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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孚科技:安孚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8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
为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
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方福前,男,1954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 年
7 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曾担任合肥百货大楼集体股份有限公司(000417)、厦
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建霖家居 603408)独立董事,目前担任亚翔系
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603929)独立董事和苏州鲜活饮品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国欣,男,195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硕
士,教授。曾先后在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会计学系和南开大学国际商学院财务管
理系任教,现为南开大学资产评估(MV)中心主任、南开大学滨海研究院高级
顾问,全国审计资格考试委员会委员,天津市政府财务金融咨询专家,天津市
会计学会理事,天津大学会计与财务管理系兼职教授,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兼职
教授及学科带头人,合肥百货大楼集体股份有限公司、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000971)独立董事。
    吴飞,男,1971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新西兰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教授。曾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信贷员;新
西兰梅西大学商学院经济与金融系高级讲师;江西财经大学教授、金融管理国
际研究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亚洲金融协会理事、2013 年亚洲金融协会年会
联席主席。现任喜相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晓亚,男,196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毕业于山东大学数学系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学院,为高级工程师。现为北
京嘉信鼎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上市公司新焦点汽车技术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曾担任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航美传媒集团董事兼总裁、香港上
市公司中国蒙牛独立非执行董事等职务。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其附属
企业任职,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或 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
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有偿
服务,也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单位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取得未予披露的其
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 2022 年度各类会议情况
   2022 年,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全部 17 次董事会会议和 5 次股东大会,亲
自出席率为 100%。独立董事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赋予的职权,勤勉履行地
做到了会前认真审阅文件资料、必要时主动调查获取所需议案相关材料。会议
上展开充分讨论,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审慎表决,为公司董事会的科
学决策、合规运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7 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
半年报和季报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对续聘年度审计机构进行
审核;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事前确认,并对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进行事后审查;
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效性进行指导和监督;定期与公司证券事务部、财务
部等进行交流与沟通;与外部律师、审计师进行定期交流。
   2022 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4 次会议。各独立董事均按照各自的职责参加了
相应的专门委员会会议。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与独立董事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够及时了解
公司经营状况,并获取相关独立判断的资料;公司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
会议材料能够及时准确传递,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有效的配合了
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制度
规则的要求,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
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经营必要、程序合法的
前提下进行的,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
益的情形,相关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并按规定程序对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公司对
外担保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截止 2022 年末,
公司无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我们对公司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认为公司选举的董事以及聘任的高管符合相应的任职条件,聘任合法、合规、
有效;我们审查了公司的薪酬考核制度和 2022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发放方案,认为公司的薪酬考核制度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
营成果,能够充分调动公司经营管理层的积极性。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经营业绩进行审慎评估,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1 年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
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2021 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也未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
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
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2022 年度,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共发
布定期报告 4 份(其中年度报告 1 项,半年度报告 1 项,季度报告 2 项),临时
公告文件 192 份,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公告及其他临时性公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告信息的及
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
时、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强化内控
规范的执行和落实,在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进行了自我评价,不断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效率,保护广大投资者利
益。我们审阅了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及下属各专业委员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董事会及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的召开、
议事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运作规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 年,我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忠实勤勉、恪
尽职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查,
及时向公司了解议案背景情况,按规则要求对议案进行事前书面认可,同时运
用各自在金融、会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
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2023 年,我们将继续坚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方福前、陈国欣、吴飞、张晓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