的销售网络,且单个产品价格
较低,上游材料供应竞争相对充分,且产品技术相对成熟,整体经营的周期性
不明显。经查询,选取与亚锦科技具有较强的相似性的公牛集团、飞科电器、
佛山照明、苏泊尔、野马电池作为可比公司。
    选择这几家的主要原因是与被评估单位所属同一行业,经营业务均为消费
类产品,与被评估单位差异度相对较小。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主营业务
                       转换器、墙壁开关插座为核心的民用电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
  603195    公牛集团
                       销售
                       个人护理电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电动剃须刀和电吹
  603868    飞科电器
                       风为主要产品
  000541    佛山照明   生产和经营各种电光源以及与其配套灯具等系列产品
  002032    苏泊尔     设计、生产、销售各种压力锅、铝制品炊具及小家电等
  605378    野马电池   锌锰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报、审计报告等公开信息,可比公司
简要介绍如下:
    ①公牛集团
    公司名称: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立平
    注册资本:6.0121 亿元
    成立日期:2008-01-18
    注册地址:浙江省慈溪市观海卫镇工业园东区
    经营范围:家用电力器具、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电线、电缆、五金工具、
电工器材、电器配件、接插件、塑料制品、五金配件、电光源、照明灯具、灯
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加工、研究、开发;市场调研;项目投资
(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
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

                                     240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转换器、墙壁开关插座为核心的民用电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指标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营业总收入                      581,977.24     1,005,112.88   1,004,043.97
 营业利润                        170,020.94       280,259.73     276,874.89
 利润总额                        168,153.30       275,466.49     269,497.48
 净利润                          142,141.19       231,343.01     230,372.2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2,141.19       231,343.01     230,372.27
 资产总计                       1,400,144.81    1,243,754.16     741,656.28
 负债合计                        459,429.17       330,014.90     186,525.8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940,715.64       913,739.26     555,130.3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940,715.64       913,739.26     555,130.38
    ②飞科电器
    公司名称: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丐腾
    注册资本:4.356 亿元
    成立日期:2012-11-13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东路 555 号
    经营范围:剃须刀及配件,家用电器及配件,金属制品的研发、制造、加
工;剃须刀及配件、家用电器及配件、金属制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
百货、文具用品、体育用品、批发零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绿化
工程,水电安装,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公司主营业务为个人护理电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电
动剃须刀和电吹风为主要产品。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41
              指标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营业总收入                       175,088.87       356,788.10     375,936.78
 营业利润                          37,979.05        82,757.07      86,020.21
 利润总额                          41,887.09        86,102.04      91,077.77
 净利润                            31,304.90        63,691.69      68,351.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1,389.99        63,827.50      68,582.37
 资产总计                         371,435.64       388,924.17     369,415.89
 负债合计                          99,941.06       105,629.58     106,421.3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71,343.88       283,058.80     262,966.7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271,494.58       283,294.59     262,994.51
    ③佛山照明
    公司名称: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圣辉
    注册资本:13.9935 亿元
    成立日期:1992-10-20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 64 号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电光源产品、电光源设备、电光源配套器件、
电光源原材料、灯具及配件、电工材料、机动车配件、通讯器材、家用电器、
智能家居产品、电器开关、插座、电线、电缆、弱电材料、线槽、线管、LED
产品、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消防产品、通风及换气设备、给水、排水建筑装
饰材料及水暖管道零件、卫浴洁具及配件、家用厨房电器具、家具、五金工具、
五金器材、饮用水过滤器、空气净化器、装饰物品、工艺礼品、日用百货,在
国内外市场上销售上述产品;承接、设计、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亮化
景观照明工程;照明电器安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维护;合同能源管
理;有关的工程咨询服务。(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主营业务:生产和经营各种电光源以及与其配套灯具等系列产品。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指标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营业总收入                       195,534.21       374,491.45     333,757.67
 营业利润                          13,415.06        36,957.30      35,456.27

                                   242
 利润总额                          13,559.64        36,788.33      35,211.76
 净利润                            11,280.65        32,216.86      30,345.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055.55        31,691.42      30,118.29
 资产总计                         825,785.25       851,933.69     617,520.00
 负债合计                         229,675.95       220,715.68     126,778.8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591,058.32       626,392.13     488,073.6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596,109.30       631,218.01     490,741.12
    ④苏泊尔
    公司名称: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ThierrydeLaTourd’Artais
    注册资本:8.0868 亿元
    成立日期:1998-07-17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大麦屿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厨房用具、不锈钢制品、日用五金、小型家电及炊具的制造、
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技
术开发;电器的安装维修服务。
    主营业务:设计、生产、销售各种压力锅、铝制品炊具及小家电等。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指标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营业总收入                      1,043,387.59    1,859,694.43   1,985,347.79
 营业利润                         111,715.84       219,707.92     229,630.11
 利润总额                         111,454.95       220,031.87     227,345.78
 净利润                            86,406.42       184,262.48     191,565.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6,559.04       184,622.15     191,991.42
 资产总计                        1,187,932.45    1,229,227.04   1,184,795.40
 负债合计                         508,131.90       505,554.64     500,334.0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676,401.88       720,093.99     683,641.7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679,800.55       723,672.40     684,461.36
    ⑤野马电池
    公司名称: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一军
                                   243
    注册资本:1.3334 亿元
    成立日期:1996-11-06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 818 号
    经营范围:电池及其配件、电池生产设备、纸制品、塑料制品的制造、加
工。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金属、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的批
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主营业务:锌锰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指标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营业总收入                         56,310.62             109,877.90         99,062.45
 营业利润                            4,065.62              13,449.61         14,158.94
 利润总额                            4,597.25              13,570.62         14,539.36
 净利润                              3,860.06              11,826.59         12,320.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860.06              11,826.59         12,320.01
 资产总计                          142,921.53              90,417.26         76,740.10
 负债合计                           32,901.73              32,058.95         26,208.3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10,019.80              58,358.30         50,531.7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10,019.80              58,358.30         50,531.72
    (2)可比公司市盈率的测算
    根据可比公司评估基准日总市值和归母经营性净利润测算其市盈率(PE):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归母经营性净利润              总市值              PE
  603195         公牛集团                 270,667.85      10,041,114.29              37.10
  603868         飞科电器                  61,130.01       1,742,976.95              28.51
  000541         佛山照明                  22,099.74        558,803.90               25.29
  002032             苏泊尔               179,397.14       3,767,060.32              21.00
  605378         野马电池                   9,634.39        333,983.44               34.67
    上述 PE 测算,可比公司数据取自各公司的年报、审计报告,测算 PE 时剔
除了报表上的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及损益。归母经营性净利润是模拟数据,
根据 2021 年半年报加上 2020 年年报减 2020 年半年报得出。


                                    244
         (3)分析、比较被评估企业和可比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
         评估对象与可比公司的对比分析
         本次评估主要从企业的规模、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发展能力
 等方面对评估对象与可比公司间的差异进行量化,具体量化对比思路如下:
         可比公司及被评估单位修正指标数据见下表。
                                                                       偿付
                        规模                      盈利能力                           营运能力                     发展能力
                                                                       能力
 项目                                                      总资        资产        总资         流动资         营业收      总资
                                               净资产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产收        负债        产周         产周转         入增长      产增
                                               收益率
                                                           益率        率          转率           率             率        长率
亚锦科技      163,880.91        364,526.58      166.99     54.65       62.56        2.21           3.96          28.00     -1.39

公牛集团      833,326.30       1,176,222.64      88.21     46.58       54.32        1.73           2.43          17.15      57.7

飞科电器      323,319.41        383,139.48       27.75     26.99       27.98        1.25           2.47           1.92     12.21

佛山照明      523,654.21        417,737.24        8.29         6.06    43.75        0.94           1.28          25.16     42.38

苏泊尔        943,201.52       2,084,358.36      41.97     27.38       51.19        2.27           2.97           4.99      5.32

野马电池       85,016.91        122,329.61       21.67     18.76       37.29        1.66           2.57          23.49     37.28

         上表中的可比公司的相关数据取自各公司已披露审计报告、半年报告。上
 述指标测算结果已剔除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及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评估单位对上述 9 个指标均以被评估单位为标准分 100 分进行对比调整:
 可比公司低于被评估单位指标系数的则调整系数小于 100,高于被评估单位指标
 系数的则调整系数大于 100。
         打分规则:对于市场规模指标、盈利能力指标、偿债能力指标、营运能力
 指标、成长能力指标,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可比公司指标与被评估单位指标相差
 数额,根据一定的单位(%)进行加、减分值。
         根据上述对调整因素的描述及调整系数确定的方法,各影响因素调整系数
 详见下表:
                                          可比公司与被评估单位打分表

                 规模          盈利能力             偿付能力                   营运能力                   发展能力
     项目                  净资        总资       资产          已获     总资        流动资         营业收          总资
                 资产
                           产收        产收       负债          利息     产周        产周转         入增长          产增
                 总额
                           益率        益率       率            倍数     转率          率             率            长率
   亚锦科技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公牛集团      112       104            95       98           105           94           90             95         117
   飞科电器      103       100            90       90           118           88           90             86         104

                                                         245
 佛山照明      106     100        88       83         110          84        82     99           113
  苏泊尔       114     110        91       91         106          100       94     88           102
 野马电池      99       99        90       87         113          93        91     98           111
                                可比公司及被评估企业打分汇总表

      项目             规模修正        盈利能力        偿付能力          营运能力        发展能力

    亚锦科技             100             100                100              100           100

    公牛集团             108             96.5               105              92            106

    飞科电器            101.5             90                118              89             95

    佛山照明             103             85.5               110              83            106

     苏泊尔              112              91                106              97             95

    野马电池             99              88.5               113              92            104.5
    (4)被评估单位市盈率 PE 的确定
    将被评估单位的各项指标与可比公司的各项指标进行逐一比对(被评估单
位各指标÷可比公司各指标)后得出对应的各项指标的调整系数,计算结果见
下表。
                                         各项指标调整系数

      项目             规模修正        盈利能力        偿付能力          营运能力        发展能力

    公牛集团             0.93            1.04               0.95             1.09          0.94

    飞科电器             0.99            1.11               0.85             1.12          1.05

    佛山照明             0.97            1.17               0.91             1.20          0.94

     苏泊尔              0.89            1.10               0.94             1.03          1.05

    野马电池             1.01            1.13               0.88             1.09          0.96
    将上表得到的规模、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成长能力调整系数
相乘得到综合修正系数,即得到可比公司的 PE 调整系数,然后乘以可比公司的
PE 得到各可比公司调整后的 PE。
    计算结果见下表。
                                         各项指标调整系数

              项目                     综合修正系数                交易 PE          修正 PE

            公牛集团                       0.94                     37.10                34.76

            飞科电器                       1.10                     28.51                31.28


                                                246
          佛山照明               1.17            25.29          29.67

           苏泊尔                1.00            21.00          21.09

          野马电池               1.05            34.67          36.42

            平均                                 29.31          30.65
    本次评估基于数据的可获得性和可比性,对被评估企业和可比公司各项指
标进行比较,得到修正后被评估单位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的 PE 值为 30.65。
    (5)全流通股权价值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为 51,983.33 万元。
    (6)确定流动性折扣水平
    流动性定义为资产、股权、所有者权益以及股票等以最小的成本,通过转
让或者销售方式转换为现金的能力。流动性折扣定义为:在资产或权益价值基
础上扣除一定数量或一定比例,以体现该资产或权益缺少流动性。股权的自由
流动性对其价值有重要影响。非上市公司股权无法在股票交易市场上竞价交易。
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平台上的竞价交易被认为是最为公开、流动性最好的交
易,而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不能在这个平台上竞价交易,因此,流动性与可以
在证券交易市场交易的股票相比存在流动性差异。
    本次评估参照公司选自我国 A 股市场,参照公司股票均处于可自由流通状
态,其股票价格均是在公开市场、自由买卖状态下的体现;被评估单位为非上
市公司,其股权流转与上市公司相比,从交易授受主体到交易程序均受到不同
程度的制约,其流通性要弱于上市公司,即其股权变现能力要弱于上市公司股
票。本次评估通过缺乏市场流动性折扣的方式对交易条件差异进行调整。
    评估人员采用非上市公司并购市盈率与上市公司市盈率对比方式获取缺少
流通性折扣率,以对评估结果进行折扣调整。
    所谓非上市公司并购市盈率与上市公司市盈率对比方式估算缺少流动折扣
率,即收集分析非上市公司少数股权的并购案例的市盈率(P/E),然后与同期的
上市公司的市盈率(P/E)进行对比分析,通过上述两类市盈率的差异来估算缺少
流动折扣。根据评估机构通用的“非上市公司并购市盈率与上市公司市盈率比
较计算非流动性折扣比例表”,利用产权交易所、Wind 资讯和 CVSource 数据库


