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安孚科技:安孚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08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 4 月 7 日,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
已于 2023 年 4 月 4 日以现场送达和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夏柱兵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公司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等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下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
案,并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鉴于上述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公司预计无法在股东大会有效期内完成本次
发行事宜,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
请股东大会将公司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除上述延长有效期外,本议案不涉及调整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
    关联董事林隆华、刘珩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