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如通股份:媒体及投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17年制订)2017-03-29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媒体及投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2017 年制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证券市场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
和相关媒体等(以下简称“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了解,促进公司诚信自
律、规范运作,并进一步推动公司完善治理机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
关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开展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则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保障所
有证券市场投资者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进行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时将注意尚未公布的重大信息的保
密,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行为。

    第五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公司员工不得在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代表
公司发言。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
主体和更具信息优势,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机构和个人,包括
但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二)与证券市场相关的公共媒
体和该类媒体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三)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本公司所认定的其他机
构和个人。

              第二章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七条    公平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平等地享有知情
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八条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保持信息的客观、
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第九条    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避免进行选择性披露。

    第十条    高效低耗原则:公司进行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时将充分考虑提高
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第三章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的沟通内容

    第十一条 特定对象来访调研接待工作中与来访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经营方针等;

    (二)披露的法定信息及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已经公开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及说明,包括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已经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及说明,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
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
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等信息;

    (五)企业文化建设;

    (六)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其他相关信息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四章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的部门设置及责任划分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在接待前要求对方提供来访目的及拟咨询的问
题提纲,由董事会秘书审定后交相关部门准备材料,并组织协调接待工作。特定对
象来访接待工作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并在董事会秘书的指导下共同完成。特
定对象来访需填写承诺书(附件一),同时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填写媒体、投资者来
访接待登记表(附件二)记录调研过程和会谈基本内容等。

    第十三条 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来访工作实行预约登记管理。来访者到公司
调研、采访以及参加业绩说明会等相关活动,应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与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联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告知《调研来访预约须知》(见附件三),并根据
来访者提供的信息进行预约登记。 董事会秘书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批准来访,经批准
来访后,及时通知董事会办公室做好接待准备工作。原则上没有经过预约登记的来
访者,公司一般不予以接待。

    第十四条 对于特定对象基于对公司调研或采访形成的投资分析报告、新闻或
报道稿等文件,如需对外界发布或提供使用的应当提前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知
会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及公司授权负责的相关单位。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在接受投资者来公司调研后及时将主要接待人
员、来访对象、董事会秘书共同签字确认的投资者来访接待登记表报送上海证券交
易所备案。

                    第五章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活动

    第十六条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特定对
象来访接待工作。

    第十七条 公司的特定对象来访工作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公平
获取公司信息创造良好途径。

    第十八条 公司将合理、妥善安排参观过程,使参观人员了解公司业务和经营
情况,同时将注意避免在参观过程中使参观者有机会获取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第十九条 公司有必要在事前对相关接待人员给予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第二十条 在来访接待工作中,公司相关接待人员在回答特定对象的询问时,
应注意回答的真实、准确性,同时尽量避免使用带有预测性的语言。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以为特定对象的考察、调研和采访提供接待等便利,但
不为其工作提供资助。特定对象考察公司原则上应自理有关费用。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尽量回绝特定对象来访,防止
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一旦以任何方式发布了依法应
披露的重大信息,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按有关规则采取适当方式进行
正式披露。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附件一:                            承诺书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机构)将对你公司进行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根据有关规定做
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机构)承诺在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过程中不故意打探你
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未经你公司许可,不与你公司指定人员以外的人员进行沟通
或问询;
    二、本人(机构)承诺不泄漏在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过程中无意中
获取的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你公司证券或
建议他人买卖你公司证券;
    三、本人(机构)承诺在投资分析报告、新闻或报道稿等文件中不使用本次调
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获取的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除非你公司同时披露
该信息;
    四、本人(机构)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形成的投资分
析报告、新闻或报道稿等文件中涉及盈利预测和股价预测的,注明资料来源依据,
不使用缺乏事实根据的资料;
    五、本人(机构)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形成的投资分
析报告、新闻或报道稿等文件(或涉及基础性信息的部分内容),在对外界发布或提
供使用至少两个工作日前知会你公司;
    六、本人(机构)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七、本承诺书仅限于本人(机构)对你公司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活
动,时间为:【        】年【     】月【       】日;
    八、本承诺书的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
月【       】日。经本机构(或研究机构)书面授权的个人在本承诺书有效期内到你
公司现场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视同本公司行为。(此条仅适用于以公司
或研究机构名义签署的承诺书)


    承诺人(机构):(授权代表):
    (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媒体、投资者来访接待登记表

时间                                 地点

                姓名

                身份证号

来访人员 基本
                单位
信息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提供资料

沟通形式




沟通内容




来访者签名

接待人员签名

备注
附件三:




                          调研来访预约须知

       一、预约方式

   预约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 8:00-11:00,下午 13:00-16:
00)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3-81907806

   二、预约登记程序

   来访人员应至少提前 3 个工作日与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经董事会秘书批准后,
共同协商确定接待日程安排。

   来访人员需在董事会秘书同意来访后提前 3 个工作日,以邮件形式提供来访
者基本信息、关注问题提纲和相关资料。

   三、接待安排

   时间: 9:00-11:30; 13: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