                                    247
中的数据,得到不同行业的缺少流动性折扣率如下表所示:

                                 非上市公司并购                上市公司          非流动
 序
               行业名称          样本点     市盈率      样本点数    市盈率平     性折扣
 号
                                 数量       平均值        量          均值         比例
 1    采矿业                       12           20.50     77          28.62      28.4%
 2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3           15.64     78          20.52      23.8%
 3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7           15.43     13          22.58      31.7%
 4    房地产业                     32           11.23     117         15.40      27.1%
 5    建筑业                       22           5.45      95              9.28   41.3%
 6    运输业                       8            16.50     82          21.20      22.2%
 7    教育                         3            32.40      9          45.00      28.0%
 8    货币金融服务                 15           6.56      40              7.89   16.9%
 9    其他金融业                   20           19.80     15          28.67      30.9%
 10   资本市场服务                 8            17.89     55          26.75      33.1%
 1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8           25.92     55          48.35      46.4%
 12   农、林、牧、渔业             15           11.93     42          16.27      26.7%
 13   零售业                       35           17.47     95          28.95      39.7%
 14   批发业                       45           15.12     82          25.30      40.2%
 15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19           17.83     53          23.45      24.0%
 16   卫生和社会工作               19           55.78     12          73.20      23.8%
 1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2           13.20     55          28.45      53.6%
 18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25           13.73     70          19.45      29.4%
 19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12           36.45     245         58.93      38.1%
 20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53           25.60     259         40.43      36.7%
 21   纺织业                       5            25.40     39          32.80      22.6%
 22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5           13.98     101         18.72      25.3%
 23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8            15.48     34          20.77      25.5%
 24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2           18.77     253         26.45      29.0%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
 25                                87           23.11     289         40.50      42.9%
      备制造业
 26   金属制品业                   32           14.44     65          19.95      27.6%
 27   汽车制造业                   15           17.66     134         28.87      38.8%
 28   食品制造业                   46           23.65     59          38.90      39.2%
 29   通用设备制造业               38           18.75     123         25.43      26.3%

                                          248
 30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0          16.61          78     22.35      25.7%
 31   医药制造业                   59          32.10         224     54.98      41.6%
 32   仪器仪表制造业               12          19.88          57     33.34      40.4%
 33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3          25.76          70     39.86      35.4%
 34   专用设备制造业               45          27.37         253     39.44      30.6%
 35   商务服务业                   32          18.55          50     24.35      23.8%
 36   租赁业                       9           15.45          3      20.90      26.1%
 37   合计/平均值                  991         20.04        3,381    29.90      31.7%
      被评估单位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本次评估的流动性折扣选取
36.7%。
      (7)非经营性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营资产(负债)账面价值及评估价值如下表:

                 科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497.57             12,497.57

持有待售资产                                               984.26                984.2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197.13              2,197.13

预计负债                                               17,203.49             17,680.00

其他应付款                                             82,000.00             82,000.00

其他应收款                                                  17.61                 17.61

短期借款                                                   503.74                503.7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490.45              4,490.45

长期借款                                                     8.17                  8.17

应付账款                                                    69.30                 69.30

溢余性资产价值:∑Ci                                    26,920.00             26,920.00

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营资产(负债)                       82,873.19             83,349.7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营资产(负
                                                       80,174.47             80,650.98
债)
      因部分非经营资产(负债)属于控股子公司,剔除非经营资产(负债)时
考虑了少数股权的影响。溢余性及非经营性资产价值(负债)的评估说明详见
收益法。
      (8)确定评估结果
      根据上述确定的被评估单位的市盈率(PE)值、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归属
                                         249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得出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的全流通经营性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为:
    =被评估单位市盈率×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0.65×51,983.33
    =1,593,289.03(万元)
    根据上述过程所得到的被评估单位全流通经营性股权价值和流动性折扣比
率,得出被评估单位经营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价值=经营性全流通股权价值×(1-缺少流动性折扣率)
             =1,593,289.03×(1-36.7%)
             =1,008,551.95(万元)
    经营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008,551.95 万元,加上非经营资产(负债)价值
80,650.98 万元,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089,203.00 万元。

    5、评估结果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8 月 31 日,亚锦科技全部股东权益采用市场法的评
估结果为 1,089,203.00 万元。

    (五)特别事项说明

    1、引用其他评估机构或估值机构报告内容的情况

    本次亚锦科技评估报告无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结论的情况。

    2、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截至本项目评估基准日,列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南孚电池房屋建筑物中未
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共计 10 项,建筑面积共计 12,849.52 ㎡,其中 1,125.00 平方房
屋在评估基准日后拆除。根据南孚电池提供的产权说明,上述房屋建筑物产权
均属南孚电池所有,产权无争议。
    除上述披露事项外,本次评估未发现其他权属资料不全面或存在瑕疵情况。

    3、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

    亚锦科技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是持有鹏博集团的 29.455%股权,因亚锦科
技持股比例较低,受到鹏博集团配合度问题等客观条件限制,本次评估无法开
展现场勘查或者核查验证工作,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价值占亚锦科技整体资产
                                      250
价值比重较小,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较小,评估仅以能够取得资料进行评估。
因无法取得鹏博集团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仅以取得的未经审计
的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报表及前两年度的审计报告进行评估测算。
     此外,本次评估无其他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

     4、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

     本次评估未发现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

     5、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1)2019 年 5 月 17 日,亚锦科技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
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
“云南联通”)共同签署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双百行
动”综合改革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双百协议》)。在《双百协议》履行过程中,
云南联通认为亚锦科技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照约定投
入第一批首期建设资金、未向其支付承包运营费等。亚锦科技与云南联通多次
沟通后未能达成一致,云南联通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向亚锦科技发出《合作关系
解除通知书》,解除双方合作关系,并要求亚锦科技承担违约责任。
     2021 年 1 月 8 日,亚锦科技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以亚锦科技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构成根
本违约为由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请求亚锦科技支付违约
金 269,200,000 元,承担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及律师费。2021 年 2 月 20
日,亚锦科技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请求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
司云南省分公司返还保证金 2000 万元和往来款 348 万元,并支付从 2020 年 3 月
12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的利息(LPR)。2021 年 4 月 22 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冻结了亚锦科技持有浙江迅通联盈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3.66%的股权。2021
年 5 月 17 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了亚锦科技持有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
公司 82.18%的股权。2021 年 10 月 26 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变更了 2021 年 5 月
17 日执行通知书的内容“冻结被申请人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
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 82.18%的股权”为“冻结被申请人宁波亚锦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 2.66%的股权(未出质部
分)”。
                                    251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上述案件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亚锦科技管理层
认为,上述案件预计会败诉,亚锦科技针对该事项涉及的其他应收款 2,348.00
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针对该事项计提预计负债 26,920.00 万元。本次
对上述应收款全额考虑风险损失,预计负债以账面值列示为评估值。
    (2)2018 年 12 月,亚锦科技发现时任亚锦科技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杜敬
磊在未经董事会知情及同意的情况下,将亚锦科技大额资金以往来款形式支付
给包头北方智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智德”)。后经亚锦科技一
再追讨未能收回该笔借款。经司法机关的调查,北方智德借款实质上是杜敬磊
涉嫌挪用、侵占公司资金犯罪行为的一部分。
    亚锦科技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收到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 月 8
日作出的(2020)浙 0206 刑初 95 号《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一、被告
人杜敬磊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被告人杜敬磊挪用的宁波亚
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责令继续退还。2021 年 3 月 16 日,浙江省宁波
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杜敬磊提起的二审做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杜敬磊事件涉及其他应收款 33,673.79 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评
估对上述应收款全额考虑风险损失。
    截至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未发现存在其他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6、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
象的关系

    宁波亚丰将持有的亚锦科技的 26.40 亿股质押,质押权人为南平中行。亚锦
科技为宁波亚丰境外母公司 RISING 担保,将所持南孚电池的 22.183%股权质押,
质押权人为南平中行,上述担保未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亚锦科技董
事会及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对亚锦科技
股权全部权益价值的影响。
    本次评估未发现其他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事项。

    7、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

    本次评估未发现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
事项。评估基准日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
如下:
                                   252
    1、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南孚电池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证书编号为 GR202135000347,发证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5 日,经认定为
高新技术企业后,南孚电池企业所得税税率将由 25%降至 15%,经初步测算,企
业所得税变更可增加亚锦科技整体估值约 8 亿元;
    2、在 2021 年 8 月之前,亚锦科技尝试发展通信业务及生物制药等业务,
参与了云南联通的混改项目,尝试与杭州智鹤丹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达成生物
制药领域方面的合作等,基于这些安排,亚锦科技预计未来能够有足够的应纳
税所得额,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
认了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截至 2020 年末,亚锦科技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合
计 17,286.53 万元。2022 年 1 月,亚锦科技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对亚锦科技未来的业务发展暂未明确,亚锦科技预测在未来税法规定的期限内,
难以实现可用的应纳税所得税,基于谨慎性原则,亚锦科技对以前年度确认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286.53 万元予以冲回,同时在 2021 年不再确认递延所得税
资产。经初步测算,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相关调整将减少亚锦科技整体估值 2.49
亿元;
    3、根据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格律沪咨报字(2022)第 004
号《亚锦科技拟了解其拥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涉及的鹏博实业
29.455%的股权价值估值报告》,亚锦科技持有鹏博实业 29.455%股权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允价值为 75,000.00 万元,较 2021 年 8 月 31 日减值 7,000.00
万元,经初步测算,鹏博实业减值将减少亚锦科技整体估值 0.7 亿元。
    除此之外,评估基准日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之间无其他可能对评估结论
产生影响的事项。

    8、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
情形

    本次评估未发现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9、其他事项说明

    (1)资产评估师和资产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是对本资产评估报告所述评估
目的下的资产价值量做出专业判断,并不涉及到资产评估师和资产评估机构对
该项目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做出任何判断。评估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
                                   253
赖于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因此,评估工作是以委托人及被评
估单位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文件,有关资产所有权文件、证件及会计凭证,有
关法律文件的真实合法为前提。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
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
了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资产评估师不具有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
见的能力,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提供权属证明文件的真实性、
合法性、完整性是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的责任。
    (2)资产评估机构获得的被评估单位盈利预测是本资产评估报告收益法的
基础。资产评估师对被评估单位盈利预测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分析、判断,经
过与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及其主要股东多次讨论,被评估单位进一步修正、完善
后,资产评估机构采信了被评估单位盈利预测的相关数据。资产评估机构对被
评估单位盈利预测的利用,不是对被评估单位未来盈利能力的保证。本次评估
范围及采用的由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数据、报表及有关资料,被评估单位对其提
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3)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
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①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相应调整;
    ②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人
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③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人在资产实际作价
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评估对被评估单位可能存在的其他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
进行资产评估时被评估单位未作特别说明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其
执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相关责
任。
    (5)亚锦科技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力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豪投
资”)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签订《浙江讯通联盈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
协议》,协议约定亚锦科技将其持有的浙江讯通联盈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讯通联盈”)24%股权转让给力豪投资,对价为 1.8 亿元,其中 4,400 万元由

                                   254
  力豪投资以承接亚锦科技对讯通联盈负债的方式支付,其余 1.36 亿元由力豪以
  现金方式向公司分期支付,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全部支付完毕。截止评估基准日,
  股权尚未完成工商变更。亚锦科技将该笔投资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账面价值
  为 17,203.49 万元,本次评估以各期收款额折现值的合计确定为评估值,未考虑
  收回款项的风险。
       (6)截至评估报告日,自 2020 年初开始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rona
  Virus Disease 19,COVID-19)疫情已扩散至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各国政府已
  采取不同程度的管控措施以限制人员流动和疫情的进一步扩散。但由于当前全
  球疫情尚未完全得到控制,且其对于全球经济的影响程度目前难以准确估计,
  上述不确定性因素有可能对被评估企业未来经营产生影响。如因上述不可控的
  风险和不确定性导致被评估企业未来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评估结论成立的
  前提失效,特此提请报告使用人予以关注。

       (六)南孚电池的评估情况

       1、评估概况

       根据中联国信出具的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1)第 293 号《评估报告》,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南孚电池母公司报表口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
  值为 50,189.90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990,334.77 万元,增值额为
  940,144.87 万元,增值率为 1873.18%。

