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安 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 观、公正的判断立场,现就关于公司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独立意 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股东向子公司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有利于推进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 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董事夏柱兵先生、余斌先生、任顺 英先生应当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方福前、陈国欣、吴飞、张晓亚 2022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