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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如通股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2019-11-13  

						 股票代码:603036          股票简称:如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3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9 年 11 月 11 日
     ● 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67.30 万股


     根据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通股份”或“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向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日前,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通知,中登公司已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完成
 对公司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审核与登记。至此,本公司董事会已经完成了激励计
 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汤敏智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
 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江苏祎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
 于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
期为自 2019 年 8 月 16 日起至 2019 年 8 月 25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
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
019 年 8 月 26 日披露了《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公
开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
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江苏祎华律师
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调整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9 年 9 月 26 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67.30 万股。

    3、限制性股票人数:160 人。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83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鉴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
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激励对
象人数由 183 人调整为 162 人,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后,
162 名激励对象中的 2 人由于自身原因放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激励对象最终为 160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267.30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
对调整事宜发表了明确意见。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160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授予总量的比例     当前总股本比例
             副总经理、董
  陈小锋                         11.00             3.22%              0.05%
               事会秘书
  镇国毅          财务总监       11.00             3.22%              0.05%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
  员(含控股子公司)            245.30             71.77%             1.21%
    (共计 158 人)
    预留限制性股票               74.50             21.80%             0.37%
           合计                 341.80            100.00%             1.68%
   注:上表部分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
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不超过 48 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解除限售安排适用不同的限售期,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和 36 个月。在首次授予的
权益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照 30%:35%:35%
的比例分三期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
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限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制性股票总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
 首次授予权益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            30%
第一次解除限售
                   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
 首次授予权益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            35%
第二次解除限售
                   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
 首次授予权益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            35%
第三次解除限售
                   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 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出具的
[2019]358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9 年 10 月 22 日止,公司已收到 160 名激
励对象认缴的出资款人民币 15,583,590 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计入实收资
本人民币 2,673,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12,910,590 元。公司变更后的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206,033,000 元,股本总额为 206,033,000 股。

     四、 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 267.30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审核和登记。

     五、 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性质             变更前数量              变更数量           变更后数量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2,520,000             2,673,000         155,193,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50,840,000                 0               50,840,000

       合计               203,360,000             2,673,000         206,033,000


     六、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 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
产生一定的影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对于一
次性授予分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其费用应在解除限售期内,以对解除限
售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各年度相关成本或费
用,且该成本费用应在经常性损益中列示。

    公司将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可解除限售限制性
股票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
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9 月 26 日,授予日收
盘价格为 11.63 元/股,基于授予日收盘价格进行测算,2019 年-2022 年首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年份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合计
各年摊销限制性股票
                     314.68     784.49     372.30     124.10    1,595.58
  费用(万元)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最终应以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计划的股权激励成本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股权激励成本的摊销对本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各年度净利润有所影响,但是不会
影响公司现金流和直接减少公司净资产。而且,若考虑到股权激励计划将有效
促进公司发展,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八、 报备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
 明》。

     2、《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3 日