       2、评估方法概述

       采用收益法,评估方法同亚锦科技整体的收益法评估技术说明。

       3、净现金流量预测

       净现金流量预测同亚锦科技整体的收益法评估技术说明。
       南孚电池及其控股公司未来经营期内的净现金流量的预测结果如下表:
                                         现金流预测结果表

                                                                                  金额单位:万元
               2021 年 9-
  项目/年度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永续
                 12 月
营业收入       124,834.17   397,601.52   425,504.10   454,877.96   484,623.89   515,871.99   515,871.99

减:营业成本    60,150.94   192,986.63   207,596.49   223,028.71   238,230.52   254,265.10   254,265.10


                                               255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76.34        3,404.50       3,623.18       3,853.40     4,086.41      4,331.21     4,331.21

销售费用           23,295.16       73,649.79      77,970.64      82,739.84    87,446.63    92,596.35     92,596.35

管理费用            4,995.27       15,345.20      15,989.68      16,661.54    17,364.76    18,100.69     18,100.69

研发费用             4174.02       13265.01       14025.95       14824.84     15645.84      16508.10     16508.10

财务费用              426.73        1280.99        1281.84        1282.73      1283.66       1284.63      1284.63

营业利润           30,715.71       97,669.41     105,016.32     112,486.90   120,566.08   128,785.90    128,785.90

利润总额           30,715.71       97,669.41     105,016.32     112,486.90   120,566.08   128,785.90    128,785.90

减:所得税          6,649.16       21,144.85      22,794.41      24,465.56    26,283.38    28,126.21     28,126.21

净利润             24,066.55       76,524.56      82,221.91      88,021.34    94,282.70   100,659.69    100,659.69

加:折旧摊销等      1,650.52        5,197.05       5,212.98       5,217.46     5,217.46      5,217.46     5,217.46

扣税后利息            316.02         948.07         948.07          948.07      948.07        948.07       948.07

减:追加资本       -2,551.34        6,185.04       6,259.26       6,203.57     6,288.64      6,331.71     5,216.11

营运资金增加额     -6,162.28         903.39         946.42          987.46     1,072.53      1,115.60            -

资本性支出           1961.76          88.63         103.66            0.00         0.00          0.00         0.00

资产更新            1,649.18        5,193.01       5,209.18       5,216.11     5,216.11      5,216.11     5,216.11

净现金流量         28,584.43       76,484.64      82,123.70      87,983.30    94,159.59   100,493.51    101,609.11

         4、南孚电池折现率及权益资本价值的确定

         (1)南孚电池折现率及权益资本价值测算方法说明同亚锦科技整体的收益
  法评估技术说明。
         (2)经营性资产价值 P 的确定
         南孚电池及其控股公司经营性资产价值见下表:
                                          经营性资产价值测算结果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21 年 9-12 月     2022 年       202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永续

净现金流量            28,584.43      76,484.64     82,123.70     87,983.30    94,159.59   100,493.51    101,609.11

折现率                   0.0970        0.0970         0.0970        0.0970      0.0970       0.0970        0.0970

折现系数                 0.9847        0.9258         0.8439        0.7693      0.7013       0.6392        6.5902

现值                  28,146.76      70,805.78     69,303.69     67,683.29    66,029.67    64,240.07    669,620.74
经营性资产价
                                                              1,035,829.99
值P
         (3)溢余性及非经营性资产价值(负债)∑Ci 确定
         南孚电池及其控股公司溢余性及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经评估价值如下:


                                                       256
                科目             非经营性项目账面价值     非经营性项目评估价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547.57               11,547.57
 其他流动资产                                  2,197.13                2,197.13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64.00                3,564.00
 其他应收款                                     983.26                  983.26
 短期借款                                        -17.61                  -17.6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17                   -8.17
 长期借款                                        -69.30                  -69.30
 应付账款                                       -503.74                 -503.74
 其他应付款                                   -1,739.29               -1,739.2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23.47                1,923.47
 溢余性资产价值:∑Ci                          17,877.33               17,877.33
    将所得到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P=1,035,829.99 万元、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性及非
经营性资产(扣除负债)的价值∑Ci=17,877.33 万元,企业在基准日付息债务
D=41,446.85 万元,少数股东权益价值 M=21,925.70 元代入评估模型,得到权益
资本价值为 E=990,334.77 万元。
    5、评估结果
    南孚电池全部股东权益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为 990,334.77 万元。

二、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一)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和评估的独立性、评估假设
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为中联国信,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
中联国信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重组各方、标的公司,除业务关系外,无其
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资产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中联国信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及资产评估准
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257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作为交
易定价的参考依据。中联国信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采用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评估结论。本
次资产评估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评估准则及行业规范
的要求,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
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以上评估方法能够比较合理地反映被评估企业的股权价值,评估结果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方法的选取得当,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定价以具有相关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
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并考虑评估基准日后标的公司现金分红
事项后,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方式合理,交易价格公允。本次评估
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公司实际情况的
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较强的相关性。本次交易的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二)评估依据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与市场法对亚锦科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
最终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本次评估中,评估机构收益法采用了
国际通行的 WACC 及 CAPM 模型对折现率进行测算,测算过程中评估机构对
WACC 及 CAPM 模型相关参数的选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
产评估准则及相关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评估中对预测期收入、成本、期间费用和净利润等相关参数的估算主要根
据亚锦科技历史经营数据、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评估机构对其成长性的判断进行
的测算,详细预测结果参见本报告书本节之“一、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三)

                                    258
收益法评估情况”。评估机构引用的历史经营数据真实准确,使用的预测期收益
参数具有相关计算依据,对亚锦科技的业绩成长预测较为稳健、合理,测算结
果符合亚锦科技未来经营预期。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1、亚锦科技的市盈率、市净率

      根据中联国信出具的《评估报告》(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1)第 293 号),截
至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8 月 31 日,采用收益法确定的亚锦科技股东全部权益评估
价值为 923,576.37 万元。参考上述评估价值,考虑到评估基准日后亚锦科技现
金分红 20,000.26 万元,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确定亚锦科技 15%股
权的交易作价为 135,000.00 万元。按照标的交易价格计算的市盈率及市净率如
下表:

                            项目                                     数值
                  本次标的资产作价(万元)                         135,000.00
      按交易作价计算的标的公司 100%股权交易价格(万元)            900,000.00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43,775.12
        评估基准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万元)               134,567.23
                         市盈率(倍)                                20.56
                         市净率(倍)                                 6.69

      2、与可比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对比情况分析

      亚锦科技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南孚电池主要从事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产品包括碱性电池、碳性电池以及其他电池产品等,其中以碱性电池为核
心。与标的公司业务类似的碱性电池行业或消费电器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
牌公司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的市盈率、市净率情况如下: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净率              市盈率
  1          603195.SH          公牛集团                   11.27                45.82
  2          603868.SH          飞科电器                    6.57                27.91
  3          000541.SZ          佛山照明                    1.45                27.07
  4          002032.SZ             苏泊尔                   5.89                21.59
  5          605378.SH          野马电池                    3.55                33.03


                                            259
                       中值                                       5.89                27.91
                       均值                                       5.75                31.08
                   亚锦科技                                       6.69                20.56
    注:①数据来源:Wind;
    ②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2021 年 8 月 31 日收盘市值/2021 年 6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资产;
    ③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2021 年 8 月 31 日收盘市值/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润。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净率              市盈率
   1          831627             力王股份                         4.58                19.79
   2          836239             长虹能源                         8.31                43.78
                       均值                                       6.45                31.79
                   亚锦科技                                       6.69                20.56
    注:①数据来源:Wind;
    ②可比新三板挂牌公司市净率=2021 年 8 月 31 日收盘市值/2021 年 6 月 30 日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③可比新三板挂牌公司市盈率=2021 年 8 月 31 日收盘市值/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
       由上表可知,本次交易亚锦科技的市净率为 6.69,略高于同口径下可比上
市公司、可比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市净率均值和中值。本次交易亚锦科技的市盈
率为 20.56,均低于同口径下可比上市公司、可比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市盈率均值
和中值。本次交易作价具有合理性,符合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3、与可比交易案例对比情况分析

       参考近年相关案例,无法找到业务完全相同的可比交易案例。本次筛选出
交易标的属于锂离子电池业务的并购交易,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按交易价格
上市      交易                                    计算的标的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                        评估基准日   市净率   市盈率
公司      标的                                    公司全部股
                                                  东权益价值
                   从事锂离子电池的研发、
                   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为
        宁波维科   锂离子电池,主要应用于
        电池股份   手机、平板电脑、移动电
维科
        有限公司   源和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           91,000.00   2016-10-31     3.46     70.29
技术
        71.40%股   电子产品。根据外包装材
        权         料的不同,公司产品可分
                   为铝壳类锂离子电池和聚
                   合物类锂离子电池。


                                            260
                   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电芯
                   研发、制造和销售,生产
        东莞锂威   的锂离子电芯被广泛应用
        能源科技   于手机、笔记本电脑、平
欣旺
        有限公司   板电脑、无人飞机、医疗       148,000.00   2017-12-31     5.11    38.86
达
        49.00%股   设备、移动电源、数码相
        权         机、便携式录像机、电动
                   工具等各种消费类电子产
                   品。
                                均值                                        4.29    54.58
                              亚锦科技                                      6.69    20.56
    注:①数据来源:巨潮资讯网;
    ②市净率=按交易价格计算的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格/评估基准日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市盈率=按交易价格计算的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格/最近一个完整
会计年度的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欣旺达公告未披露标的公司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根据披露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
值和净利润计算。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市净率略高于可比交易市净率均值,标的资产的市盈
率低于可比交易市盈率均值,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值合理,符合安德利及其
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标的资产后续经营方面的变化趋势、董事会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
对评估或估值的影响

       标的公司后续经营中,在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重大合作协议、
经营许可、税收优惠等方面不存在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截至本独立财务顾
问 报 告 签 署 日 , 南 孚 电 池 已 取 得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证 书 编 号 为
GR202135000347,发证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5 日,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
南孚电池企业所得税税率将由 25%降至 15%。
       董事会未来将会根据宏观环境、行业政策、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变化采取合
适的应对措施,保证标的公司经营与发展的稳定。

       (五)标的资产主要指标对评估值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综合考虑亚锦科技的业务模式特点和报告期内财务指标变动的影响程度,
营业收入、毛利率、折现率变动对亚锦科技估值有较大影响,上述指标变动与
评估值变动的相关性分析如下:




                                          261
    1、营业收入变动与评估值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根据收益法计算数据,考虑营业收入与成本、费用、税金等的联动作用,
营业收入变动与评估值变动的敏感性分析如下表:

 营业收入变动幅度   评估值(万元)         变动金额(万元)     变动幅度
       5%                 982,133.65               58,557.28           6.34%
       3%                 958,706.49               35,130.12           3.80%
       0%                 923,576.37                       0           0.00%
       -3%                888,459.33               -35,117.04         -3.80%
       -5%                865,055.44               -58,520.93         -6.34%

    2、毛利率变动与评估值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根据收益法计算数据,毛利率变动与评估值变动的敏感性分析如下表:

  毛利率变动幅度    评估值(万元)         变动金额(万元)     变动幅度
       5%                1,083,705.39             160,129.02          17.34%
       3%                1,019,653.78              96,077.41          10.40%
       0%                 923,576.37                       0           0.00%
       -3%                827,498.95               -96,077.42        -10.40%
       -5%                763,447.34              -160,129.03        -17.34%

    3、折现率变动与评估值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根据收益法计算数据,折现率变动与评估值变动的敏感性分析如下表:

  折现率变动幅度    评估值(万元)         变动金额(万元)     变动幅度
       1%                 852,184.93               -71,391.44         -7.73%
      0.50%               885,904.09               -37,672.28         -4.08%
       0%                 923,576.37                       0           0.00%
      -0.50%              963,975.51               40,399.14           4.37%
       -1%               1,008,430.60              84,854.23           9.19%

   (六)标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

   上市公司在前次购买亚锦科技 36%股权时已将原有资产全部置出,故不涉
及业务的协同效应,因此本次交易定价未考虑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的
协同效应。


                                     262
       (七)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重大变化事项及对交易作价的影响

       自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进行了现金分红 20,000.26 万元
  并在本次交易作价中予以扣除其影响;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南孚电池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南孚电池的证书编号为 GR202135000347,发证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5 日,经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南孚电池企业所得税税率将由 25%降至 15%;

