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通股份: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19-08-16
证券代码:603036 证券简称:如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9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 2018 年新修订颁布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拟对公司 201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
如下:
原《监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后《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七条 凡具有《公司法》第 147 第七条 凡具有《公司法》第 146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
司监事;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 司监事;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不得担任监事 管理人员不得担任监事
第九条 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第九条 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
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
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 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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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 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
会; 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
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诉讼; 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
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 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 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
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九)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第二十五条 监事因下列原因之一 第二十五条 监事因下列原因之一
者,不再担任监事职务: 者,不再担任监事职务:
(一)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 (一)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
事,股东大会决议解任;由职工代表大 事,股东大会决议解任;由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产生的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解 会选举产生的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解
任; 任;
(二)本人受刑事处分者; (二)本人受刑事处分者;
(三)本人受大过以上行政处分或 (三)本人受大过以上行政处分或
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四)任职期间出现《公司法》第 (四)任职期间出现《公司法》第
147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 146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
(五)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五)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或公司章程规定不适宜继续担监事的 或公司章程规定不适宜继续担监事的
其它原因。 其它原因。
原《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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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进行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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