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常熟汽饰: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9-01-04  

						股票简称:常熟汽饰                        股票代码:603035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江苏常熟
                     2019 年 1 月 14 日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目录



       会议须知

       会议议程

       会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2019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


一、参会资格: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1 月 7 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

二、除了股东授权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会务工作人员、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
    场。

三、2019 年 1 月 14 日 14:00 会议召开时,入场登记终止,届时未登记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无现场投票表决权。迟到股东的人数、股权数额不记入现场表决数。

四、请与会者维护会场秩序,会议期间请勿大声喧哗,请各位将手机调至震动或静
    音状态。
五、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申请发言提问时,可在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
    得到主持人同意后进行发言,发言时应先报股东名称以及享有表决权的票数。
    请每位股东发言提问的时间控制在 5 分钟以内,提问涉及的内容应与审议议案
    直接相关,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负责回答,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公司未披露
    事项的提问,公司有权不予回答。

六、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
    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
    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七、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
    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http://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具体操作请见相关投票平台操作说明。

八、其它未尽事项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发布的《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101)。

九、股东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疑问或建议,请联系本公司证券投资部。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地点及网络投票时间

       (一)现场会议
       召开时间:2019 年 1 月 14 日 14:00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市海虞北路288号,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9 年 1 月 14 日至 2019 年 1 月 14 日。采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
 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流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会议须知、介绍本次会议所有议案:
                                                                           投票股东
序号                                议案名称                                 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2019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三)请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各项议案

         1、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2、由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监事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四)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股东投票表决,签署表决票。
       (六)会务工作人员收回表决票。见证律师、监票人、计票人共同清点表决票,
 计票人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七)监票人宣读会议现场表决结果。
(八)会议中场休息,等待网络投票统计数据。
(九)宣读大会决议。
(十)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 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2019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
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
有效期限自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
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资产池、票
据池、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具体合作银行及最终融资金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银
行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为下属沈阳市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天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芜
湖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成都市苏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北京常春汽车零部
件有限公司、天津常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长春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佛山常
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常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余姚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上饶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等子公司自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形成的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
(大写)叁亿元人民币的资产池(票据池)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承担担保责任。
上述期间是指债务发生时间。
    为办理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担保等事项,授权公司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
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金融衍生品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
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
审议。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
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
订,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购本公司的股份: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购本公司的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
活动。                                      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
                                            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
                                            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二)要约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    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    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   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
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
                                             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
                                             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
                                             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法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十七)决定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第(二)项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事项;
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十六)决定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事项;
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原各章节、条款序号相应
顺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全文。
    现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审议。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