       另外,在 2021 年 8 月之前,亚锦科技尝试发展通信业务及生物制药等业务,
  参与了云南联通的混改项目,尝试与杭州智鹤丹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达成生物
  制药领域方面的合作等,基于这些安排,亚锦科技预计未来能够有足够的应纳
  税所得额,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
  认了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截至 2020 年末,亚锦科技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合
  计 17,286.53 万元,2022 年 1 月,亚锦科技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对亚锦科技未来的业务发展暂未明确,亚锦科技预测在未来税法规定的期限内,
  难以实现可用的应纳税所得税,基于谨慎性原则,亚锦科技对以前年度确认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286.53 万元予以冲回,同时在 2021 年不再确认递延所得税
  资产。

       除此之外,标的资产未发生其他可能对交易作价产生影响的重要变化事项。

       (八)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的差异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
  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基础,并考虑到评估基准日后的现金分红事项,由交易
  各方协商确认,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之间不存在较大差异。

       (九)说明两次交易最终确定的标的资产估值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本
  次交易确定的收购价格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

       上市公司两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均为亚锦科技的股权,两次交易价格均以中
  联国信出具的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1)第 293 号《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
  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两次交易的评估及作价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标的     亚锦科技全部    收购股权对应   交易作价    折扣比例

                                        263
                               股权评估值          评估值

前次交易    亚锦科技 36%股权    923,576.37         332,487.49   240,000.00    72.18%
本次交易    亚锦科技 15%股权    903,576.11         135,536.42   135,000.00    99.60%
 合计       亚锦科技 51%股权    917,693.94         468,023.91   375,000.00    80.12%
        注:本次交易对应的亚锦科技全部股权评估值已剔除评估基准日后的现金分红
    20,000.26 万元;合计计算对应的亚锦科技全部股权评估值系采用两次交易评估值的加权平
    均数。
           根据上市公司与宁波亚丰等签署的《亚锦科技 36%股份之转让协议》,宁波
    亚丰为锁定上市公司未来收购其持有的亚锦科技剩余股份,对上市公司后续交
    易安排进行了约定,因此在综合考虑后续交易安排及其他因素基础上,宁波亚
    丰在前次交易作价时给予上市公司较大折让。前次交易的交易价格较评估值的
    折扣比例为 72.18%,综合考虑两次交易的交易价格较评估值的折扣比例为
    80.12%。两次交易价格不一致的具体原因如下:
           1、前次交易中,交易对方宁波亚丰的主要诉求之一为快速解决其自身的资
    金流动性问题,宁波亚丰基于尽快完成交易、快速回笼资金、后续交易安排的
    预期等方面考虑,同意给予上市公司一定程度的价格折让,通过前次交易,宁
    波亚丰取得了 18 亿元现金,其短期资金流动性问题已得到较大改善;本次收购
    亚锦科技 15%股权系上市公司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标的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而主
    动进行的交易,因此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在考虑了评估基准日后的
    现金分红事项后未做较大的价格折让,但综合考虑两次交易的折扣比例仍较大。
           2、中联国信在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亚锦科技进行评估时,评估
    假设“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均按 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预
    测。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南孚电池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为 GR202135000347,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南孚电池企业所得税
    税率将由 25%降至 15%,所得税率优惠政策对亚锦科技估值存在一定的正面影
    响,经初步测算,企业所得税变更可增加亚锦科技整体估值约 8 亿元,在考虑
    所得税税率变化影响后本次交易亦有一定的价格折让,因此本次交易价格符合
    上市公司利益。
           综上,两次交易最终确定的标的资产收购价格不一致具有合理性,本次交
    易确定的收购价格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两次交易综合收购价
    格占对应股权评估价值的比例为 80.12%,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

                                             264
益。

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
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机构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为中联国信,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
中联国信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重组各方、标的公司,除业务关系外,无其
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资产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中联国信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及资产评估准
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作为交
易定价的参考依据。中联国信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采用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评估结论。本
次资产评估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评估准则及行业规范
的要求,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
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以上评估方法能够比较合理地反映被评估企业的股权价值,评估结果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方法的选取得当,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以具有相关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
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并考虑评估基准日后标的公司现金分红事
                                 265
项后,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方式合理,交易价格公允。本次评估工
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公司实际情况的
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较强的相关性。本次交易的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评估机构独立、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相关、评估定价公允。




                                 266
                     第六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一、《亚锦科技 15%股份之转让协议》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2 年 2 月 9 日,宁波亚丰、安孚能源、安德利签署《关于宁波亚锦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

    (二)转让标的

    宁波亚丰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其在亚锦科技合法持有的
目标股份(即亚锦科技 562,553,100 股股份)及目标股份所对应的所有权利和利
益一并转让给安孚能源(前述“对应的所有权利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与目标
股份有关的所有权、利润分配请求权、资产分配权、表决权等根据中国法律法
规和目标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和利益);安孚能源同意根据
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该目标股份。

    (三)转让方式、转让对价及其支付安排

    1、目标股份的转让以协议方式进行。
    2、根据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
的评估值,各方确认,目标股份转让对价为壹拾叁亿伍仟万元(1,350,000,000
元),折合每股 2.40 元。
    3、各方同意,上述股份转让对价具体的支付安排如下:
    (1)在以下条件均满足后(以较晚者为准)的 10 个工作日内,安孚能源
向宁波亚丰支付股份转让对价伍亿陆仟万元(560,000,000 元):i)本协议已生效;
且 ii)除安德利作为质权人的股份质押外,目标股份上不存在其他股份质押。
    (2)目标股份完成过户至安孚能源名下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内,安孚能源向
宁波亚丰支付股份转让对价贰亿叁仟万元(230,000,000 元)。
    (3)剩余股份转让对价即尾款伍亿陆仟万元(560,000,000 元)由安孚能源
在目标股份完成过户后,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向宁波亚丰足额支付。
    虽有上述约定,各方同意,如果安德利以发行股份所募集资金作为安孚能
源支付该笔对价的资金来源,则安孚能源应在安德利募集资金到账后 15 个工作
                                   267
日内向宁波亚丰足额支付该笔 5.6 亿元对价。
    各方进一步同意,自股份过户日次日起至安孚能源按照上述约定向宁波亚
丰足额支付 5.6 亿元股份转让对价期间,该 5.6 亿元对价应按照 5%的年利率计
算利息并由安孚能源连同该 5.6 亿元对价一并向宁波亚丰支付。

    (四)股份过户及股份权利义务的转移安排

    1、在安孚能源已根据本协议第三.3(1)条(即“转让方式、转让对价及其支
付安排”之 3(1)条)约定向宁波亚丰支付 5.6 亿元转让对价后的 2 个工作日
内,宁波亚丰与安孚能源应共同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关于办理本次股份转让的
确认书的所有材料(为免疑问,如果届时目标股份的质权人为安德利,需事先
由安德利作为质权人出具同意转让的声明)。
    2、安德利承诺,将在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确认书后的下
一个工作日内解除目标股份之上的股份质押,以确保及时完成本次股份转让的
股份过户。
    3、在以下条件均满足后(以较晚者为准)的 2 个工作日内,宁波亚丰与安
孚能源应共同在中国结算办理完成将目标股份过户至安孚能源名下的手续:
    (1)本协议已生效;
    (2)已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确认书;
    (3)安德利作为质权人已解除目标股份之上设定的股份质押。
    4、各方同意,目标股份的权利义务自股份过户日起即发生转移。除本协议
另有约定之外,股份过户日前目标股份的权利、义务、风险及责任由宁波亚丰
享有和承担;股份过户日及之后目标股份的权利、义务、风险及责任由安孚能
源享有和承担。
    5、各方确认,目标股份之上的表决权委托安排于股份过户日自动终止。
    6、自本协议签署日至股份过户日期间,宁波亚丰不得在目标股份之上新增
任何股份质押(将目标股份质押给安德利的除外)或其他权利负担。

    (五)利润承诺与业绩补偿

    各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业绩承诺期为 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宁
波亚丰承诺: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三个年度内,亚锦科技每年净利润(本

                                  268
协议所述“净利润”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
低者,同时,剔除亚锦科技对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可能对净
利润造成的 一切损益 影响)应分别 不低于 616,372,500 元、657,464,000 元和
698,555,500 元。如亚锦科技在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金额
的,宁波亚丰应就未实现的部分以现金方式对安孚能源进行补偿。
    关于上述业绩承诺和补偿的具体安排将由宁波亚丰和安孚能源另行签署
《利润补偿协议》进行约定,并作为本协议附件一。

    (六)过渡期间内损益安排

    1、各方同意,在股份过户日后 30 个工作日内,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
会计师事务所对亚锦科技过渡期间的损益及数额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相关报
告予以确认。
    2、亚锦科技在过渡期间内的收益由安孚能源按照其本次收购亚锦科技股份
的比例享有,损失由宁波亚丰按照安孚能源本次收购亚锦科技股份的比例,以
现金方式于前述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 5 个工作日内向安孚能源补足。

    (七)各方的声明、保证与承诺

    1、本协议一方向其他方声明、保证与承诺如下:
    (1)该方具有签署本协议、享有本协议项下权利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
合法主体资格;
    (2)该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内部批准、同意或授权以签署本协议及履行
本协议项下义务,本协议一经生效,即对该方构成合法、有效、有约束力和可
执行的协议;
    (3)在签署本协议前,该方向其他方提供的资料,在所有重要方面均为真
实、准确、完整且没有误导性陈述。

    (八)税费的承担

    各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任何由于订立和履行本协议及转让
目标股份所产生的税费。




                                   269
    (九)违约责任

    1、如果本协议的一方未能、拒绝或不予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任何义务,或
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的约定,违约方应于收到守约方详述其违约的通知后尽
快进行补救;未能及时完成补救的,应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行使上述规定的违约救济的权利不影响守约方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而享有的其他任何的违约救济和相关的权利。

    (十)本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以下条件均满足后自动生效:
    (1)本协议已由各方签署;
    (2)安德利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协议(包括作为本协议附件的
《利润补偿协议》)。
    2、本协议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各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
    (2)法律规定协议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利润补偿协议》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2 年 2 月 9 日,安孚能源与宁波亚丰签署《利润补偿协议》。

    (二)利润承诺

    1、安孚能源根据《亚锦科技 15%股份之转让协议》的约定,自宁波亚丰收
购亚锦科技 15%股份的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 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业绩
承诺期”)。
    2、宁波亚丰承诺: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三个年度内,亚锦科技每年
净利润(本协议所述“净利润”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孰低者,同时,剔除亚锦科技对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
可能对净利润造成的一切损益影响)应分别不低于 616,372,500 元、657,464,000
元和 698,555,500 元。



                                    270
    (三)补偿金额的确定及补偿的实施方式

    1、业绩承诺期期间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以后,由安孚能源聘请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亚锦科技当期实际净利润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下称“专项审计报告”)。
    2、业绩承诺期间内,若根据专项审计报告,亚锦科技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
利润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则安孚能源应在专项审计报告披露后的 10 个工作日
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宁波亚丰向安孚能源进行利润补偿。
    3、宁波亚丰收到安孚能源发出的补偿通知后 30 日内,应以现金方式对安
孚能源实施补偿,具体利润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利润补偿金额=(亚锦科技业绩承诺期内截至该年度期末的全部累积承
诺净利润数-亚锦科技业绩承诺期内截至该年度期末的全部累积实际净利润数)
÷亚锦科技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亚锦科技 15%股份转让
对价-宁波亚丰累积已补偿金额。
    如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的利润补偿金额小于 0,按照 0 取值。

    (四)减值测试

    1、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由安孚能源对本次交易所收购的亚锦科技 15%股份
(“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编制专项测试报告,并由符合《证券法》规定
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
    2、如果根据经审核的专项测试报告: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
宁波亚丰累积已向安孚能源补偿金额,则宁波亚丰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补偿
程序以现金形式向安孚能源另行进行补偿。
    3、上述第三.2 条(即本条款之第 2 条)所述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为本次亚
锦 15%股份转让对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内标的资产
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上述第三.2 条所述宁波亚丰另需补偿的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
诺期内宁波亚丰累积已向安孚能源补偿金额。该等宁波亚丰另需补偿的金额应
在上述第三.1 条(即本条款之第 1 条)所述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专项测试
报告公告后 30 日内完成向安孚能源的支付。


                                  271
    (五)补偿金额的暂免支付

    双方同意,如果亚锦科技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低
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但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不低于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 90%(含)的,业绩承诺方暂不需要在当期
期末支付补偿金额。该等补偿金额在 2024 年度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
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时一并核算及支付。2022 年度补偿金额暂免支付的,
若 2023 年度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 90%
(不含),则 2022 年度的补偿金额应与 2023 年度补偿金额一并核算及支付。

