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1 股票简称:安孚科技 编号:2022-090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能源”)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共计人民 币 23,833.67 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70,204.65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 的对外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请投资者注 意相关风险。 一、并购贷款及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孚科技”)已通 过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方式完成了对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亚锦科技”)15%股权的收购。按照上述收购涉及的相关协议的约定,为顺利 完成剩余股权收购价款的支付,安孚能源拟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44,000万元,用 于支付收购亚锦科技15%股权的部分交易价款。其中,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平分行(以下简称“南平工行”)申请并购贷款34,000万元,向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光大合肥高新支行”)申请并购 贷款10,000万元。 (一)南平工行并购贷款担保情况 1、安孚科技按照持有安孚能源的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关联方金通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偿连带责任担保; 3、质押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544万股股票; 4、质押安孚能源持有亚锦科技的32,700万股股票。 (二) 光大合肥高新支行并购贷款担保情况 1、安孚科技按照持有安孚能源的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关联方金通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偿连带责任担保; 3、质押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160.16万股股票; 4、质押安孚能源持有亚锦科技的9,700万股股票质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之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 人发生的下列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一)上市公司 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 获 得债务减免、无偿接受担保和财务资助等”。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因 此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担保事项。 2022年8月16日,公司与南平工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2年 (延平高保)字001号),约定公司为安孚能源与南平工行之间签订的并购借款 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额为人民币18,417.00万元。同日, 公司与光大合肥高新支行签订《并购贷款借款合同》 编号:HFGXQZGDHT20220004), 约定公司为安孚能源并购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额为人民币5,416.67万元, 保证合同后续另行签署。 本次担保事项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8日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柱兵 注册资本:296,727.27万元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高新区移湖西路16号-60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 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0,727.27 54.17% 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57,000 19.21% (有限合伙) 宁波正通博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40,000 13.48% (有限合伙) 袁莉 15,000 5.06% 宁波睿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6,000 2.02% 限合伙) 张萍 5,000 1.69% 钱树良 5,000 1.69%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 5,000 1.69% 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 3,000 1.01%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296,727.27 100.00%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 2022年3月31日 总资产 3,216,769,495.29 5,887,927,953.03 总负债 1,759,582,397.39 2,513,238,966.19 项目 2021年度 2022年1月至3月 营业收入 1,677,200,236.04 936,045,791.63 净利润 -41,928,837.62 194,625,152.39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一 1、债权人:南平工行 债务人:安孚能源 保证人:安孚科技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最高担保额:人民币18,417万元整 4、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 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 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律师费等)。 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 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二)保证合同二 1、债权人:光大合肥高新支行 债务人:安孚能源 保证人:安孚科技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最高担保额:人民币5,416.67万元 4、保证范围: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本金、 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 主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 期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来,保证期间均为最 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安孚能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财 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主要因经营发展所需, 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 五、审批情况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8日及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自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公司为子公司 20.00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相应连带责任保证,并授权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 况在该担保总额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事宜。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4,538.65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6.01%,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安孚能源的 担保金额为70,204.65万元,对安徽安德利工贸有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34,334.00 万元。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对外担保。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