    (六)补偿上限

    双方同意,宁波亚丰就业绩承诺期内亚锦科技累计实际净利润少于累计承
诺净利润时应承担的补偿义务金额和业绩承诺期届满标的资产发生资产减值时
应承担的补偿义务金额合计不应超过本次亚锦 15%股份转让对价,超过部分不
再补偿。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以下条件均满足后自动生效:
    (1)本协议已由双方签署;
    (2)安德利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协议;
    (3)《亚锦科技 15%股份之转让协议》已生效。
    2、本协议为《亚锦科技 15%股份之转让协议》的附件,构成《亚锦科技 15%
股份之转让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亚锦科技 15%股份之转让协议》终
止,本协议亦自动终止。

    (八)其他

    1、除本协议其它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
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给另一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2、宁波亚丰未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向安孚能源支付任何补偿款项的,应
按逾期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日的标准计算并支付违约金,直至足额支付补偿款
项。


                                   272
273
                   第七节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法律意见书、资产评估报告
书、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财务报告和有关协议、公告等资料,并在本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假设前提成立以及基本原则遵循的前提下,在专业判
断的基础上,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一、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是基于如下的主要
假设:
    (一)本次交易各方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均按照有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
其应承担的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
及时性;
    (三)有关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出具的法律、财务审计和评估等文件真实
可靠;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权益所在地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五)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无重大变化,宏观经济形势不会出现恶
化;
    (六)交易各方所属行业的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无重大的不可预见的变化;
    (七)无其它人力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交易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
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亚锦科技 15%股权,亚锦科技主营业务为以碱性电池
为核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标的资产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或淘汰类的产业。
                                       274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不属于高污染行业。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以碱性电池为核
心,所生产产品为无铅、无镉、无汞电池,符合国家关于低碳、环保的产业政
策要求。根据环境保护部颁布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 年版),标的公司
的电池产品未被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参考《上市公司环保核查
行业分类管理名录》,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根据《福建省生态
环境厅关于印发 2021 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闽环保综合[2021]6 号)》,
南孚电池是 2021 年度福建省土壤重点排污单位。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
印发 2021 年度省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通知》,南孚电池被列为省级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南孚电池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定期开展监测,
并按要求对外公布相关信息,不存在违反相关法规规定的情形。南孚电池高度
重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的规
定,积极落实和推进环境保护。
    标的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够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及防治污染的有关法律、
法规,报告期内不存在因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亚锦科技 15%的股权,不涉及新增用地,本次交易方
案不存在违反土地管理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所用的土地使用权及
房产具体情况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报告
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相关土地主管部
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4)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反垄断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取得亚锦科技控制权,本次交易系收购少数股东持
有的亚锦科技 15%股权,不涉及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以及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
地位的行为或安排,不存在违反反垄断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

                                   275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不涉及股票发行。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社
会公众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25%,公司的股权结构和股权分布符合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公司上市条件的规定。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股权资产。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定价以具有证
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并考虑评估基准日后标的
公司现金分红事项后,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均对
本次交易涉及的估值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对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
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等问题发表了肯
定性意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亚锦科技 15%股权已质押给上市
公司;2022 年 3 月 16 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0)云 01 民初
4232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亚锦科技银行存款 269,200,000 元,同
时解除亚锦科技持有的南孚电池 82.18%的股权冻结措施,该裁定送达后立即开
始执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亚锦科技 269,200,000 元银行存款已被保全冻
结,上述股权冻结相关解除事项正在办理中。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
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标的资产为亚锦科技股权,不涉及债权
债务的变动和处理,不存在损害相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

     5、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
要资产为现金或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在原有业务面临转型升级压力背景下,为了改善上市

                                  276
公司的经营状况、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在完成收购亚锦科技 36%股权后为进
一步加强对标的公司控制权稳定性而进行的交易。通过前次交易及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实现从传统的百货零售行业向市场规模庞大、发展前景广阔的电池行
业的转型,快速切入优质赛道并取得较为领先的市场地位,有利于公司快速拓
展新业务,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潜力。
    本次交易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过程中及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
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

    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公司已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其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本
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改变。本次
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良好发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
完成后,公司仍符合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符合《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之规定。

    7、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置
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组织机构,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治理制度。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
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上市公司在收购亚锦科技 36%股权后,上市公司已对亚锦科技和南孚电池
董事会进行改选,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协助标的公司建立科学、规
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保证标的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对
下属公司的管理制度规范运行。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第七项之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277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为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涉及发行股份。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且本次交易并未向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不涉及《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规定的情
 形

      本次交易为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存在发行股份和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
 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及公允性的核查

      (一)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亚锦科技 15%股权。根据中联国信出具的皖中联国信
 评报字(2021)第 293 号《评估报告》,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中联
 国信对亚锦科技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并以收益
 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评估结果
                                                                                 增值率
 评估对象      账面净资产                                评估方法   增减值
                              收益法        市场法                               (%)
                                                           选择
亚锦科技股东
                623,961.02   923,576.37   1,089,203.00    收益法    299,615.35   48.02%
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交易,亚锦科技母公司报表口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623,961.02
 万元,合并报表口径账面价值 134,567.23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923,576.37 万元,相较于母公司报表口径账面价值增值 299,615.35 万元,增值率
 为 48.02%;相较于合并报表口径账面价值增值 789,009.14 万元,增值率为
 586.33%。经计算,亚锦科技 15%股权价值为 138,536.46 万元,考虑到评估基准
 日后亚锦科技现金分红 20,000.26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本次交易标
 的资产亚锦科技 15%股权的交易价格最终确定为 135,000.00 万元。
                                          278
       (二)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1、亚锦科技的市盈率、市净率

       本次交易,亚锦科技 15%股权的交易作价为 135,000.00 万元,按照交易价
格计算的市盈率及市净率如下表:

                               项目                                     数值
                   本次标的资产作价(万元)                           135,000.00
       按交易作价计算的标的公司 100%股权交易价格(万元)              900,000.00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43,775.12
         评估基准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万元)                 134,567.23
                           市盈率(倍)                                 20.56
                           市净率(倍)                                  6.69

       2、与可比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对比情况分析

       亚锦科技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南孚电池主要从事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产品包括碱性电池、碳性电池以及其他电池产品等,其中以碱性电池为核
心。与标的公司业务类似的碱性电池行业或消费电器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
牌公司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的市盈率、市净率情况如下: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净率              市盈率
   1          603195.SH           公牛集团                    11.27                45.82
   2          603868.SH           飞科电器                     6.57                27.91
   3          000541.SZ           佛山照明                     1.45                27.07
   4          002032.SZ               苏泊尔                   5.89                21.59
   5          605378.SH           野马电池                     3.55                33.03
                        中值                                   5.89                27.91
                        均值                                   5.75                31.08
                    亚锦科技                                   6.69                20.56
    注:①数据来源:Wind;
    ②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2021 年 8 月 31 日收盘市值/2021 年 6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资产;
    ③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2021 年 8 月 31 日收盘市值/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润。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净率              市盈率
   1           831627             力王股份                     4.58                19.79


                                               279
   2           836239             长虹能源                         8.31                43.78
                        均值                                       6.45                31.79
                    亚锦科技                                       6.69                20.56
    注:①数据来源:Wind;
    ②可比新三板挂牌公司市净率=2021 年 8 月 31 日收盘市值/2021 年 6 月 30 日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③可比新三板挂牌公司市盈率=2021 年 8 月 31 日收盘市值/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
       由上表可知,本次交易亚锦科技的市盈率为 6.69,均低于同口径下可比上
市公司、可比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市盈率均值和中值。本次交易亚锦科技的市净
率为 20.56,均低于同口径下可比上市公司、可比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市净率均值
和中值。本次交易作价具有合理性,符合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3、与可比交易案例对比情况分析

       参考近年相关案例,无法找到业务完全相同的可比交易案例。本次筛选出
交易标的属于锂离子电池业务的并购交易,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按交易价格
上市        交易                                   计算的标的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                        评估基准日   市净率   市盈率
公司        标的                                   公司全部股
                                                   东权益价值
                    从事锂离子电池的研发、
                    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为
         宁波维科   锂离子电池,主要应用于
         电池股份   手机、平板电脑、移动电
维科
         有限公司   源和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           91,000.00   2016-10-31     3.46     70.29
技术
         71.40%股   电子产品。根据外包装材
         权         料的不同,公司产品可分
                    为铝壳类锂离子电池和聚
                    合物类锂离子电池。
                    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电芯
                    研发、制造和销售,生产
         东莞锂威   的锂离子电芯被广泛应用
         能源科技   于手机、笔记本电脑、平
欣旺
         有限公司   板电脑、无人飞机、医疗          148,000.00   2017-12-31     5.11     38.86
达
         49.00%股   设备、移动电源、数码相
         权         机、便携式录像机、电动
                    工具等各种消费类电子产
                    品。
                                 均值                                           4.29     54.58
                               亚锦科技                                         6.69     20.56
       注:①数据来源:巨潮资讯网;
       ②市净率=按交易价格计算的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格/评估基准日归属于母公司所
                                             280
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市盈率=按交易价格计算的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格/最近一个完整
会计年度的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欣旺达公告未披露标的公司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根据披露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
值和净利润计算。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市净率略高于可比交易市净率均值,标的资产的市盈
率低于可比交易市盈率均值,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值合理,符合安德利及其
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交易评估方法、评估假设前提以及重要评估参数合理性分
析

     (一)评估方法适当性

     根据中联国信出具的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1)第 293 号《评估报告》,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中联国信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标的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采用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评估结论。原因如
下:
     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成本角度出发,对企业资产负债表上所有单项资产
及负债,用市场价值代替历史成本的一种方法。亚锦科技的市场价值主要体现
在长期从事相关行业积累的运营服务能力、品牌影响力及客户资源等,这些资
产在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时难以识别并合理估值,其评估结论不易合理反映其
资产组合后的客观价值,本次评估不宜采用资产基础法。
     亚锦科技已经营多年,控股子公司南孚电池管理和技术团队、销售和采购
渠道已基本稳定,管理层预计未来可持续经营,整体获利能力所带来的预期收
益能够客观预测,因此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
     亚锦科技通过控股子公司南孚电池经营电池业务,其所属行业存在一定数
量的上市公司,能够在公开市场上取得可比上市公司的资料,故本次评估适用
市场法。
     综上分析,本次评估分别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亚锦科技的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进行评估,方法选择具有适当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中联国信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


                                     281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及资产评估准
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重要评估参数取值合理性

    本次交易对标的资产重要评估参数取值的合理性分析请参见本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之“第五节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一、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
性等原则,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各
类资产的评估方法适当,本次评估结论具有公允性。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
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标的资产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假设
前提合理、重要评估参数取值合理。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鉴于前次交易与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均为亚锦科技且两次交易间隔时间较
短,为了有助于投资者全面了解两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备考合
并财务报表假设公司前次交易与本次交易均于 2020 年 1 月 1 日实施完成。
    根据中证天通出具的中证天通[2022]特审字第 010200007 号《备考审阅报
告》,两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分析如下:

    1、资产构成分析

    两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及备考合并报表的资产构成、对比情况
如下所示:
    (1)2021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备考前                        备考后
        项目/                                                                   变动率
     2021/12/31                           比例                        比例      (%)
                        金额                          金额
                                        (%)                         (%)
 货币资金             112,750.61         35.99%      15,714.83         2.40%    -86.06%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44,379.23         6.76%             -
 应收账款              1,321.41           0.42%      29,052.30         4.43%   2098.59%

                                        282
应收款项融资                   -             -       249.58          0.04%               -
预付款项               3,434.73          1.10%     4,357.46          0.66%       26.86%
其他应收款             2,064.93          0.66%    39,323.26          5.99%     1804.34%
存货                  33,889.19        10.82%     43,054.00          6.56%       27.04%
持有待售资产                   -             -    17,680.00          2.69%               -
其他流动资产             218.80          0.07%     6,289.04          0.96%     2774.32%
流动资产合计         153,679.66        49.05%    200,099.70        30.50%        30.2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00.00          0.03%    75,100.00        11.45% 75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22,860.57          7.30%                -            -   -100.00%
固定资产              72,704.19        23.20%     60,889.43          9.28%      -16.25%
在建工程               2,655.21          0.85%     1,501.08          0.23%      -43.47%
使用权资产             9,581.79          3.06%       750.99          0.11%      -92.16%
无形资产              10,483.78          3.35%    29,206.62          4.45%      178.59%
商誉                           -             -   283,469.40        43.21%                -
长期待摊费用           3,088.75          0.99%     1,279.67          0.20%      -58.57%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62.57          0.66%     3,428.85          0.52%       66.24%
其他非流动资产        36,100.00        11.52%        352.51          0.05%      -99.02%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9,636.85        50.95%    455,978.55        69.50%       185.63%
资产总计             313,316.51        100.00%   656,078.25        100.00%      109.40%
   (2)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备考前                      备考后
         项目/                                                                  变动率
       2020/12/31                    比例                           比例        (%)
                       金额                        金额
                                   (%)                          (%)
货币资金              11,943.70         7.11%     21,293.35         3.14%        78.28%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37,696.33         5.55%                -
应收账款                874.10          0.52%     26,767.67         3.94%      2962.32%
应收款项融资                   -             -      715.50           0.11%               -
预付款项               4,412.62         2.63%      5,303.97         0.78%        20.20%
其他应收款             1,163.59         0.69%     48,937.10         7.21%      4105.68%
存货                  33,533.71        19.97%     34,737.64         5.12%         3.59%
其他流动资产             70.76          0.04%      1,248.68         0.18%      1664.63%
流动资产合计          51,998.48        30.96%    176,700.24        26.03%       239.82%
长期股权投资                   -             -    17,680.00         2.60%                -

                                       28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149.49         0.68%       83,400.00     12.28%     7155.36%
 投资性房地产               23,656.32        14.08%                -           -   -100.00%
 固定资产                   75,156.15        44.75%       52,377.46      7.71%      -30.31%
 在建工程                     825.62          0.49%        5,812.00      0.86%      603.96%
 无形资产                   10,865.98         6.47%       32,536.58      4.79%      199.44%
 商誉                                -             -     283,469.40     41.75%              -
 长期待摊费用                2,540.22         1.51%           601.33     0.09%      -76.3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62.63         1.05%       21,063.93      3.10%     1095.03%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5,287.59      0.7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5,956.41         69.04%       502,228.29    73.97%       333.12%
 资产总计                167,954.89        100.00%       678,928.53    100.00%      304.23%
    资产规模方面,标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的合
并财务报表范围后,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大幅提升,综合实力明显增强。根据备
考审阅报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资产规模由备考前的 167,954.89
万元上升至备考后的 678,928.53 万元,资产规模增加 510,973.64 万元,增幅
304.23%。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资产规模由备考前的 313,316.51
万元上升至备考后的 656,078.25 万元,资产规模增加 342,761.74 万元,增幅
109.40%。
    资产结构方面,备考后上市公司流动资产占比有所下降,非流动资产占比
有所上升,主要系因上市公司两次交易增加了 283,469.40 万元的商誉,导致非
流动资产规模上升,提高了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

    2、负债构成分析

    两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及备考合并报表的负债构成、对比情况
如下所示:
    (1)2021 年 12 月 31 日,负债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备考前                            备考后               变动率
  2021/12/31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

 短期借款           50,590.18            26.33%    38,563.78           8.99%        -23.77%
 应付票据            7,249.57             3.77%        6,626.14        1.55%         -8.60%
 应付账款           30,940.59            16.10%    30,067.51           7.01%         -2.82%

                                             284
预收款项            343.93            0.18%          0.00          0.00%   -100.00%
合同负债         16,574.43            8.63%     21,117.44          4.92%     27.41%
应付职工薪酬       1,638.25           0.85%     13,351.44          3.11%    714.98%
应交税费           1,256.15           0.65%     1,891.32           0.44%     50.56%
应付股利                   -              -     17,216.82          4.01%            -
其他应付款         1,244.75           0.65%     31,129.44          7.26%   2400.87%
一年内到期的非
                   6,351.38           3.31%     6,083.32           1.42%     -4.22%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134.80           1.11%     2,745.27           0.64%     28.60%
流动负债合计     118,324.03         61.58%     168,792.47        39.36%      42.65%
长期借款         65,000.00          33.83%     222,990.00        52.00%     243.06%
租赁负债           7,912.30           4.12%        167.76          0.04%    -97.88%
预计负债            173.62            0.09%     26,920.00          6.28%   15404.98%
递延收益            634.69            0.33%          0.00          0.00%   -1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3.00            0.05%     9,996.92           2.33%   9605.44%
非流动负债合
                 73,823.62          38.42%     260,074.69        60.64%     252.29%
计
负债总计         192,147.65         100.00%    428,867.15        100.00%    123.20%

   (2)2020 年 12 月 31 日,负债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备考前                       备考后             变动率
  2020/12/31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

短期借款           44,935.98         42.14%      53,376.42       12.71%      18.78%
应付票据            9,657.44          9.06%      17,474.99        4.16%      80.95%
应付账款           31,516.99         29.56%      27,648.88        6.58%      -12.27%
预收款项             421.67           0.40%              -             -    -100.00%
合同负债           13,212.15         12.39%      16,968.55        4.04%      28.43%
应付职工薪酬        1,599.85          1.50%      14,120.24        3.36%     782.60%
应交税费            1,630.84          1.53%       8,114.28        1.93%     397.55%
其他应付款          1,133.35          1.06%      23,809.96        5.67%    2000.86%
一年内到期的非
                            -             -      31,000.00        7.38%             -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717.58          1.61%       2,205.91        0.53%      28.43%
流动负债          105,825.85        99.24%      194,719.23       46.37%      84.00%
长期借款                    -             -     214,300.00       51.03%             -
                                         285
   递延收益                 718.56          0.67%               -                 -        -1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87.39         0.08%       10,900.52             2.60%      12373.16%
   非流动负债合计           805.95          0.76%      225,200.52            53.63%   27842.14%
   负债总计            106,631.80         100.00%      419,919.76        100.00%           293.80%
         负债规模方面,上市公司负债规模随总资产规模的增长而升高。根据备考
  审阅报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负债规模由备考前的 106,631.80
  万元上升至备考后的 419,919.76 万元,负债规模增加 313,287.96 万元,增幅
  293.80%。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负债规模由备考前的 192,147.65
  万元上升至备考后的 428,867.15 万元,负债规模增加 236,719.50 万元,增幅
  123.20%。
         负债结构方面,备考前上市公司负债结构以流动负债为主,备考后上市公
  司负债结构发生较大变化,非流动负债占比大幅提升,主要系上市公司增加了
  两次交易形成的长期借款所致。

         3、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分析

         两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及备考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的
  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项目                                         变动率                                        变动率
                   备考前         备考后                      备考前            备考后
                                                 (%)                                         (%)
营业收入         167,720.02     366,395.96       118.46%     176,571.39        337,404.37       91.09%
营业成本         129,826.20     182,020.79          40.20%   140,634.47        158,501.25       12.70%
营业利润          -5,262.79      70,309.06      1435.97%            148.64      62,315.00    41822.81%
利润总额          -5,293.50      43,311.17       918.20%            199.05      64,464.15    32286.66%
净利润            -5,156.74      18,570.70       460.12%        -659.14         50,701.33     -7792.09%
归属于母公司
                  -5,128.26           -293.68       94.27%      -659.14         10,183.99     -1645.05%
股东的净利润
         注:如果备考前相关数据为负值,则变动率取绝对数。
         上市公司通过两次交易有效提高了整体业务规模、盈利水平以及持续盈利
  能力。两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20 年和 2021 年的备考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均扭亏为盈,实现了大幅增长,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亦大幅改善。



                                                286
    4、两次交易前后的偿债能力分析

                            2021-12-31                          2020-12-31
    财务比率
                   备考前               备考后         备考前               备考后
 资产负债率(%)        61.33                  65.37       63.49                 61.85
 流动比率(倍)             1.30                1.19        0.49                     0.91
 速动比率(倍)             1.01                0.93        0.17                     0.73
    两次交易完成后,2020 年上市公司备考后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有较大
提升,主要系标的公司经营状况稳健,资产流动性较好所致,上市公司短期偿
债能力得以改善;2021 年,上市公司为收购亚锦科技 36%股权借入长期借款并
成立控股子公司引入少数股东,导致备考前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高,因此
备考后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下降;上市公司备考后的资产负债率有所上
升,但考虑到两次交易均采用现金方式支付收购价款,上市公司长期借款增加
将一定程度上降低上市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5、两次交易前后的营运能力分析

                                                                            单位:次/年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财务比率
                   备考前               备考后         备考前                备考后
 应收账款周转率       143.66                   12.22       194.42                    7.25
 存货周转率             3.77                    4.65            3.94                 3.51
 总资产周转率           0.70                    0.55            1.01                 0.41
    两次交易完成后,2020 年度上市公司备考后的存货周转率有所下降,2021
年度上市公司备考后的存货周转率有所上升,应收账款周转率一定程度的下降,
主要是由于两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模式、资产结构、客户构成以及结
算方式等均发生了较大变化。上市公司备考后的总资产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
系两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导致总资产规模增幅超过收入增幅所致。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驱动因素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公司自上市以来主要从事自营百货零售,包括购物中心、超市、家电专业
店等。新冠疫情对百货零售实体造成巨大冲击,同时伴随消费升级,线上线下
一体化等新零售模式的涌现,作为区域性百货零售企业,公司积极转变以超市
为中心,加速网点布局、区域拓展,但依然面临较大的业务转型和升级压力。
                                         287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收入呈现下滑趋势,净利润亏损规模进一步扩大。
在公司传统主营业务市场竞争加剧难以实现重大突破的情况下,为切实保护上
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优化公司现有的业务结构和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1 月完成了原有业务置出以及收购亚锦科技 36%股权并取得
亚锦科技 15%股权对应表决权委托,从而取得亚锦科技控制权,进而控制南孚
电池。
    前次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交易是上市公司战略退出百货零售产业,
转型为碱性电池制造行业龙头的重大举措;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战略转型的延
续和进一步深化,是上市公司在原有业务面临转型升级压力背景下,在完成收
购亚锦科技 36%股权后为进一步加强对标的公司控制权稳定性而进行的交易。
通过前次交易及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实现从传统的百货零售行业向市场规模庞
大、发展前景广阔的电池行业的转型,快速切入优质赛道,提升公司的整体持
续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潜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通过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亚锦科技 51%的股
权,对标的公司的控制权将更加稳定,能够确保公司快速进入电池行业,并取
得较为领先的市场地位,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时,本次重组标的公司
盈利能力较强,上市公司能够进一步提高在亚锦科技享有的权益比例,有效增
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提升提供保证,符合上市公司全
体股东的利益。

    (三)未来业务构成、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

    1、业务构成分析

    鉴于前次交易与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均为亚锦科技且两次交易间隔时间较
短,为了有助于投资者全面了解两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备考合
并财务报表假设公司前次交易与本次交易均于 2020 年 1 月 1 日实施完成。
    根据中证天通出具的中证天通[2022]特审字第 010200007 号《备考审阅报
告》,两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88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产品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碱性电池               304,062.08             83.26%   282,684.05           83.87%
 碳性电池                30,154.07              8.26%    28,110.19            8.34%
 其他电池                15,144.82              4.15%    14,813.97            4.40%
 其他产品                15,835.06              4.34%    11,422.49            3.39%
            合计        365,196.03            100.00%   337,030.70          100.00%
    前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从传统的百货零售行业转型至电池行业,公司
业务构成亦将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亚锦科技
控制权的稳定性。

    2、经营发展战略

    在公司传统主营业务市场竞争加剧难以实现重大突破的情况下,为切实保
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优化公司现有的业务结构和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
力,公司出售了原有百货零售业务资产并取得了亚锦科技控制权,进而控制南
孚电池,实现业务转型。本次交易完成后,将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对亚锦科技
控制权的稳定性。
    未来,公司将在本次交易完成且 2022 年或之后年度亚锦科技净利润达到一
定金额后,根据公司届时情况,适时启动收购亚锦科技的剩余股份以及安孚能
源少数股东持有的全部股权。此外,公司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尽快启动收购其
他少数股东(包括南孚电池管理层的持股平台)持有的南孚电池股份,进而实
现对南孚电池的完全控制,并保证标的公司经营团队和业务的稳定性。
    南孚电池是中国电池行业知名企业,在国内碱性电池零售市场影响力和市
场占有率较高,具备明显的市场领先优势。鉴于碱性电池的传统市场需求仍长
期存在,加之新兴电器蓬勃发展所带动的电池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因此电池需
求和消费规模将持续增长,电池行业市场空间广阔,未来发展潜力较大。未来,
南孚电池拟继续深耕传统碱性电池市场,同时多元化布局消费电池领域,战略
进军锂电池市场,并利用现有销售渠道发展其他产品。

    3、业务管理模式

    前次上市公司收购亚锦科技 36%股权并取得 15%股权表决权委托后,标的


                                     289
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将通过对亚锦科技和南孚电池的董
事会进行改选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标的公司的控制,并在保持其业务经营的独
立性和完整性的同时,在稳定经营的前提下将其纳入到上市公司统一管理体系
中。同时,上市公司将结合标的公司原有的经营特点、业务模式和组织架构,
对其现有制度进行梳理、规范和完善,促进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的有效整
合,提升整体管理水平,为上市公司未来高效管理和快速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中的优势和劣势

    1、未来经营中的优势

    通过前次交易,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转型为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上
市公司实现了从传统的百货零售行业向电池行业的转型,快速切入优质赛道,
并取得较为领先的市场地位,增强了上市公司在未来经营中的风险抵御能力,
本次交易将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对亚锦科技控制权的稳定性。对南孚电池的市
场地位和核心竞争力分析如下:
    南孚电池是处于电池制造行业的生产商,拥有较强的品牌认可度、庞大的
销售体系、持续的研发创新能力、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以及稳定的供应商等关
键资源,主要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低成本、稳定、安全、电力持久的电池产品。
    (1)具备较强品牌认可度的行业知名企业
    南孚电池是中国电池行业知名企业。“南孚牌”碱锰电池产品连续二十八年
(1993 年-2020 年)在中国市场销量第一,在我国碱性 5 号和 7 号电池品类零售
市场的销售额份额/销售量份额为 84.2%/82.9%。通过保持稳定领先的产品性能,
以及对于国内电池零售市场的深耕细作,南孚电池在国内碱性电池市场占有较
大优势。南孚电池荣获福建省工业化和信息化龙头企业、福建省优秀民营企业、
2021 年度福建省数字经济领域“独角兽”等多项荣誉奖项,荣登 2021 中国品牌价
值评价榜单(轻工组第 24 位),“南孚”品牌连续多年位居 Chnbrand 中国顾客满
意度指数干电池品类第一。
    (2)销售体系深入基层,营销推广效果良好
    南孚电池在全国建立起了全面、完整的销售网络,通过线下经销商、线下
KA 卖场、线上电商等多种销售渠道,覆盖全中国城市,包括杂货店、中小超市
和各类专业店等传统渠道,KA 卖场和 24 小时连锁便利店等现代渠道,以及天
                                   290
猫、京东、拼多多、苏宁易购等主流平台的线上电商渠道。南孚电池在线下渠
道精耕细作的同时,积极顺应现代消费趋势,由专业团队负责电商平台的销售,
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的消费体验。在坚持市场拓展的同时,南孚电池不断创新
营销推广策略,围绕品牌定位开展广告营销,并与多家知名 IP 合作,跨界整合
资源,为品牌注入活力,赢得了巨大的用户吸引力,连续多年处于销量前列。
    (3)坚持研发创新与品类拓展,保障产品领先优势
    南孚电池多年来坚持技术研发与品类拓展,为保障产品领先优势提供坚实
基础。南孚电池拥有多项专利,研发成果多项投产,持续驱动电池产品创新和
研发升级,不断增强研发创新能力,深耕碱性电池市场,多元化布局消费电池
市场,战略进军锂离子电池市场。一方面,南孚电池注重新型碱性电池产品研
发和技术升级,不断推出放电性能及产品质量领先的碱性电池产品;另一方面,
针对不同应用场景以及消费需求,面向消费者推出了多种类电池产品,包括专
门针对燃气灶高温高湿环境研发的“丰蓝 1 号”燃气灶电池、专门针对物联电
器的放电模式开发的锂锰纽扣电池、适合各类高电压大电流强动力用电器的
“TENAVOLTS”充电锂电池以及适合循环充电要求的镍氢充电电池等。同时,
南孚电池已经推出采用聚合物锂离子电芯的“TENAVOLTS”充电锂电池产品
以及充电纽扣锂离子电池、圆柱钢壳锂离子电池和圆柱软包锂离子电池等“传
应”锂离子电池产品,从而多元化布局电池市场。南孚电池被授予首个“物联网
电池电源研发生产基地”称号,控股子公司深圳鲸孚被评为“2020 中国锂电池行
业十大影响力企业”和“2020 中国锂电池行业十大卓越品质奖”,“传应”品牌被评
为“2020 中国 3C 数码锂电池十大品牌”和“2020 中国智能穿戴锂电池领导品牌”。
作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南孚电池拥有国际领先的实验室和研发设备以及
科研级产品检测中心,与多家中国知名大学和研究院开展产、学、研项目合作,
探索前瞻性电池技术,保障产品质量、生产工艺和新产品研发的领先优势。
    (4)管理团队经验丰富、长期稳定,助力管理效率提升
    南孚电池拥有一支长期稳定、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管理团队,主要管理
团队成员在南孚电池任职十年以上,对于南孚电池的经营管理具有丰富的经验,
对于自身产品及所处行业具有深刻理解,团队的长期稳定有助于管理效率的提
升,经营决策将更为注重业绩的长期最优化增长。与此同时,持续的创新和务

                                    291
实、高效的管理机制和全体员工的企业认同感,造就了南孚电池产品的高质量,
为创名牌提供了坚实基础。
    (5)供应商战略合作关系长期稳定,有效控制成本并降低供应风险
   南孚电池拥有较为稳定的供应商和系统化的采购管理模式,具备成本控制
优势并能有效降低供应风险。南孚电池自设立以来,和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就建
立起了战略合作关系,有效降低供应风险和成本,保证原材料产品质量和供应
的稳定性;受益于稳定的供应商关系,成本管控优势显著。同时,南孚电池拥
有稳定且经验丰富的采购团队,在月度采购计划基础上根据原材料市场价格走
势而适当储备,并能有效管理众多供应商。
   未来,上市公司一方面将利用品牌效应,通过多种方式引入优秀人才,为
亚锦科技、南孚电池后续的发展储备高水平的管理、运营和技术人才,进一步
增强标的公司经营团队的实力和人才凝聚力,另一方面将借助资本平台优势,
为标的公司提供更为丰富的融资渠道,降低其融资成本,促进其主营业务持续
快速发展。

    2、未来经营中的劣势

   通过前次交易,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转型为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
司的竞争劣势如下:
   南孚电池在国内碱性锌锰电池市场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但在锂离子
电池等新技术电池产品领域起步较晚,业务发展仍处于初期阶段,业务规模尚
小,市场占有率较低,在技术水平、客户拓展等方面与锂离子电池领域的头部
企业相比仍具有一定差距。南孚电池未来将继续把锂离子电池研发生产作为重
要发展战略之一,加大锂离子电池技术研发投入,凭借其品牌知名度继续开拓
锂离子电池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
   通过前次交易,标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实现业务
转型,本次交易将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对亚锦科技控制权的稳定性。但由于业
务转型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资源协调运用管理以及业
务拓展等各方面带来挑战,如果整合措施使用不当或整合时间过长,可能会对
上市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92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
分析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鉴于前次交易与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均为亚锦科技且两次交易间隔时间较
短,为了有助于投资者全面了解两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备考合
并财务报表假设公司前次交易与本次交易均于 2020 年 1 月 1 日实施完成。
    两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财务比率
                               备考前         备考后     备考前       备考后
 销售毛利率(%)                  22.59          50.32      20.35         53.02
 销售净利率(%)                  -3.07           5.07       -0.37        15.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73           3.72       -1.07        15.3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6          -0.03       -0.06         0.91
    注:上市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数据业经审计,2021 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市公司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备考财务数据业经审阅。
    两次交易显著提高了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2020 备考基本每股收益扭亏为
盈,2021 年基本每股亏损大幅缩减。上市公司 2020 年度的备考销售毛利率、销
售净利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53.02%、15.03%和 15.38%,较交易前
分别上升 32.67、15.40 和 16.45 个百分点。2021 年度的备考销售毛利率、销售
净利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50.32%、5.07%和 3.72%,较交易前分别
上升 27.73、8.14 和 12.45 个百分点。
    通过前次交易,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注入盈利能力较强、发展前
景广阔的优质资产,实现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转型,从根本上改善公司的经营
状况。本次交易在加强上市公司对亚锦科技控制权稳定性的同时,将进一加强
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将有效增加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不存在
因并购重组交易而导致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及融资计划

    本次收购的总对价为 135,000.00 万元,支付方式为现金。公司拟通过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用于本次交易,鉴于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实际支付
本次收购资金的时间不一致,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方式先行支付,

                                        293
待募集资金到位后进行置换,但本次交易的实施不以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
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为前提。
   根据《亚锦科技 36%股份之转让协议》的约定,公司将在此次交易完成且
2022 年或之后年度亚锦科技净利润达到一定金额后,根据公司届时情况,适时
启动收购宁波亚丰届时持有的亚锦科技剩余全部股份、届时安孚能源少数股东
持有的安孚能源全部股权以及届时宁波睿利的有限合伙人持有的宁波睿利全部
份额的交易,如果届时亚锦科技其他股东愿意以与宁波亚丰相同的交易条件向
公司出售其持有的亚锦科技股份,则公司也应收购该等股东所持亚锦科技股份,
且宁波亚丰应全力协助。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或发行股份与支付现金相结合
的方式支付,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满足未来资本性支出的需要。
   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未来的资本性支出计划将纳入上市公司未
来的年度计划、发展规划中统筹考虑。上市公司将继续利用资本平台的融资功
能,通过自有货币资金、上市公司再融资、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所需资金,满
足资本性支出需求。

       3、本次交易涉及的职工安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事项,本次交易不改变标的公司员工与其用人单
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原劳动合同关系继续有效。
   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职工安置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4、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负成本由相关责任方各自承担。中介机构费用均按照市
场收费水平确定,上述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
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六、对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市场地位、经营业绩、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治理机制进行全面分析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市场地位、经营业绩、持续发展能力的
分析

   参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节之“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94
影响的分析”。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分析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为了
规范公司运作和管理,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上市公司将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运作,同时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完善决策机制和监督
机制,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运作更加符合本次交
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1)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上市公
司将确保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业务、机构、人员、财务方面的独
立性。同时上市公司也将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严格依法行使出资
人权利,切实履行对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不直接或间接干预上市
公司的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确保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相关内部机构均
独立运作。
    (2)股东与股东大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股东大会职能,
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平
等权利。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充分运用现代信
息技术手段,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确保股东对法律、行政法规所规
定的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上市公司将严格规范公司与关联人之
间的关联交易行为,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3)董事与董事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董事和董事会制度,完善董事会
的运作,进一步确保董事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人数、人员构成、产生程序、
责任和权力等合法、规范;确保董事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职责,积极了解上
市公司运作情况;确保董事会公正、科学、高效的决策,尤其充分发挥独立董
                                  295
事在规范公司运作、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提高上市公司决策科学性方面的
积极作用。
    (4)监事与监事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要求,保障监事正常履行职责,使监事会能够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关联
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等实施监督,维护上市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通过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进一步完善对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保证高级管理人员的
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6)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相关工作,确保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信息。除按照强制性规定披露信息外,上市公司
保证将主动、及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决策产生实质性
影响的信息,并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同时注重加强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披露信息意识。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保持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
性,保持公司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
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一)确保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确保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
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及本企业/本
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职务。
    2、确保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企业/本公司/本人之间完全
独立。

                                    296
    3、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
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以非正当途径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
做出人事任免决定。
    (二)确保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确保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2、确保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及关联方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产、资金及其
他资源。
    (三)确保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确保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确保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3、确保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共用银行账户。
    4、确保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
外的其他企业兼职。
    5、确保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6、确保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企业/本公司/本人不干预上市
公司的资金使用。
    (四)确保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确保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
机构。
    2、确保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确保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确保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
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
持独立。
    2、确保本企业/本公司/本人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
务活动进行干预。
    3、确保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包括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将来成立的下属公司
和其它受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实质性同业竞

                                    297
争的业务和经营。
    4、确保尽量减少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包括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将来成立的
下属公司和其它受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
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保持人员、资
产、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保持公司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或
其关联方。

七、资产交付安排有效性分析

    根据交易相关方签署的《亚锦科技 15%股份之转让协议》、《利润补偿协议》,
交易各方就转让方式、转让对价及其支付安排、股份过户及股份权利义务的转
移安排、违约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的约定,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交付现金或其他资
产后不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风险,相关违约责任切实有效。本次交易合同具体详
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第六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不会导致上
市公司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后不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风险,相关违约责任切实有
效。

八、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及其必要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宁波亚丰,根据陈学高与宁波亚丰于 2021 年 9 月 9
日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以及 2021 年 11 月 15 日签署的《股份转
让协议的补充协议》,陈学高将其持有的公司 15%的股份转让给宁波亚丰,2022
年 3 月 14 日,相关股权过户手续已完成,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本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本次交易的必要性

    亚锦科技核心资产为其控制的南孚电池,南孚电池主要从事电池的研发、
生产、销售。作为国内先进的电池科技公司,南孚电池专注于电池行业,通过

                                   298
保持稳定领先的产品性能,以及对于国内电池零售市场的深耕细作,坚持以科
技为先导、以产品为重心、以客户为中心,南孚电池在国内碱性电池市场占有
较大优势。南孚电池先后荣获福建省工业化和信息化龙头企业、福建省优秀民
营企业、2021 年度福建省数字经济领域“独角兽”等多项荣誉奖项,荣登 2021 中
国品牌价值评价榜单(轻工组第 24 位),“南孚”品牌连续多年位居 Chnbrand 中
国顾客满意度指数干电池品类第一。在国内碱性电池零售市场,“南孚牌”碱锰
电池产品连续二十八年(1993 年-2020 年)在中国市场销量第一3,在我国碱性
5 号和 7 号电池品类零售市场的销售额份额/销售量份额为 84.2%/82.9%4,市场
占有率和市场影响力较高,具备明显的市场领先优势。
     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1 月完成了原有业务置出以及收购亚锦科技 36%股权并
取得亚锦科技 15%股权对应表决权委托,从而取得亚锦科技控制权,进而控制
南孚电池。上述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完成从传统的百货零售行业向市场规模
庞大、发展前景广阔的电池行业的转型,快速切入优质赛道,并取得较为领先
的市场地位,带来稳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提升了公司的资产质量、整体持续
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潜力。
     前次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交易是上市公司战略退出百货零售产业,
转型为碱性电池制造行业龙头的重大举措,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战略转型的延
续和进一步深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通过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标的
公司 51%的股权,从而进一步加强对标的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确保公司业务
转型升级。同时,上市公司通过进一步提高在亚锦科技享有的权益比例,有效
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提升提供保证,充分保障公司
股东利益。

     (三)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定价以符合《证券法》规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
评估值为基础,并考虑评估基准日后标的公司现金分红事项后,由交易相关方
协商确定,作价公允、程序公正,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



     3 数据来源:中国电池工业协会
      4 数据来源: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的统计部分基于尼尔森对全国碱性 5 & 7 号(AA & AAA
号)电池市场,全国,截至 2020 年 11 月的连续 12 月电池市场零售研究数据(版权所有2020,尼尔森)

                                             299
况。
    对于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披
露。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时,独立董事事先认可了本次交易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
需回避表决。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具有必
要性,所履行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

九、业绩补偿安排可行性、合理性分析

    为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孚
能源与宁波亚丰签署了《利润补偿协议》,就补偿金额的确定及补偿的实施方式
进行了明确约定,并就违约责任进行明确。具体内容参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之“第六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之“二、《利润补偿协议》”。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安排具有可行性及合理
性。

十、标的资产的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
对标的资产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核查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标的资
产的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标的资产的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十一、关于相关主体是否存在有偿聘请第三方行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
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司除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
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
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00
十二、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核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
并就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说
明如下:

    (一)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鉴于前次交易与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均为亚锦科技且两次交易间隔时间较
短,为了有助于投资者全面了解两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备考合
并财务报表假设公司前次交易与本次交易均于 2020 年 1 月 1 日实施完成。
    根据中证天通出具的中证天通[2022]特审字第 010200007 号《备考审阅报
告》,上市公司在两次交易前后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元/股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项目
                             备考前          备考后       备考前       备考后
 营业收入                   167,720.02      366,395.96   176,571.39   337,404.37
 营业利润                   -5,262.79       70,309.06       148.64     62,315.00
 利润总额                   -5,293.50       43,311.17       199.05     64,464.15
 净利润                     -5,156.74       18,570.70       -659.14    50,701.3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56.74         -293.68       -659.14    10,183.99
 基本每股收益                    -0.46           -0.03        -0.06         0.91
    根据上表,上市公司 2020 年、2021 年备考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
别为 10,183.99 万元、-293.68 万元,备考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 0.91/股、-0.03
元/股,较备考前的-0.06 元/股、-0.46 元/股,已出现明显改善。
    两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明显改善,整体盈利能力得以提
升。两次交易有利于增厚公司每股收益,提升股东回报。受宏观经济、产业政
策、行业周期等多方面未知因素的影响,公司及标的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
经营风险、市场风险,可能对生产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不排除公司未
                                      301
来实际取得的经营成果低于预期,每股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应对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即期收益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承诺

       1、应对措施

    虽然根据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当年不会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但为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若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公
司拟采取以下填补措施,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1)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
低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2)完善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对投资
者的回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
益。
       (3)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
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
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
督权和检察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严格执行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根据安孚能源与宁波亚丰签订的《利润补偿协议》,宁波亚丰承诺在 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三个年度内,亚锦科技每年净利润(“净利润”为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者,同时,剔除亚锦科技对深
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可能对净利润造成的一切损益影响)应分
别不低于 616,372,500 元、657,464,000 元和 698,555,500 元。
                                     302
    若标的公司均能达成各年度承诺业绩,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将在本次交易完
成后得到提升;如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业绩水平,宁波亚丰将按
照《利润补偿协议》的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以填补即期回报。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作出承诺: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①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②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承诺不动用公司
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
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③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
相关内容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上述监管部
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④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安德利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
业/本公司/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①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②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③本人承诺不得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
活动。

                                   303
    ④本人承诺支持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薪酬制度时,应与上市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⑤本人承诺支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⑥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交易完毕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时,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
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上述新的监管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⑦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
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对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分
析具有合理性,预计本次交易后不会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但为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制定了填补可能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
出具相应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
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十三、关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本次重组首次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该期间上证
综合指数(代码:000001.SH)、申万一般零售指数(代码:801203.SI)、万得
电气部件与设备行业指数(代码:882423.WI)波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1 月 6 日    2022 年 2 月 9 日   涨跌幅
 上证综合指数(代码:000001.SH)             3,586.08            3,479.95   -2.96%
 申万一般零售指数(代码:
                                             3,227.33            3,175.85   -1.60%
 801203.SI)
 万得电气部件与设备行业指数(代
                                             9,696.66            9,113.55   -6.01%
 码:882423.WI)
 公司股价(元/股)                              48.87               48.99    0.25%


                                     304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涨跌幅                                          3.21%
 剔除申万一般零售指数影响后涨跌幅                                  1.85%
 剔除万得电气部件与设备行业指数影响后涨跌幅                        6.26%
    根据上表可见,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和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
价涨幅未超过 20%。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和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
影响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超过 20%。

十四、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2012 年 5 月 8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订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的议案》,制定了《内幕信息保密制度》;2021
年 11 月 16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的议案》,根据内幕信息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全面
修订并更名为《内幕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的范围、内幕信息的流转审批流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内幕信息披露
前各主体的保密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等内容。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安德利就本次交易采取的措施如下:
    1、上市公司在本次重组方案初步策划阶段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将内幕信
息知情人限制在上市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方核心人员、各中
介机构核心项目团队,并告知本次重组的相关各方严格保密,不得利用交易筹
划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2、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及时将内幕
信息知情人名单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上报。
    3、此外,上市公司还制作了本次交易的进程备忘录,记载本次交易的具体
环节和进展情况,包括方案商讨、工作内容沟通等事项的时间、地点、参与机

                                      305
构和人员,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登记备案。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的内幕
信息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

十五、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自查范围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格式准则第 2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市公司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并出
具了自查报告。本次自查期间自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6 个月(2021 年 8 月 9
日)起至重组报告书(草案)披露之前一日(2022 年 2 月 9 日)止。本次自查
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标
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
其他知悉本次重组的人员,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

    (二)股票买卖的情况

    根据自查范围内机构及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中国结算出具的《信息披
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自查期间内,除以下情况外,本次交易
相关各方、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无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
公司股票的行为:
                                     交易   交易数量    结余股数
 名称        身份        交易日期                                   交易类型
                                     方式   (股)      (股)
        上市公司控股股
 深圳   东之执行事务合               协议
                         2021-8-23          7,457,240   7,457,240     买入
 荣耀   伙人,控股股东               转让
          一致行动人
    对于上述协议受让安德利股票的情况,深圳荣耀已作出如下说明与承诺:
“2021 年 7 月 5 日,深圳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前海荣

                                     306
耀”、“本公司”)与陈学高签订《股份转让协议》,陈学高同意将其持有的上市
公司 7,457,240 股股份(对应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6.66%)以 22.302 元/股的价格协
议转让给本公司。2021 年 8 月 23 日,上述协议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且取
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公
司系安德利控股股东合肥荣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
合伙人及一致行动人,上述协议转让系控股股东基于对上市公司内在价值和未
来发展前景的信心,通过本次协议转让进一步增加了对上市公司股权份额,加
大了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力度,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本公司于核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行为,系依赖公开披露的信
息,基于自身对证券市场、行业信息和对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分析和判断
进行的;上述买卖情况是独立和正常的证券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形,不构成内幕交易;本公司从未向
任何人员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或提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建议,亦未有任
何人员建议本公司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本公司承诺,自承诺出具之日起直至本
次交易实施完毕或上市公司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及监管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股票交易行为,避免利
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根据中国结算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本次交
易相关法人和自然人提供的自查报告及相关说明与承诺,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在核查对象出具的自查报告及上述承诺内容真实的情况下,上述内幕信息知情
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交
易的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法律障碍;除上述情形外,自查范围内的其他内
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十六、关于本次交易对手方私募基金备案情况的核查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
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方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的规定,交易对方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涉及私募投资基金以及备案情况。


                                   307
                   第八节 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经核查《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及相关文件,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准则第 26 号》、
《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3、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的条件;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
学性、公正性等原则,标的资产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假设前提合理、重要评
估参数取值合理;
    5、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6、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提升整体盈
利能力和未来发展潜力;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
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7、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保持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的独
立性,保持公司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
    8、本次交易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后
不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风险,相关违约责任切实有效;
    9、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具有必要性,所履行程序符合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10、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安排具有可行性及合理性;
    11、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标的公司的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
所有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标的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2、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上市公司除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
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

                                    308
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13、上市公司对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分析具有合理性,预计本次交
易后不会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但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市公司制定了填补可能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相应承诺,符合《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
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
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4、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和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
波动未超过 20%;
    15、上市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并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对内幕信息知
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
    16、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法律障碍;除上述情
形外,自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
票的情况;
    17、本次交易不涉及私募投资基金以及备案情况。




                                   309
       第九节 独立财务顾问内核程序及内部审核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内核程序

    根据《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银行业务质量控制工作办法》,华安证券具体的内部审核程序如下:

    (一)项目部门内部审核阶段

    项目部门根据审核部门及华安证券的相关要求,对项目有关的尽调事项、
工作底稿、申报文件等进行内部复核,以确保工作及文件质量。

    (二)质控阶段

    1、业务部门合规监督员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审核
后,项目组向质量控制部提交质量控制评审申请。
    2、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的相关要求
和公司《投资银行项目现场核查暂行办法》(试行)的具体规定,华安证券质量
控制部、合规管理部、风险管理部指派专人联合对投资银行项目进行现场核查。
核查人员到达现场后,对申报材料、工作底稿、项目组尽职调查规范性、企业
生产场地、生产工艺等情况开展核查工作,并对主要高管人员进行访谈。
    3、质量控制部对相关专业意见和推荐文件是否依据充分,项目组是否勤勉
尽责出具明确验收意见,并对工作底稿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质量控制部制
作项目质量控制报告,列示项目存疑或需关注的问题提请内核会议讨论。验收
未通过的,质量控制部要求项目组做出解释或补充相关工作底稿后重新提交验
收。

    (三)内核评审阶段

    1、项目组按照华安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工作办法》(试行)的要求向
风险管理部提出内核申请;华安证券在对项目进行内核前,就尽职调查等执业
过程和质量控制等内部控制过程中发现的风险和问题开展问核,项目组如实汇
报相关情况;
    2、完成问核流程后,内核秘书组织安排内核会议,对项目进行内核,项目

                                  310
组参加内核会议,接受询问,做出相应解释。项目经内核小组审核通过但附有
补充意见的,项目组应根据内核意见,对需要调查核实的问题进行尽职调查并
补充工作底稿,组织企业及中介机构修改发行申请文件。项目内核没有通过的,
应终止或暂停实施。

二、内核意见

    华安证券内核人员认真阅读了《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
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讨论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准则第 26 号》、
《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公告前,关于本次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2、出具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准则 26
号》、《财务顾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经过华安证券内核会议讨论、表决,获通过,本独立财务顾问
同意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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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

                              章宏韬

内核负责人:

                              丁 峰

投资银行业务负责人:

                              张建群

财务顾问主办人:

                              卢金硕              田之禾

财务顾问协办人:

                              张 放               王 晨


                              陈 怡               朱雪萌


                              王 伟               夏明明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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